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6章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
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
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
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倒在坛的旁边。
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
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
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
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烧在坛上,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
所剩下的,亚伦和他子孙要吃,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烤的时候,不可搀酵,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是至圣的,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
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直到万代,作他们永得的分。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当亚伦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常献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作成,调匀了,你就拿进来,烤好了,分成块子,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
亚伦的子孙中,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要把这素祭献上,要全烧给耶和华。这是永远的定例。
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却不可吃。”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要在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这是至圣的。
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圣处,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铜器里,这铜器要擦磨,在水中涮净。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是至圣的。
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
利未记第六章   第 6 章 

  利 6:1-7> 现代人是否太自我,常伤害了别人而不自知,甚至不当一回事呢? 

  6:1-7 从这段经文中看到,偷窃不仅是不告而取别人的财物,就连拾遗不报、不肯归还借用之物,或者在生意上以诡诈待人等,都是另类的偷窃方式。这不单单是得罪邻舍、陌生人,更是得罪神。如果你以欺诈的手段获得某些财物,就要向神认罪,向物主道歉,并将所偷的财物加上利息归还。 

  利 6:12-13> 祭坛上的火为何不可熄灭?我心中的圣火还在燃烧吗? 

  6:12-13 前一段的经文讲到百姓所当献上的祭物,这一段则讲到祭司献祭的方式。他要为以色列全族每早每晚献上燔祭(参出 29:38-43 )。坛上的圣火要不住地燃着,不可熄灭,因为这是神亲自点燃的。这代表神在献祭的过程中永远同在,这也告诉百姓,惟有神施恩眷顾,他们的献祭才蒙悦纳。神的圣火也在每个信徒的生命中燃烧,当圣灵进入我们心里时,祂点着这火,我们与祂同行,也就在祂的恩典中长进。认定神住在我们里面,能使你充满信心地到祂面前求赦免,与祂和好,使你的生命发出热忱与能力,为祂工作。──《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