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第二章
第 2 章
撒上 2:1-10> 感恩不知如何祷告?看哈拿的──
2:1-10 哈拿因神垂听祷告,赐下麟儿而赞美神。她以诗歌的形式来祷告,其主题是对神的掌管与主权充满信心,并为神成就的一切感谢祂。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仿效哈拿的祷告,发出她的赞歌,称为尊主颂(参路 1:46-55 )。我们应当像马利亚与哈拿一样,确信神必管理我们的一生,顺服神为我们所定的道路,也要因祂用自己的方法赐福给我们而感谢祂。我们颂赞祂百般美善的赏赐,就是承认祂有权管理我们的一生。
撒上 2:2> 神是我的磐石吗?我怎样倚靠这个磐石呢?
2:2 哈拿颂赞神是磐石──稳固、坚强、永不变迁。今天的世界步调急速,朋友来来去去,环境变换不定,很难找到稳固不变的根基。人若一生贪求成就、但求拥有,以财富作为安全的根基,所得的既有限又无常。我们拚命争取,得到的财产却皆会失去,只有神永远存在。你要以神为指望,祂永不叫你失望。
撒上 2:3> 用人的方法伸冤,符合神的心意吗?遭遇不公平的对待也要……
2:3 哈拿讲这些话时,一定想到毗尼拿的傲慢与责骂。她不需要与毗尼拿看齐,也毋需报复;她知道神监察一切,要审判人的罪恶与骄傲,哈拿很有智慧地等候神伸冤。当避免为自己伸冤;神既会衡量你的行为,也会衡量欺压你之人的行为。
撒上 2:10> 在物质世界里,我能在各种境遇中都记得神是公义的主宰吗?
2:10 我们活在邪恶充斥的世界,又受核武的威胁,很可能忘记神仍然作王。哈拿看出神( 1 )像磐石一样坚定( 2:2 );( 2 )察验我们的作为( 2:3 );( 3 )管理人的大小事务( 2:4-8 );( 4 )是最高的审判主宰,施行完全的公义( 2:10 )。切记神正在作王掌权,会使我们对世界和个人事务都有恰当的看法。
2:11 童子撒母耳“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华”,换句话说,他是以利的帮手或助理。他既然担当这种角色,工作就包括每天开会幕的门( 3:15 )、扫地、清洁器物;到他长大以后,就会协助以利献祭。他穿上细麻布的以弗得(这是只有祭司才可穿上的衣服),显示他是见习祭司( 2:18 )。因为他是以利的助手,所以也是神的助手。在你服事别人的时候,即使是做一般的事务,你也是事奉神。我们最终都是事奉神的,所以任何工作都有它的尊严。
撒上 2:12-36> 以利的二忤逆子给我们的领袖敲了什么警钟?
2:12-36 按律法规定,由百姓作十一奉献来供养所有的利未人(参民 18:20-24 ;书 13:14 , 33 )。以利的两个儿子既是祭司,百姓自当如此照顾他们。但以利的儿子们利用职权,满足财富和权力之欲,藐视人民与敬拜神的事,损害了整个祭司制度的廉正。以利知道儿子的恶行,却未认真地去纠正或劝阻他们,甚至对神圣所的美誉受损也不加理会。他身为大祭司,应当将这两个劣子处死(参民 15:22-31 ),但他竟然袖手旁观,未有力制止歪风,任由他们自私自利的行为放任自流,使他们败坏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许多时候我们要面对严重的问题,即使过程和结果都是痛苦的。
撒上 2:13-14> 以利二子的仆人令祭司罪上加罪……
2:13-14 叉子是铜做的器具(参出 27:3 ),在圣殿里献祭时使用。它通常有三个齿,以叉祭坛上的肉。以利的儿子叫仆人用这叉子,从锅里取去超过自己当得的一分。
撒上 2:13-17> 祭司在献祭上任意妄为其影响及后果怎样?
2:13-17 以利的儿子所犯的是什么罪?他们在祭肉献给神之前,就从祭坛上取去一部分。他们在未烧脂油(献给神)以前吃献祭之肉,违背了神的律法(参利 3:3-5 ),实际上是藐视对神的献祭。献祭本来是人为了寻求神的赦罪,并表达对祂的尊敬的方式,但由于他们的不敬虔,所以在为人献祭时,实际上就是在犯罪。他们还有另一种罪行,就是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 2:22 )。
有些宗教领袖好像以利的儿子,轻看一般平信徒的信仰,也轻视他们对神的奉献。那些使人民走入歧途,又轻看奉献给神的礼物的,神必严厉地审判(参民 18:32 )。
撒上 2:18> 小撒母耳穿上的以弗得是──
2:18 撒母耳穿上祭司的制服──细麻布的以弗得(是用细麻布做的、没有袖子的长背心或外袍)。大祭司所穿的以弗得有其特殊意义,它是用多种色线绣的,上面还有一个围兜一般的胸牌,用金线绣的肩带系上。其上镶有十二块宝石,每块宝石代表以色列的一个支派;以弗得上有一个小口袋,里面装有乌陵和土明,遇上国家大事等悬疑不决时,大祭司就用它来判断神的旨意。
撒上 2:21> 哈拿为何能由不孕到得子,并得到六个子女?
