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2章
向以色列人颁布下面的条例。产妇若生了男婴,产后的七天,她在礼仪上是不洁净的,跟月经期间一样不洁净。 |
接着,产妇要再等叁十叁天,到流血停止才洁净。在这段期间,在完成洁净的礼以前,她不可摸任何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
产妇若生了女婴,产后的十四天,她在礼仪上是不洁净的,跟月经期间一样不洁净。她要再等六十六天,到流血停止才洁净。 |
产妇洁净的日期满了以后,无论生男生女,她都要带一只一岁大的小羊作烧化祭,一只斑鸠或鸽子作赎罪祭,到上主的圣幕门口交给祭司。 |
祭司要替她向上主献祭,替她行洁净礼。这样,她在礼仪上就洁净了。 |
产妇若买不起一只小羊,她可以用两只鸽子或斑鸠代替,一只作烧化祭,另一只作赎罪祭。祭司要替她行洁净礼。这样,她在礼仪上就洁净了。 |
利未记第十二章
第 12 章
利 12:1-4> 你的身体和心灵都已经预备好去敬拜神没有?
12:1-4 妇人生婴孩之后,为什么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呢?那是因为她在生产之后,会有恶露流出,是不洁净的,使她无法预备好进入会幕的纯洁环境之中。
利 12:1-4> 性与生育是否为不洁净的事?
12:1-4 不洁净并不是指有罪或污秽。神创造人是造男造女,又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参创 1:27-28 )。祂并没有改变心意,说性与生育是不洁净的,这里可能要提醒我们人是带着罪出生的,需要经过洁净才可以和圣洁的耶和华同在(耶和华就住在以色列人中)。另一方面,妇女在生产过程的血污亦使人联想起污秽,需要洁净才可以回到神的同在中。──《灵修版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十二章
神恩典之安排(十二 1 ~ 8 )
十一章指示怎样处理体外接触到的不洁净,十三至十五章则是由体内流露的不洁净。本章虽论生育,却非指生育这事本身,而是妇女生产后引致一些不洁净的情况。
.产血的不洁──眷顾健康之恩典:产妇生男或女,家居不洁日子分别为四十天和八十天,虽然无法确知男女婴家居不洁日子长短的原因,但这段日子实在是神眷顾产妇健康的安排。因为家居的日子是照月经污秽处理,而圣经并不视月经为罪过,所以产婴家居的日子也与罪无关,乃神特别安排,让产妇经过生产大量流血,体力消耗及痛楚后,可以有足够休养调息的时间。
.男婴的割礼──记念立约的恩典:割礼是一个外表立约的记号,犹太人自亚伯拉罕起,男婴第八日均行割礼,表明成为神立约的选民(创十七 11 ~ 14 ),承担这约的权利与责任。
第八天,这个日子特别为婴孩而定,据医学研究,发现婴儿身体中有一种抗体,切割时痛楚也减少。可见神在掌管的自然界中,为祂的子民安排了健康进度及见证祂的日子。
.洁净的祭礼──各人平等的恩典:家居日子满了,产妇必须献上两种祭,如能力许可,燔祭是一岁羊羔,远比一只鸟的赎罪祭贵重得多,可见献祭重点不是除罪而是奉献,况且献祭的结果是“她的血源就洁净了”,可见这些祭是洁净的礼仪。无论生男婴或女婴,都献同样祭物,显明男女在神面前地位实在平等。并且贫穷的人另有安排,使富贫都能享受同等奉献予神的权利。
思想 神将生儿育女当注意的礼仪也吩咐祂的百姓,足见祂凡事都关注,凡事都乐意指导。你曾怀疑神不喜欢你,不关心你吗?──《新旧约辅读》
利未记 第十二章 注释
1-8 产妇洁净的条例
神在创世记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创 1:28),
旧约中儿女成行乃是得神 宠爱的记号;妇人不孕被视为一种耻辱 (创 30:23) 。 但当妇女履行 生育这最高天职时,却与不洁的观念相联,需要相当长的日期才获得洁净。两者似乎有点矛盾;这矛盾只能在人堕落後女人所得到的咒诅上(见创 3:16)获得适当解释。生男婴的不洁期是四十天,生女婴则 是加倍,个中理由没有申明,或许是因为古人以为生女之後,母亲需
要较长的时间康复,更可能是这较长的不洁期,叫人想起生育的苦楚源自夏娃(女人)犯罪。燔祭及赎罪祭的仪式,参第 1章及第4章注。
2「不洁净七天」:这是第一期的不洁净,期间她的丈夫也不可接近她,因她所接触过之物,皆为不洁(参15:19-24)。在第
利未记第十二章
性事(十二 1-8 )
要清楚的是本章并不提出性为不洁或不圣。全部圣经肯定性为上帝的善意和给人的恩赐,因为没有了性,人类便不能延续下去。男人与女人因性的催迫力而互相吸引,继而在爱中结合。雅歌给我们指出,青年男子与他的夫人在上帝所创造的‘完整’爱中不感羞愧的喜乐,而这喜乐因而必须包括身体,就如我们在第十一章所见,在生活的各方面,身、心、灵合一的‘完整’人。
