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三章
第 3 章
斯 3:2> 为信仰而孤军奋战,我有没有这般勇气和胆量?
3:2 末底改坚守自己的信念,没有为明哲保身而随波逐流;反之,他有勇气择善固守。坚持信念有时须力排众议,成为少数分子;不过,服从神较服从人重要得多(参徒 5:29 )。
3:2-4 末底改拒绝向哈曼下拜。犹太人有时也向政府官员下拜,以示尊敬(参创 23:7 ;撒上 24:8 )。但是,波斯王及位高权重的大臣,在国内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在他们面前下跪,就等于把他们当作神,因此末底改决不肯这样做。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也曾拒绝敬拜金像(参但 3:1-30 )。我们敬拜的对象,只能是独一真神,而不是任何人。若有人要求你向他膜拜或违背神,你千万不要让步。
斯 3:5-6> 对一个民族有偏见,你有没有这种倾向?为什么?
3:5-6 哈曼位高权重,末底改却不愿向他屈膝下拜,这使他怒火中烧。他不仅怀恨末底改本人,甚至憎恶末底改的民族,因为犹太人认为神是惟一值得尊崇的对象。哈曼因一个民族的信仰文化与自己的不同,就恨那个民族的人,显见他的心胸是何等狭隘。自大变成固执,总以为自己胜人一筹。哈曼自己也是因为妄自尊大而被处决的( 7:9-10 )。对于高傲矜夸、目空一切的人,神必严加惩罚(参箴 18:12 ;赛 23:8-9 ;提前 3:6 )。
斯 3:5-6> 想进行种族灭绝的人,其内心世界是怎样的?
3:5-6 为何哈曼因末底改一人所为,便想灭绝整个犹太民族?( 1 )哈曼是亚甲人,是以色列的宿敌亚玛力人的后裔,因此他也仇恨犹太民族。( 2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3:1 )的哈曼权欲薰心,渴望得人尊崇;可是,犹太人却独尊神为最高的权威,不畏其他权势。哈曼知道,惟一满足他虚荣心的途径,便是杀戮这批敬重神,过于敬重他和皇帝的人。追求权力和种族仇恨促使他策划灭族行动。
斯 3:7> “普珥日”是怎么来的?
3:7 哈曼抽签择日,一心要铲除犹太人。他自以为易如反掌,谁知神的旨意远高过他的计谋,事情的进展全在神的计划中;杀戮之期几乎定在一年之后,使以斯帖有充足的时间奏请皇上。波斯人称“抽签”为“普珥”,料想不到,哈曼消灭犹太人之日,竟然变为神拯救犹太人之时,于是犹太人便称这日为“普珥日”,欢喜庆祝。
斯 3:9> 哈曼灭绝犹太人的意图是纯粹出于政治和信仰上的原因吗?
3:9 哈曼必在想,皇上若降旨让他灭绝犹太人,他便可趁机掠夺他们的家园财产,中饱私囊。因为犹太人在帝国境内为数不少。
斯 3:10-12> 王把戒指给了哈曼,什么意思?
3:10-12 古时的官员以印章戒指来代替个人签名。戒指表面镶有凸起的印鉴,用金属、木或骨制造。亚哈随鲁王的御玺戒指,很可能以金或银制造。把戒指印章盖在信封口处的软火漆上可密封信件,国家文件则用皇家印鉴为证。亚哈随鲁王把御玺戒指交给哈曼,意味着哈曼已取得无限的权力,大可为所欲为;可是皇帝却不知自己的戒指王印将会给爱妻以斯帖颁签死状。
斯 3:13> 哈曼为何要急着颁发诏书?这样做的利弊何在?
3:13 哈曼颁发状书,判处波斯帝国境内所有犹太人死刑,以色列境内的犹太人自然也包括在内。倘若诏书的命令得到执行,神拣选的子民便会被灭绝,而神差爱子到世上成为犹太人的计划就会落空!可是,神的旨意是无人能阻挠的(参伯 42:2 )。──《灵修版圣经注释》
以斯帖记第三章
哈曼与末底改(三 1 ~ 15 )
.哈曼自从获高升以后就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更出言令出入宫门的人必须下跪。末底改是个典型的犹大人,他敬畏神,知道十诫中除耶和华以外,不可向别的神跪拜。而且神曾吩咐要把亚玛力人灭尽,他岂可屈膝于亚玛力人哈曼之下。
.哈曼以为杀害末底改还是小事,他更要把犹大民族灭尽呢!他所用的计谋手段异常毒辣;他向王进言,谓有一种民散居各省,不知何处来,又无固定职业;他们既对国家无助、无价值,同时又卑贱,实在不应存活;他们的律例与万民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容他们存活实在与王无益,所以建议王下旨灭绝他们,甚至自愿捐一百万他连得银子亦无妨。这无异捐钱行贿,王却糊涂得毫不思索就摘下戒指,授权予他。
.末底改始终不肯向哈曼下跪,这给信徒留下美好的榜样;信徒无论如何都不应向肉体屈服,顺从情欲。末底改是属灵英雄,心志坚定,决不向哈曼下跪。官可不做,命可不要,但决不向哈曼屈膝。
.属灵方面,历代以来,信徒心中最激烈的交战,就是灵与欲。保罗在罗马书七章曾经历过。他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两个律经常在交战,若不顺从圣灵,而顺从肉体,就必失败!
