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六章
第 6 章
加 6:1-3> 各人重担一起担,前面目标同努力──怎地你一个人走出来?难道你自己就可以了?
6:1-3 没有信徒可以说他是完全独立自主、不要依赖别人帮助的;也没有人可以拒绝去帮助其他人。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要运作得好,就必须依赖每一个肢体都为同一的目标而努力。你的教会中哪些人是需要帮助的呢?是否有弟兄姊妹需要你的鼓励或劝勉呢?以谦卑温柔的心去接触他们吧(参约 13:34-35 )!
加 6:4> 比较比较又是比较,小时望第一,大时望受人拥戴,何时可止,我心竟是如此?
6:4 只要你尽力而为,就应当满意自己的成果,毋须跟别人比较,人总是因为很多原因而去做各种比较:有的要挑出别人的错处而突出自己;有的则只是希望确定自己所做的是好的。当你想跟别人比较时,那就请对照一下耶稣基督!祂的榜样会激励你努力做好;当你感到失败的时候,祂的慈爱和接纳会成为你的安慰。
加 6:6> 受了教我很欢喜,回头见我师两手空空,怎么我从不觉得他如此缺乏──你不会如此吧?
6:6 保罗说学生必须关心他们导师的物质需要(参林前 9:7-12 )。我们很容易领受圣经宝贵的教导、得着益处,却忘记了那些属灵领袖在经济和物质上的需要。我们应当关心他们,对他们所做的表示出欣赏和尊重,但是不要勉强,要发自内心(参提前 5:17-18 )。
加 6:7-8>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我今天所行的,收的是──你的田地又如何?
6:7-8 假如你播了玉米的种子,收成的却是南瓜,这真是天方夜谭的事。种什么,收什么是自然定律。如果你常常说朋友的闲话,你就会失去这些朋友,每个行为都有报应。如果你顺着私欲撒种,收的就是罪恶和悲哀。如果你顺着神的心意撒种,收的就是喜乐和永生。你正在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
加 6:9-10> 种什么收什么,也许不太管用,不是吗?就拿行善来看,通常都是没有回报的,你会继续吗?
6:9-10 努力行善,却得不到任何回报,又没有人赞赏,真是使人气馁,令人沮丧。但保罗鼓励加拉太的信徒和我们要继续行善,并且相信神一定会赏赐的。时候到了,我们必定会得到祝福的果实。
加 6:11> 这封信有可能不是保罗亲笔写的,你看这里……
6:11 直到这句话我们才知道,这封信可能是由保罗口述而请他人代笔的。在这里,却是保罗亲笔写下结束语和私人的问候。在其他书信里,保罗也用了同样的做法,一则可以重申他所要强调的某些重点,二则可以证明这封信确实是他写的。
加 6:13> 人都是只选一些自己所喜欢的原则来跟从的吗?我会是这样的吗?
6:13 有些犹太教士强调行割礼是圣洁的证据,却忽视了其他犹太律法。人们总喜欢选择一些原则或禁忌,把它当做信仰的评估标准。因此有些人可能一方面反对酗酒、却又不介意贪食;另外有一些人则在反对滥交的同时,却对偏见无动于衷。整本圣经都是我们的信仰和行为的准则,我们绝不可以按个人喜好选择部分来跟随。
加 6:14> 花花世界,谁人不动心?你?他?我就不能──怎么好像没有出路?
6:14 世界充满着各种各样的诱惑。我们每日都要面对文化压力和宣传媒介的影响。逃避这些恶劣影响的惟一方法,就是寻求神的帮助,把那些引诱钉死,就像保罗所做的那样。这个世界是否仍在诱惑着你呢( 2:20 ; 5:24 )?
加 6:15> 着重内心的朴实,这是人说的;行出来嘛……
6:15 人很容易只注重外表,我们要提防那些只强调我们应该做什么或者不该做什么、却忽略了内心景况的人。只追求循规蹈矩的生活,却没有相应生命的内在转变,会导致属灵生活肤浅而空洞。神所关心的是我们里里外外完全的改变(参林后 5:17 )。──《灵修版圣经注释》
加拉太书第六章
彼此的关顾(六 1 ~ 10 )
保罗提示加拉太的信徒要深入了解因信称义的真理,就能知道那使人靠得救的信心,并非飘渺无凭,而是有具体表现的。这与雅各所说信心是和人的行为并行的论点互相吻合,信心须要因行为才得以成全(参雅二 22 )。
.重担要互相担当( 1 ~ 5 ):保罗恐怕有些加拉太信徒会对已经离开真道的信徒产生厌恶,故劝导他们,对偶然被过犯胜过的人,不要和他们隔绝或严词责备他们,以免引起他们的反感;却要用温柔的心,把他们挽回过来。因为大家都在基督里,有互为肢体的关系,所以应该痛痒相关、荣辱与共,各人的重担互相担当。
.行善不可丧志( 6 ~ 10 ):保罗再鼓励加拉太信徒要供应施教的人一切的需用,不可亏负他们,并且要向家人行善。也许向人行善的时候,会吃力不讨好,甚至招惹人的误会,但不可灰心,因为必有因果报应。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正如顺从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从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试想想你所收的与你所栽的一致吗?神有没有将不相合的成果加在你身上呢?
祈祷 主耶稣啊!我愿遵从的训诲,不单顾自己的事,也顾别人的事。
末了的说话(六 11 ~ 18 )
保罗在大马士革路上,被天上来的光照过以后,眼睛便看不见事物了,直至主命亚拿尼亚为他按手,差派他作外邦人的使徒时,他才得复看见,但视力已受影响。他曾三次求主除去身上的刺,却未蒙应允,可能那刺是指到眼睛的问题。所以他写的书信,多是自己口述,由别人笔录。加拉太书则是他亲手写的,故说我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大呢!
.以十字架为夸口( 11 ~ 16 ):保罗告诉加拉太的信徒,那些勉强他们受割礼的人,连自己都不能守律法;他们不过是怕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故藉别人的肉体夸口而已。但保罗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为十字架能使他的罪身灭绝,把自己从世界中分别出来,在主耶稣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
你常以什么夸口呢?是肉体的好处或是基督的十字架呢?
.带耶稣的印记( 17 ~ 18 ):保罗最后发出胜利的呼声:“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耶稣的印记。”这是表明他有信心在这一场真理之战上,胜过那些轻看他、嫉妒他、反对他及诱惑他的信徒的犹太人,因为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职分,是有主的印证的。
我们的事奉、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生活,是否都有基督的印证在其中呢?保罗身上带基督的印记,足证他凡事以主为先。你也能有这样的见证吗?
祈祷 求主使我们从加拉太书中,明白因信称义的教义,而且可以体会到保罗在传福音的事上,如何为主受苦。──《新旧约辅读》
加拉太书 第六章 注释
6:1-10 基督徒互助的生活
1-2 主内肢体当彼此帮助扶持(参林前12:26;
来13:3)。
「属灵的人」:指顺圣灵行事者(见16-25)。
「重担」:指任何难当的软弱、痛苦,尤其是诱惑、罪恶所形成的压力。
「完全 ......
律法」:即完全满足基督律法(指爱的命令,见14)的要求。
3-5 各人当小心自己的行为,不自欺,不以他人短处或长处炫耀自己,不推卸自己当尽的责任(「各人
...... 担子」)。
6-10 信徒当行善不懈 ──
包括在物质上供应教会的施教者(传道人),及向众信徒和教外人广行善事。
「一切需用」:原作「一切美物」。
7-8「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原则,勉励信徒不要为肉体的私欲去生活,而是依从圣灵的引导来行善。
6:11-18 结语
11 保罗在此末段亲手写了特大的字,再三强调受割礼、守律法与十字架道理的对立。
12-13 犹太派信徒自己虽不能全守律法,但为了外表的体面,为了逃避犹太人对基督徒的逼迫,也为了在神和人面前有所夸耀,才
极力怂恿加拉太的外邦信徒接受割礼。
14-16 保罗所夸的惟独是十字架的道理──因信称义的福音。因这十字架,信徒脱离了与神对抗的世界(包括世人和事物),成为
新创造与新纪元的一员。
「神的以色列民」:指属灵的以色列,包括信主的犹太人与外邦人。
17「身上 ......
印记」:指使徒为基督受苦的记号(参林後4:10; 6:4, 5; 11:23-25) 。
这些印记足以证明保罗是耶稣的仆人,不
容他人继续干扰他的职事(参罗14:4)。
思想问题(第五、六章)
1 若说信徒不在旧约的律法以下,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6:2),你同意麽?
试从第 5章; 6章找出有关「基督律法」的教训。
2 圣灵在信徒身上所产生的果效比律法监管人的结果如何更胜一筹?(参 5:16-26)
人一旦信主是否自然会结出圣灵的果子?(参 5:16, 18,
25)
3 信徒心中若出现圣灵与情欲相争的情形( 5:17), 应如何去面对 呢?(参 5:18; 24-25)
4 保罗在生活的教导上颇多提到教会内肢体的关系,你认为这与传假道理者所做成的影响有关系吗?
加拉太书第六章
担当担子(六 1-5 )
保罗知道在任何基督徒社会里常会发生的问题。最好的人滑跌。保罗所用的字( paraptoma )不是指有意的犯罪;而是一个人行在冰雪的路上,或难行的小径,很容易滑跌。却说那些真正想度基督徒生活的人,其危险是很容易严厉的批评人家的罪。许多好人都有一种严厉的成份。在许多好人面前,你不能倾吐心意,细诉你失败的故事;他们会把一盆冰水浇在你头上,毫不与你表示同情。不过保罗说,如果有人滑跌,基督徒的责任是把他搀扶起来。他所用的 挽回 是用于进行修理,也用于一个外科医生从人身上割除赘疣或把断肢接合。这字的整个气氛,其 重点不是在乎责罚,乃是在乎医治;这种挽回并不想用责讨,乃想用复元的方法。于是保罗继续说,当我们看见一个人犯了罪,我们很可以说,‘我只带上帝的恩典到他那里去。’
保罗斥责自高自大,并且也提供了避免的方法。我们不要把我们的成就和别人的工作相比,我们应当和自己能力所能达到至高程度相比。如果我们能这样做的话,栽们便没有什么值得自高自大的地方。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有两次讲到担当担子。有一种担子来自人生的改变与机遇;这种担子就应当遵行基督的律法,互相帮助担当。不过还有一种担子是一个人必须自己担当的。保罗所用的一个字是一个兵丁的背包。有一种责任是没有人可以代我担当的;有一种工作我们必须自己负责去做的。
努力从事(六 6-10 )
在这里,保罗所讲的是非常实际的问题。
教会有它的教师。在那些日子里,教会实在是一个互相分享的机构。没有基督徒会觉得心安,自己所有的这么多,而别人却少得可怜。所以保罗说,‘如果有人教导你永恒的真理,至少你可以把你所有的物质的东西,和他分享。’
保罗接 讲一件可怕的真理。他确定的说,人生是放 在一个天平秤上。如果一个人让他低级的人性做主,他可以预期,到了最后,必收到败坏的收成。不过如果他行在崇高的道路上,广行善事,到后来上帝必会报答。
基督教并没有在我们人生中除去威胁。希腊人相信尼米雪( Nemesis ,司天罚的女神);他们相信,若是一个人做错了事,尼米雪即刻追踪 他,迟早要被她捉住。一切希腊悲剧,都是一篇以‘凡行错事的必受痛苦’为题的讲章。我们对于下面一端真理,尚嫌知道不足──这的确是真有福气的事,上帝能也要赦免人的罪,不过就是他也不能免除罪带来的结果。一个人犯罪损坏他的身体,虽然他罪是赦免了, 他的身体迟早还会受到亏损。一个人犯罪刺痛他所爱的人,虽然他的罪是赦兔了,他所爱的人的心迟早会破碎。谷和( John B. Gough )是一个节制运动的伟大演说家。他以前生活腐化,常常提出警告说,‘那些疮疤还是留在那里。’俄利根( Origen )是一个伟大的学者,主张普救论。他相信,虽然众人都要得救,不过罪的痕迹还会留 。我们不能利用上帝的赦免。在宇宙中有道德律。如果有人破坏它,他或许获得赦免,不过他自己冒险。
保罗在结束时,提醒他的朋友,有时慷慨行善会觉得烦厌。不过要知道善必有善报。
最后的几句话(六 11-18 )
普通保罗只是在他的书记依照他口述所写的书信上加上他的签名;不过在这里,他的心里充满了他对于加拉太人的爱心和渴望,他写下了整个最后的一段。他说,‘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他写大字的理由可能有三种。(一)这段用较大字体写或许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正如在印刷品中,用较粗大的字体一样。(二)这段用较大字体写或许是因为保罗没有握笔已久,这是已经尽他的力了。(三)这段用较大字体写或许是因为保罗眼睛衰弱,或遭眼病头痛的袭击,这是眼睛几乎看不见的人,只能写潦潦草草的大字。
现在他又回到事件的中心。那些要加拉太人受割礼的人有三个理由。(一)这可以使他们避免逼害。罗马政府承认犹太教,准许他们的宗教活动。割礼是作为一个犹太人的清楚明显的记号;因此那些人看到,如果逼迫来临的时候,割礼可以保护他们获得安全。割礼可以保守他们安全,不受犹太人的憎恨,不受罗马律法的制裁。(二)经过最后的分析,藉 割礼,藉遵行律法,他们可以展示在上帝面前,获得祂的称许。不过保罗十分的确定,人不能靠自己做什么能以得救;所以他再一次向他们指出十字架,他呼唤他们放弃想藉善工得救,要信靠爱他们如此之深的恩典。(三)那些要加拉太人受割礼的,自己却不 遵行律法。其实没有人能。他们要夸口,把加拉太人作为他们最近的胜利品。他们要在赢得使人成为律法的奴隶的事上获得他们的荣耀。所以保罗再一次用了他的全力说出,受割礼和不受割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基督里,采取信心的行动,这才是为人开出新生命的道路。