可是第二节所说,远出我们的思想之外。到底‘不洁净’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不可摸’。因此这看来古旧的禁忌,这古老的礼仪律,在第二圣殿的时期,实际上是告诉为丈夫的要温柔体贴对待他的妻子。她每月经期或在生下孩子以后,作丈夫的不要强迫他的妻子从他的意。在圣洁的民族中,两人之间的婚姻必须达到保持圣洁的关系。不幸的是因为一个男人有可能强奸他自己的妻子。这样的卑污关系,因而在此完全被斥责了。所要求的乃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神秘人格之温柔、体贴而又尊敬的关系。丈夫必须在妻子生孩子的剧烈而又负伤的经历之后,给她充分时间去恢复她的身体和精神。等侯的时间是四十天,这不只是在新旧两约多次出现的一个熟悉的整数,而是回应以色列人在进入圣地之前所经过的洁净期四十年。
因此必须实行的乃是:为一个婴孩,不论是男是女(在上帝眼中显然是同等宝贵),要把一只一岁大的羊羔完全献作燔祭,焚化了上升到上帝那里去。然后接献一只野的或别的雏鸽作赎罪祭。我们必须坚决主张,这并不意味为创造一个孩子的性行为本身是有罪的。毋宁是那女人知道她的为人,她的所作所为,包括性行为,都包括在她的原罪的状态之内。因此她祈求上帝让她的婴儿由一个得蒙赦免的罪人而生。
以前我们在五章七至十三节曾经碰上这些祭。我们注意到耶稣诞生时,如何遵守这神圣的命令(路二 24 )。在这里,强调的是律法中的一项,( 23 节)说:‘凡头生的男子,必称圣归主’。难怪那生他的母亲的身体,也必须成为圣洁。实际上,头生的(就是开怀的婴孩)之所以应当称圣归主,是因为他按理已经属于上帝。上帝说,‘他是我的’(出十三 2 )。──《每日研经丛书》
利未记注释 二.妇人产子后的洁净条例(一二)
一二1~4 本章提到因生孩子而产生的不洁净。妇人生婴孩之后,为什么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呢?那是因为她在生产之后,会有恶露流出,是不洁净的,使她无法预备好进入会幕的纯洁环境之中。
若有妇人生了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象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3节)。至于凝血,第八天是最安全的。今天凝血的问题可以借着注射维生素K来解决。跟着她要留在家里三十三天,她不会触摸圣物或进入至所——那是指会幕四周的院子。
一二5 若是生女孩。妇人就不洁净两个七天,然后再留在家里六十六天。
一二6~8 满了洁净的日子,这位母亲要把一岁的羊羔献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献为赎罪祭。她若是没有能力献羊羔,就要取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人的不洁,因未完全为神活着,所以先献燔祭后献赎罪祭。我们主的母亲取了两只鸟来献祭(路二22~24),可见耶稣是生在何等贫穷的环境下。
生孩子也算为不洁净看似是奇怪的,因为在罪进入世界之前,婚姻已经设立了,圣经又说婚姻是神圣的,而且神曾吩咐人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不洁净并不是指有罪或污秽,这种不洁净大概是作为一个提示,就是除了主耶稣之外,每一个人都是在罪孽里生的,我们在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这条例也提醒我们人是带着罪出生的,需要经过洁净才可以和圣洁的神同在。生女孩的不洁净时间较长,目的也许是要提醒人,男人是先于女人被创造的,女人是为了男人而被造的,在地位上女人要服从男人(并非在本质上的次等)以及女人是首先犯罪的。
十一章说出人的不洁是因着外面接触的环境不洁,是客观的,表面的。十二章至十五章说出人里面的根源不洁,是主观的,深入的,这两面都需要基督的救赎。
利未记注释 12:2
生 男 孩: 生
儿 育 女 是 神 为 人 所 定 的 旨 意, 也 是 人 生 命 中 最 大 的 快 乐 之 一 ( 创 1:28 ; 9:1 ;诗 127:3 ; 128:3) 。
但 是 人 体 中 与 生 育 有 关 的 所 有 分 泌 物 都 应 当 被 看 作 不 洁 的 (15:16~ 19 ;出 19:15 ;参 下 一 条 注 释 ) , 因 为 这 些 象 征 着 人 类 堕 落 的 后 果 ( 参 创 3:15 注 ) 。
1. 孩
子 生 来 就 带 着 罪 性 ( 参 约 一 1:8 注 ) 。
