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廿七章
耶稣受审
太 27:1-2> 宗教领袖用尽方法也要置耶稣于死地,看这次他们又用什么藉口……
27:1-2 宗教领袖没有判死刑的权柄,所以要引导罗马人处死耶稣。从政治方面来说,这样做对宗教领袖更好,有人对耶稣的死负责,群众就不会责备他们。他们用一个宗教的罪名──亵渎神来拘捕耶稣,但是罗马法庭不受理这类案件,他们便要找一个政治理由来置耶稣于死地。他们要证明耶稣是一个动乱者,祂宣称自己是王,危害凯撒的地位。
太 27:2> 那个在众人面前洗手的彼拉多,究竟是怎样的呢?
27:2 彼拉多在公元 26 至 36 年期间,任犹太和撒马利亚两省的巡抚。他喜弄权术,强从圣殿库房中提款建造高架引水道。宗教领袖对此极之不满,但要除灭耶稣,也只好将祂解去交给彼拉多。彼拉多曾三次宣布他查不出耶稣有罪(参约 18:38 ; 19:4 , 6 )。
太 27:3-4> 犹大后悔了!可有什么事曾教你感到后悔呢?
27:3-4 当初犹大出卖耶稣,可能企图迫使耶稣去发起一次革命来对抗罗马,可是当看到耶稣被定罪后,他良心发现,可惜已经太迟了。我们的计划一旦成为行动就不能走回头,因此最好在行动以前,先想想计划可能带来的后果,免得我们事后后悔!
太 27:4> “自己承当吧”──你想那些祭司这样说对吗?
27:4 祭司的职分是教导人们认识神,并为他们作代求者──帮助他们献祭以赎罪。但这些祭司长非但没有帮助犹大寻求赦免,更说:“你自己承当吧!”他们不单拒绝弥赛亚,更拒绝了作祭司的身分。
太 27:5> 那出卖耶稣的人的下场……
27:5 犹大出去吊死自己。可能其自缢之树枝折断,身子跌下来,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参徒 1:18 )。
太 27:6> 他们不肯接纳犹大的钱,难道是内疚了?
27:6 这些祭司长付钱给犹大出卖一个无辜的人,却没有感到丝毫内疚,当犹大把钱还给他们时,祭司长却不肯接纳,因为他们认为接受谋杀的报酬是错误的!他们对耶稣的仇恨叫他们完全失去了对公义的知觉。
太 27:9-10> 27:9-10 这话出自撒迦利亚书(参亚 11:12-13 ),但犹太人认为耶利米是旧约先知书的编纂者,比撒迦利亚更为人所知,并且耶利米也有类似的说法。(参耶 18:1-4 ; 19:1-11 ; 32:6-15 )。
不合法的审讯
太 27:12> 那些人实在可笑,你看他们为达目的,所做的竟是──
27:12 在彼拉多面前,宗教领袖控诉耶稣不同的罪行。他们因耶稣亵渎(宣称自己是神)的罪拘捕祂,但这个控告对罗马政府来说是不成为罪名的,因此宗教领袖要控告耶稣一些会引起罗马政府关注的罪行,例如鼓吹百姓不纳税、宣称自己是君王和引起暴乱,但这些控告都不是事实。他们决意要杀害耶稣,为了达到目的,不惜触犯了多条诫命。
太 27:14> 面对冤屈,耶稣沉静以待──我想我会迫不及待为自己辩解……
27:14 耶稣的沉默正应验了先知的话(参赛 53:7 ),彼拉多惊奇耶稣为什么不为自己申辩。他知道宗教领袖们的居心,故很想释放耶稣(参约 19:12 ),无奈要遵照罗马政府的旨意,维持管辖地区的和平。最后决定处决这个沉默、看来又不重要的人。
太 27:15-16> 巴拉巴这名字是别有意思的……
27:15-16 巴拉巴曾经参与对抗罗马政府的暴动(参可 15:7 ),所犯的罪正是耶稣被控告的罪,虽然他是罗马政府的敌人,但可能是犹太人的英雄。巴拉巴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父亲的儿子”,这正是耶稣与神的关系。
太 27:19> 洗手欲脱罪的彼拉多,其心叵测,你看……
27:19 彼拉多本应是秉行公义的领袖,在这事上却证实了他更多考虑政治的权谋。他本有几次机会,去作正确的决定,他的良知告诉他耶稣是无辜的,罗马法律说明不应治死无罪的人,他的妻子更做了个令她不安的梦,他根本没有正当的藉口定耶稣的罪,但因害怕群众而判祂死刑。
太 27:21>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何验证?你看群众对耶稣的态度……
27:21 群众是善变的,耶稣进圣城时,他们欢迎祂,以为祂来开创祂的国度;当祂被捕,他们的愿望破灭了,就由拥戴变为憎恶。面对大群攻击耶稣的面孔,祂的朋友都不敢站出来为祂说话。
太 27:21> 昔日群众选择了巴拉巴,今天的人是否一样?