2:21 神看重忠心的哈拿的心愿。在以后的经文里,再也找不到对毗尼拿和她儿女的记载,但是撒母耳则蒙神大大地使用,除了撒母耳以外,神又赐给哈拿五个儿女。神常常以出人意外的方式赐福给我们。哈拿从来没有想到,以她的年纪会有一个孩子,更遑论六个!不要埋怨神所定的时间。祂虽然未必立即赐福,但只要我们照祂在圣经中所说的忠心去做,祂赐的福终必来临。
撒上 2:23-25> 神是轻慢不得的!明知故犯,后果严重,如以利二子──有时我心也偷偷地想,神不会这样严厉吧……
2:23-25 以利的两个儿子比别人更清楚神是轻慢不得的,但是他们继续欺诈、行淫、抢夺百姓的献祭,故意违背神,所以神定意要击杀他们。所有的罪都不该犯,而存心欺诈的罪恶则更严重。我们出于无知而犯罪固然该受惩罚,若存心犯罪后果就更严重。不要忽视神对犯罪的警告,要在罪恶变成习惯以前,就把它撇弃。
撒上 2:25> 以利二子不听父训,终遭神惩罚……
2:25 慈爱的神是否定意要人死亡呢?试想在会幕之中,人献祭本为求罪得赦免,但是以利的儿子偷去祭物,使献祭者的悔改变成虚无。爱以色列人的神绝不容许这种情形继续下去,祂允许以利的两个儿子被杀,为的是惩罚他们的胆大妄为。他们将神的约柜带上战场,以为可得保护,但神并不施行保护,遂使他们被杀( 4:10-11 )。
撒上 2:29> 以利看子犯错竟不管教;若我看见我家人是如此,我会如何──
2:29 以利难以教养两个儿子。他知道二人犯错以后,显然并没有严加管教。当知道,他不但身为人父,应处理悖逆的儿子,他还是大祭司,竟不理会其管辖下的祭司们犯罪(他的儿子也是祭司)。他既不管教,耶和华就不得不施行管治了。
以利让儿子沉迷罪恶,溺爱儿子过于尊敬神,这是他的罪。在你的生活、家庭、或是工作之中,你是否明知错了,仍然听任情况继续下去呢?如果有的话,你就是与犯错的人同罪。
撒上 2:31,35,36> 神的惩罚最终临到以利家──
2:31,35,36 这个预言论到以利家,其应验见列王纪上(参王上 2:26-27 。)那里说所罗门革除大祭司亚比亚他的职位,使继承大祭司职任的以利子孙终止事奉。神在那时兴起撒督,在大卫王朝当祭司,到所罗门作王时他作大祭司。撒督的子孙可能持续到以斯拉的时代仍然作大祭司。
撒上 2:35> 2:35 神说“我的受膏者”是指君王而言( 2:10 )。意思是说祂忠心的祭司要永远事奉君王。──《灵修版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第二章
由衷的感谢(二 1 ~ 11 )
在哈拿的胜利颂歌中她很用心地赞美神;像马利亚的尊主颂一样(路一 46 ~ 55 )。她的心充满喜乐,她的嘴颂扬出她的感谢( 1 ),她将神答允祷告的真实,以及她在这事情上所学习到更多更深入的东西与人分享。
.神是什么模样的呢( 2 )?祂是拥有一切的(除祂以外没有别神),祂的特性可分为两方面:圣洁的、永恒的。这两种性质是同时存在的。有时我们或会落入试探中,以为神虽是“圣者”,但也总可以说服祂放宽一下而不需严谨过活;可是在祂永不改变的性情中,祂对基督徒的圣洁要求,却是永不改变的。
.神正在做什么( 3 ~ 8 )?他的工作范围很广,从审判每一个人的生命──“每一个人的行为都被祂衡量过的”,到保持宇宙的运行──“地球的支柱都属于神”,都是祂的工作。可是神却特别喜欢支持和赞扬那些卑微而又有需要的人,并带给他们公义( 4 、 7 ~ 8 )。
.神将会做什么( 9 ~ 10 )?在世界史上最后一章的题目是“神是王”。
默想 你的祷告是否出于真心的呢?
他人的影响(二 12 ~ 21 )
.恶人的态度( 12 ~ 17 ):你一定以为撒母耳既生长在圣殿中,又为祭司工作,那末他必定是被保护而不受恶人的侵扰;但事实上却刚刚相反!故此,即使我们去的是正当场所,与正当人交往,但依然会遇见罪恶和贪污的事情。以利的儿子虽然有一个圣洁的父亲,又处身于圣所,更从事圣工,但也不能使他们不犯罪。虽然他们是有权去分享祭品中的一部分,可是他们却贪求多一些,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罪恶是从心里发出的(可七 14 ~ 23 )。因此,撒母耳也有相当的日子看到这真理显明出来。
.神的态度( 21 ):神是一直在察看撒母耳接受训练,祂知道他将会成为合用的器皿,所以使他不但有坚定的信心,而且能辨善恶。
默想 在我们的四周有不同年龄和背景的人,我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呢?