诗 人 大 卫 的 话 语 一 针 见 血 地 揭 示 了 这 一 点: “ 我 是 在 罪 孽 里 生
的, 在 我 母 亲 怀 胎 的 时 候, 就 有 了 罪 ” ( 诗 51:5) 。
2. 除
非 孩 子 接 受 基 督 的 救 赎, 否 则 他 们 也 要 同 样 面 对 肉 身 死 亡 的 现 实 ( 创 2:16~ 17 ; 5:3) 和 永 远 灭 亡 的 可 能 性。 死 亡 从 来 不 是 神
的 心 意, 也 不 是 他 对 人 的 完 美 旨 意。 这 些 与 生 育 有 关 的 不 洁 之 物 表 明 这 样 一 条 真 理: 新 生 婴 孩 也
需 要 救 主。
3. 基
督 徒 父 母 既 然 知 道 他 们 的 孩 子 生 来 就 有 犯 罪 的 倾 向, 就 应 当 迫 切 地 为 他 们 祷 告, 以 便 他 们 能 够
接 受 基 督 作 主, 得 着 圣 灵 所 赐 的 新 生 命 ( 参 “ 重 生 ” 一 文 及 “ 父 母 与
孩 子 ” 一 文 ) 。
利 未 记
注释
十二 1-8 生产所引致的不洁
第十一章谈及因外在因素──吃用或触摸动物──而引致的不洁。第十二至十五章主要谈及因人体功能或状况而引致的不洁(关于居所或衣服沾染不洁的部分除外)。我们必须知道,礼仪上的不洁不一定暗指或假设道德上的犯罪。所有罪行都使人变成不洁,但并非各种不洁,皆由于犯罪或道德上的过失。第十一章中被称不洁的动物,在本质上并不是有罪。同样地,月经或身体溃疡在道德上也没有问题。然而,从祭司的角度看,身体上的排泄,尤其是带血的,都是不完美。血就是生命,因而血的流失,就是正常健康的一种破坏,并可以是致死的原因。因此,这等排泄使人暂时不宜参与圣所的敬拜,也不宜站在圣物和已分别为圣的人面前。不洁的不应面对圣洁的。不洁是一种礼仪上或宗教上的隔离状态,而不是道德上犯罪的状态(除非在全都是罪人的范围里,即无论洁净与不洁净的,都是罪人)。
这论点在第十二章尤其适切。旧约既指出生儿育女是神的命令(创一 28 ),是祂一份上好的礼物(诗一二七 3 ,一二八 3-6 ),并且是人类极大的喜乐,我们又怎能想象生产所导致的不洁,会意指生产本身是有罪的呢?又根据创世记二章 24 节,雅歌更不用说,我们也不可解释说,生产之不洁,是因为夫妇间的性交是被视为犯罪。戴维在诗篇五十一篇 5 节所说的话,并非评论他母亲的道德或使他成胎的行为,而是他深深地确知自己的罪,即他从来没有一刻是「无罪的」。经文本身指出不洁的原因是妇女在生产时流血,及其后 2 至 6 星期内渐渐减少的流血(医学术上称为恶露)。这段不洁的日子便比正常的月经长(十五 19-24 )。经文没有解释为何生男孩不洁 40 天,生女孩则不洁 80 天。有些人认为那是鉴于女孩日后也会有月经。
这律例虽归入我们不熟悉的类别中,即礼仪上的不洁,但在社交上也有良好的效果,它为产妇提供一段产后隐退,休养生息的日子。
不洁的日子结束后,通常社会和宗教活动都会恢复,但必先献上赎罪和洁净的祭。赎罪祭是为一般性的罪而献上,因为任何敬拜者来到神面前,都必须得蒙赦免,而不是如我们所注意到的,是由于与生产有关的任何罪。路加记载了耶稣出生后,这些礼仪如何进行,期间并有先知的预言和致贺(路二 21-39 )。
附注
第 3 节 至于割礼,参创世记十七章之注释。
利未记
利未记第十二章
12:1
生育的能力为神所赐(创1:28;诗127:3),能生育是神给妇人的福分(参创21:1-2;太1:25)。妇人怀孕生子所以不洁,要献燔祭赎罪,不是因为生育,而是因为分娩时排出的不洁产血。本章的条例乃为这种不洁而订立,应与15章的漏症、行经等身体排泄物的不洁同读。另一说则认为人类都处在死亡的咒诅下,生下来便不洁(创3:14-19),因此出生后需要洁净。但此说不能解释何以献赎罪祭的为产妇,而非新婴。
12:5
产妇生女孩仪文上不洁净的日子不是40天,而是80天。何以生女孩比男孩不洁和家居的日子都长一倍,圣经未作解释。有的人说是因为女胎比男胎更不洁;但献祭赎罪的方式完全一样,可见此说不能成立。也许与族长社会中男女地位不同有关(参27:2-7),也可能和女婴长大后的月经有关。
12:6
赎罪祭要同时献一岁的小绵羊和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如果家贫献不起羊,可以献两只雏鸽或两只斑鸠。雏鸽与斑鸠属同类,但斑鸠为候鸟,在非洲过冬,四至十月份才飞来巴勒斯坦(歌2:12);鸽子则一年四季都有。条例中规定献祭的人可在二者中选一,是有实际必要的。耶稣降生后,祂的父母照圣经规定献祭,所用祭牲为鸟类,说明约瑟当时家贫,无力献羊只为祭。
“燔祭”可参1:3,14注;“赎罪祭”参4:2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