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2章

上主训示梅瑟说: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若一妇人分娩,生一男孩,七天之久,她是不洁的;她不洁有如经期不洁一样。
第八天,应给孩子割损。
此外,她还要守度叁十叁天的洁血期。在未满取洁的日期以前,不可接触任何圣物,不可走近圣所。
若生一女孩,两星期是不洁的,有如经期一样。此外,还要守度六十六天的洁血期。
一满了取洁的日期,不拘为儿子或女儿,她应在会幕门口交给司祭一只一岁的羔羊,做全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献作赎罪祭。
司祭将祭品奉献在上主面前,为她行赎罪礼,她 算由流血的状况中洁净了:以上是关於生男或生女的妇人的法律。
但若她的财力不够备办一只羔羊,可带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献作全燔祭,一只献作赎罪祭。司祭为他行赎罪礼,她就洁净了。
利未记第十二章   第 12 章 

  利 12:1-4> 你的身体和心灵都已经预备好去敬拜神没有? 

  12:1-4 妇人生婴孩之后,为什么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呢?那是因为她在生产之后,会有恶露流出,是不洁净的,使她无法预备好进入会幕的纯洁环境之中。 

  利 12:1-4> 性与生育是否为不洁净的事? 

  12:1-4 不洁净并不是指有罪或污秽。神创造人是造男造女,又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参创 1:27-28 )。祂并没有改变心意,说性与生育是不洁净的,这里可能要提醒我们人是带着罪出生的,需要经过洁净才可以和圣洁的耶和华同在(耶和华就住在以色列人中)。另一方面,妇女在生产过程的血污亦使人联想起污秽,需要洁净才可以回到神的同在中。──《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