神的信息(二 22 ~ 36 )
.不被注意的警告( 22 ~ 26 ):以利的儿子们常常使别人陷入罪恶之中。他们的德行败坏,贪婪非常。虽然以利明斥他们的不是,又提醒他们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25 );可惜他只是用言语,而没有采取更强硬的态度,或甚至赶走他们。神使撒母耳在这些事情上平稳地学习,并作好为神工作的准备。
.不可逃避的警告( 27 ~ 36 ):虽然以利对他儿子们提出警告,但他的儿子却不理会他。然而另外一个声音却不容他们忽视,因为那是神的声音。
从中给予我们两方面的提醒:
① 聚会时注意之处──要谨记当一位牧师在传讲神的话语时,我们不是单单在听一个人的意见,乃是在听他所说的话语背后藏的真理,那是充满了永活神之权柄的。此为最宝贵的地方,只有愚者才会不加理会。
② 讲道者注意之处──从神要以利承担他儿子犯罪的责任,我们得到很大的提醒:身为传道人的,或在信徒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我们对信徒的行为要负上责任,绝不能袖手旁观。我们更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默想 请思想 25 节的答案。并将所想的对照约翰壹书一 9 及希伯来书七 25 。──《新旧约辅读》
撒母耳记上 第二章 注释
1-10 哈拿之歌
哈拿之歌是因神垂听她的祈求而作的回应,她由个人的遭遇领悟到神
统管人类的大能和原则,并预言未来弥赛亚的权能。这歌与新约童贞
女马利亚的歌有很多明显相同之处(参路 1:46-55)。
哈拿之歌共分四段:
1 感谢与颂赞( 1-2);
2 对夸口者的忠告( 3);
3 神作事的原则( 4-8);
4 面对未来的信心( 9-10)。
10
「受膏者」:首次在圣经中出现,所指的乃撒母耳将来所要膏
立的大卫王。
2:11-3:21 撒母耳的童年
11-17 以利二子的恶行
以利二子在献祭的事上共犯了三重罪:
1 他们随意取肉,强取本属於献祭者的祭肉( 13-14);
2 抢夺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火祭的脂油( 15-16;
参利3:3-5, 16-17;
利 7:22-25);
3 恐吓使用暴力( 16)。
17下  ; 可译作「使百姓厌弃给耶和华献祭」(参小字)。
18-21 撒母耳幼年的事奉
撒母耳不受以利二子的行为所影响,相反地,他敬虔的事奉正好与以
利家的渎职成强烈对比。
18
「细麻布的以弗得」:是祭司供职时所穿的圣衣(参出28:4;
利8:7),腰间要用带束紧的长背心。
19
「外袍」:是以弗得下面一层的长衣,用羊毛所织,没有缝儿
,为先知、祭司、君王等所常穿着的(参撒上15:27; 24:4-5;
撒上28:14)。
22-26 以利劝诫二子
以利虽有劝诫二子,可惜没有尽父亲的责任,执行严厉的管教。以利
二子犯罪日深,增加神的愤怒。而撒母耳年纪渐长,越发得神和人的
喜爱。
22
「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本是一些奉献守身事奉的妇女,但
以利二子勾引她们,使她们变为神妓,仿似迦南人拜巴力的风
俗。
27-36 审判来临的预言
神差使者宣告对以利家的审判,指出以利家过去如何从神那里领受厚
恩与尊荣 ( 27-28)
,责备以利尊重儿子过於尊重神,藐视了自己的
圣职( 29-30),又以必临的灾祸警告他们(31-36)。
神对以利家的刑罚,有下面三点:
1 以利家的後人必死於中年( 31)。
此点应验在扫罗王屠杀挪伯城祭司的事件上( 22:11-19)。
2 以利二子必同日死( 34)。
他们结果死在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的战役上( 4:11)。
3 神必另立一派系的祭司得大祭司的要职( 35)。
所罗门时大祭司的职事果然由亚比亚他转归撒督家(参
王上 2:26-27,
35);从此大祭司一职永属撒督的子孙(参
耶33:21; 结44:15;
48:11)。
思想问题(第 2章)
1 哈拿祷告的重点在那里?
试列出祷文中有关神的属性及 的作为。
2 哈拿的祷文中,有没有强调撒母耳的出生?
试藉这祷文反省你自己祷告的内容及态度。
3 试将路 1:46-55与本段祷文作一比较。
4 哈拿由「不育」至生子的经历加深了她对神的认识。
不愉快的遭遇对你又有何影响?
5 以利两个儿子的恶行反映出他们犯了什麽罪呢?参利 10。
今天信徒有否类似的做法呢?
作教会领袖的有否使神的百姓厌弃敬拜神,或使他们犯罪呢?