.扫罗为王时曾受命灭绝亚玛力人及他们的一切,无奈扫罗却爱惜上好的牛羊和亚玛力王的生命,故被神废弃。扫罗是基士的儿子,末底改是基士的曾孙;两人之待亚玛力人却有天渊之别,我们应引以为鉴!
思想 持守原则与顽固有什么分别?基督徒要如何才可以成为一个有原则但又不顽固的人呢? ──《新旧约辅读》
以斯帖记简介 以斯帖记 第三章 注释
3:1-6 末底改与哈曼结怨
1
「亚甲族」:有认为这是亚玛力王亚甲(撒上15:8)的後裔。
亚玛力人是犹太人的仇敌,是受咒诅的民族(民24:7),因此
,末底改不愿意向世仇跪拜。
这种解释似乎解释末底改不肯跪拜哈曼的原因(因为犹太人跪
拜君王是有例可援的,参撒上24:8)。
不过,此处的「亚甲」乃王号,非名字,因此以亚甲族当作亚
甲王的後裔有牵强之处。哈曼在国中的地位相等於首相,可与
君王一样受最高敬礼(2)。
4
末底改为何用他犹太人身分来解释不跪拜哈曼的原因,这里没
有清楚表明。
6
哈曼觉得末底改的行动有损自己威风,只杀他一人不足以泄愤。
3:7-15 大阴谋
7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为主前四七四年。掣签定事为当时波斯的风
俗。
「按日日月月」:可能指掣签时先定行事之日子,然後月分。
9
「一万他连得」:时值不菲,约当时波斯国一年税收三分之二
。这笔钱可能是哈曼的财产(可见他很富有),也可能是他预
计以後从犹太人处掳掠而来的收入。
11
有学者认为「这银子仍赐给你」一语显示王并不需要这份厚礼
,但并不表示王拒绝收下(参4:7;
7:4的「被卖」)。
13
剪除、杀戮、灭绝:三个意思相同的动词摆在一起,强调要彻
底把犹太人消灭。
思想问题(第 3章)
1 虽然圣经没有交代末底改引用犹太人身分坚持不跪拜哈曼的原因
,但他显然是按原则做事,不肯随波逐流。
这作风引来什麽风波?
你认为值得吗?
你会否为着表明信仰立场而不随夥作恶,甚至愿意接受任何後果
呢?
2 在人看来,哈曼所设杀戮犹太人的计谋是否天衣无缝?
哈曼预早一年定下的阴谋怎样一一被粉碎呢?
参 7:4-6, 8-9; 8:9-12。
3 亚哈随鲁王未经审查便将国中的民族任由哈曼杀戮,他的性情也
变幻莫测(参 4:11;
7:7),但他仍在神的掌管下(参箴21:1),
那麽有什麽政权或国家领袖可以拦阻神的旨意,使 的眷顾和权
以斯帖记第三章
进退维谷(Ⅰ):末底改(三 1-15 )
(一)
哈曼的性格,几乎令人难以置信,如果不是在历史上重复无数例子,特别在我们这一世纪,更是惊人。他的出场很是突然。我们第一次听见他,就已提升至首相的职位( 1 节)──正是我们在二章廿一至廿三节事件之后,以为末底改或许会提升至这个职位。(我们不知道在末底改事件之后,隔了多久哈曼引起了国王的注意。从第 7 节,我们知道自一章以后,已经有九年之久了。但是作者并不在乎发生的时日,只注意事件中相互的关系。二 21-23 的事件与第三章的事件,其中可能隔开好多年了。但是这并没有减低他们之间的矛盾。在经文中,作者将这两件事紧接在一起,叫我们不要漏掉这一个要点。)
我们再一次见到国王缺乏真知灼见。如果把哈曼放在不引人注目的位置那倒好。还有,如果犹太人最终胜利的种子已经撒下,反对他们的意识──作为极度忠于上帝的人──必会出现。(注意王的臣仆,推波助澜,要引起冲突,想看一下谁的势力大, 4 节。)犹太人的景况,顷刻急转直下。哈曼职位的跃升,立刻发生了末底改所惧怕的冲突。每一个人都要向哈曼跪拜;末底改却办不到( 2 节)。
末底改不向哈曼跪拜,只能归因于他是一个犹太人,要保守犹太人的规矩。真的──现在他全盘招供──那似乎是不智之举,他们打听多少,他就告诉他们多少( 4 节下)。我们不太清楚为什么犹太人的规矩禁止向高官跪拜。常有人指出犹太人(或以色列人) 也有 向人跪拜的(参阅撒上廿四 8 )。其理由可能是因为哈曼是 亚甲 人( 1 节)。他们是亚玛力王亚甲的后人。亚玛力人是在以色列民最古老及最不友善的敌人之列(出十七 8 以下)。亚甲自己在撒母耳命扫罗王消灭亚玛力人之后,死在撒母耳的手里(撒上十五 32-33 )。于是末底改的举动可能是因为作为一个犹太人,拒绝向一个古代的敌人下拜。不论怎样,其要点是他 认为 向哈曼下拜,不合犹太人的规矩,失去了忠于犹太的心。这样一来,末底改与但以理处于相同的地位,圣旨下来,禁止敬拜上帝(但六 10 );末底改必须不顾一切,表示忠于他列祖的上帝,和当代自己的百姓。