保罗说,‘我身上带 耶稣的印记。’这可能有两种意义。(一)这 印记 时常吸引住人。有人说,亚西西的佛兰西斯( Francis of
Assisi )有一次在一孤寂的山顶禁食。他似乎看见上帝的爱被钉十字架上,它延展遍及天际。在他看的时候,一柄悲愁的剑直透他心。这异象渐渐地消逝;佛兰西斯也轻松了。于是他说,他往下看,看呀!在他手上有了钉痕!它们留在他的手上,直到他死。我们不能说这是事实,还是传说,因为有许多事会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有人想保罗实在经过与他的主同钉的经验,因此在他手上带有钉痕。(二)一个主人往往在他奴隶身上烙了印记,表明他们是属于他的。最有可能,保罗的意思是指他为基督受苦的伤痕是显明他是基督的奴仆的印记。至终,保罗所用切求的根据,并不是他使徒的权威;而是为基督的缘故,所受的伤痕。如真理的勇士一样,保罗说,‘我身上的伤疤旧痕,是我对于他的见证──他现在就是我的赏赐者。’
在这书信的风暴紧张之后,出现祝福的宁静。保罗辩论,斥责,甘言善语,不过他最后的话是‘主耶稣基督的 恩 ’,对他说来,这是一切的关键。──《每日研经丛书》
加拉太书第六章
三.爱心待人之原则( 6:1-10 )
1.如何挽回软弱弟兄( 6:1 )
1 本节有四点灵训∶
A.基督徒都有可能被过犯所胜。这种观念与约一 2:1-2 的教训相合。信徒可能犯罪跌倒,但不会是甘心随落,乃是胜不过罪恶的诱惑而 “偶然” 跌倒。在跌倒之后必然感到痛苦,必待悔改认罪之后,才得平安。反之,若一个人惯常生活在罪中,从未离弃罪恶,也不想离弃罪恶,却说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是靠不住的。正如一个健康的人,跌倒之后绝没有不想站起来的;反之,一个人若一直都躺着,从不起来行走,他若不是病人就是死人。
基督徒既都可能跌倒,除了应当随时谨慎自己之外,也不可因为在试探中失败,而过于灰心丧志。不灰心,才能重新得力,刚强起来。
B.本节也告诉我们,信徒要常常与过犯争战。虽然我们偶然会被过犯所胜,但也常有胜过罪恶的经验。 “偶然” 虽表示信徒有时会失败,但也表示信徒胜过 “过犯” 比被 “过犯” 所胜的时候更多。我们是 “偶然被过犯所胜” ,而不是偶然胜过过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应当胜利多过失败的;并且纵然胜利多过失败,仍须随时谨慎自己。
“过犯” 原文 parapto{mati ,是 “由上而下” 、 “堕落” 或 “离弃” 的意思。罗 11:11 的 “过失” 与这里的过犯,原文为同一得字。圣经论及信徒的罪时,有一个常用的字是 hamartema ,即 “未中的” ,就是未达到神的标准;而 “过犯” 的意思刚好相反。
“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 ,本句可能指加拉太教会中,那些因割礼派的搅扰,而摇摇动的人。他们并非存心背道,只不过一时被他们的道理说服了, “偶然被过犯所胜” 而已。每逢教会有异端发生,难免有些信心软弱、或真理上没有根基的信徒受到影响。对于这等人,我们不可贸然地看他们是没有盼望的,倒应该存爱心把他挽回过来。
C.每一个基督徒对于软弱的肢体,都有责任去 “挽回” 他们。不论他们是遭受罪恶的试探或道理的试探,我们都应当扶助他们,使他们不至落在迷惑之中。
“挽回过来” 原文 katartizete ,意即骨节扭错而重新接上。信徒在主里是互相作肢体的(林前 12:27 ),理当痛痒相关。若有肢体被过犯所胜,就如骨节扭错了,应当尽力把他重新接上,却不可在肢体失败软弱之时幸灾乐祸,或毁谤批评、落井下石。
这字在来 10:5; 罗 9:22 ,译作 “预备” ,太 4:21 译作 “补网” ,来 13:21; 彼前 5:10 译作 “成全” 。
“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 所谓属灵的人,是与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比较起来说的;他们是是在灵性上和真理上比较长进,且在别人 “被过犯所胜” 时,仍然站稳的人。他们应当去挽回那些失败的弟兄。神若使我们比别人刚强,不易被试探所摇动,并不是给我们一些个人的夸耀,乃是要我们去扶助软弱的人。这是神施恩保守我们的目的,我们理当照着神这种心意来运用神的恩赐。
一个人是否属灵,并不在于他的态度、言词给人莫测高深的印度,乃是在于他对软弱的肢体的态度如何。能用主的爱去扶助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才是真正 “属灵” 。属灵的人必然不会轻易放弃一个失败的弟兄,把他看作没有希望的。因为神对祂的每一个儿女都是尽最大的力量保守;对于每一个失丧的灵魂,也是用最大的忍耐去寻找。所以一个人是否属灵,就在于他是否能深切地体会主的心意,用爱心对待弟兄。
D.本节教导我们如何用爱心挽回被过犯所胜的人:
1. 要用温柔的心
这温柔的心,就是充满了爱、忍耐、良善而谦卑的心,是情愿为人牺牲时间、精神、财物的心,又是体恤人的困难、同情人的软弱的心。当我们看见别人被过犯所胜的时候,不可很快就存一种定罪的态度──不饶恕和轻视的态度。这并不能把人挽回,只能使他更加灰心丧志,而落在魔鬼的诡计之中。我们应用温柔的心,把人从失败中挽回过来。
使徒似乎认为,一个在试探中失败的人,必然有一种自觉难堪或羞愧的情形。那些 “属灵的人” 就不可再使他们过分难堪,以致他在羞愧之中不肯回头。总要用柔和的态度,使他知道自己的错失,同时也感觉到你的谦卑。你的温柔与谦卑能感动他,使他知罪。
2. 自己也要小心,恐怕被引诱
每当我们劝勉人、挽回人的错失时,总要随时自己警惕,想到自己也是血肉之躯,也可能随时被引诱而失败。事实上,灵性很好的基督徒若不时刻靠主,也可能因试探而跌倒。我们应当常存战兢的心为自己谨慎。虽然现在能得胜,将来未必不会失败;现在挽回别人,将来却可能在类似的事上,需要别人挽回。存这样态度的人,必然有温柔的心去挽回人的过失;因为他一想到自己也可能像别人那样 “被过犯所胜” ,自然就会谦卑,不敢轻看别人了。
本句经文亦提醒我们,每逢帮助别人胜过罪恶时,应当小心地不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不可为着帮助人而犯罪。
2.如何互相担当重担( 6:2-5 )
这几节分两方面讲论如何担当重担:
A.在群众的生活方面( 6:2 )
B.在个人的生活方面( 6:3-5 )
A.在群众的生活方面( 6:2 )
2 本节的 “重担” 与第 5 节的 “担子” 原文不同字。本节的 “重担” ,美国新标准译本, K.J.V. 都译作 burdens ;原文为 baros ,有 “重量” 的意思,包括精神上受压力而感到的重负。而第 5 节的 “担子” 在原文为 phortion ,意即 “所携带着的” ;美国新译本译作 load 。按新约字解(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认为此二字的分别在于∶第 5 节的 phortion 仅指所应 “担负” 的,与 “重量” 没有关系,而本节的 baros 则总是表示某种重负。
所以此处的 “重担” 是注重信徒犯罪后心灵的重担。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因 “过犯” 而引起的忧伤、难过和良心的指责,都是一种灵性上的重担。所以 “重担要互相担当” 的意思是∶当各人为自己的错失忧伤难过时,应当彼此用同情的心,分担弟兄的忧伤,扶助他,使他得着安慰;在他失败跌倒的时候,显出主里的爱心和温暖,使他得以从过失中被挽回过来。
注意∶ “互相” 表示不但我们应当去担当别人的重担,我们也可能需要别人来担当自己的 “重担” 。不但别人需要从我们得着同情、安慰与扶助,我们也可能需要别人的同情、安慰与扶助,才能重新刚强起来。
但本句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 的属灵教训,当然也可以推广于日常生活上,要信徒在各种难处上互相帮助。我们既是神家的儿女,当然应本着基督的爱心,尽量分担弟兄的忧患。如此就能互相激发爱心,使教会在爱中增长(弗 4:16 )。
“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这一句若与 “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 ( 5:14 ),及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见罗 13:8 )互相对照,就可以知道,所谓重担互相担当,就是相爱的实践,符合凭爱心行事的原则。
“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就是使基督的律法在这种实际相爱的生活中表露出来,见证出来,并且显明是完全的。
主耶稣既曾为我们担当了一切的重担(赛 53:4 ),我们当该分担肢体的重担和忧虑。分担肢体的重担,就是体会主的心肠,能讨神的喜悦。
B.在个人的生活方面( 6:3-5 )
这几节提到信徒个人生活方面的教训,有三个要点∶
3 1. 不可自欺
“人若无有” ,保罗未指明 “无有” 什么,但可能就是指上文所说的爱心。人若没有爱心,而自以为有爱心,就是自欺。看见弟兄的错失却没有去挽回;没有为弟兄灵性上的软弱尽上责任,反而看见别人偶然犯过,便讥笑、论断、骄傲自夸,就是没有凭爱心行事。既没有凭爱心行事,却还自以为有,便是自欺了。
但这 “无有” 既未指明是指什么事,应可以适用于一切事上,如∶没有信心,却自以为有信心;没有忍耐,却自以为有忍耐;没有谦卑,却自以为有谦卑等,都是自欺。自欺常是不自觉的。人觉得自己自欺的原因,多半是因为骄傲。
使徒约翰说∶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约一 2:9 ),可见凡在爱上自欺的,就是落在黑暗中。 “黑暗” 就是自欺的写照。
4 2. 应当察验自己
省察自己是避免落在自欺中的重要步骤。我们应当在主的亮光中,很公正地察验自己所行所作的是否在真理中,是否本着基督的爱心。不可过于信任自己的言行,以至只见别人的错失,而对自己却缺乏客观的察验。主耶稣也曾这样提醒我们说∶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太 7:3 )
“察验” 含有试验、观察且加以证实的意思。我们应当十分用心,谨慎而切实地观察自己,不是随便,敷衍良心地省察自己。
“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信徒若在主的光中察验自己的行为,就使所夸的专在自己。 “所夸的” 就是他所以为快乐与光荣的事。 “专在自己” 即专在乎自己在神面前的行事,不跟别人比较;只求自己在神面前良心无愧,而不在于觉得自己比某人好,或比不上某人。
这句话的另一种解释就是,人若在主的光中认真地察验自己,,就能使他一切所行所为都实实在在;而他所引为快慰的( “所夸的” ),就专在于自己的生活,在神面前有价值,可以永存。这样,他就不会以挑剔别人的不是,或得别人虚伪的称赞为乐。
5 3. 要担当自己的担子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第 5 节继续上节,说明应当察验自己的理由,就是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这 “担子” 就是信徒在世上各人应尽的本分与责任。在信徒彼此相爱的生活中,有一样当注意的,就是信徒自己当尽的责任自己要负担。不可因为彼此应当相爱,便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诿给别人,逃避应有的本分和做人的义务,这并不合爱心的原则。爱心是甘愿担当别人的重担,却不是倚赖别人来担自己的重担。那是取巧,不是爱心。凡实际过着爱心生活的信徒,必然不是仰赖别人的慷慨来解决自己的难处,乃是准备自己担负自己的难处,又尽量分担别人的难处。
在此 “担子” 不是指罪恶方面的担子。虽然圣经告诉我们,应将罪的重担交给主,又将生活上的重担交给祂,因为祂是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必尽自己做人应尽之责任。如夫妇、父子、主仆等,都各有应尽之职责,是必各人自己负担的。我们说∶ “把重担交给主” ,意思就是∶不要把我们应尽之责任和难处,当作难当的重担,凭自己的力量去担;只要在尽自己本分的时候,全心信赖主的恩助和能力。把担子放在自己的肩头上,却把担子的 “重量” 放在主的能力上;为自己的本分尽责,却不为自己的本分担忧;不让这一切人生应有的本分,成为我们灵性上的一种负累(来 12:1 )。
3.如何凭爱心行事( 6:6-10 )
A.应供给主仆之需用( 6:6 )
6 “在道理上受教的” 指指一般信徒, “施教的人” 就是撇下一切俗务,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的人(徒 6:4 )。他们是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提前 4:13 ),摆脱了世务缠累的(提后 2:4 )。信徒当然应该供给他们一切的需用。但除了这原因之外,基督徒为爱神的的缘故,也应当供给神的仆人,使他们可以专心事主。凡真正爱主的信徒,必乐意藉着供给主仆的需用,以表示他们爱主的心。若以一般爱心待人之法则来说,即使是普通弟兄缺乏,也应当照顾我们,何况是主的仆人?