27:21 面对抉择,群众选择了巴拉巴──一个作乱分子和杀人犯,而放弃了神的儿子;今天面对同样的抉择,人们依然选择“巴拉巴”,不接纳神儿子所预备的救恩。
太 27:24> 来个洗手脱干系?是否有点自欺欺人?可是,有时候人总有这个倾向……
27:24 彼拉多原知道犹太人是因为嫉妒才把主耶稣解来,本有心要释放祂,但在犹太人的要挟下只得屈从。历史资料显示,犹太人要是向罗马政府上告他轻忽犹太人的传统,引起骚动,他就会丢官。在无可奈何之下,彼拉多让群众决定把耶稣钉十字架,虽然洗了手,但他的罪仍然存在。洗手只能给他一个平安的假象,并不能清除他的罪。不要找任何藉口,要为自己所作的决定负责任。
太 27:27> 27:27 “营”是罗马军团的单位,一般约有二百人。
太 27:29> 红袍、荆棘冠冕加上唾沬──耶稣也曾被百般戏弄,我是知道的,可是当我被人嘲弄时……
27:29 耶稣所受的大嘲弄比任何人都甚,信徒可以从而得到安慰和鼓励。不信者对我们的嘲笑可能会伤我们的心,但切不要让信心动摇( 5:11-12 )。
十字架道路
太 27:32> 那背十字架的竟不是耶稣,那是谁?
27:32 被定罪判死刑的犯人要背自己的十字架到刑场,耶稣因曾受鞭打,没有力气继续背自己的十字架,所以,途人西门就被迫去背。西门来自古利奈──北非的一个地方,很可能是来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千万犹太人中的一个。
太 27:33> 那个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竟有这许多名字……
27:33 各各他是亚兰文的音译,希腊文为加略山,意为髑髅地。得名的由来很多:( 1 )山坡形似死人头盖骨;( 2 )这是个刑场,散布着死人头骨,以死人头骨为名,象征死亡。
太 27:34> 那么痛,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喝了那些酒,耶稣却……
27:34 酒混胆汁是可以作为麻醉剂的,所以这些酒可以帮助耶稣减轻痛苦,但祂拒绝了,祂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忍受痛苦。
太 27:35> 看那些士兵,竟在那里拈阄……
27:35 士兵习惯均分被钉死的人的衣服。这些士兵拈阄分了耶稣的衣服,正应验了大卫的预言(参诗 22 篇)。
太 27:45> 耶稣之死有多沉重?看那大自然的变化……
27:45 使遍地漆黑一片的是神。耶稣的朋友和仇敌被黑暗包围着,好像陷入沉寂里,大自然见证了耶稣之死的沉重。这黑暗是眼见的,但也有属灵的意义。
十架七言
太 27:46> 我实在不明白,耶稣既知自己会复活,为何仍那么痛苦?