进退维谷(Ⅰ):最后的解决?(三 1-15 )(续)
(二)
哈曼大怒的反应,并没有什么原则根据,纯粹出于以为自己的尊荣丧失,伤害他的自尊。或许过去两个人之间已有敌意。哈曼知道对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对手。他没有采取直攻的方式,却选择了更狡猾的方法,更不择手段,伤害更多无辜的人。
倚赖掣签( 7 节)(是决定去见国王的时间,抑或是执行其计谋的时间,不十分清楚),也许他要向王提出控告( 8 节)。这就把真假混淆,令人难辨了。其内容之残忍,尤其是其新颖的恐怖手法,令人毛骨悚然。大约可分四部分:
第一 ,有一民族(哈曼没有指出)散居在国内各处──这句话没有说错。 第二 ,他们的律法和其他人民的律法不一样──这半真半假的话很狡猾。这里指的是犹太的 妥拉 ( Torah 或摩西五经 Pentateuch ),他们的确拥有律法,以前如此,现在亦然,把犹太人从列国中分别出来。此外,若正确地了解,并随之而行,这些律法是指引列国朝向上帝的。哈曼却歪曲这真理,反对犹太人,引起国王怀疑犹太人的忠心。 第三 ,他从第二点推理说他们不服从国王的律法──简直一派胡言。我们作为读者,从末底改保护国王的福利安全,已经知道事情是如此这般。国王却未能把七零八碎的片断凑合起来,得以对哈曼的话,作出正确的批判;哈曼岂不是成了国王的宠儿?从哈曼精心设计的基础上,他的谎言说得天花乱坠。 第四 ,可怕的结论──充满了血腥气味,容忍这样的民族,于王并无 益处 。
这攻击,运用了高明的宣传术。哈曼以不合真理的三个计谋,劝服了国王: 他 是首相的最合适人选,尽管我们知道末底改才是;犹太人必须毁灭,尽管我们知道王后自己就是犹太人;犹太人对国王无益,尽管我们知道事实正好相反。他的谎言说服了这笨拙轻信、大权在握的君王。每个少数社体,有其自己的文化特性,很容易受到这样的攻击。对现代的基督徒来说,可能意味他们从未能说服他们当代世俗里的人,相信他们是‘讲理’负责任的人,可能要忍受一种不公平的耻辱,如冒一种职业上的险,或宁可冒公开承认自己身分的险。我们必须记得犹太人目前所处的危险,是出于末底改的解释,其所以没有照去做的原因,因为他遵守犹太人的规矩。他为基督徒立了一个榜样,我们应当在众人前承认我们是基督徒,并且所行的合乎基督徒的身分,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三)
国王被说服了。哈曼为消灭犹太人,提出巨额的捐款( 9 节)来换取国王的允准,那笔款子为王所婉拒( 11 节,‘这银子仍赐给你’,实际上意思是:‘你留罢!’)。而哈曼可以随意对待他们。
本章余下部分描述谕旨的传播。全国的组织机构又发动起来。邮递部门好像美国西部,采用马匹。驿站廿四小时开放,便于长途快递。它们只为国家服务:其决心反映在其口号里‘邮递必须畅通’;其所承担的命令,不论何处,都当作极为重要的事件。十二节说明全国各地,无远弗届。我们可以想像,如参巴拉和基善这一类的人,在这时势下何等高兴。这信息也向犹太人揭晓;无他,就是完全消灭( 13 节上)。这残酷的谕旨,加上了执行的日期,更是令人毛骨悚然( 13 节下)。
在此,哈曼已到了波浪的顶。但是他却犯了致命的错误。不像末底改,他所倚靠的是‘君王’(诗一四六 3 ),他有可能会改变。在他信靠薛西斯的背后,他又相信 命运 ,主宰一切事迹;因此他掣签,作出决定( 7 节)。哈曼并非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的一人,相信世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在玩弄人类的计划和能力。在这里,某一方面来说,他认识到一些道理(是以斯帖记作者所关注想要指出给人知道的)。但是只知道万事幕后有 一股神秘的力量 ,非人们所能控制;与不信盲目的命运,只相信一位有位格和慈爱的上帝,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
(四)