信徒从主的仆人身上得着好处是一事实,使徒在此根据这一点,有力地指明∶信徒有供给主仆需用的责任。信徒既在道理上受教,则以属物质方面养生的需用还报主的仆人,按情理来说也是应当的。正如我们请一位教员教导自己的子弟,尚且要给他薪金,何况在主的真道上领受主仆的教导,岂不是更应当供给他们生活上的需要?所以本节是从 “利益” 方面讲明信徒对主仆的责任。即使不按照爱心的原则,而按照利益之关系来说,既得着 “利益” ,理当付出 “代价” 。何况信徒对待主仆,不应只根据所得之利益,乃应根据爱心的原则!这样,在道理上受教的信徒,应当供给 “施教” 的主仆,更是无可推诿之责责任了。
“一切需用的” 表示∶所供给的应当足够,不可缺乏。例如所供给的只足够他吃,不足够他穿,或只够他本人的饮食,却不够养育儿女等,这样不是足够的供给。一般信徒显然有一种观念,以为传导人应当仰望神的供给,所以无须在 “一切的” 需用上供给我们。这是不负责和取巧的托辞;因为这不是信徒应抱的态度,而是传道人应抱的态度。受教者不能利用 “施教者应当仰赖神” 为藉口,不尽上自己应当的责任。这种责任,正像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是不可托辞规避的。
圣经中对于传道人应如何接受供给,并无详细的记载。教会中有人用固定薪金制度,或类似薪金之方式;另有人却反对固定的供给。实际上圣经既未指定要用固定的薪给,也没有指定不可用固定薪给。其实不论是否薪金制度,或是否固定数目,对于传道人的信赖神而生活,并不重要。不接受固定薪金的人,可能比较接受薪金的人更不信赖神;接受固定薪金的人,也可能比不接受薪金的更信赖神。信心生活全在乎个人自己向神的忠诚如何。若传道人的心贪慕虚荣和今世的享乐,不论是否受薪金,都会奉承阿谀富人,重视金钱,而轻忽贫穷信徒;反之,若传道人专心求神的喜悦,不论是否受薪金,或所受薪金是否足够维持生活,必看作是从神领受的,能专靠神而活,不与人计较。
但按本节 “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而论,在受教者方面,理当有周全的照顾,使施教者按时获得一切所需用的,不虞匮乏。这样,若参照一般人的生活标准,而给予施教者每月固定的供给,不失为妥善的方式之一。否则,若因没有固定的供给,以致主的仆人有时陷于缺乏之中,虽然神会有方法眷顾祂的仆人,但作为受教者方面,未免有爱顾不周,未尽全责之处了。
但这是对受教者方面说的,对传道人来说,切不可以信徒的供给是否充足 “施教” 的条件;也不要苛求信徒,必须按照某种方式供给自己的需用。传道人应当看自己是替神作工的,信赖神的信实,知道祂必不亏待祂的仆人。否则纵然不受薪传道,也可能徒有 “信心生活” 之名,实际上却是处处故意表露自己的缺乏,眼睛常常指望人的爱顾,这种生活绝不能荣耀神。
无论如何,供给主仆的需用,应出于爱心,并且看为应尽之本分。不论用什么方式或制度,都不应含有 “雇用” 或 “受雇” 的观念。受供给的人,应看作从神接受供给;供给人的,应视为完全献给神,不能从神里取任何属灵权利,这才合乎爱心的原则。
“供给” 原文 koino{neito{ ,是 “分享” 的意思。因此本节的意思是∶信徒应当在一切需用上与主的仆人分享。这 “分享” 表示,供给者与受供给者是站在完全相同的地位上享用所需用的。信徒供给传道人,绝不是雇主给予受雇者报酬,而是承认∶自己所享用的也当让主的仆人分享;因我们所有的,原都是神所赐的。
B.所种的与所收的( 6:7-8 )
7 这两节连于 6 节之后,是要继续劝戒并指导信徒,应存怎样的态度实行爱心生活。特别是在供给主仆的事上,不可轻忽怠慢,或随意施舍。因为这等事就像为自己种植一般,若所种的是坏种子,就收恶果;反之,若所种的是善种,就必收美果。
另一方面,使徒在此指出∶行善并不是一种损失,乃是一种 “投资” ,使自己将来可以有收成。所以行善不只是为助人、荣神,亦是为自己积存财富在天上(太 6:19-20 )。
“不要自欺” ,在 3-7 节中,这是第二次提到 “不要自欺” ,都与爱心待人有关。第 3 节的自欺,是指没有用爱心待人,却自以为有爱心,而本节的意思则是∶我们若不诚实爱主爱人,在奉献上忠心,就是自欺。
“神是轻慢不得的” ,这句话解释了不要自欺的理由。因为神不会任凭我们轻慢祂的权能,所以我们不可以为自己手中有力量供给主仆,或其他缺乏的弟兄,便以随便、轻忽的态度对待受帮助的人;也不可以为自己有权随意处置财务,便忽略行善助人的责任,以为神不会追究;更不可藉着所捐献的钱财,争取教会中的地位,骄养自己的心,贪慕虚荣,抢夺神的荣耀。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这句话是一项警告,也是一个安慰。对于不用真诚之爱心对待主仆或弟兄的人,它是厉害的警语;但对于诚心奉献,照自己的力量在教会中尽忠的人,它却是安慰的话。因为一个人既种下真诚的爱心,必从神那里得赏赐和称赞;反之,存心自夸与骄傲的人,所种下的既是荣耀自己的种子,也必收取败坏的果子了!
8 这一节更具体的解释上节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的意思。种什么、收什么,是自然界的一般定理;属灵的事也是如此。我们若 “顺着情欲撒种” ,即顺着肉体的喜好行事(参 5:24 ),只求自己的益处与荣耀;这就等于替自己撒下一些败坏的种子,为自己种下一些灾祸;这些凭情欲的意念而行的事,终必产生败坏的果子。但若 “顺着圣灵撒种” ,即顺着圣灵的感动和引导行事,就必从圣灵收永生。这 “永生” 的涵义,包括一切因得着永生而有的属灵福分,与上句的 “财坏” 成对比。 “败坏” 代表一切属情欲而终必败亡的事物, “永生” 则代表一切属于永生境界内之福分(约 6:68-69;10:10 )。
C.行善不可丧志( 6:9-10 )
9 善怎么也会丧志?这句话显示,虽 “行善” 也会遭遇阻拦,甚至灰心。例如∶你所帮助的人令你失望、行善的结果并未得着好的效果,反遭受人的讥笑等,会使你觉得自己所行的善事归于徒然。这种情形是可能的。所以使徒劝勉信徒,行善不可丧志。帖后 3:13 ,使徒保罗也用同样的话劝勉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意思是不可因人的误会、嫉妒、逼害,或反对而丧胆、灰心;因为行善不只是信徒应有的长处,且是信徒应有的责任。我们必须付出代价来完成这种责任。主耶稣来拯救罪人,也是冒着人的误会、拒绝,反对和凌辱,甚至舍命在十字架上,才使我们得着这宝贵的救恩。所以信徒不可以为,行善理当受人欢迎;人们若不笑脸相迎,我们便不行善了。这就不是视行善为当然之职责。信徒应当准备为行善而受苦(彼前 2:30 ),并为讨神的喜悦,遵行神的旨意而行善;却不是为得人的拥戴、称赞、报答而行善(太 6:1-4 )。这样,就不致因行善而灰心了。
“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未指出是什么时候,但最迟不会迟过主再来的时候。许多行善的果子是我们眼前所能看见的,但 “到了时候” 表示,行善之收成是有时候的,需要等待的,不能急求立即收成,正如撒种需要等待收成一样。雅各在他的书信中也有类似的教训∶ “弟兄们!你们要忍耐,直到主来。看哪,农夫忍耐等候地着宝贵的出产,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们也当忍耐,坚固你们的心;因为主来的日子近了” (雅 5:7-8 )。在此保罗用 “撒种” 与 “收成” 比喻行善,与雅各的教训正相吻合。基督徒虽不一定是耕田的农夫,却都是 “行善的农夫” ,理当效法农夫的忍耐而行善。
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 ,众人指一般人,包括教外人。智人说∶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箴 3:27 )。在此 “有了机会” 是指,当我们手中有 “行善的力量” ,而别人也有需要时,就应当趁机行善。神所赐给我们的财物,未必一生常常充裕。若手中有力量时不行善,在缺乏时,也必难希望别人向你行善了。
注意∶本书的信息十分注重因信称义的真理,并且反覆证明人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但在本书的尾语中,使徒却很认真地(甚至带着警告)劝戒信徒诚心行善。其实保罗虽然极力证明称义不是凭行为,却并非不热心行善(参 2:10 )。他不过是极力要信徒明白,行善不能被当作得救的条件,以免损害主的救恩而已,行善虽不能当作得救的条件,却是信徒应尽的本分,且为自己撒下佳美的种子,到了时候可以收成。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本句清楚地指出,信徒在主里已经是一家的人(弗 2:19; 提前 3:15 )。教会是永生神的家,信徒都是在这家里面的人;我们对待主内的弟兄姊妹,应当像家人一样。当我们家里的人有什么缺乏或需用时,当然应该先照顾他们的需用。所以说∶ “更当这样” 。
这 “更当这样” 表示∶信徒行善,对外人与对主内弟兄,是有先后轻重之分别,这分别就是∶应优先和更多帮助主内弟兄的缺乏。这 “更当” K.J.V., N.A.S.B., Williams, B.E.C.K. 都译作 especially ,就是 “主要的” 或 “特别的” 的意思。
从本节我们也可以知道,信徒应当照顾自己肉身的家人。因本节提到优先看顾主内肢体的缺乏,是以主内肢体就是属灵大家庭中的 “家人” 为理由,可见使徒认为,照顾家人比较照顾外人责任更大。使徒既将这原则应用于属灵的家庭关系中,劝勉信徒实行相爱;则同样的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属肉身的家庭中。所以,信徒不可以照顾主内弟兄为托辞,而轻忽了负担家人的需要。保罗在提摩太前书说∶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 5:8 )。信徒若以为,为主内弟兄,就可以不必顾念肉身的家人,那就类似法利赛人所说的,将所有供献给神,便可以不孝敬父母;二者犯的错误相似(太 15:5-7 )。可见,圣经的意思并非说,我们只要看顾神家的人,就不必对我们肉身的家庭尽本分了。
问题讨论
怎样才算是属灵的人?我们要怎样对待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
6:3 之 “无有” 指什么?
6:4 “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 何意?
信徒应如何供给主的仆人?
默出 6:7-8 ,并加以解释。
行善也会丧志吗?对信徒行善与对外人有分别吗?