6 以利是神所重用的士师,却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他的错误是什麽?参 29节。
撒母耳记上第二章
哈拿之歌(二 1-10 )
哈拿之歌是一首希伯来的诗歌,与诗篇很相似。许多近代圣经译本将它编排成为诗体,对我们很有帮助。希伯来诗歌有两个特色,在翻译上可以看见。第一个特色是所谓‘平行体’( parallelism ),差不多每一行都有‘平行’的成分。换句说话,第二行回应第一行,更加强调第一行的意思。通常第二行会用不同的话讲到同一件事(第六节是一个好例子);有时它会是对比(第四节是这种的例子);有时候,这些平行又会在半行中找得到( 6 节);有时又可能不只两次平行( 2 节)。希伯来诗歌体的另一个特色,就是经常使用暗喻( metaphors )及修辞法( figurative speech ),若单从它们字面的意思入手是很错误的。在这诗歌里的 地的柱子 ( 8 节),当然不是字面的意思;又如不育的妇人生七个儿子( 5 节),也是一样。很多时候,这两种特色一起出现在希伯来诗体中,便好像产生一种黑白照片的效果,故单从字面入手会不正确及误解它的原意。事实上,一个不能生育的妇人怎能生下七个孩子,也不会每个大家庭的母亲反倒 衰微 ( 5 节),这里主要的意思是指上帝可以高举谦卑人,和令骄傲的羞愧。
哈拿之歌仔细回忆第一章中的两件事,就是她竞争的对手和她的不育,以及上帝可以解决这些难题的事实。撒母耳的出生,不单对哈拿,也是对国家的祝福,故哈拿之歌可称为‘国家狂欢’之歌。真正的 敌人 ( 1 节)乃是非利士人,我们在第四章初次看见他们;他们的傲慢可从歌利亚的挑战看见(十七 8 , 10 , 43-45 ),但无论如何,撒母耳的出生豫报他们的必败,及将在以色列开始一个强大的王国。这个盼望是肯定的,因为这位应许的上帝,祂不是一小撮本地百姓的神,而是有能力统管宇宙的上帝,祂乃掌管生命和死亡之主( 6 节)及创造者( 8 节)。故此那些信靠祂的人,无论现在怎样 软弱、孤独 和 缺乏 ,都会有光明及欢乐的未来。
哈拿之歌还有另一个层面,非利士人当然已消失在历史上有好几百年;但这首歌也带给那些因最后亚述及巴比伦的入侵而受苦的以色列人希望,这些国家终必灭亡。新约圣经更加关注我们属灵的仇敌,最后的得胜不是一国家胜过另一个,乃是公义胜过罪恶,上帝胜过魔鬼的势力(参弗六 10-17 )。在这场斗争中,谁站在正义一方,不是偶然的出生问题,而是经过选择和下决心的。哈拿之歌正配合这种解释,信实的人( faithful ,译者注:中文和合本作圣民)与恶人( 9 节)有很强烈的对比,更同时描绘上帝衡量所有人的行动( 3 节)。
这首诗歌的主角是上帝自己,这段经文详细地勾划出以色列充足的信心,有人说这首诗最重要和最突出的是第二节,这节圣经提及有关上帝的三方面:
(一) 祂是圣的 。希伯来文 圣洁 ( qadosh )不是容易翻译的字,它主要意思是与‘玷染’相反;换句话说,这个词强烈地区别两类生活模式。上帝与玷污不洁的事毫不相干,特别因祂的两种属性,祂的能力和完全的道德,是与所有的人和事物都有区别的,使敬拜祂的人对祂畏惧,表达尊敬和奉献。
(二) 祂是无可比的 。在一个有许多男女神只的环境宣告上帝与他们是不同的,是值尊敬的。尤其是以色列起初只是一个细小软弱的国家,根本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团结强盛的国家(在大领导下),故她感恩地宣称她的上帝的能力是无可匹敌的,这是比承认只有一位上帝存在更进一步。今天我们的环境非常不同,无神论比多神论更加威胁基督徒;虽然如此,仍然值得记念──而且时常宣称──我们上帝的能力是无可比的,科学、经济、星座或命运,一切的力量,在祂至高无上的统治下,都变为不重要了。
(三) 祂是值得信靠的 。磐石常常是上帝的暗喻,表示祂是百姓的坚固不动摇的避难所。祂的能力不是一些盲目的、无固定性的力量;祂的行为的目的,虽然时常奥秘难明,但祂总是为祂的百姓以色列最终的好处设想。过往上帝在困难时永不失信地帮助之经历,给以色列及祂的诗人在展望未来时充满坚定信心。
以利的儿子(二 11-26 )
这一幕仍然在示罗,只是偶然提及拉玛;现在舞台的中心是以利和他的家庭,撒母耳父母则退居幕后。说圣经故事者很细心和技巧地让我们看见这两个家庭,特别是他们的儿子,有很鲜明的对比。撒母耳的家庭虽卑微,但郤很快乐,团结和虔诚──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儿子撒母耳。另一方面,以利的两个儿子,不单不顺从父亲,而且造成公开的羞丑,他们有两方面的罪行,引致他们及祭司的职事声名狼籍:
(一) 贪婪 ( 12-17 节)。这段经文的背景是以色列人通常的祭祀,敬拜者带到圣所的牲畜是可吃用的,一部分的祭物是特意留给事奉的祭司。事实上以利的儿子‘改革’了以前的传统,他们按照自己的兴趣,豫先拣选那些祭肉。在农业社会,肉类乃奢侈品,他们靠这些牲畜来耕种。故此,他们的傲慢如贪婪一般厉害。
(二) 淫乱 ( 22 节)。这种罪很明显不用解释。事实上迦南人的庙宇里有许多庙妓,以利的儿子可能引进偶像以及这些不道德的行为来到示罗。迦南人(即早在以色列入住前,在巴勒斯坦的原居民)仍然保留不少的邱坛来进行宗教仪式,而且更有庙妓,他们认为人的繁殖与土地的繁殖是彼此相关的。无论如何,以利儿子罪恶昭彰的行为造成丑闻。