很是重要的,这谕旨没有得到大众的欢迎。国王和哈曼可以坐下饮酒(试想以后希律和彼拉多之间不义的联盟,将权柄操在憎恶真理者的手中:路廿三 1-12 ,特别 12 节)。但是书珊一片混乱( 15 节)。百姓对事件真相,比国王更加清楚。 他们 知道在末底改和哈曼之间,作怎样的选择。哈曼在波斯跃登高位,不但对于王后不利,也是对于波斯举国上下不利。末底改作为一个负责的公民,采取积极的行动,是正确无误的。这样采取行动与‘倚靠君王’有很大分别。──《每日研经丛书》
叁·计划消灭犹太人(三~四)
一、哈曼与王说话(三)
三1?“这事以后”指出,第二和三章之间相隔五年的时间。以斯帖记这出剧最后一个重要人物,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在第1节出场了。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他被高升,但后来的历史明显地让我们看到,王的手后面有撒旦的手。哈曼是亚甲族人,是亚玛力王的后裔(亚甲是王号)。耶和华宣告了长远与亚玛力作战(出一七8~16)。以斯帖记是这场战事最后的记载(另参看撒上一五32;三O1~10;代上四43)。
三2~6?王下令人都要跪拜哈曼,因他地位仅次于王。但末底改拒绝向人跪下,尤其是一个亚玛力人。敬畏神胜过惧怕人。摩西的律法没有禁止人对在上位者表示尊敬,犹太人有时也向政府官员下拜,以示尊敬(参创二三7;撒上二四8)。但摩西的律法禁止人除了神之外去敬拜人。东方的君主常要人敬拜他,在他们面前下跪,就等于把他们当作神,因此末底改决不肯这样做。另一个原因也可能是因为末底改作为一个犹太人,拒绝向一个古代的敌人(亚玛力人)下拜。不论怎样,其要点是他认为向哈曼下拜,不合犹太人的规矩,失去了忠于犹太的心。
末底改的同僚为了取悦哈曼,于是告诉他未底改没有遵王命。哈曼是一个极为自大的人,眼见未底改公然不敬,他气忿莫名。他不仅怀恨末底改本人,甚至憎恶末底改的民族,因为犹太人认为神是惟一值得尊崇的对象。因此他没有单独对付末底改,而是计划要灭绝国中所有的犹太人!
三7~11?哈曼的第一步是掣签定大屠杀的合适日期。在一个看似偶然的情况下,日子定在差不多一年之后。有人说:“甚至迷信也与神战车的轮子连上了。”神作出干预,让他有足够时间阻止哈曼的计划。“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箴一六33)波斯人称“抽签”为“普珥”,料想不到,哈曼消灭犹太人之日,竟然变为神拯救犹太人之时,于是犹太人便称这日为“普珥日”,欢喜庆祝。
哈曼接着在王面前诋毁犹太人,讹称他们危害国家。他求王下旨吩咐灭绝他们。根据玛代和波斯的律法,这种谕旨一经颁布便不能更改或撤回。为了增加王下旨的决心,哈曼自愿捐一万他连得银子进王库,来换取国王的允准。因那时波斯攻打希腊吃了连场败仗,弄致国库空虚。亚哈随鲁用他的戒指封上这个死亡的敕令,使千万无辜的男女老幼,将要在哈曼骄傲的坛上牺牲了。第11节的意思,可能是被杀之人的银子归哈曼所有。皇上若降旨让他灭绝犹太人,他便可趁机掠夺他们的家园财产,中饱私囊。因为犹太人在帝国境内为数不少。
三12~15?屠杀令的抄本彻底详细地通布全国,定明十二月十三日是这场暴行的日期。亚哈随鲁和哈曼在宫里满不在乎地坐下饮酒,但书珊城中却大为慌乱。詹逊这样评论:“第三章的最后一句很重要:‘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不单犹太人,连非犹太人对这个暴政的凶残例子也有反应。群众有时会错,但不一定常常错。在这里,有无上权力的王和他的重臣,便是错误的少数。但所有人(无论是个人或民族)。必须承认最高的权力是神。王的谕旨签发、通告了,但万王之王最后的话才作准。”
以斯帖记简介 3:2
末 底 改 不 跪 不 拜: 由
于 对 神 的 忠 诚, 末 底 改 拒 绝 跪 拜 哈 曼 (4 节 ) 。
显 然, 王 的 臣 仆 和 其 他 人 给 哈 曼 的 尊 荣 非 哈 曼 所 配, 这 样 的 膜 拜 几 乎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单 单 献 给 神
的 那 种 敬 拜。 因 此, 末 底 改 不 在 哈 曼 面 前 跪 拜。 但 以 理 的 三 个 同 伴 也 表 现 出 同 样 的 信 心 之 举 ( 但 3:1~12) 。
3:4