第五段 结语──十字架与保罗( 6:11-18 )
本段只有 8 节经文,但有五次提起十字架。全书提到十字架共有九次,而本段占了过半数,可见本段特别显出保罗与十字架关系之密切。他是十字架的忠心使者,对十字架的救恩有最深切的经历。他将十字架的福音清楚地传扬出去,使信徒深深认识到十字架是他们的拯救,也是他们的荣耀。他的见证是我们的借镜,让我们知道,一个成功的基督徒从是如何经验十字架的恩典。
一.十字架的爱心( 6:11 )
11 为什么保罗忽然要信徒看他亲手所写的字何等大呢?有些解经家以为,可能因保罗有眼病,目力不足,所以字写得很大;并且他所写的书信常请人代笔(参罗 16:22 ),所以本书也可以能是由别人代笔,而此处,他似乎从代笔人的手中取过笔来,亲自写下这末后的几节话,并要求信徒看他亲手写的字是何等大(参林前 16:21; 西 4:18; 帖后 3:17 )。
但也可能本书全部都是由保罗所写,然后他在结束之前的几句话中,对信徒说∶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 无论如何、保罗加上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要加强这封信的分量,表明他是怎样在身体有疾病之中,仍不顾困难地写信给他们,使信徒更加留意他的劝告。所以他叫信徒看他所写的字何等大,实在就是请信徒看他对他们的关怀何等恳切,对他们的爱心何等大。他为主的缘故忘记自己,而一心以主的羊群为念,这就是他自己领受了十字架的爱而有的爱心。在此保罗所表现的爱心有两方面∶
忘己
十字架的爱心最大的特点,就是忘记自己的需要和损失,顾念别人的利益和安全。基督在十字架能为仇敌代祷,就是这爱心的表现。既然加拉太人已经对门徒有成见,听信割礼派的人对保罗的种种诋毁,保罗写信给加拉太人,是否会被他们轻看?他们是否会不理会他的劝告?保罗并不顾虑这些。他没有想到他的面子,也没有因加拉太人对他的疑惑,而消极地恼恨他们,不理会他们;他反倒竭力写信劝告他们,要用温柔的心,把他们从过犯中挽回过来。
许多信徒对别人的软弱很容易批评、 “定罪” 。对别人所给自己的诋毁,只顾设法报复和恼怒,却没有十字架的爱心去饶恕人,挽回人的软弱。但我们若有十字架的爱,就必像保罗那样,虽然受人的诋毁和破坏,自己的目力困难,又为许多教会的事挂心,却仍然关心加拉太人灵性所遭遇的危机,勉力去坚固、劝戒他们。
忠告
十字架的爱心不但能让人忘记自己,也能让人勇敢地忠告别人。保罗为什么要写信给加拉太人?就是要忠告他们异端的危险。这样的忠告,是十架爱心的表现之一。忠告人是要有勇气的,预备受到人更深的误会,甚至人会以自己为仇敌。保罗这封信的内容,多半是忠告的话,不是称赞的话。但他为着加拉太人灵性的利益,便不顾后果地忠告他们。
信徒切勿轻忽那些愿意忠告我们的人的爱心;因为他们这样作,无非是由于十架之爱的激励!主耶稣在世时,常常忠告人们罪恶的危险,结果,罪人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保罗既有基督的爱,也就照着基督的爱,去忠告十字架信徒。
基督信徒道的开端,就是由于人的忠告,才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救主。信徒信道之后,在灵程上奔走,也常常需要别的肢体和主仆的忠告,才不易陷于自欺自足。所以,我们应当虚心接受人的忠告,使我们可以常在真理的亮光中改正自己。
二.十字架的忠心( 6:12 )
参考
1.不希图外貌之体面( 6:12 上)
2.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 6:12 下)
1.不希图外貌之体面( 6:12 上)
12 上 在此所称 “希图外貌体面的人” ,就是那些主张信徒要受割礼才得救的人(徒 15:1 )。他们希图藉信徒肉身上的记号,显示他们工作的果效,作为他们在人前的一种 “体面” 。使徒在此指出,这等人并非真正敬虔,只是想夸耀自己的工作而己!
“希图外貌体面的人” 也可以指那些要凭自己肉身受割礼为夸耀的人。这种意念违背了敬虔的真意。
所谓 “希图外貌体面” ,实即贪图虚浮的荣耀(腓 2:3; 加 5:26 )。雅各在他的书信中亦同样提醒我们,敬虔的真意在于如何谨慎言语,看顾孤儿寡妇,和不沾染世俗(雅 1:26-27 ),却不在乎外表的仪。世人因贪图虚荣,以致不肯谦卑接受基督。信徒若注重外貌之体面,亦必陷于世俗化与虚伪之中,因而不愿在灵性上追求实际进步,只求外表的敬虔。
保罗既指责那些勉强信徒受割礼的人,说他们是要 “希图外貌体面” ,由此可见,他自己所不勉强信徒受割礼,乃因不愿只求在人前有体面,而歪曲了因称义的真理。其实使徒保罗若要加拉太人或其他外邦教会信徒受割礼,并没有什么难处;因为这些教会都是他自己开荒工作之果子。但他既忠心照主的旨意传道,就不愿与人争 “外貌的体面” ,却要忠心保持福音真理之纯全!
2.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 6:12 下)
12 下 保罗的忠心,不但表现于工作上注重实际工夫,不图外貌体面;更表现于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犹太人极端反对十字架的福音,因为这使他们引为夸耀的许多特点一笔勾销。所以,若有人传讲 “只须信靠钉十架的基督,无须受割礼也可以得救” 的道理,他必定会受到很厉害的逼迫。直到今日,以色列国的犹太人若信奉基督,依然会受到逼迫。不但家人可能把他逐出家门,在社会上也难以立足;若是青年,更难以解决婚姻问题。因此,当时有些犹太人虽或明白福音真理,但由于怕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便也去勉强信徒受割礼了!
保罗的话显示,当时除了极端的犹太主义之外,还有妥协的犹太主义;他们传割礼的原因,绝非热心律法,乃是怕受逼迫,因而产生一种将福音与律法调和的道理,以求两全其美。结果,既未成全律法,又破坏了恩典的福音。
今日信徒在不能遵守主的真理时,亦常想寻求一种妥协的论调,以免自己陷于困难的境遇中,这种心理也是怕为十字架受逼迫。
魔鬼显然惯用 “逼迫” 的方法使信徒丧胆,不敢为真理站立,或不敢见证基督,或如当时割礼派的人那样,设法妥协,宣讲错误的道理,使加拉太人陷入迷途之中。所以我们对神的话语──圣经的真理──应十分谨慎,切勿因为自己顺服不来,或真理的要求过高,无法达到那种程度,而故意误解。凭私意想出变通的道理来,使自己和别人都陷于错误之中,这样行就不是十字架忠心的使者了!
三.十字架的夸耀( 6:13-14 上)
13-14 上 保罗忠心跟从主走十字架道路的特点是∶从来都不凭肉体夸口,而只夸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他曾对哥林多人说∶ “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又说∶ “我曾定了主义,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林前 1:31;2:2 )。可见他这些话并非只为着劝勉加拉太人而说,乃是传道工作的基本态度。
在此保罗指出,那些主张信徒要受割礼的人, “连自己也不守律法” ,意即连他们自己也不能凭守律法得救。除了守 “割礼” 这一条 “律法” 之外,有许多律法是他们所未能守的。他们从自己的经历中已经知道,人不能凭守律法称义;但他们却愿意加拉太人受割礼,可见他们不过是要藉着加拉太人的肉体夸口而已──若加拉太人因他们的宣传而受割礼,他们就能夸耀自己的工作,显示跟从的人很多!他们只凭着律法中的一项割礼,一项很容易遵行的律法,作为一种炫耀,以掩饰他们其他方面的败坏,这就证明他们不是忠心奔走十字架道路的人了。
许多信徒也有肉体的夸口,以今世的地位、学问、财富、特长等为夸口;但保罗虽然大有学问(徒 26:24 ),又曾建立许多教会,拯救无数人的灵魂,却不以自己的工作成就为夸口,只夸耶稣基督的恩典。
这两节圣经显示,属肉体的人与属灵的人的分别,在于他们的 “夸口” 不同。属肉体的人以许多肉体的事为夸口,以高抬自己为目的;属灵的人则只夸主耶稣,以荣耀主为目的。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 ,这是一句用十分重的语气讲的话,表示除十架以外,并无 “别的” 值得他夸口。这是一切跟从主、走十架道路的人,都应当有的态度。
注意∶以为 “夸口” 的意思,就是口中常常讲述,引以为荣,并且喜欢向人讲论。
四.十字架的钉死( 6:14 下)
14 下 14 节后半论及保罗如何能成为十字架的忠心使者,就是因为他在灵命上曾受过十字架的对付。神拣选人去传扬十字架的救恩,并非只要人的才干和学识,,更须要人的生命受过十字架的对付。若不是全心全意把自己交在神手中,我们的才干、学识就不能被神使用;若是要实际地过完全奉献的生活,全在于十字架 “钉死” 的工作。
在此保罗说∶ “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意即这世界对他已经失去吸引力,其中的一切诱惑、罪恶、虚荣、财富,已被挂在木头上,不能再向他活动,他也不再以它们为可爱了!
另一方面,从世界来看保罗,保罗也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了── “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也就是说,世界看保罗这个人是没有希望的,是不会随从它的恶俗、不可能成为它的伙伴的人,是一个已经失去的朋友。换言之,由于保罗对这世界的各种虚荣、享乐、美名、财色不再理会也不留余地,以致这 “世界” 也看保罗是已经钉死的,或认为是应当被掉的渣滓,毫无用处(林前 4:13 )!
注意∶保罗在这里不是讲论那一种神学道理,乃是讲论他自己的经历,将他从属灵经历中所得的结论告诉信徒。要从一种经历中得到结论,并非一朝一夕那么容易,其中包括了无数的舍己、忍耐、信靠、顺服、痛苦、委屈等故事。经过这许多的故事”之后,保罗从属灵的悟性中认清了世界的面目,认识了基督的宝贵;使他那不坚定、不专诚的意念,变为对基督专一的心意,以致世界无法再在他的心中占有任何地位。
“世界” 指世人与其中的罪恶和虚荣(约一 2:15-17 ),以及种种属世的诱惑。这些诱惑随时跟着信徒,不断要使我们陷于罪恶之中,是信徒向神尽忠的最大阻力。但保罗对世界已经是钉死了,所以他才能成为被神大大使用的十架使者。
本书有三次提及十字架与钉死,都与信徒的灵性生命有重大关系∶
1. 2:20 ;
2. 5:24 ,
3.本处。
这三次所讲的共有三样 “东西” 被钉在十字架上,即∶ “我” , “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 ,以及 “世界” 。这是基督徒的三大仇敌,但感谢主,这三大仇敌,基督的十字架都已解决了。信徒胜过三大仇敌的秘诀,在于站在十字架的地位上,看自己是死的。
五.十字架的拯救( 6:15 )
15 新造的人,就是十字架的救恩与律法之割礼大不相同的地方。那些受割礼的犹太人以为他们受了割礼,就可以承受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福分。但他们却不知道,肉身的割礼无非是预表以后要来的基督;祂要给一切在祂里面的人行的割礼,不是出于人手,乃是 “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 (西 2:11 ),是藉着祂的十字架完成的。若只受肉身的割礼而不接受基督的十字架,则只不过是按肉身作亚伯拉罕的后裔而已,一切属灵的福分与他们无关。
肉身的割礼不过是割去身上的一块皮而已,并未真正割去人里面种种的情欲与败坏,所过的生活仍然是旧的。但十字架的拯救,并不是只使人在肉身方面受一点痛苦,或得着一些外表的记号和改变;乃是使人有真正的改变──整个生命的改变,成为新造的人,得着新的生命。这种 “新造” 的救恩,是神的杰作,不是任何人的学习、模仿所能成功的。正如一个声带坏了的人学唱歌,无论跟从什么名家,也学不好,除非他的声带获得完全的医治。十字架的救恩所给人的,乃是基本的改变,不是让一个声带坏了的人去跟从名家学习,乃是先给他完全健康的声带,才让他去学习(林后 5:17 );不是教人学习一点外表的敬虔,或虚伪道德,乃是得着一个新的生命,使他从里面活出基督的荣美。
六.十字架的定理( 6:16 )
16 “此理” 就是因信称义的 “理” ,是凭十字架的救恩而成为新造的真理,是以基督的十字架为夸口、向世界死的真理。凡照这样的真理行的, “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 。
使徒在此表示,神赐福给人有祂一定的原理,人必须依循神祂恩的原理而行,祂的平安怜悯才能临到人身上。这原理就是倚赖基督的十字架。人饥渴便需要饮食,饮食后自然便会饱足,这是自然的定理,神使痛苦可怜的罪人得着心灵饱足与祝福的定理,就是投靠基督的十字架。
此由之 “理” ,原文 kano{ni ,其字根 kano{n ,意即范围、界限或准则。在林后 10:13,15 译作 “界限” ,按 Dr. W. E. Vine 新约字解之解释,认为此字之原意是指工匠用的尺度或准绳。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加给……” ,这句话似含有反面的意思,即凡不照此理而行的,使徒保罗就不敢说神的平安怜悯会加给他们了。因为十字架的救赎就是神赐福的范围和准则,不照着十字架的尺度行事,不以十字架为夸口而贪爱世界的人,当然也不能希冀神的平安与祝福了。反之,那些忠心背十字架跟从主的人,既 “照此理而行” ,又为基督的十字架多受患难,当然应当多得神的平安与祝福了。
七.十字架的印记( 6:17 )
17 这是保罗对于十字架的救恩所作的一项最有力的见证,他说∶ “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印记” stigmata 却是古时用火烧红的一种烙印,用以印在奴仆身上,作为他属于某人的记号,使他永不能逃脱。此外,古时也有些人自愿受某种烙印,以表示他们向某一种假神之尽忠。保罗在此借用此字,以表示他向主之忠心不渝。
“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 ,这句话显然是一灵意的讲法。相信保罗不致在自己身上用烙印上 “耶稣” 两个字。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指他为耶稣忍受的种种痛苦,如林后 11:23 之种种患难,以及他在生活上为基督所表现之美好见证,已使一切人在他身上看见基督的形象,就如一个无形的烙印一般。与那些犹太主义所极力主张的割礼相比,这实在是一项更有属灵意义和感力的记号,足以证明他是基督的仆人。
由于保罗有这么美好的见证,如烙印印在脸上一样,于是保罗宣布说∶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 这是是一句十分豪爽的话,表示他已经是有所属的人,是不可能再属于别人的了。就如一个结了婚的人,手上戴一枚结婚戒指;这枚结婚戒指的作用,不但可作为一种纪念,更是一种 “宣告” ,表示自己是已经属于某某人的了,任何人都不必对我存着任何妄想了。保罗对基督十字架的忠贞不渝和完全奉献,使任何十字架以外的事物都不能摇动他的心志,任何人也不必存着幻想,希望会有什么方法可以使保罗改变信息,不传十字架的福音。因为他已经全心全意地归属基督,为祂十字架的福音不顾性命了(徒 20:24 )。
现今的基督徒应当好好地 “察验自己” ,在我们的身上有耶稣的印记吗?我们所留给别人的印象是基督十字架大能的明证呢?还是从骄傲的旧生命中所发出来的各种败坏呢?为什么还有些犯罪的朋友仍然会来 “搅扰” 你,要求你和他们同去犯罪?是否人们未能在你身上看见基督的印记?
