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第十一章
第 11 章
尼 11 章 > 去耶路撒冷住还要抽签?是大家都想去还是都不想去?为什么?
11 章 以色列人回归的数目,比君王时期耶路撒冷的人口少得多,加上城墙建于原有的根基上,故此城内人口稀疏。尼希米便从其他城邑中,每十人迁移一人到耶路撒冷去。然而自愿搬迁的只有少数,大部分人都不愿住进城内( 11:1-2 ),于是尼希米便以抽签的方法决定要谁进城。
很多以色列人不愿进城,因为:( 1 )非犹太人因信仰缘故,排斥以色列人,不肯与他们做买卖。( 2 )如果迁进城内,家庭和事业都要从头开始,所需的时间和金钱,甚为长久和庞大。( 3 )住在城内,靠近圣殿,社会压力较大,居民需要更严谨地遵守神的律法。──《灵修版圣经注释》
尼希米记第十一章
同心为神谋大事(十一 1 ~ 36 )
.看守全国( 1 ~ 24 ):尼希米不单重建圣城,也要看顾整个国家,免受敌人攻击,所以有人要留守圣城,有人要到其他的城镇去。这样,全国都有人看守了。看!尼希米的志向何等大,愿我们也能为主图谋大事。
耶路撒冷是圣殿所在,比其他城镇更为重要,故此,住在里面的人很多,亦最有才干( 14 、 16 ~ 17 ),领袖们也住在其中( 1 ),我们看重神的殿吗?
.人尽其才( 25 ~ 36 ):要看守全国,以色列人就得接纳尼希米的安排及委派,否则若全部都住在圣城,其他地方就会易被侵略,耶路撒冷也因挤逼而产生社会问题。在顺服及接纳委派之下,神的国度就得到照顾了,我们能顺服吗?顺服神而不愿接纳教会长者在工作上的委派,许多时是不对的。
祈祷 求主赐我们大志,为天国图谋大事;求主给我们顺服的心去完成这些大事!──《新旧约辅读》
尼希米记
尼希米记 第十一章 注释
11:1-2 迁徙运动
有学者认为本章是接续 7:72的记载。
为了避免耶路撒冷城继续荒凉,百姓被逼迁徙进城居住。
11:3-24 耶路撒冷城的居民
3-9
犹大及便雅悯首领名单。
10-14 祭司名单。
15-18 利未人名单。
19
守门者。
21
「西哈」:参拉2:43。
「基斯帕」:不详。
22-23 在圣殿供职者受王俸禄。
24
显然, 他希雅并不是住在耶路撒冷,因为他在波斯宫廷办理
犹大民的事。
11:25-36 散居的村落
25-30 犹大人居住的村落。
32-36 便雅悯人居住的村落。
思想问题(第 11章)
1 尼希米完成了修建城墙之後,又怎样确保日後百姓的安危?
参 1-3, 19, 22节。
2 对那些抽签後要搬进耶路撒冷居住的百姓,以什麽态度面对这件
事为佳?参 2节。
这给你什麽提示?
3 在安排中,有那一类人是规定要住在耶路撒冷的?
担任领袖的人往往要付什麽代价?
若你在教会中肩负要职,你是要求得到更大的权利,还是甘愿作
出更多的牺牲?
4 23节表明在圣殿歌唱的享有特殊地位,17节也显示当日的崇拜公
祷有专人领导称谢。
相比之下,今日教会对诗班的事奉是否太忽视?
对祷告的安排是否太随便?