要记得以利不只是示罗的主要祭司,在以色列最重要的圣所服事;他也在政治方面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以色列的一位领袖(‘士师’,参四 18 ),可惜他不能管教自己的儿女!在以色列中存在领袖的危机,年老的以利已经不适合再治理,他们的儿子在道德方面很明显也不适合治理。当时撒母耳在示罗长大,得到许多前来敬拜的以色列人的爱戴( 26 节)。然而,比百姓的赞同更加重要要乃是上帝的决定,祂喜悦撒母耳,也决定以利的儿子一定要死;廿五节不是说他们不能改变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乃是他们这样做拦阻上帝成就将来的计划。他们的父亲警告他们罪无可赦:他们的责任乃是为人代求,而其他人却无法为他们向上帝代求──他们是高位的祭司,却故意藐视上帝。
在这卷有关领袖的书,以利的儿子是一个实物教材,作为不适合做国家领导的主要例子。当时,傲慢自大和自我寻求乃社会上那些有权力的人的试探,虽然以色列没有太多政制方面的保护,但他们有一位上帝指引他们的前途。
一篇豫言信息(二 27-36 )
以利对他儿子无效的管教,随即带来一位先知的责备。 神人 不像先知那样属于专有名词;百姓统称在他们中间那些有特殊的超自然关系的人们为神人。我们一般认为先知纯粹是旧约的一种现象,其实是我们限制他们在日后的活动;我们趋向于一种观点,以为他们是豫言未来的作家。其实他们在古代世界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许多世纪以来,他们主要的工作是说话,而不是文字。圣经也提及其他宗教的先知(例如王上十八 19 ),并论及先知在新约时代的活动(例如徒廿一 7-14 )。他们的活动各有不同,但这章圣经中不知名的先知是所谓旧约的‘写作先知’的典型例子,他豫言未来的事情,也责备罪恶及宣布惩罚。
作者详细描述他说的话,目的是进一步让读者知道,撒母耳记的历史事迹不是偶然的,乃是完全由上帝所计划的。以利拥有一个尊贵和冗长的家族(正如 27 节所承认的),他的家族的衰落,一定令当时的以色列人损失惨重,尤其是紧随而来的被一个外邦敌国非利士人侵略和占领。这里带给在巴比伦被放逐的读者一个功课,他们正在十分灰心地生活;他们丧失王朝(大的后裔)带给他们接近四个世纪稳定的领导。应用这几节圣经的教训,让虔诚的读者看见,同一位的上帝能豫见及豫定临到他们的政治局势的重要改变──透过几位先知的信息豫言出来。
对以利的谴责,指出他与两个儿子的罪行有关。作为一个家族他们曾被尊敬数个世纪( 27 节的祖先一定指亚伦或利未),但是现在他们充满贪婪和自我寻求,故此上帝弃绝那些弃绝祂的家庭。以色列人若要看见繁荣的时候来到(给读者的盼望),那些背叛祂的人将要遭受困难,甚至死亡( 31-33 节)。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必会死亡,祭司的职分也传给更合适的人选;这里的豫言超过撒母耳而至撒督(参撒下八 17 ),这个家族执掌耶路撒冷的大祭司职分达八个世纪之久。这章的最后一节指出,以利的家庭不会一起消灭,但必变成为辅助者,沦为二等祭司。
这一段教导我们,在以利的家庭衰落和选人取代他之中,上帝在工作。我们不要忽视祭司在以色列人眼中的重要性。今日西方人时常认为神职人员是无用的旁观者,不能影响任何政治现实;但相反地,近代伊朗的历史,显示在许多较不世俗的国家和社会,宗教领袖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他们失去了这个大祭司家庭,而没有任何代替的话,以色列会受极大的损失和道德方面的影响。
同时,这里也提醒读者,上帝不会,只是一时的念头,而兴起一个家庭和贬低一个家庭。如果上帝的 决定 有时奥秘,祂行动的则不奥秘,三十节清楚指出这个管治的原则: 尊重我的,我必看重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藐视 。有关这节圣经,何顿( Stuart
Holden )曾这样写:‘尊敬上帝不一定要为祂作伟大的事,而是心里不断以祂的决定为依归,用祂的标准衡量每一件事的价值,竭力贡献生命的每一分力量,来荣耀祂的名。’──《每日研经丛书》
撒母耳记上注释 二.哈拿之歌(二1~10)
以利加拿的妻子和儿子的虔诚,与以利一家的卑污形成强烈的对比。哈拿把儿子献与主后,她衷心地感谢。哈拿之歌是一首希伯来的诗歌,与诗篇很相似。许多近代圣经译本将它编排成为诗体,对我们很有帮助。她的言词反映出她从心底认识神的属性和他的作为。她的祷告似乎是在斥责毗尼拿多次侮辱她。这首歌所述说的超越家庭争吵,更预言以色列得胜敌人,和基督的最后掌权。而马利亚之歌(路一46~55)被称为《尊主颂》,明显受哈拿这首赞美歌的影响。
三.以利和他两个不肖子(二11~36)
二11~17 故事转过来讲述以利的不肖儿子。他们不认识耶和华,意思是他们没有因信得救。他们犯上三样罪:他们不满足于胸和腿(比较利七28~34),要抢夺百姓平安祭的祭物。他们在脂油献给神之前要先得祭肉,避开律法的限制。第三,他们不要煮过的肉。却要烤肉满足他们的食欲。若有人反抗,他们便会使用武力抢去祭肉。他们的罪……甚重,因为他们亵渎主的献祭,藐视对神的献祭。献祭本来是人为了寻求神的赦罪,并表达对他的尊敬的方式,但由于他们的不敬虔,所以在为人献祭时,实际上就是在犯罪。他们还有另一种罪行,就是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二22)。