自 己 是 犹 大 人: 末 底 改 周 围 的 人 想 知 道 他 为 何 不 跪 拜, 他 给 了 他 们 惟 一 的 回 答: 他 是 犹 大 人。
1. 神
将 犹 大 人 置 于 被 掳 之 地 是 为 了 炼 净 他 们 拜 偶 像 的 罪。 从 以 斯 拉 记 和 尼 希 米 记 中 我 们 知 道, 回 到
耶 路 撒 冷 的 犹 大 人 已 经 领 受 了 这 一 功 课, 并 愿 意 弃 绝 偶 像, 敬 拜 真 神; 从 以 斯 帖 记 我 们 看 到, 那
些 留 在 波 斯, 没 有 归 回 的 犹 大 人 也 一 样 汲 取 了 教 训。 此 时, “ 作 犹
大 人 ” 已 有 了 具 体 而 深 刻 的 内 涵; 他 们 也 不 再 跪 拜 任 何 人 或 偶
像。
2. 我
们 做 为 基 督 徒 也 不 无 代 价; 我 们 实 在 当 效 法 末 底 改, 承 认 基 督, 坚 守 立 场, 不 畏 世 俗 的 压 力, 持 定
合 乎 主 道 的 公 义 标 准。
3:6
灭 绝 …… 所
有 的 犹 大 人: 波 斯 的 大 臣 哈 曼, 是 圣 经 中 第 一 个 企 图 阴 谋 灭 绝 他 政 权 范 围 内 一 切 犹 大 人 的 政 治 角 色。 历 史 上
这 种 企 图 对 犹 太 人 实 行 种 族 灭 绝 的 事 件 无 独 有 偶, 如 主 前 2 世 纪
的 安 提 阿 哥 · 伊 皮 法 尼 斯 对 犹 太 人 的 大 肆 逼 迫 ( 参 但 11:28 注 ) , 以 及 20 世 纪 欧 洲 的 阿 道 夫 · 希 特 勒 对 犹 太 人 的 残 酷 屠 杀;在 末
后 那 敌 基 督 也 必 要 寻 索 毁 灭 一 切 犹 太 人 和 基 督 徒 ( 启 13:15~18) 。
3:7
掣 普 珥: “ 普 珥 ” 类 似 骰 子。 哈 曼 用 它 来 选 定 灭 绝 犹 大 人 的 “ 吉 日 ” 。 掣 签 之 日 与 所 定 的 实 施 阴 谋 之 日 约 有 一 年 间 隔, 这 使 末 底 改 和 以 斯 帖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去 挫 败 哈 曼 的 计 划。
3:8
与 万 民 的 例 律 不 同: 神
给 以 色 列 人 例 律 的 目 的 之 一 是 使 他 们 与 世 人 迥 别。 哈 曼 意 识 到 以 色 列 人 不 同, 并 因 此 憎 恨 他 们。
在 新 约 时 代, 神 依 然 希 望 他 的 子 民 从 这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成 为 属 神 的 圣 民 ( 比 较 彼 前 2:9) 。 今 天, 这 世 界 同 样 会 因 着 神 子 民 的 不
以斯帖记
注释
三 1-15 哈曼阴谋灭绝犹太人
三 1-6
过了些日子( 7 节),王打算擢升一位贵胄任国中最高位的臣宰。他并没有拣选那曾救他一命的人,却拣选了亚甲人哈曼。「亚甲」一名叫人想起基士的儿子扫罗在位时(撒上九 1-2 ),曾在战场上姑息的亚玛力王亚甲,而招致先知塞缪尔的责备(撒上十五)。当末底改(也是基士的后人)和亚甲人哈曼敌对时,犹太读者会感到这是该战争的重演。这是末底改定意要赢取的一场战争。薛西王──似乎并不懂得知人善任──他既要吩咐臣仆向哈曼跪拜,可见哈曼并不甚受同僚赞赏。末底改不赞同王的任命,因而拒绝在哈曼面前卑躬屈膝,但他知道这样必会招惹麻烦,尤其当在朝门的臣仆向哈曼报告此事。末底改是犹太人这个事实,不会使他不能向在位者表敬意,但忠于神的律法却给犹太人一个高于人之权限的效忠对象,他们并且倾向作出独立的判断。这在尼布甲尼撒(但三 12-23 )和大利乌王的臣宰(但六 5-9 )看来,是为不顺从。怀着愤怒和报复的心,哈曼开始定下报仇的策略。他不以杀害末底改为满足,却设计谋害整个犹太民族,作出了一个反闪族行动的先例。哈曼这样一个残忍嗜杀的概念,显出他是一个全然无耻狂妄的人。
三 7-11