27:46 耶稣并不是在质问神,而是在引用诗篇来表达祂所感受到的深刻强烈的苦楚。祂承担了全人类的罪恶而要与祂的父神分隔,这就是祂在园中向神祈祷时,最惧怕的事,求神拿去的苦杯( 26:39 )。肉身的强烈痛苦是很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在灵上与神分隔,耶稣忍受这双重的死亡,使我们不必再与神永远隔绝。
太 27:47> 耶稣那样说,祂不是在叫以利亚吧……
27:47 那些旁观者误解了耶稣说的话,以为祂正在呼叫以利亚,因为以利亚不曾经历死亡就升到天上(参王下 2:11 ),他们以为以利亚会再次回来,将他们从大灾难中拯救出来(参玛 4:5 )。在每年的逾越节晚饭席上,每一个家庭都会给以利亚留个位置,期望他再来。另外,亚兰文的神字“以罗伊”与“以利亚”的音有点相近,故有此误会(参可 15:34 )。
太 27:51> 耶稣死了──忽然,幔子裂成两半!通往神的路应该没有阻隔才是,可我今天却……
27:51 圣殿有三个主要的部分:外院,圣所──只有祭司才可以进去,至圣所──只有大祭司每年一次为全体百姓的罪献赎罪祭时,才可以进去(参利 16 章)。耶稣死的时候,分隔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裂成两半,象征神和人之间的阻隔已经除去了,现在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到神那里,因为基督的祭已经为我们赎了罪(参来 9:1-24 ; 10:19-22 )。
太 27:52-53> 连在世人看为最软弱的事上──死亡,耶稣也带出了祂的大能……
27:52-53 基督的死起码带来了四件神迹奇事:黑暗,圣殿中的幔子裂开,地震,死人从坟墓中复活。因此,耶稣的死不可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每一个人都知道有些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太 27:57-58> 听说那个亚利马太的约瑟是蛮有地位的,你认识他吗?
27:57-58 亚利马太的约瑟是宗教领袖,在公会中甚有地位(参可 15:43 )。以前,他不敢公开跟随耶稣和与反对耶稣的人辩论,现在却勇敢地要求领取耶稣的遗体,并且把祂埋葬了。而那些公开跟从耶稣的门徒却逃遁四散。
太 27:60> 27:60 放耶稣身体的坟墓,是人工凿成的洞穴。这些洞穴一般都很大,可容人进入。
太 27:64> 耶稣已经死了,那些宗教领袖还害怕什么?
27:64 宗教领袖看耶稣复活的预言比门徒还要认真,门徒已经忘记了耶稣所说祂要复活的预言( 20:17-19 ),但是宗教领袖却记着这些预言。因着耶稣复活的宣告,祂死后与祂在生时一样令他们害怕,他们尝试采取各样预防措施,务求将祂的遗体保存在坟墓中。
太 27:66> 大石、封条、泥土和把守,够多了吧,甚…么,还是无能为力?
27:66 法利赛人害怕耶稣关于祂复活的预言,所以要封住墓门,并派人把守。这座坟墓是山边的一个石洞,只有一个入口,入口用大石堵住,他们加上封条,封条两边又用泥封住。但宗教领袖还不放心,又差派守卫看守坟墓的入口。防备这样严密,坟墓变空的惟一可能只有耶稣从死里复活。法利赛人并不明白,石头、封条、守卫、军队都无法阻止神的儿子从死里复活。 ──《灵修版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廿七章
犹大的结局(二十七 1 ~ 10 )
.被公会定罪( 1 ~ 2 )
犹太公会正常处理死刑的案件,是在日间用超过一天的时间审理,并且不会在节期中举行;然而,他们这次却在逾越节期间开庭,且在晚上已对耶稣进行初审,这显然违反了公会的常规。这些自命笃守律法的宗教领袖们,竟公然知法而不守法,其行为令人悲愤。“到了早晨”是指初审的翌日早上,公会再次举行聆讯,为要正式裁定耶稣的死罪,因为根据犹太律法,死罪必须在日间裁定,跟他们就把耶稣转解往巡抚彼拉多衙门,要求他批准执行死刑。
.犹大之死( 3 ~ 10 )