二18~21 他们的恶行与孩子撒母耳的虔诚,和撒母耳父母每年前来献祭的信心,形成强烈的对比。哈拿头一胎献给主后,她继续蒙受祝福,除了撒母耳外。哈拿又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神常常以出人意外的方式赐福给我们。哈拿从来没有想到,以她的年纪会有一个孩子,更遑论六个!这正显示我们的主的应许:“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我们不要埋怨神所定的时间,他虽然未必立即赐福,但只要我们照他在圣经中所说的忠心去做,神所赐的福终必来临。
二22~26 以利直至听到儿子的败行后,最后才责备儿子。然而,他的言词太温和,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他的儿子硬了心肠。所以对他们的审判也是严厉的,正如神决定毁灭昔日埃及的法老王和他的人民一样。这时候,撒母耳悄悄的成长起来。他的纯洁和良善讨耶和华与人的喜悦。若我们仍记得在士师时代发生的事情,便不会惊奇祭司也在这道德沦亡的时期里一同堕落。
二27~36 主责备以利管教儿子不严。一位无名的神人出现,并宣告以利这祭司家族的结局。先知重述神曾呼召亚伦的家族作他的祭司,并赏赐那些祭肉作为生活所需。跟着他责备以利纵容儿子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藐视神的要求(29节)。主曾应许祭司为终身之职。这是基于祭司有好的品德。但是由于以利和他一家的恶行,他们不能再作祭司,他的家也没有人终老。神在示罗的居所败落了,并且以利要为他的后代忧伤和羞耻。还有(他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在一日同死,作为所有审判来临的证据。
以利家的结局应验了:亚希米勒及他所有的儿子都被扫罗杀灭(亚比亚他除外)(31节;二二I6~20);及后所罗门革除亚比亚他祭司一职(32,33节;王上二27);以及何弗尼和非尼哈的死(34节;四11)。以利来自以他玛家族,及至亚比亚他被所罗门除灭,以利亚撒的家族重获祭司职分,这本是他们应有的职分。不要把以利的儿子非尼哈,误作亚伦的孙子非尼哈(民二五7~8)。
撒母耳记上 2:1
哈 拿 祷 告 说: 哈 拿 在 预 言 性 的 诗 歌 中 称 颂 神 眷 顾 信 靠 他 的 人 (9 节 ; 比 较 路 1:46~55 马 利 亚 的 颂 歌 ) 。
她 还 因 神 的 救 恩 而 欢 欣, 因 为 他 是 圣 洁 的, 惟 有 他 是 神 (2 节 ) 。
所 有 主 耶 稣 的 门 徒 都 应 信 靠 主 的 安 排。我 们 应 把 主 所 允 许 临 到 我 们 生 活 的 任 何 事 情, 都 在 祷 告 中
带 到 他 面 前, 并 且 深 信: 没 有 什 么 能 使 我 们 与 他 的 爱 相 隔 绝, 而 且 他 最 终 要 使 我 们 从 发 生 在 我 们
身 上 的 一 切 事 情 中 受 益 ( 罗 8:31~39) 。
2:12
恶 人: 以
利 的 两 个 儿 子 是 神 家 里 败 坏 的 工 人, 他 们 利 用 其 职 位 满 足 自 己 的 贪 婪 和 淫 欲 (13~17,22 节;比 较 腓 3:17~18) 。 他 们 的 父 亲 以 利 是 大 祭
司, 却 不 惩 戒 他 们, 也 没 有 取 消 他 们 做 祭 司 的 资 格 ( 参 29 节 注 ) 。
2:23
我 …… 听 见 你 们
的 恶 行: 以 利 虽 反 对 儿 子 们 的 恶
行, 却 没 有 把 他 们 从 侍 奉 的 职 位 上 剪 除 ( 比 较 民 15:30~31) 。
这 同 样 被 视 为 藐 视 神 ( 即 藐 视 神 的 圣 洁 本 性 和 神 对 祭 司 一 职 的 要
求, 30 节 ) 。 神 的 话 严 正 指 出, 道 德
败 坏 的 工 人 不 能 做 神 百 姓 的 领 袖, 这 类 人 必 须 被 免 除 其 领 导 职 位 (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 。
2:25
耶 和 华 想 要 杀 他 们: 以 利 的 儿 子 们 硬 起 心 肠, 毫 无 廉 耻 地 公 开 犯
罪 ( 比 较 民 15:30~31) ,因 此 以 利 的
教 导 在 他 们 身 上 丝 毫 不 起 作 用。 对 他 们 来 说, 拯 救 的 机 会 业 已 丧 失, 神 己 定 意 要 对 他 们 进 行 定 罪
处 死 ( 比 较 罗 1:21~32 ;来 3 ; 10:26~31) 。
他 们 将 因 故 意 悖 逆 神 并 且不 肯 悔 改 而 死。
2:29
尊 重 你 的 儿 子 过 于 尊 重 我: 以 利 没 有 管 好 自 己 的 家, 自 然 也 带 领 不 好 以 色 列 人, 他 是 一 个 完 全 失 败 的 属 灵 领 袖。
1. 做 为 父 亲, 他 未 能 教 导 他 的 儿 子 们 行 走 义
路。 当 他 们 引 诱 会 幕 前 伺 候 的 妇 人 时 (22 节 ) ,