波斯朝廷每年的行事历,都在第一个月以掣签形式,择定进行各项事件的吉日。「普珥」一词意指「签」,从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在位时(主前 858 至 824 年)的一个戳记(或一颗骰子)可见其意义,因而肯定了第 7 节的细节。倚靠命运的态度历来都存在,而吉兆和凶兆则决定行动应在何时进行。至于哈曼的计谋,吉日是在该年的最后一个月,因为让他有时间向全国颁布王的诏令(这诏命早已由哈曼拟定)。哈曼在王面前,很小心地避免提及犹太人,却是隐晦地指一群与帝国意见不同的民族,有意不守波斯律法。犹太人确实有他们自己的习俗,但杰里迈亚曾明明地吩咐他们要在被掳之地安然居住(耶二十九 7 ),而他们也遵从。哈曼按着王最大的利益来上奏,合理地编造了铲除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理由,并加上金钱上的利益来作进一步的诱因。哈曼答应捐出巨款,可见他极之富有,虽然他也打算在杀戮犹太人时,夺取他们的财宝( 13 节)。
薛西王并没有兴趣调查个中详情,因此委派哈曼代行,而他把指环之印交给哈曼,是宣告哈曼有实权按他的意思而行。作者引述他整个名衔:「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并加上「犹大人的仇敌」,是要对这个狡猾之战略家的威望,作出隐秘的批评。王对于所提供的金钱和一群不知数目之臣民的被杀毫不关心,但圣经没有对他的失职和误信哈曼提出审判。
三 12-14
以斯帖记第三章
Ⅳ 哈曼向犹太人寻仇(三 1 ~ 15 )
A 哈曼晋升(三 1 ~ 6 )
亚哈随鲁王的弱点,在这里再一次刻画出来。他新委任的宰相愚弄他,使他一知半解地颁布了一项法令。
1. 这事以后 ,指以斯帖在第七年立为王后之后(二 16 ),又在第十二年之前(三 7 ),哈曼被晋升仅在国王以下(参十 3 )。 哈米大他 ( Hammedatha )没出现在任何族谱里,可能是直系的一位先祖。 亚甲族 ( Agagite )叫人想起撒母耳记上十五章,扫罗跟亚玛力人打仗时,放过了亚甲,被神责罚。昔日以色列人还未来到西乃山,亚玛力人在利非订攻打他们(出十七 8 ~ 16 ;参∶申二十五 17 ~ 19 ;代上四 43 ),自此以色列人与亚玛力人就互相为仇。末底改出自扫罗的家族,扫罗没有置亚甲于死地。对照起来,末底改重演这一场斗争,却没有失败,也不示弱。七十士译本译亚甲作“粗汉”( bully ),是把经文诠释给希腊文读者〔参九 24 ,七十士译本把亚甲译作“马其顿人”( Macedonian )〕。
哈曼的亚玛力根源,还有一点迹象,就是他“不敬畏神”(申二十五 18 )。“亚玛力人的行径,是对神拒抗顶撞,存心否认神的存在,认定宇宙的运作全在乎机缘……哈曼也是这样,那怕已时隔千年。” 127 末底改与扫罗有不少“巧合”的相似处,他的先祖也称为基士,也与扫罗一样对抗亚甲族人。
这一回哈曼晋升,固然是他刻意钻营而得的机会,可是也看出这次委任,完全没有种族歧视的成分。末底改虽有救王之功,晋升的却是哈曼。
2 ~ 3. 波塞波利斯( Persepolis )的朝门口,是裁判的地方,有宽大的阶梯通上去,两旁有巨型狮像守卫着,门面约有六十乘 三十公尺 之大。王 一切臣仆 及其他人则在书珊王宫门口的阴凉处。至于王特别指派的官员,则留在王宫门内 128 。对长辈及尊贵人叩拜,向来都是东方人的礼仪,以色列文化也不例外。俯身跪拜,原是 向神和 君王的崇敬,但向人求恩时,也会俯拜(创三十三 3 雅各向以扫跪拜),或向人表示感激(例如∶大卫向约拿单,撒下二十 41 )。末底改坚决无论如何不向哈曼下拜;其实当时一般人对哈曼似乎都不大尊敬,因为人若尊敬他,就不必下令要人跪拜他了。其他人也许惟命是从,末底改却不做“摇尾狗”。他虽然是犹太人(四章),也不能宽免不跪;被掳的犹太人信心坚强,使他们有独断独行的勇气,令掳掠他们的人也不知如何应付(但三 6 )。
4. 末底改这样坚持,誓死不屈,原是立意挑动对方的反应的。其他勉强屈服的人,就想看看是否有人可以免守这法令的。
5 ~ 6. 哈曼其实一直没有发现末底改违例,到了有人告状,他才大发雷霆,无法宽容不顺从者。哈曼 怒气填胸 ,却仍细心地铺设阴谋,不但向末底改报复,更要向他全族人报复;结果,族人与末底改同样强硬与哈曼对敌。叙述者这里卖弄两个近音字, 哈曼 与 烈怒 ( Haman 及 he{ma^ )。
127 Abraham D. Cohen, " Hu
Ha-goral: The Religious Significance of Esther", Judaism 23
(1974), p. 124.