犹大虽然把出卖耶稣而得的三十块钱退还,但他在大祭司眼中已再无利用价值,他们也不会关心他的死活;然而,他们仍有责任处理犹大自杀前丢在圣殿里的三十块钱。他们觉得把钱放入圣殿的库中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是出卖耶稣的血价,于是,他们就将钱给了户来买一块田,用来埋葬外乡人,这块田称为“血田”,乃由于它是用血价买来的。福音书的作者指出他们的行动是应验了耶利米先知的话,其实经文的部分内容原出自撒迦利亚先知;马太只提及耶利米的名字,可能因为他是大先知的缘故。
在犹大的生命中,必定有一次开始容忍了贪婪、不忠和背信等罪恶,以致最后泥足深陷,不能自拔。罪恶的侵蚀力和破坏力是不容轻视的,我们就算对罪恶只作小小的退让,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不少信徒就是因为在面对试探的初期不小心,使撤但有机可乘,结果沦为罪恶的俘虏。因此,我们要时刻倚靠主,坚拒任何犯罪的诱惑,不与罪恶妥协,这样,我们才可以过得胜的生活。
祈祷 求主助我时刻警醒,不容罪恶侵蚀我的生命。
巡抚前受审(二十七 11 ~ 26 )
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把耶稣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要求他正式确定耶稣的死罪。耶稣曾经在公会面前承认自己是基督,这样的承认,对彼拉多来说就是政治性、是反叛罗马帝国的,因为犹太人认为弥赛亚是神所膏立的,是犹太人的王。从彼拉多质询耶稣的问题中,便知道公会控诉耶稣的罪状,就是因为祂自封为犹太人的王,这控罪足以把祂处死。
耶稣用“你说的是”来承认他们对祂的指控,然而,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表明,控罪的字句是控诉祂的人所用的,祂与他们对这些用语的解释未必相同,而祂在他们的压力下,对控罪无话可说。
彼拉多依照节期的惯例,询问群众意见该释放巴拉巴或耶稣给他们。这巴拉巴是个判了谋反罪的死囚,在叛乱期间曾杀过人,犹太人竟嚷要释放巴拉巴,却要把耶稣治死。
彼拉多夫人的事只有马太福音加以记录,她差人来告诉彼拉多,说耶稣是无辜的;可是,彼拉多并没有严肃地考虑她的口信。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这动作是依循犹太人的习惯,表明自己与害死义人的勾当无关。犹太百姓既然坚持要钉死耶稣,并且明言愿承担这血的责任,彼拉多便下令释放巴拉巴,又把耶稣交予兵丁钉十字架。“鞭打”是指用嵌有金属或骨块的皮鞭笞打犯人,这种刑罚极其残酷,有时甚至可以将一个强壮的男人活活打死的。
耶稣忍受诸多凌辱和痛苦,为要完成救赎世人的使命,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祈祷 主啊,我感谢,因的大爱竟临到我这个罪人的身上。
尽情戏弄(二十七 27 ~ 32 )
彼拉多把耶稣交在兵丁手中,等待安排钉十字架的最后细节。兵丁因为他们的囚犯自称为王,所以决意粗野地戏弄祂。
他们召集了全体驻守衙门的士兵在一起,然后开始戏弄耶稣。他们把耶稣装扮 成 君王的模样,把苇子当作权杖放在祂手里,并且假意向祂跪拜、称臣,尽情地加以凌辱和嘲讽。“朱红色袍子”原是军人穿的外袍,兵丁拿来 充当 君王的紫服让耶稣穿上;“冠冕”是用一种棕树叶编织而成的,其上的刺可以长达十二寸,戴在人头上时直刺入人的面额:冠冕的形式乃仿照希腊人为他们的“天帝”而设计的。
经过了连番戏弄后,他们脱了耶稣身上的袍子,叫祂穿回自己原来的衣服,便带祂出去钉十字架。根据罗马政府的惯例,犯了谋反罪的人,除非是罗马籍公民,否则一律判以钉十字架极刑。十字架的刑罚,可算是历来最残忍和最恐怖的极刑,罪犯必须背负他自己十字架的横木前往刑场,而直的那一根木头则早已放置在刑场处。负责行刑的长官会把犯人的罪状写在一块板上,由行刑队伍最前方的官员拿,或把它挂在犯人的颈项上。同时,为要使更多的百姓看见这悲惨的情况而引以为戒,行刑官往往选择走一条较长的路程,才让队伍抵达刑场。
当耶稣背十字架前赴刑场的途中,祂的体力无法支持而倒在地上,因为祂在出发前已遭兵丁毒打和戏弄,又在前一天的整个晚上被公会疲劳审讯。于是兵丁运用他们的特权,吩咐一位过路的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
这一切的凌辱和痛苦,何竟临到圣洁的神子耶稣身上?