他 既 没 有 表 现 出 要 把 他 们 从 祭 司 的 职 位 上 赶 除 的 愿 望, 也 没 有 使 用 他 的 属 灵 权 柄 (3:13; 参 申 21:18~21) 。
2. 以 利 做 为 一 个 父 亲 和 神 的 祭 司 的 失 职, 产 生
了 许 多 悲 哀 的 后 果: (1) 神 对 以 利 和 他 的 儿 子 及 其 全 家 的 惩 罚 (30~36 节; 4:17~18) ; (2) 祭 司 职 位 的 威 望 下 降 (17 节 ) ; (3) 神 子 民 的 灵 性 普 遍 下 降 (22~24 节; 4:1~11) ; (4) 耶 和 华 的 荣 耀 离 开 了 以 色 列 (4:21) 。
3. 整 部 圣 经 都 强 调, 神 子 民 的 领 袖 必 须 保 持 圣
洁 和 真 正 敬 畏 神。 这 是 神 所 定 的 标 准 ( 比 较 提 前 3:1~10) 。
2:31
我 要 折 断 你 的 臂 膀: 以
利 和 他 的 后 代 被 永 远 从 祭 司 的 职 位 上 剪 除, 他 们 的 悖 逆 不 忠 和 道 德 败 坏 使 他 们 再 也 不 能 成 为 以
色 列 人 的 属 灵 领 袖 和 敬 虔 榜 样 ( 比 较 30~34 节; 3:13~14) 。
2:35
忠 心 的 祭 司: 这 起 初 是 指 撒 母 耳, 他 做 为 祭 司、 士 师 (7:6,15~17) 和 先 知 (3:20~21) 事 奉 神。 在 年 少 时, 他 就 由 大 祭 司 以 利 训 练 承 担 圣 职 (2:1~11;1:24~28) , 最 终 他 继 任 以 利 成 为 大 祭 司。 他 一 生 都 对 神 忠 心 耿 耿, 在 这 方 面,
他 是 那 个 完 美 的 祭 司 —— 弥 赛 亚 ( 受
膏 者 , 诗 110 篇 ; 来 5:6) 耶 稣 的 预 表。
1. 被 召 的 祭 司 首 要 的 是 忠 心, 即 坚 定 地 持 守 神
的 心 意 和 神 的 话 语。 这 意 味 着 坚 定 不 移 地 忠 于 和 委 身 于 神, 丝 毫 不 愿 偏 离 神 和 他 的 道。
2. 新 约 圣 经 教 导 说, 只 有 那 些 真 正 向 神 显 出 忠
心 的 人 才 能 成 为 神 子 民 的 属 灵 领 袖 ( 比 较 太 24:45 ; 25:21 ;提 前 3:1~13 ; 4:16 ;
撒母耳记上
注释
二 1-10 哈拿之歌
许多解经家认为哈拿的歌,是圣经作者后期借哈拿的嘴唇说出来的诗篇。这段文字似一篇诗篇过于一篇个人的祷告,但这观点的主要原因是第 10 节提到一个「王」。明显地,在哈拿的时代,以色列并没有王,而她的儿子撒母耳,也不是预定将来要作一个王。这诗篇被称为一个祷告,而不是一个预言,因此我们不可预期它包含一个长线的预言。那么,极可能是哈拿原来的祷文给扩大了。无疑圣经作者使用了整首诗歌去作一个前瞻,并为撒母耳记上下所记述的事件提供一个神学目的。撒母耳的出生,是神计划的第一步,祂计划把以色列人从仇敌非利士人手中拯救(「救恩」)出来( 1 节)。从卑微的开始和困难的境况,大卫会得着神所赐的力量,作神的受膏者、神所立为管治以色列的王( 10 节)。经文里提到仇敌( 1 节)和不育( 5 节),叫我们想起哈拿个人的经历,但这诗歌有一个更广的立场。它要显出神怎样可以,并且常常使人的价值判断落空。生与死、富与贫,全然在祂控制之内;国家的兴衰亦然,因为神的权柄达至「地极」( 10 节)。但神并没有恶意或不公地推翻有势力的,助长较弱的。神把自己与以色列人(一个细小和较弱的民族)连系起来,使自己作他们的神。因此诗歌一开始便提到对我们的神的信心,描述衪为「盘石」( 2 节)──清楚地表明一种保障和稳妥。高举的「角」( 1 、 10 节)的意象我们较难理解;它似乎是指力量或成功的一个可见的表征。
第 10 节以色列的诸王登位时,全都要用油来「膏」抹(参十 1 ,十六 13 ,和这些经文的注释)。
二 11-26 示罗的圣所
撒母耳于示罗的事奉在孩童阶段便开始了。显然他起初所作的只是一些他能胜任的、协助以利的简单工作,但当他「渐渐长大」( 21 节),他的事奉已能叫所有到示罗来的人都喜爱他( 26 节)。我们最后从 19 至 21 节瞥见撒母耳的双亲,显然神已把哈拿的不育永久地除去,使她在生养孩子的家庭生活中得快乐:她把撒母耳献给了神,但所得着的却是丰富的。
撒母耳「事奉耶和华」( 11 节)。圣经没有详细交代撒母耳的活动,但本段结束时告诉我们,神和到来敬拜的的以色列人都喜爱他( 26 节)。撒母耳跟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有很大的分别( 12 节)。他们是示罗最着名的祭司(参一 3 ),而他们贪婪、嚣张和自私的行为,则在 13 至 16 节中有详细的描述。一般来敬拜的人都会被他们激怒,如第 23 节所说的,而整个圣所的名声都变得很坏。本段更强调了神的愤怒,和祂决定要结束这恶劣的处境( 25 节)。以利本身是一个敬虔的人;他因两个儿子的恶行而烦恼,但他的责备( 25 节)在他们身上却没有功效。