128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iii. 120 ,提及两名省总督“坐在王宫门口”,参 Xenophon, Cyropaedia viii. 1. 6.
B 掣签择期(三 7 ~ 11 )
据权威人士说,作者所设定的主题就在这一段出现,就是普珥节命名的原因(“普珥”即“签”)。
7. 掣普珥,就是掣签 。古代东方用掣签定事,是十分普遍的惯例,在以色列,某些情况下也用来寻求引导(例如∶各支派在迦南分地,书十五 1 及下)。掣签用得合宜时,神会显示祂的旨意(箴十六 33 )。哈曼也在寻求引导,不过他一心想选一个吉日,于他的计谋有利的兆头,甚至等一年才采取行动也不在乎。 尼散月 ( Nisan )和 亚达月 ( Adar )在尼希米记二 1 及以斯拉记六 15 也出现过,希伯来的月份名称在被掳后,改用了波斯名字。
8 ~ 9. 哈曼巧妙地取悦国王,使王觉得他所做的全是“ 为王的好处” ( RSV 直译)。哈曼的申诉中删去了一切细节,连该闹事的民族的名字也没有说明,这样国王根本没机会考证事情的真相。他说他们 散居在王国各省 ,表示他们仍保留自己的身分,又说他们有 他们的律例 ,不守波斯国的律例,因此为非法之徒。这样,哈曼设好陷阱,指控这民该被剪除。同时,他又答应付出大笔钱财来作这事。这是第一次提及哈曼是个富豪。他答应的是一笔大数目,很可能他打算囊括犹太人消灭后的家财,否则,若非手头有大财富,这样的献议实在是不智之举。
哈曼这个献议,实在是很阴险的,把事实(半真半假的)和虚构的混作一谈。犹太人固然有他们自己的律例,可是他们并非因此就违抗波斯的律例。
译作 府库 的,是另一个波斯字。作者很熟悉书珊宫廷的术语。这个计谋的屠杀,虽然凶残恐怖,却并非史无前例。主前五二二年,刚比西斯王( Cambyses )死后,马吉斯人斯麦尔地( Smerdis the Magus )夺了王位;当时波斯人设下阴谋杀他,每一个波斯人持武器,遇见马吉斯人就杀 129 。当时若非天黑了,杀戮就无法停止,否则全体马吉斯族人势必完全消灭。
10. 国王一心以为这些分散的国民是远方的异族,与他敌对为仇,便把全权交给哈曼对付。 戒指 是国王掌权的印记,是全国都认准的权威。于是,哈曼得以自由行使职权,推行全面性的计谋。作者在此详细重述哈曼的全衔,意味深远,最后还加上 犹太人的仇敌 。
11. 这银子仍赐给你 ,国王似乎不肯收这笔银子,但更可能是他仍期望哈曼会把钱给他,然后,按“ 你所看为好的 ”( RSV 直译)方式依计行事。“看为好的”在 暴 君的口中,应有不同的意味,不过作者并未详述。作者所布的局,表示国家许多政策的决定,往往附带了不同的动机交织着。这里,个人报复的强烈动机,国王却全然不晓得。
现代读者特别有兴趣追寻心理动机,历史家仍在考究何以有人要消灭犹太人,这的确是个大问题,因为直到如今,这情况仍然存在。不过,作者的重点似乎不在人的心理研究,而是神在这史事背后的目的。他的文笔似乎保持在纯客观的叙事,但最终权柄何在这问题,却隐约可见。伟大的亚达薛西王,其国权到底大到什么程度?作者至此已揭露他被王后公开抗拒,又被大臣摆布。在家、在国他究竟有多少控制权?