八.祝词( 6:18 )
18 本节是全书的结语,也是使徒为加拉太人祝福的话。这祝福的内容,特别强调 “主耶稣基督的恩” 。有主耶稣的恩常在心里的人,就是蒙福对这些受异端搅扰,而想离开恩典的道路,去跟从别的福音的人,是十分有意义的。
另一方面,我们看见这位灵命丰富,对十字架的恩典有很深切经历的保罗,常常成为别人的 “祝福” 。他所说的话、所作的事、甚至责备的话,都是要使人得益的。虽然在本书的开端,使徒曾用严厉的话责备我们,但他一切的责备都无非指一个目标,就是要使 “主耶稣基督的恩” 常在加拉太人心中。
问题讨论
默出全段小分题。
为什么保罗要信徒看他写的字这么大?
“希图外貌体面” 这句话指什么?
6:14 该怎么解释?
6:16 的 “理” 原文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保罗身上的印记?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拉太书第六章
六 1 这是一节充满爱的经文,指出其他基督徒应怎样对待一个犯了罪的信徒。做法当然跟律法截然不同,因为律法是要把违法者审判定罪。 偶然被过犯所胜 指一个人犯了一样罪,而不是惯性地犯罪。这样的人要交由属灵的基督徒处理。一个属肉体的基督徒可能铁石心肠,冷酷地对待犯罪者,对他的伤害比好处更多。此外,那犯了罪的人大概也不会接受摸不主心肠之人的劝告。
本节引出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人若真正是属灵的,他会否承认自己是属灵的呢?属灵的人不是最知道自己的弱点吗?若挽回别人就被视为属灵的人,那么,谁会做这挽回的工作呢?这样做不是表示他缺乏谦逊的态度吗?答案是这样的,一个真正属灵的人不会夸耀自己,但他会存一个温柔的牧者心肠,挽回那犯罪者。他不会以一种骄傲自满的态度去行,而是 用温柔的心 ,记他自己 也 可能会 被引诱 。
六 2 重担 指失败、引诱、试探和试炼。若有弟兄遇困难或失意,我们不应远离他或批评他,而是要尽可能帮助他。
基督的律法 包括新约中主耶稣给衪子民的所有命令。这可用一个命令来总结,那就是“你们要彼此相爱”(约一三 34 ;一五 12 )。我们 互相担当 彼此的重担,便是完全了这律法。 基督的律法 跟摩西的律法大大不同。在摩西的律法中,人若遵从,便得生命,但这律法并没有赐人力量去遵从,只是以惩罚的可怕来推动人守律法。另一方面, 基督的律法 是给那些已得生命之人的一个爱的指引。靠圣灵的能力,信徒可以遵从其中的训诲,而他们的动机是自己对基督的爱。
六 3 我们各人都是用尘土造成的。我们看见一个弟兄犯罪,应记得我们自己也可能犯罪。一个基督徒的优越感只是他自欺的一种形式。我们绝不应以为背负别人的重担是有损自己的尊严。
六 4 本节似乎是警告我们不要跟别人比较,从中找一些叫自己满足的理由。使徒保罗指出,我们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将要个别地受考验,而不是要跟别人作比较。因此,我们应留意自己,好因自己的 行为 而喜乐,不在意于别人的失败。
六 5 在第 2 节,保罗教导说,我们应在现今的生活中,分担彼此的忧伤、痛苦和困难。在本节,保罗要表达的意思是我们各人在基督的审判台前,都要各自负责, 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
六 6 信徒有责任支持他们教会中的教师。 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意思是供应他们生活上物质的 需用 ,并以 祷告和属灵的关心支持他们。
六 7 虽然别人也许不会留意我们怎样忽略神的仆人,神却看见,并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我们收取所种的,并且所收取的比所种的更多。农夫撒下麦子,便收取麦子,有时三十倍,有时六十倍,有时一百倍。司可福指出:“圣灵在这里不是向罪人谈及他们的罪,而是向圣徒谈到他们的吝啬。”
当然,广义来说:“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伯四 8 ),并且人“所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何八 7 )。历史家佛鲁得说:“有一个功课,并且只有一个功课,历史可以说是明显地重复的,就是世界总算是在道德基础上建立了,最后,是好人得好果,恶人得恶果。 28 ”
六 8 虽然一般来说,我们种什么便收什么,但要留意这里在提醒之后,有一个关乎基督徒捐献的劝勉。从这角度看来,可见 顺 情欲撒种的 ,意思是花钱在自己身上,在自己的享乐和享受上。 顺 圣灵撒种的 ,就是使用金钱来促进神的工作。
那些顺情欲撒种的人收割失望,并在这世上蒙受损失,因为他们年老时便知道,他们所体贴的肉体,最终会腐朽和死亡。然后,到了那将要来的日子,他们又失去永恒的赏赐。那些 顺 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在圣经中,永生有两个含意:( 1 )每个信徒现今所拥有的(约三 36 )。( 2 )信徒在世上的生命完结后所得的(罗六 22 )。那些 顺 圣灵撒种的 ,可以在此时此地享有永生,是其他基督徒所不能享有的。然后,他们返回天家时,也因他们的忠心而得赏赐。
六 9 保罗唯恐有人灰心丧志,于是提醒读者说那些赏赐虽然不能即时享有,但却是确定的。你不会在撒种当天便有收成。在属灵的范畴上也一样,忠心撒种的, 到了时候 ,必有赏赐。
六 10 信徒一家的人 包括所有得救的,不管他们的宗派或派别是什么。我们并不是只向信徒行善,而是用一种特别的方法向他们表示。我们的目标不是消极的──伤害是这么少,而是积极的──能行的善是这么多。约翰卫斯理简明地说:“当你仍然能够行,便尽你各样方法,向所有人,行你能够行的各种善。”
四.结语(六 1 ~ 18 )
六 11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保罗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请助手为他代笔,而是亲手写成此信。保罗所写的大字可能显示他满心希望能抵抗那些律法主义者,并且他看犹太主义的错误是多么严重;又或许表示保罗的视力很差,正如许多人从本段和别的经文所推论出来的。我们感到第二个观点是正确的。
六 12 犹太派人希望藉建立一大群跟随者,得 体面 的 外貌 。他们坚持人守割礼,便可达到这目的。只要不用改变习惯,人往往是愿意遵守宗教礼仪的。今天许多教会都会降低标准,藉以吸纳众多的会友。保罗看穿这些假师傅的虚伪,指控他们是回避 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十字架指给肉体及其意图取悦神的努力的谴责。十字架就是属肉体之本质及其最大之努力的死亡。十字架的意思是与罪恶隔绝。因此,人讨厌十字架荣耀的信息,并杀害那些传这信息的人。
六 13 律法主义者并非真正有兴趣守 律法 。他们期望得到的是吸纳归信者的一个方便途径,让他们能以众多的跟从者 夸口 。博艾斯说:“他们意图得别人,但本身却是已破产的;因为纵使那些已受割礼的人,也不能守律法。”
六 14 保罗夸口的根据并不在于人的肉体,而在于 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 。在那 十字架 上,就保罗而论,世界已经死了;就世界而论,保罗已经死了。当一个人得救,世界会向他道别,他也会向 世界 道别。就 世界 而言,他已被掠夺了,因为他对世上短暂的欢愉不再感兴趣;对他来说, 世界 已没有吸引力,因为他已找到那位能完全满足他的。贾德雷说,“他不能再相信世界,不再为世界夸口,也不再效忠于世界了。世界的荣耀已被夺去,不能再吸引或管辖他。”因此,十字架是世界与神儿女间的障碍或分界线。
六 15 虽然骤眼看来,本节并不那么重要,但却是整卷书中有关基督信仰的真理的最重要声明。
割礼 是一种外在的仪式。犹太教师使各样事情都从属于这礼节。 割礼 是犹太教的基础。保罗用力把它推开,说:“ 割礼 根本微不足道。”礼仪或犹太主义或律法主义都算不得什么。保罗又补充说: 不受割礼 也 无关紧要 。有些人以不重礼仪来夸口。他们整个教会的崇拜是反礼仪的,但这样做也没有价值。
神真正重视的是 新造的人 。神希望看见改变了的生命。费德雷写道:“真正的基督信仰能使坏人变好,使罪的奴仆变成神的儿女。”世人只可分成两种。人生在世上,是有罪的、无助的、受责备的。他们要拯救自己,以善德善行协助神使他们得救。这努力是徒然的。这些行为都不能使他们有所改变。 新造的人 以复活的基督为首,包括所有罪得赦免,在基督里得新生命的人。由于 新造的人 从开始至结束都是全属基督的,因此,这排除任何藉德行或行为取悦神的想法。圣洁生命的产生,不是藉遵守礼仪,而是藉归服基督,并让衪在信徒生活中活出衪的生命。 新造的人 不是在旧人身上加以改善或有所增添,两者是截然不同的生命。
六 16 保罗在此谈到的是什么 理 呢?那是新造的人的 理 。他宣布双重的祝福── 平安 和 怜悯 ,对象是那些以“是否属乎新造的人”这问题来判定人的教导的,以及那些拒绝所有不属乎新造之人的教导的。
加给……神的以色列民 。许多人认为那是指教会。然而, 神的以色列民 却是指那些生来是犹太人,并接受主耶稣是弥赛亚的。那些行在律法以下的人得不平安和怜悯,而那些新造的人却能得。
六 17 保罗曾是律法下的奴隶,但主耶稣已把他从这捆绑中释放出来。现在他是甘愿归服主的奴隶。正如奴隶身上有属于他们主人的印记,保罗 身上 也 带 耶稣的印记 。这些印记是什么?就是从逼迫他的人手上得到的疤痕。现在他说:“不要让任何人把我取回。不要跟我谈论割礼的印记,那是律法的捆绑。我现在带新主人耶稣基督的印记。”
六 18 使徒保罗在此要准备搁笔。但他必须再加上一个字。是什么字呢?恩──这字表达了他所传之福音的特色。是恩,不是律法。这是他开始时的主题(一 3 );他也以这主题作结束。 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
附篇──律法主义
研读过加拉太书后,我们或许会总结说,保罗已十分有效地击败了律法主义的教师,这问题大概不会再困扰教会了。历史和经验却证明事实相反!律法主义成为了基督教界一个重要的部分,以致许多人以为律法原是属于基督信仰的。
是的,律法主义者仍在我们中间。那些自称是属乎基督的教师,却教导一些道理如受坚振礼、浸礼或归入教会是得救所必须的;或律法是信徒生活的准则;或我们凭信得救,却是靠行为得保守等等。我们除了称他们为律法主义者外,还能怎样称呼他们呢?我们若要接受一个由人按立的圣职人员,接纳他们独特的服饰,还有按圣殿来设计的建筑物,内有雕工精巧的圣坛,有详尽细致的礼拜仪式,有包含四旬斋期、各种节日和斋戒的教会历法,那不是进入了基督教的犹太主义,还是什么?