第 13-17 节似乎第 13 节描述的规矩是祭司在示罗平常的做法,但这跟利未记七章 31 至 35 节中的条例很不相同。无论如何,所有祭司都可分得祭肉的一部分。然而,以利的两个儿子都贪婪,要得着烤肉,甚至在烧脂油献给神之前,就强抢所要的。即使一般来敬拜神的人,都知道神必先取得衪的份,才可让任何人吃他们分得的祭肉( 16 节)。何弗尼和非尼哈的做法,是把神放在次要的位置,显出他们是藐视耶和华和衪的祭物( 17 节)。
第 18-19 节「以弗得」是祭司的外袍,大概是披在「母亲」为他作的袍子外面。即使在衣着的简单事情上,撒母耳也小心地按规矩而行,不像以利的两个儿子。
第 25 节以利那挑战性的问题,是根据法律的程序,并把神描述为法官。一个法官可以在两个人中间作调解,但人若得罪了法官,便没有可能逃避审判了。
二 27-36 关乎祭司职分的预言
「神人」是先知的另一个名衔。这个没有记名的先知,把以色列的祭司职分中要发生的转变详细地述说出来。他预言以利家的没落:「何弗尼、非尼哈 …… 必一日同死」,而以利家中的其它人则要乞求一些十分卑微的祭司工作( 36 节)。
第 31 节预言将会在挪伯发生的大屠杀(参二十二章)。
第 35 节预言一位「忠心的祭司」的兴起,但那是超越撒母耳而展望撒督的事奉。撒督在大卫在任时作大祭司(撒下八 17 ),而他的家族(「家」)在整个王国时代,都在耶路撒冷担当大祭司的职任。大卫和大卫家的列王在这里被称为神的受膏者。
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记上第二章
2:1 哈拿的祷文是首感恩的颂歌,其中只有“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子”与哈拿的情况接近。第一句是庆祝神帮助人战胜敌人的诗歌,然后是对神的歌颂,因人的生命和前途都在祂手中,最后是愿神赐力量给祂所膏的王。《撒下》22章所记大卫的诗可说是哈拿祷词的回应。这首被称为旧约“尊主颂”的祷文,预告了以色列人伟大王国时刻的来临。新约《路加福音》所记马利亚的“尊主颂”(1:46-55)及撒迦利亚的称颂(1:67-79),都让我们想到这里说的话。
“角”在希伯来人是能力的象征,耶和华高举“我的角”,是说神将哈拿从耻辱中拯救出来,得到力量和光荣。
2:8 “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就是说地的根基乃耶和华所立,世界是神所创造和管理(来1:2-3)。
2:10 这是圣经中最早提到“受膏者”的地方,指的是受膏为王。“受膏者”与“弥赛亚”为希伯来文同一字的翻译,希腊文译为christos,也是“基督”一名的来源。当日设立君王或祭司,都用油膏在被立者的头上(9:16;10:1)。扫罗、大卫是耶和华神的受膏者,虽为君王,其权力来自神。
2:12-17 认识神不只是头脑里的知识,而是进入与神的亲密关系中,成为在神里面的人。恶人的罪行为神所厌恶。以利的二子不把神的律例放在眼里,多取应得的祭肉,又把应该焚烧在坛上祭牲最好的部分—脂油,取为己用(看利3:3-5;7:34),都是犯罪的行为。
2:18 “细麻布的以弗得”是祭司在圣所供职时穿的礼服(22:18;出28:6-14),无袖、紧身、长只及臀,与大祭司穿的以弗得不同(参出39:2-5)。
2:19 撒母耳的母亲每年来献祭的时候,带来专为他做的小外袍。可能是一种披在内袍外面长只及膝的袍子。供职时,外面再罩上以弗得(参18:4)。
2:22 在会幕门前伺候的女人,大概是在会幕中做杂工的。有人认为以利的两个儿子已将异教的祭祀淫行带了进来(参民25:1-2)。
2:23-25 以利警告了两个儿子,却未采取任何制止行动,儿子的恶行继续;神决定刑罚。
2:27 “神人”为神所差派,通常都指先知(看书14:6;王上13:1)。
2:30-35 神人说的话分两部分,前一半预言以利家的壮年人都要死于非命。这事应验在以利两个儿子的同日被杀(4:11)和扫罗大杀挪伯祭司二事上(22:11-19);后半是此后大祭司的职分不再属以利家。这话在所罗门王立撒督为大祭司的时候应验(王上2:26-27,35)。撒督是以利亚撒的后裔(参1:9注)。以利的后裔虽仍可担任祭司(33节),但无领导权(撒下8:17;20:25;代上24:3-4)。
30节说“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可见有属灵的权柄也应负起属灵的责任。属灵权柄不是绝对的。
2:32 “我居所的败落”:“居所”指会幕(1:7注)。神预示会幕会有的不幸遭遇,例如约柜的被掳(4:1-10);示罗的被毁(耶7:14),和会幕移往挪伯(21:1-6)等。
2:34 “可作你的证据”:以利二子同一日阵亡是这预言日后必应验的证据。
2:35 “忠心的祭司”指撒督(王上2:27,35)。撒督在大卫时代担任祭司(撒下8:17),所罗门王时替代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看2:30-35注。
撒督死后由儿子亚撒利雅继任(王上4:2),以后大祭司一职一直由撒督家担任,经被掳往巴比伦、回归及两约之间早期,到叙利亚王安提阿古四世(主前175-164年)致力消灭犹太人及其信仰为止。安提阿古四世将大祭司职位卖给非利未系统的人,故意在圣殿中献猪,焚毁圣经,不准犹太人家中藏经。后来马加比家族揭竿起义,英勇反抗。新约时代,大祭司实际上已由罗马人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