尼希米记第十一章
定居(十一 1-36 )
跟在后面的,有很长的一段经文,多半包括在各时代,自所罗巴伯(十二 1 ),至以斯拉及尼希米(十二 26 )居住的名单。这里所有的问题,在七章四节首先提出,十一章一至二节再次提出。在城墙建成以后,耶路撒冷的居民不足。居民必须重行分配居住,方能使这圣城显得有生气。在第七章的名单,那些第一批从巴比伦返归的人民,可作为解决问题的素材。现在的名单(特别是十一章的)乃在尼希米设法补救,将百姓迁移到耶路撒冷以后的人口分布情况。四至六节指出犹大支派迁往耶路撒冷的数字,随为便雅悯人( 7-9 节),接祭司,利未人,守门人及长官(直至 24 节)。余下所说的是犹大边区的人口。我们常常看到犹太的人口惊奇地向外伸展,远及别是巴(十一 30 ),在传统上是在境内,或许在当时划在阿拉伯(基善的)势力范围之内。再次被占领的耶路撒冷景况,被偏远的村落市镇所围绕。这些村镇,在传统上是犹大的边防堡垒,巧妙地重现古国风貌:这正是参巴拉,多比雅,及基善所恐惧的。
首两节描述怎样增添耶路撒冷的人口,加强了这种景况。其目的是要达到圣城与偏远区域一比九的人口比率( 1 节)。也有 自愿 往耶路撒冷居住的( 2 节)。他们用掣签的方法,决定居住那里(这是寻求上帝旨意的方法,避免发生嫉汌或埋怨)。至于是否必需采用掣签的方法强制百姓往耶城居住、或是因过多志愿的人以减低数目、或是要说明那些被抽中的人也很愿意前往,就不太清楚了。
无论怎样,那些往耶路撒冷住的人,都‘甘心乐意’,并且接受百姓们的祝福。我们在第七章里已经注意,那些前往居住耶路撒冷的人.很清楚是一种牺牲──出于恋栈故居,或是圣城附近一带古地不如犹大其他地方土地肥沃。他们没有像英国一样为发展新兴城市的‘徙置津贴’或类似其他鼓励金。那些前往的人,只是把个人利益置于大众利益之下。这种由社体发起,而获个人同意的徙置,相互间起了很好的平衡,与今天教会中发生的事很类似。有的人觉得很适合担任某些角色,他们的才干同时也被其他的人‘定位’。教会在这些事上,可以扮演指导的角色。还应该与个人自己的洞察力互相协调。
第二节所用的词语,又使人想起另外一点。它们和士师记五章二节、九节古代底波拉之歌非常类似。该处百姓也‘甘心牺牲自己’,又呼召‘颂赞耶和华’。很可能尼希米记的作者,在他写的时候,心里存有士师记的经文。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含有这诗歌的本质,耶和华乃是战士,战胜祂的仇敌。耶路撒冷的百姓,由于立意顺服,更迈进一步,完成上帝拯救的应许。──《每日研经丛书》
尼希米记注释
七.重新安排人口居住耶路撒冷各区(一一)
一一1~2 本章跟第七章最后一节有紧密的关连。尼希米很关心耶路撒冷稀少的人口;应该有更多百姓住在城中,遇袭时可保卫京城。但很多犹太人害怕,结果要掣签将其它小镇的人逢十抽一送到耶路撒冷居住。另有自愿的人同他们住在城中。
尼希米记简介
11:1
尼希米记
注释
十一 1 至十三 31 巩固基础
十一 1-20 耶路撒冷的新居民
本章的起头是重新接上第七章末中断了的叙述。然而,这段记载不像是来自尼希米本身的记载,而是来自别的原始数据。这显出本书虽然大部分是从一个人的观点来叙述各项事件的经过,但他的许多要点,都跟不少与他同期的人的观点相似。
耶路撒冷人口稀少的难题,可以掣签的理由来解决(这制度在祭司的指引下,相信是彰显神旨意的一种方法;比较十 34 )。民中有十分之一同意从郊外搬进城里来居住( 1-2 节)。作者以一种感激的态度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 3-19 节),因为这样的迁徙,许多时都会带来一些不便。第 20 节明显是这个名单的结语。
这个名单大部分跟历代志上九章 2 至 17 节相同,而在仔细的比较下,可见两个版本都没有把原来的名单记录下来。在观察一般的阶层(犹大人, 4 下 -6 节;便雅悯人, 7-8 节;俗务的长官, 9 节;祭司, 10-14 节;利未人, 15-18 节;守门的人, 19 节)之外,我们因而也应小心注意细节的事宜。有一点也值得留意的是,叙述当中有部分词汇含有军事的味道(例如 6 、 9 、 14 节);明显地,他们并没有忘记这些职务中也有抵御敌人的目的。