129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iii
64 ~ 80. “波斯历上,这一日的周年纪念以红字出现,是个十分重要的节日,称为 Magophonia ,或 Magi 被杀日。在那一天, Magus 人一个也不可露面,全族人留在室内,直到那一天过去。”( 79 )
C 颁布御旨(三 12 ~ 15 )
御旨草拟好了,译成国中各种文字,最后正式颁布,在这一段中详详细细描述出来。
12. 正月十三日 ,这个日期可能是正式文件中的字眼,这一日对任何犹太人,都是绝不能忘记的,因为是杀逾越节羔羊的前一日(出十二 6 )。在这纪念性的庆祝里,复诵昔日神救他们脱离法老之手的一幕,必然会挑起一大疑问∶如今面临亚哈随鲁手下的厄运,神是否仍能以同样的大能拯救他们?因着信心,当然要以正面作答,他们年复一年在这一天的礼拜仪式即是肯定的回应(出十二 24 ~ 27 ),可是所面临的考验也是十分真实的。
总督 ( Satraps )是从波斯文转借来的字,是二十个地域的统治者, 省长 是治理省份的, 各族的首领 (可作“官长”),是当地委派的(参一 3 注释 )。这御旨虽然是哈曼下笔草拟的,但用王的印及名字颁布出去。王的印刻有王独有的名号,代表了他的签署。
13. 王的驿卒把王的御旨以连递方式,传送到王国远近四方(参八 10 注释 )。 剪除、杀戮、灭绝 ∶是三重的词句,是律法文件的风格,反映出“自古以来官式辞汇的偏好,代代相传,至今不衰,今日美国(加上英国也不为过)与古代波斯仍不相上下” 130 。下面的句子也是一样,所有 犹太人 虽用男性形式,易误作妇人、孩子可幸免,所以在这死刑拘捕会上特别声明清楚, 无论老少妇女 。由颁令到 亚达月十三日 ,尚有十一个月,因这是哈曼掣签所得的屠杀日。人们可以任意抢夺他们的财物,作为执行的诱饵;不过,仍很难想像竟可以这样正式下令杀戮,这样冷酷无情。
14 ~ 15. 这御旨随即颁布,使人们准备妥当, 抄录 ( pat[s%egen )这字是波斯文,在圣经中只有以斯拉记及以斯帖记中出现过,共有六次,是以亚兰文及希伯来文的形式出现。
最后一句用了对比的技巧作衬托。设谋者庆祝之余,书珊城却慌乱。作者对人民的反应很敏感,特别记载一般百姓对这骇人的御旨满肚狐疑,不知是怎么一回事。
130 Robert Gordis, "Religion, Wisdom
and History in the Book of Esther ── A New Solution to an Ancient Crux". JBL 100.3 (1981), p. 377.
──《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斯帖记
以斯帖记第三章
3:1
“亚甲人”:可能为祖先居住亚甲地的人。但犹太传统解释,亚甲人为亚玛力人亚甲的后代。扫罗王曾征伐亚玛力人,并擒其王亚甲。此处为旧约中的最后一次记录亚玛力人与以色列人为仇。看书前〈参考资料〉“亚玛力人与以色列族”条。
本书四个主角中的最后一个为哈曼,现在出场(其他三人为亚哈随鲁、末底改、以斯帖)。他与末底改的冲突(1-7节),导致与王商量如何消灭全体犹太人(8-15节)。哈曼从一人之敌成为全“犹太人的仇敌”(10节)。
3:2
末底改不向哈曼跪拜,与十诫禁拜偶像无关,因为犹太人对君王和有尊位的人,习俗都行跪拜之礼。4节说明他不跪拜的理由,是因为他是犹太人,不能向压迫神子民且世代和犹太人为仇的亚玛力人的后裔俯伏下拜。
3:7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即主前474年。此时以斯帖册封为后已五年(2:16-17)。
“尼散月”:犹太人宗教历正月,相当于阳历三至四月。“亚达月”:十二月,相当于阳历二至三月。
哈曼抽签决定杀灭全境犹太人的日期远在十一个月之后,给了犹太人充分的时间自救。
“普珥”:为亚述文“抽签”之意。看书前〈参考资料〉“普珥节”条。
3:8
波斯帝国的政策本容许各民族保有自己的风俗。哈曼举出犹太人的罪状:1,散居王国各地,深入民间;2,拥有与其他民族不同的习俗(“律例”应作“习俗”解);3,也不守波斯王所颁的法律。
犹太人的确散居全国,在许多城邑出人头地(看〈参考资料〉“历史背景”条),也有自己的习俗和律法,但并无不守王法的事(参耶29:7)。
3:9
据希腊史家希罗多德的记载,波斯王大利乌时代,帝国全年的收入为14,560他连得,这大概为各省缴纳给中央的款项(参拉7:21-24)。哈曼答应供亚哈随鲁挥霍的钱为一国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在如此大的引诱下,他立刻摘下戒指,授权哈曼依所议行事。
3:11
“这银子仍赐给你”当为客气之词(参创23:7-18),把“银子”和“这民”都交给哈曼处理,为冠冕堂皇的门面话。从4:7末底改的话,可知此款已为王所接纳。哈曼银子的来源大概寄望于杀了犹太人之后没收其财产;并以此为饵,促各地官员合作(13节)。
3:15
作者以十分精简之笔记下四件事:1,驿卒急忙起行;并非信息紧急,而是此乃圣旨;2,向书珊城官员宣读谕旨(参拉1:1);3,哈曼与王达成协议,饮酒欢乐;4,但宫外百姓听到这消息,不知就里,慌乱一片。波斯有句俗谚:清醒时讲的价,酒醉时不认账。百姓不知道消灭犹太人的决定是认真还是玩笑(象上次诏告全国应由男人当家一样)。不久,哈曼再与王饮酒言欢时,形势有了180度大转变(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