若说信徒最终要得救,就必须守安息日,那不是加拉太的异端吗?现在律法主义的教师正从各方渗入那些宣称相信基督的人当中,因此,每位信徒都应当心他们的教训,并寻求指引,知道怎样回应他们。
提倡安息日的先知一般在开始时都会传讲在基督里因信得救的福音。他们会使用受欢迎的福音诗歌来诱惑轻率大意的信徒,并似乎十分强调圣经。可是不久,他们就把跟随者放在摩西律法之下,尤其是要求他们遵从守安息日的诫命。(安息日是一星期的第七日,即星期六。)
他们在保罗清晰的教导──基督徒向律法是死的──下,还胆敢这样做?他们怎样回避加拉太书中浅显的道理?答案是他们把道德律法与礼仪律法明显地划分出来。道德律法就是十诫。礼仪律法包括其他神所颁赐的条例,如有关不洁的食物、麻疯、奉献等的条例。
他们说,神从来没有废止道德律法。那是神的永恒真理。拜偶像、杀人、奸淫,永远是与神的律法相违背的。然而,礼仪律法已被基督废除了。因此,他们总结说,当保罗说基督徒向律法是死的,他是谈到礼仪律法,而不是十诫。
道德律法既是仍然有效,基督徒便需遵守,这是他们坚持的论点。这是说他们必须守安息日,他们在安息日不可工作。他们声称罗马天主教的一位教皇曾下令把守安息日改为守主日,违反了圣经的教训。
这种论证似乎很合乎逻辑和很讨好,然而,其中最大的弊端是这论证完全与神的话相反!请留意以下各点:
1 .哥林多后书三章 7 至 11 节清楚指出,对那在基督里的信徒来说,十诫已经“废掉”了。在第 7 节,律法被描述为“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这里只可能指道德律法,而不是礼仪律法。只有十诫是神用指头刻在石版上的(出三一 18 )。第 11 节说,这属死的职事虽有荣光,却已被废掉。没有别的比这更不用怀疑。安息日在基督徒身上是不能有所要求的。
2 .没有人曾命令外邦人守安息日。律法只颁布给犹太国民(出三一 13 )。虽然神自己曾在创世的第七日休息,但他并没有命令任何人这样做,直至衪向以色列民颁布律法。
3 .基督徒并不是因为某教皇颁下命令,由守安息日改为守一周的头一日。我们把主日分别为圣,并在该日敬拜事奉主,是因为主耶稣在这天从死里复活,证明救赎工作已经完成(约二○ 1 )。此外,在这天,早期的门徒聚集擘饼,记念主的死(徒二○ 7 ),并且神指定基督徒要在这天按主给他们在财物上的祝福,抽出奉献给主的部分(林前一六 1 , 2 )。再者,圣灵是在一周的头一日从天降临的。
基督徒不是为了追求圣洁而去“守”主日,也不是为了惧怕惩罚;他们把这天分别为圣,是作为向那位为他们献上自己的主,作出爱的回应。
4 .保罗并没有把道德律法和礼仪律法划分出来。相反,他坚持律法是一个完整的单位,那些意图藉律法称义,却不能守全律法的人,必受咒诅。
5 .十诫中的九项都在新约中重提,作为神儿女的道德指引。这九诫都是处理那些本是对或错的事情。唯一没有提到的就是守安息日的诫命。守某个日子本没有对或错之别。圣经并没有指示基督徒守安息日。相反,圣经特别指出,基督徒不能因没有守安息日而被论断!(西二 16 )。
6 .在旧约中,破坏安息日之例的惩罚是死(出三五 2 )。但那些坚持信徒必须守安息日的人,并没有向违法者执行死刑。这样,他们既不能坚持人必须达到律法的要求,便是不尊重律法,并且破坏律法的权威。事实上,他们是说:“这是神的律法,你必须遵守;但你若不遵守,也没有任何事会发生。”
7 .信徒生活的准则是基督,而不是律法。我们的行为应效法主。这个标准比律法所设立的还要高(太五 17 ~ 48 )。圣灵赐力量给我们去过一个圣洁的生活。我们希望生活圣洁,是因为我们爱基督。能满足律法所要求的义,是那些按圣灵而行的人,而不是那些按血气而行的(罗八 4 )。
这样,信徒必须守安息日的教训便是直接违反圣经的了(西二 16 ),并且那是一个“别的福音”,只会带来神的咒诅(加一 7 , 9 )。
无论律法主义以什么形式出现,愿每个人都有从神而来的智慧去分辨律法主义的邪恶!愿我们永远不会寻求以礼仪或人的努力去得称义或成圣,而是在各样需要上,完全并惟独倚靠主耶稣基督。愿我们常常记得,律法主义是对神的侮辱,因为这是以影儿取代实体──以仪式主义取代基督。
评注
1 (一 8, 9 )司徒德( J. Stott ), Only One Way: The Message of Galatians ,页 27, 28
2 (一 18~20 )批判性文本作矶法(彼得一名的亚兰文形式)。
3 (二 1 )凯勋( E. F. Kevan ), The Keswick Week l955 ,页 29 。
4 (二 3 )割礼是施行在男性身上的一种小手术。神为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设立割礼时,用意是以此作为衪与他们立约的记号,而那约就是衪作他们的神,他们作祂的子民(创一七 1 ~ 11 )。这不单是肉体上的一个记号,也是属灵上的一个象征。亚伯拉罕受割礼是他信靠神的一个表记(罗四 11 )。犹太人不久便忘了割礼的属灵意义,只看作是一个仪式。这样,割礼在神眼中,便变得没有价值了。在新约中,神没有再吩咐人行割礼,因为神在新约时代是以恩典同样地对待犹太人和外邦人。在早期,教会里一群犹太信徒坚持人必须受割礼才能得救。这党派就称为“奉割礼的人”(加二 12 )。
5 (二 3 )有关这次在耶路撒冷的会议,详尽的记载可见于使徒行传第十五章。请细心研读这章经文。
6 (二 11 )参看评注 2 。
7 (二 13 )经文中的标点符号,包括引号,都是后来编辑时加上去的。有些解经家认为引句在这里结束,并且认为第 15 至 21 节是保罗对他跟彼得说话后来作的解释。
8 (二 21 )高劳( W. M. Clow ), The Cross in the Christian Experience ,页 114 。
9 (三 1 )虽然在希腊文中,“谁”一字有单数与复数之分,但本节的问题,并非不可以用复数来回答。
10 (三 5 )最古老的英文抄本是全用大写的。(小写字母后来才出现。)不过,虽然本节中的大写是编辑的意见,但“他”( He )一字用大写 H ,十分切合上下文(参看新英王钦定本 [HKJV] )。
11 (三 13 )钟士林( J. C. Jones ), Studies i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页 113 。
12 (三 20 )虽然这里的论点跟后来基督被称为新约中保的说法(来九 15 )似有矛盾,但“中保”一词在两处经文是有不同含意的。摩西作为中保,只是负责从神伸手中接过律法,然后交给以色列人。他是一个中间人,或作为以色列人的代表。基督作为新约的中保,有一个更高超的含意。神能公义地把新约的祝福赐给人之前,主耶稣必须受死。正如只有死能使一个人的遗嘱生效一样,新约也必须以主耶稣的血来确立。衪要把自己献上,作所有人的赎价(提前二 6 )。基督不单保证衪的子民可以得约的祝福,也保守衪的约民能面对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在这方面,衪是扮演一个大祭司和保惠师的角色;这也是衪身为中保的工作之一。
13 (三 24 ) Paidagogos 这希腊文的字面意义是“儿童导师”(衍生出英文的 pedagogy )。这人通常是奴隶,负责接送孩童上课下课。有时他也会执教鞭。
14 (四 7 )批判性文本只作“靠神为后嗣”(译按:参看和合本)。
15 (四 7 )夏理信( N. B. Harrison ), His Side
Versus Our Side ,页 71 。
16 (四 13 )对于保罗的“疾病”,学者提出了几个不同的理论。极有可能是一些眼疾──中东常见的。也有人提出其他疾病如疟疾、偏头痛、癫痫及其他。
17 (四 17 )司徒德( Stott ), Galatians ,页 116 。
18 (五 1 )麦敬道( C. H. Mackintosh ),出处不详。
19 (五 2 )肯特( J. Hunter ), What the Bible Teachers,
Galatians-Philemon ,页 78 。
20 (五 4 )何格( C. F. Hogg )与温尼( W. E. Vine ), Epistle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Galatians ,页 241 。
21 (五 13 )裴雅森( A. T. Pierson ),出处不详。
22 (五 16 )司可福( C. I. Scofield ),出处不详。
23 (五 19~21 )批判性文本( NU )没有“不贞”, porneia 一字常译作“奸淫”,意思也包括不贞。然而,保罗大概不会在提到肉体的恶行方面,忽略了婚姻上的不忠这种严重的罪。
24 (五 19~21 )批判性文本没有“凶杀”( phonoi )。由于这字跟前述的 phthonoi (嫉妒)十分相似,所以在抄写时很容易会漏掉。
25 (五 19~21 )参看林前六 9 的评注。
26 (五 22, 23 )查达域( S.
Chadwick ),在司徒雅各( J. A. Stewart )的 Pastures of Tender Grass ,页 253 中引述。
27 (五 24 )在英文用法中,过去不定时( aorist )的 estauro{san (已经钉十字架)必须译作现在完成时,但这个过去不定时、陈述语气的动词是强调那行为,而不是延续性的后果。
28 (六 7 )佛鲁得( J. A. Froude ),出处不详。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F 如何面对犯错的肢体(六1-6) 如果第五章结尾确实是针对加拉太教会的特殊情况说的,保罗现在就要转到下一个问题:如何对待那些悔改的犹太派基督徒,不论真有此事,或是假设情况(类似例子,参:林后二5-11)。“有人”用的是单数,也许是指教会内的某领导者,也许是指某个团体。此人若以某种地位自居,第4节显然与此有关;此人若是负责教导的长老,第6节所指就再清楚不过。不过,新约解经最大的危险,就是强加附会,特别是我们对于各地方教会的实际状况,所知太有限。然而,如果我们不以某系统来串连诠释整封信,那么我们就必须假设,保罗在结尾这一章,只是把一些不相关的命令和神学教导摆在一起而已。这当然也有可能,他的某些书信结尾,读起来像是加上去的附笔,但加拉太书的结尾却不太像。
再者,加拉太教会确实和哥林多教会一样,都有分门结党的问题;而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二5-11里,也明白地要求他们要“挽回”有过犯的人。不过,这终究是假设,哥林多书信的模式是否能套在加拉太书,并无定论。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1. 被……所胜(prolēmphthē)的意思,可以是“(做错事)被逮住”,或是“落入陷阱”(NEB边注),或是“一时冲动而(犯错)”。163最后一个解释最生动,但若和犹太派基督徒有关,以此解释就和上下文不合,因为他们所犯的错误,不能称为“一时冲动”。“有人”(anthrōpos)的模糊性,是有意还是无意,端看我们如何诠释这整个情况。若是指领导犹太化运动的那人,那么第3节的那个“人”(tis),也是指同一个人。
你们属灵的人(pneumatikoi,或作“有属灵心志的人”)是指哪些人?保罗可能就是取其字面意思,意谓“你们这些受圣灵管理行事的人”,当然符合前一章的描述。此种解释若是成立,保罗就是直接呼吁没有误入歧途的加拉太信徒,要帮助那些失脚的人。有人认为,pneumatikos是那些自诩属灵地位高超的人自封的头衔(也可说是个“派别名称”),所以觉得这里有更深的含义。保罗似乎是说:“你们自认属灵上高人一等吗?很好,请用行动证明。”pneumatikos一字后来牵涉到诺斯底主义,但此处毫无干系。最可能的解释就是,加拉太有人以此作为他们的头衔。不过,这个字在哥林多前书三1,具有正面含义,与“思念地上事的信徒”,亦即“不成熟的信徒”(nēpioi)为对比。即便这是加拉太教会里的一个“派别名称”,我们也不必要把他们与保罗后来指责的“不道德”、拥诺斯底思想的群体牵扯在一起。挽回(kartartizete)的意思是“恢复到先前的景况”或是“完成”。第一个意思尤其贴切,用以形容那些因犹太教化或是其他因素“偶尔犯了过错”的信徒。福音书也以这个字作“补网”之意(太四21)。小心(skopōn,“看”)一字,保罗生动地从复数变为单数,好像是从教会的集体责任转为每一份子的责任。Skopōn的基本意思是“看”,也有集体意识的“小心”之意,一如该字的中译。
2. 这一节圣经又用了担当(或作“肩扛”,bastazete)一字。在五章10节用于犹太派的主谋:他必须要“担当”或“遭受”神的严厉审判。这里又是用来描述承受担子,不过具有正面含义,因为其中包含的是责任与关注(除非像NEB所译:“彼此帮助,肩扛这些重担”,此处指的是罪人的愧咎)。第5节,该动词与担子(phortion)并用,意思没那么凝重,指的是像门房或小贩“扛包裹”一样的承担。该字在信中最后一次出现,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在六章17节,保罗用了bastazo,“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这句话的意思看六17节注释。
基督的律法特别值得注意。若非加拉太人的特殊问题,保罗大概不会如此直率地表明:“基督的律法”高于“摩西的律法”。164而“完全了(anaplerōsate)”其实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加拉太人和那些假文士热切地想要守摩西的律法,但保罗却指出一条更高的道路——他们不必守摩西的律法,但藉着守基督的律法,就完全了摩西的律法。
3. dokei tis einai意为自以为了不起(新译:和合:“自以为有”)或“自认是个人物”,令我们想到二章2、6节用了三次“有名望的”(hoi dokountes),形容耶路撒冷的“使徒”。此处大概没有那么具体;dokei“似乎”与ōn“确实存在”、tis“某一人”,或是与mēden“什么也不是”都成为极其强烈的对比。一个人的价值若是比池塘边的青蛙都好不了多少,这种严苛的批评也就可想而知了。不过保罗大概只是想到此人属灵光景的可怜,其实他未必真的是个无名小卒。
自欺:新约关于“欺骗”的同义字很多,此处保罗用的字是phrenapatā,在新约里只出现一次。其同源名词phrenapatēs(欺哄人的)倒出现于新约,如提多书一10(也是指“奉割礼的”那派人。)保罗用“欺骗”这词,可能是因为那人太过聪明了,竟把自己骗了,但却骗不了他人。
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行为”或作“工作”,见吕译),其意思并不十分清楚,端看我们是否要根据加拉太的实际情况来解释,或只将它视为类似保罗其他书信里的比喻。NEB似乎是照着前者的思路来译:“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是以自己做为评量自己的成就的标准,不是以别人为标准。”但其后半句并没有忠实地译出可夸口的理由(kauchēma)。不过,当保罗说到察验传福音或教导的成果时,察验者通常都是神。这里应该也是这意思,特别是以这封信的背景来看的话。所以,保罗可能同时想到,那些教导犹太化的人的“行为”,以及他自己的“行为”,前者经不起神的察验,后者可以。165这样解释有个好处,即“夸口”的理由也点明了。加拉太人以犹太派基督徒虚有其表的“行为”夸口,保罗所夸的,却完全不一样。这点随后我们会看到。
5. 担当自己的担子:保罗的意思可能是,犹太派基督徒最好先别“数算战利品”,应该思想在未来的审判时,他们要站在哪里。因为,在那一天,我们每个人都要向主交帐。一如腓利斯(J. B. Philips)所说:“各人必须‘肩扛自己的包裹’”。所以,个人在主的面前的责任,和第2节的命令互相担当彼此的重担,两者没有冲突。
6. 我们很难决定,第6节究竟是这一段的结尾,还是下一段的开头,因此,最好仍将它视为衔接两者的桥梁。在道理上受教katēchoumenos ton logon是指接受基督教义方面的教导,所以这道(logon)也就是“真道”(吕译、NEB)。至于这是否指初期教会已有完备的教义问答系统,相当令人怀疑。166总之,这是指着“施教者”与“受教者”的关系说的。如果误导加拉太人的是一位教导的“长老”(提前五17),保罗的这项命令就具有特别的意义,不过它当然也可以是广义的。保罗说要与施教者分享(koinōneito,现中)或“团契”,其实也就是“在经济上支持”的委婉说法(和合:供给)。对保罗来说,“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并不只是一般学生对老师的义务,而是,这种付出才真正地表达了基督徒的“分享”和“团契”,这也是基督的生命的特后。167提摩太前书五17-18清楚谈到,基督徒有义务对宣教和教导的人“奉献”。是不是加拉太人拒绝在经济上支持某位犯错或主张犹太教化的牧者?