十一 21 至十二 26 附加名单
主要的名单在十一章 20 节结束后(注意十一 20 自然引入十二 27 开始的下一个项目),编者把握了机会,加上一些别的名单,而这些名单跟耶路撒冷人口的问题并没有直接关联。十一章 21 至 24 节是主要名单的附录,十一章 25 至 36 节把耶路撒冷以外的定居情况分类,而十二章 1 至 26 节则把几个关乎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单结合起来。虽然这些材料严格来说,跟本书这部分的故事主线并没有关系,但它也把这个重新组织自己的群体绘画出来了。
要对本部分进行详细的分析,在这里似乎过于复杂,但两件范围较广的事宜,则值得加以评论。首先,十一章 25 至 36 节的名单所涉及的范围,似乎比当时犹大省的范围更广。那名单似乎是存着渴望的心,回顾昔日光辉的日子(比较书十五),因而刺激读者去盼望一个尚未临到、更伟大的未来。现今实际环境跟远望神广阔应许之间的差别,在任何世代里,是神子民应存之信心的一个要素,正如希伯来书十一章 13 至 16 节所清楚指出的。
其次,十二章 1 至 26 节把历史的透视图彼此相迭,其中第一次回归的人竟与以斯拉、尼希米同期回归的人并列。这情况在第 26 节尤为明显(耶书亚是第二圣殿建成时的大祭司;比较拉三 2 ,五 2 ),但事实上,先前所列出来的祭司和利未人名单,是来自两个不同阶段的。为了各种神学目的而把这些名单浓缩起来叙述,是当时常有的习惯,就是在新约中也有出现(比较太一 1-17 )。这暗示在历史进程的复杂事件背后,信心的眼睛能看出神旨意怎样一步一步地成就。
附注
十二 22 「波斯王大利乌」:这个从前未出现过的称谓似是指大利乌一世(圣殿在他任内重建),这称谓是为了把他与神秘的「玛代人大利乌」(但五 30 )分别出来,而他显然是在「波斯王古列」(但六 26 )之前。
尼希米记
尼希米记第十一章
11:1 在7:73处暂时中断的《尼希米回忆录》,现在继续下去。中间插入8、9两章有关以斯拉和10章有关尼希米第二次担任省长的一些资料。
本章记述从各城邑移殖人口来耶路撒冷居住的事,然后是居民人数的名单。
耶路撒冷为行政中心,可是人口稀少(7:4),尼希米因此要求住在城外各地的百姓迁入城中居住。用的是抽签的方法,十人抽一,将全境人口十分之一移入城中。
城中已住有不少官员(参5:17),缺乏的是平民。称耶路撒冷为“圣城”,也是吸引移民的一个方法。
11:2 很可能愿意迁来耶城居住的平民不多,故须用抽签的强制办法;但也有人自愿迁入,这种人受到特别鼓励。
11:3
本节至19节为一张从巴比伦归国第一批人中住入耶城的名单,所列族名大半与《代上》9:2-21所刊相同,依平民、祭司、利未人、歌唱者、守门的和尼提宁(殿役)的次序排列。
11:4 平民返国的只有犹大和便雅悯两支派,但《代上》9:3还记有以法莲人和玛拿西人。
11:9
“犹大是耶路撒冷的副官”亦作“犹大是那城第二区的长官”。“第二区”为耶城新建的郊区,在圣殿区的西边。考古发现,主前八世纪时,耶城已有向郊区发展的趋势。参《代下》34:22及注。
11:18
住在耶城的利未人共284人,但祭司则达1,192人(12节的822人,13节的242和14节的128人的和)。这情形也见《以斯拉记》2:40所记返国人数中利未人大大少于祭司。他们因未分得地业,不少从事商贸,不愿再务本业(看拉2:40)。
11:20
本节综述住在耶城以外犹大城邑中的人,很可能是25-36节的小题,因为接上的21节又恢复记住在耶城的人。“地业”是从祖先传下来的土地、房屋等。约书亚时代将迦南土地分给十二支派,成为各族的地业(书13:7;21:3)。
11:21 “俄斐勒”:看3:26注。在各名单中,尼提宁(殿役)总是排在守门的之后。
11:25
这是一张犹大和便雅悯人所住乡镇的单子,甚具历史价值。名单里的地名也见《约书亚记》15章,不过那里少了底本、叶甲薛、耶书亚、米哥拿和音临门。这张单子并不齐,因为本书3章和《以斯拉记》2:21-22所列的一些乡镇不见此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