G 撒种与收割(六7-10)
保罗重拾五章22节“圣灵果子”的比喻。该处注释曾提及,karpos通常指“果实”,但是也可以指“谷类”,而这里就是谷类收成的喻象,也是个由来已久的圣经使用的明喻,常见于福音书,不过在福音书通常意指福音工作。保罗用此比喻,可能与上述的“供给”有关,因为他有时以“撒种”形容慈善行为,哥林多后书九6即是一例。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散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168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7. 这里的“欺骗”(planāsthe)用的是被动态,表示加拉太人确是被外人所听误导,所以这两个对比句非常口语地并排在一起:“不要被蒙骗了,神是轻慢不得的”。NEB将“轻慢”译为“愚弄”(若照希腊文字面来译,就是“嗤之以鼻”)169。这两句的原文押韵,且经常以类似形式出现,所以可能是谚语或俗语。
8. 从肉体收败坏(新译;和合:“情欲”):保罗的意思不仅仅是,我们今生就收割坏果子;在保罗看来,败坏不仅是道德的堕落,它也指肉体终不可免的“朽坏”,不论是被称为sōma(身体)或sarx(肉体),都令我们想到人性的堕落(林前十五42),而这朽坏只有未来的复活能胜过。的确,既然在希伯来的思维里,死与罪密不可分,保罗是否需要另做道德和肉体的败坏之分,恐怕相当令人怀疑。这种区分只是现代人的思维模式而已。对保罗而言,在世上这肉体的败坏,只是属灵的死亡和败坏的自然结果,而后者就是现在人类的景况。这也是为何在新约里,复活与新生命的关系总是如此密切,这新生命是从死里复活的生命(弗二5-6)。基督徒一旦脱离了罪的权势,也就脱离了死的权势,因罪与死原是形影不离的兄弟。因此,与败坏(phthoran)相对的,就是永生(zoēn aiōnion),即神的“救恩”。“救恩”和“生命”有关的说法,可溯至旧约(如:诗十六11)。但在新约里,“生命”的观念,有更丰富的新的蕴涵,因为“生命”不再只是肉体的生命(BAGD)。
9-10. 保罗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信徒,人不能靠行为得神的喜悦;但另方面,他也不断提醒他们,基督徒有行善的责任。在这短短两节经文,他就提到两次:第9节的kalon poiountes,与第10节的ergazōmetha to agathon(和合本皆译为“行善”)。不过两个不同的“行”(poiein与ergazesthai)与“善”(kalos与agathos)字并没有什么差异;保罗这么用的唯一原因可能是让文章的变化多些。NEB将第10节的向众人行善事,译为“我们要行一切有益的事”应该是正确的。但这只是诠释上的小问题,并不影响大主题,那就是基督徒行善应责无旁贷。
“属灵耕耘人”只会遭逢一种危机,因为只有一件事会妨害收成。这件事在此用了两个词形容:灰心(mē enkakōmen)与丧志(mē eklyomenoi)。enkakeō的意思是“绝望”,源出“屈从邪恶”、“屈从困难”之意。eklyomai的语源完全相异,最后衍生的意思也与前者相同,源出与“束紧腰带”相反的意义。希伯来人工作的时候都要“束腰”,因此“松开腰带”就表示放弃努力。BAGD解释为“懒散”,保持了比喻的意味;该字的被动语态用于医学术语,就变成“瘫软”、“疲惫”之意。用来形容沮丧的耕耘者,生动自不在话下;用来形容沮丧的加拉太人也很适当,因为他们发现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两者绝望的理由是一样的:就是看不到成果。
到了时候:保罗用的“时候”(kairos)有特别的意义。希腊文里,chronos是指抽象的时间,而kairos则指“时机成熟了”,即“某事的时候到了”(参:巴尔170)。所以,神的时候到了,我们才收割。但是,向众人行善一事,现在就是神的时候,特别是对主内的弟兄姊妹。我们时时都有机会向众人行善,这是不可忽略的。
信徒一家的人意思是,“和我们因共同的信仰,而成了一家人的人”,亦即,和我们一样,都是因信基督,而出生在神的大家庭里的人。因此,尽管我们应兼爱世人,保罗说,对这些“家人”我们更要特别关爱照顾。171既然“行善”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救济”,也许这句话背后有含义:保罗要鼓励信徒多多乐捐,以救济耶路撒冷穷苦的圣徒,不过贝兹觉得这样解释过于牵强。
尽管贝兹不同意这看法,从上下文来看,这个解释还是有可能正确。保罗在前面就已提到,他要为那些穷苦的圣徒募捐;此处没有明说捐项之事,可能是由于,加拉太教会目前气氛仍不安定,不适合提此富争议性之事。如果这个解释正确,那么第6节的“受教的”和“施教的”,就分别是指外邦基督徒和犹太基督徒。而第7节的“撒种”和“收割”,就是指“救济”而言。只是保罗在引用这句话时,忍不住也要提到其道德上的意义。当时情况显然是,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派基督徒的作为,令那些最忠实的外邦基督徒“灰心”、“丧志”,因而不想再“行善”。保罗在鼓励信徒的同时,是否也在表露自己的心声呢?他是否也曾“灰心”、怀疑,他能否用爱将这些耶路撒冷的“右派分子”挽回,使这些顽固又心胸狭窄的基督徒,迷途知返呢?我们无从确定。但我们知道,保罗和加拉太的教会,终究都没有放弃这无私的爱的服事——他们都乐捐了,保罗也将捐项带到耶路撒冷了。
H 亲笔签名的结语(六11-18)
这封信的主要部分已讲完了,保罗现在从书记手中取过笔来(假设他没有亲自写整封信),亲笔写上“神的恩”等祝福(参:帖后三17),证明这封信确实是他写的。但当他看着他那松垮的斗大字迹,自知不好看,不禁想到,这也正是他的生命、他的服事的写照,甚至也是基督教的写照。在他而言,生命中再没有什么“好看”或“体面”的事,惟有基督的十字架。因此,保罗最后以他和被钉的弥赛亚的亲密关系收笔;在平安的语气中,这位身经百战的老兵,为这封扞卫真理的信,写下了句点。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172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11. 何等大的字(pēlikois grammasin)可能是指,由于保罗不是专业书记,所以字写得松垮不工整。也许是他比较习惯写希伯来文,希腊文写得不好。如果这封信前面是专业书记所写,那么保罗的大字就更显突出了。多数学者都是照这个字面的意思来解释“何等的大”。BAGD还列了一些不同的解释,譬如,这“大”可能是指某种字体。而那些认为保罗为眼炎所苦的人,就会说,字写得大的,通常是视力不佳的人。但是许多识字不多的人,字体也很大,可是未见有人因此说保罗识字不多173。
12. euprosōpēsai这字在新约只出现这一次)的意思是“使自己看起来体面”。“外貌”的原文是en sarki,指“在肉体上”,BAGD建议译为“在人面前”。174外邦人看到这里,可能会不禁莞尔,受割礼竟和“体面”有关系;其实在他们看来,割礼不过是一种野蛮的割身习俗,像未开化的人的纹身一样。但很可能保罗的意思是,犹太教要的“体面”是“入教的数字”,一年内让好多人受割礼,当然是可夸耀的事(太二十三15)。我们倒不必急着取笑他们,现在教会若以“受洗人”为目标,有时也很危险。此外,犹太教的确相信,仅仅外表的受割礼,也是某种成就,因这是进入神的约的初步。同时,保罗也看得很清楚,他们接受割礼就意味着,十字架那讨厌的“刺”就没有了。他们再也不必在律法和恩典之间做选择,受割礼就是两者兼得。这背后的神学观,以及保罗为何发怒,提倡“和平”者不可不知。当然,如果外邦人受了割礼,又持守律法,他们就不会受迫害,因为和犹太教之间就没有裂隙了。请参阅前面二章12节,彼得因“怕奉割礼的人”的反应。
13. 那些受割礼的(hoi peritemnomenoi或者是关身语态“那些给自己行割礼的”),应该是指那些奉行割礼的犹太人,不是指这些受了诱惑,几乎就要接受割礼的外邦人。这和五章3节的情况不一样,该处指的是归主的外邦人,但这里不是。根据上下文来看,这是合理的判断。这里若指犹太人,那么“割礼”(peritomē)一字的平常意思,用作犹太民族的同义词。他们也正是保罗谴责的对象。犹太人自己没有真正遵守律法(罗二21),又何必拖外邦人下水,要他们接受这叫人被律法捆绑的仪式呢(徒十五10)?
另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词是“夸口”(kauchāsthai,六4里,保罗用的是名词kauchēma)。保罗说,希伯来人如此热中要人入犹太教(参:太二十三15),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想要藉他们外表的割礼情况“夸口”。但保罗已经说明,这种外在的仪式丝毫没有属灵上的益处。
14-15. 我们会以为,保罗若要制衡这些以“受割礼”夸口的,就要以“不受割礼”夸口。但他不能这么做,因他自己也是受了割礼的犹太人。保罗解决这问题的方法是,深入真理来看:这两种外表的情况都不重要,甚至毫无关联。他若是犹太人,就不能以“受割礼”夸口;若是外邦人,也不能以“不受割礼”夸口——他惟一能夸口的就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这十字架使所有这类的区分变成没有意义。这十字架使保罗完全脱离了过去的“外表的世界”(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同时给犹太人和外邦人一个全新的视角。现在真正要紧的事是,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要在基督里作一个“新造的人”,一种新的人,以新的眼光看事物,进而过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新造的人(kainēktisis)是保罗的一个重要观念,值得探究。创世记显示,神的创造被罪破坏,后来,藉着先知和接受天启的人,神让我们看见神的新创造,ktisis(例:赛六十五17;启二十一1)。这里和哥林多后书五17一样,ktisis应译为“受造物”而不是创造;换言之,“新造的人”指的是,神在每一个基督徒身上,再一次作创造之工,而不是指神造新天新地175。
16. 当保罗说凡照此理而行的(hosoi to kanoni touto stoichē-sousin),或“凡按此准则生活的”,他是指上述的属灵经历。这种再造的新人真正有“基督的心”(林前二16),用神的眼光看事物。保罗在五章15节里所用的“行”(stoicheō)与“圣灵”(pneuma)相关联。此处的“行”用的是与格(dative)形式,更具有比喻性的“坚守”、“合乎”、“跟随”的意思,一如BAGD所示(因此有些版本边注作“要坚守”)。
神的以色列民:要诠释这句的意思,必须先决定如何解释前面的kai字。这字的意思是“和”(以及),还是“即”(NIV:“甚至”)?RSV和NIV都采后者的意思,但其实两者都说得通。若译为“和”,保罗最后的祝祷就是:祈求神将平安、怜悯同时加给明白“未受割礼并不重要”的外邦人,以及明白“受割礼也不重要”的犹太人。犹太人若认清这点,就证明他们真是“神的以色列民”,是称义的“余剩的民”。在他们而言,受割礼的是心,而不是身体(罗二29)。所以,这两种人惟一的不同就是“受了割礼”和“未受割礼”。这也等于是对那些“正统”的犹太基督徒,表示认同,免得他们认为,他们和犹太派基督徒都是保罗攻击的对象。所以保罗若说“和”,就表明了,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神施恩的对象,套句某位现代犹太基督徒的说法:他们已经“在弥赛亚里联合为一”了。我们可能会觉得,这是保罗责难之余,仍愿与他们和好。其实,像这样的一封信,以平和、和解的结语收笔,是很适宜的。
另外一个解释“即”(也就是),就显得比较大胆了,但这和保罗的风格也不违背。语言学上,将kai解释为“即”,丝毫没有问题,但神学上的问题必须要解决。换句话说,这是将凡照此理而行的定义为神的以色列民。“教会就是新以色列”这句话,就很简明地表达了这意思。176我们可能会以为,这种说法太直接、太强烈,但从整体看,这确实合乎保罗提出的神学思想,是不容置辩的。首先,若将kai解释为“和”,就表示保罗认为,神的国里同时有两种不同的人,第一种是照此理而行的(作新造的人)其次是“神的以色列”。而那些不照此理而行的,是属于旧的以色列,他们把自己排除在“真正的以色列”、“神的以色列”之外。这是保罗的神学逻辑必然推出的结论。换句话说,相信真道的犹太基督徒可以进入神的国,不信真道的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与神的国无份。保罗甚至还会再进一步说明:信主的犹太人就属于神的以色列,而那些不照此理行的犹太派基督徒,就不属于神的以色列。因此,教会里没有两种人,只有一种人。这也是为何保罗在安提阿时,要为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间的“爱宴”,据理力争。
加拉太书以外,在歌罗西书二11,以及腓立比书三2-3,保罗将“只有一种人”(心灵受割礼)的观念,说得更清楚。但我们要记住,保罗只说基督徒是“真以色列民”,他从未说外邦人要变成犹太人,或犹太人要变成外邦人,我们不能自己擅加曲解。保罗说的是,信主的犹太人和信主的外邦人一起构成真正的“神的以色列”,成为神合用的器皿。颇堪玩味的是,“愿平安归于以色列”原是旧约里,为神的子民所求的一大祝福(诗一二五5),也是早期希伯来祈祷文里的“十八个祝福”之一。
17. 搅扰我(kopous parechetō)是希腊文中常见的口语。ko-pous有不好的含义,指“恼怒、烦扰、搅扰”。保罗在四章11节使用的动词(kopiaō),其含义是好的,指“辛劳”、“努力”。保罗在数封信里,常用到“辛劳”这字,是宣教和牧会生活里所少不了的。但保罗从未要求免去这辛劳,为了加拉太教会,他甘心乐意辛苦;他害怕的只有一件,就是“枉费了功夫”。他真正希望能避免的是,犹太派基督徒永无止境的骚扰。他们不断地强调割礼,坚持我身上(e-n ō sōmati),或“外表上”要有印记。177保罗要一次彻底解决犹太派基督徒的逼迫,就决定让他们看见,他身上也有“特别的印记”,但这印记乃标明,他是属于基督,不是属于犹太教的。也许,保罗也想到了那些立场摇摆不定的加拉太人,他们心中的疑虑:他们身上,是否也需要一个外表的印记,像割礼一样,以确定他们的救恩?保罗说这句话,目的就是除去他们的疑惑,让他们在面对犹太派基督徒的挑战时,有话可答:他们和保罗一样,身上已有了耶稣的印记。
“带着”(bastazō)在这封信里的几种用法,178前面已提过了。这字有“肩负”、“背着”某个很大或很重的东西的意思。所以,且不论耶稣的印记为何,带着这印记不是轻松容易的事。此外,这印记既是在保罗的“身体上”(en sōmati),或说“外表上”,就不是只有他自己才看得见的某种属灵境界,而是外在的、看得见的记号。
但最核心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是耶稣的印记(ta stigmata toulē-sou)?后来的基督教神学有些天真,认为这是指,保罗的手上、脚上,和身侧,都有明显的记号,和基督被钉受伤的位置完全一样,因此他和基督非常相像,有人还列举某些基督教的神秘经验为证。我们且不用问,后来是否真有这种身体记号的事,也不用问,这些记号是如何产生的(属于某种不正常的宗教心理学问题),这种拘泥字面的解释,一看便知,和保罗的思想是矛盾的。
在非圣经用的希腊文里,印记(stigmata)通常是指,烙印在奴隶身上,做为识别其所属主人的“记号”或“烙印”,就像今日牛羊身上的烙印一样。根据希腊草纸文献,奴隶逃跑时,主人就会把他的识别印记公诸告示栏。这是“印记”的意思。旧约时代的犹太人没有这种习俗,但他们在志愿终生服事主人的奴隶耳上钻洞(出二十一6),也是类似的“印记”。stigmata这字也用来指一些类似原始宗教割身仪式,所留下的疤痕。BAGD认为相当于现在的“纹身”。如果保罗说的“印记”是这意思,那么他就是有意地表明,犹太教的割礼记号无异于那些宗教仪式的割痕。这种说法很大胆,但保罗在五章12节里,就已经这么做了。所以,这句话可以改述为:“你们要求我要有仪式的疤痕,是不是?我已经有疤痕了,但这疤痕乃标明我是属基督的人。”NEB的译文“我带着耶稣在我身上烙的印记”,也可以这样解释。
那么,这“印记”是什么呢?既然这印记是外表看得见的[entō sōmati(在我身上)有此含义],它必然就是保罗为基督受苦,所留下的疤痕。主张南加拉太学说的人可以说,保罗在路司得被人用石头打(徒十四19),就是个可能的例子。其实,哥林多后书十一章显示,保罗还有其他许多经历,都可能会让他留下“疤痕”。他被犹太会堂的助理鞭打,被罗马官府无情地鞭笞、棍打,被人丢石头,这些遭遇都会留下清晰的伤疤。这些疤痕是保罗甘心乐意为基督受苦的证据,是区别他为基督仆人的印记。主张这种解释的各种文献,在BAGD那篇精采的文章末后,都有引述。
18. 保罗以上面那句平安的话结束后,最后再加上“恩惠”的祝福,这是他的习惯做法,只是祝福的形式有长有短。我们比较熟悉的祝福,是哥林多后书十三14的:“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这句形式较长,将三位一体的关系丰富地表达出来,显然是发展到最完整阶段的祝福;而加拉太书的祝福则较简短: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179但形式简短并不代表其神学内涵不够丰富,只是没有完全表达出来而已。我们正确地理解就可发现,此处其实已将三位一体的“恩典”神学表达出来了,180因为保罗指出了最中心的基督,正如保罗所有的基督教真理,都是以基督为中心。
基督的名字是耶稣,也就是旧约里的“约书亚”,是神的百姓的“救主”(“耶稣”照意思译,就是“救主”)。他将带领他们进入神所应许的产业(书一6)。此外,祂是基督,是弥赛亚,是照着神的旨意被“拣选”的,要实现旧约里所有的盼望和目标。基督的本质就是恩典,是神白白地赐给人的爱,浇灌在本不配得的人们身上。基督就是恩典的化身,不只如此,他是神的恩典来到世上成为肉身。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到“主耶稣基督的恩”时,不能不联想到“神的慈爱”——不论我们有没有将这联想明白地表达出来。这里表达形式虽然简短,但对基督徒而言,保罗称耶稣为主,就是把基督和神联系了起来,因为“主”乃是旧约里对神的敬称。再者,在许多见证圣经的文献里,此处基督不是被称为“主”(kyriou),而是被称为“我们的主”(kyriouhēmōn),表达了一种“归属感”,这是保罗神学思想的一大特点。最后,这祝福是常在你们心里(meta tou pneumatos hymōn)。这句固然可以最平常的意思来解释,但对基督徒而言,它必定也会让人想起基督所赐的圣灵。圣灵使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基督里结合:靠着圣灵,我们才能在主里重生,成为弟兄姊妹(adelphoi)。在这祝祷的最后,保罗衷心地写上阿们!181希伯来人在祝福和祈祷最后,通常都会加上阿们,后来基督教也承袭了这个传统(林前十四16)。这里的阿们是肯定基督的独一性,以及十字架救赎的充足性;它也肯定了这整封信,甚至肯定了保罗的整个神学立场,因为神自己已经将阿们给了基督(林后一20)。
加拉太书
加拉太书第六章
6:1 本节至10节讲基督徒对他人的责任。信徒应帮助有重担的人,供给施教者的需用;向众人,尤其是基督大家庭中的人尽力行善。
本节用实例来说明以前所讲的基督徒生活的原则。他称受信人为“弟兄”,希望站在同属一家人的关系上来劝勉。基督徒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突然失足犯罪,最难应付,也易招讥评。信徒中在属灵生活中比较长进,在过犯面前站立得稳的,就应该用爱心并且忍忍耐耐地去扶助软弱的,直到他能重新站起来为止。在这过程中,责骂、批评、轻视都是消极的手段,只能令失败的人灰心丧志,羞愧难堪,反而不肯回头。帮助人的也当自己省察,以免被引诱,以致犯罪;更不可在他人的罪上有份。
6:2
基督徒是生活在基督里的一个群体,大家同为一个身体上的肢体(林前12:12)。一人有事,全体受影响。若有人在突来的引诱前跌倒,其余的基督徒应立刻设法扶他起来。担子大家来担。基督担去了我们的重担,我们也应学效祂。“重担”指前节所说的犯罪的重负。“基督的律法”指用爱心的原则来行事(5:14),因为“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参《林前》9:21。
6:3 我们有今天的恩典和神面前的地位,都是来自主基督。凭我们自己可说一无所有。信徒若自己以为有,象法利赛人那样自义,是不切实际的幻觉。
6:4-5
每个人都须为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交代(罗14:12;林后5;10),因此有自己察验的责任,看看是否合乎靠圣灵行事的标准;并只以自己在神面前有价值的事为光荣,不求别人的称赞,不挑剔人的不是。每个人也有自己的担子,有做人应尽的本分与责任。能明白自己的软弱又能胜过的,才能分担他人的担子。
6:6
本节紧接“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而来,似在说明不可将这个原则用在施教的人身上,让施教的人负担自己的生活。受教的人应供给施教者一切的需用,包括灵里的交通和生活上的充足供应,使施教的可以专心传讲与教导(提前4:13)。“供给”(koinoneo)有“合作”、“分享”的意思。施教者不是受雇的人,而是与受教者本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来共同侍奉神。
6:7
人不可轻忽自己应尽的责任。神知道人心,切勿轻看祂的管教和刑罚。人种什么就收什么,在耕种上是如此,在道德上也是如此。不要自欺,神必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6:8 撒情欲的种,依一己肉体的方向行事,所收取的是败坏与死亡;撒圣灵的种,依圣灵行事的原则生活,所收取的是天上永存的基业,和丰盛的生命。
6:9
顺着情欲生活,表面上所获十分吸引;度属灵的生活要克服的困难很多,会令人灰心。我们朝好的方向走,如逆水行舟,有时会感到疲劳,意气消沉;但因为所种下的是好的,若能努力下去,持之以恒,时候一到,便可丰收。中途退却不能贯彻的人,永远达不到目的。
6:10
我们一生为善的机会经常存在,包括灵性和物质上给人的益处。我们的对象是一切的人,不分种族、文化与社会地位,对基督徒尤其应该如此。“信徒一家”指神的教会(参弗2:19;提前3:15)。要是连弟兄姐妹的需要都可以忽略,怎会想到非基督徒的需要。保罗的劝勉针对的是个别的信徒。
6:11
本节开始最后八节是这封信的结语。保罗写信均口述由人代书,到结束时才亲自握笔写致候的话(参帖后3:17)。他提到十字架是他生命的中心,也是唯一的夸口;盼望受书人能看清他的出发点与割礼派的何等不同。他要说的事已说清楚,希望此事不再搅扰他。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说明他接过笔来写下去,字迹与代书的人不同。也有人把这句话当作他患眼疾的一个旁证(看4:13注)。
6:12-13
他总结全书向加拉太人再次发出呼唤:犹太律法主义者主张割礼,是为了可以少受反对基督信仰的犹太人的逼迫,所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他们口头说行割礼是为了严守律法,可是自己根本守不住律法,因为人无法完全实行律法的规定。他们勉强外邦人行割礼,只不过可以因外邦信奉的人数增加而夸口罢了。
6:14-15
耶稣钉死十字架所完成的救赎,不只是历史大事,也是关乎全人类命运的大事。对保罗来说,十字架是他的全生命,是最大的荣耀。他与世界的关系因着十字架的救恩,有了彻底的改变。他对物质的世界的看法已完全不同;他有了属灵的追求,属肉体的人看为宝贵的在他如同粪土(腓3:8)。基督在人身上所产生的改变是整个的、全面的,也是人的方法(包括割礼)决不能达到的。神重新造人,这是神自己的工作。
6:16
保罗回应《诗篇》125:5“愿平安归于以色列”的话,写下“愿平安怜悯加给”一切照此理而行的人,也就是靠圣灵行事的人(5:25),包括忠于神的新以色列民(全体基督徒)。
6:17
仍旧作律法奴仆的人带着割礼的标记,但靠基督恩典得成为自由人的保罗身上所带的是耶稣的印记。他为了传福音曾受诸般苦难(林后11:23-27),身上伤痕无数,是他尽忠于职守十字架真理的记号。为了这,他希望加拉太人自强不息,不要再听信别的福音来“搅扰”他(参1:7)。
6:18 他用他书信中惯常用的祝福语作结,但加了亲切的称呼“弟兄们”(只见此处)和“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