祈祷 主啊,我愿把自己完全献给,作为对伟大慈爱的回应。
身悬苦架(二十七 33 ~ 44 )
耶稣受刑的地方名叫各各他,在亚兰文是“髑髅地”的意思,位于耶路撒冷北面城墙之外。行刑的程序,先是兵丁将十字架平摆在地上,然后把犯人的双手分钉在横木上,再把双足缚或钉在直木下端。直木另有突出的一块,可让犯人坐上,用来支撑身体,使十字架举高时,钉子不致扯裂手的皮肉;跟,兵丁将十字架垂直插入地面上一个预先掘好的凹口处,这时,犯人便在架上受苦待毙了。
为要减轻犯人所受的痛苦,兵丁通常会让犯人喝几口有麻醉作用的酒,“苦胆……这酒”就是带麻醉性、以没药调制而成的酒。然而,耶稣却不肯喝,因为祂定意接受死亡最阴暗的一面,而不愿意逃避任何痛苦。
在十字架上的犯人除了腰间围有一块麻布外,全身是赤裸裸的。他们的衣服和财物,都归看守的兵丁所有,而拈阄就是最自然的瓜分方法。在耶稣头上的牌子,以希伯来、拉丁和希腊三种语文写祂的罪状,福音书的作者却认为这其实是一项宣告,表明耶稣就是犹太人的基督和全人类的王,祂从十字架上统管万有。
有两个强盗与耶稣同钉十字架,他们可能是反抗罗马统治的人,也可能是巴拉巴的同伴。死囚的十字架是竖立在路边的,所以进出城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们,甚至跟他们说话,有不少过路的人,联同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们,一起辱骂和讥笑耶稣。他们挑战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使他们可以信祂,其实,他们犯了一项最严重的错误;就正是因为耶稣没有从十字架上下来,人类才可以藉祂得救恩。
祈祷 求主饶恕我过去对的顶撞和悖逆,叫我的心彻底归向。
耶稣之死(二十七 45 ~ 56 )
耶稣钉十字架的时候是上午九时,而气绝身亡是在下午三时左右;换言之,祂在十字架上悬挂了六小时之久。“午正到申初”是指由正午十二时至下午三时。在这段时间里,天地间充满了悲哀沉痛的气氛,因为全人类的一切罪孽,都归在耶稣的身上,造成了祂与父神之间那无可避免的隔离,这就是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有罪的时刻。
耶稣对神大声呼喊时所说的话,出自诗篇二十二 1 。“以利”是希伯来语,就是“我的神”的意思;“拉马撒巴各大尼”则是亚兰语,表达耶稣为背负世人的罪而遭父神撇弃的痛苦。由于“我的神”的发音很像“以利亚”,所以旁人以为耶稣呼求以利亚来救祂,而且当时很多人认为以利亚既然还未死亡,便可以随时拯救那些痛苦难当的人。有人拿醋给耶稣喝,因醋可解渴和使人说话清楚。耶稣断气之前“又大声喊叫”,根据路加福音的记载,祂是把自己的灵魂交在父神手里。耶稣将灵魂交出,表明直到最后一刻,祂仍掌管所有的事。
耶稣死的时候,圣殿里将至圣所与圣所分隔的布幔从上到下裂开,表明神已藉祂儿子的死,向人类圆满地启示自己,世人也可以藉耶稣基督,坦然地进到祂面前。旧约圣徒身体复活的事是个奥秘;他们要等待耶稣复活后才可以从坟墓里出来,因为基督才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百夫长看见耶稣死时的景象,非常深刻地肯定祂就是神的儿子(正如祂的自称一样)。
当耶稣大部分门徒都各自逃命之际,有一群妇女却依然留在刑场的地方。她们对主的敬爱与真诚,实在足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祈祷 求主助我更深体会的爱,叫我不致辜负的恩典。
耶稣的安葬(二十七 57 ~ 66 )
耶稣是在星期五下午三时左右断气的,而当日下午六时开始就是安息日。按照犹太人的律法,罪犯的尸体不可整夜悬挂,加上安息日的时间将至,所以埋葬耶稣的事必须尽快办妥。
罗马法律本来容许罪犯的亲属埋葬其尸体,但耶稣的亲属是加利利人,在耶路撒冷未置有坟墓。因此,有一个名叫约瑟的财主,要求彼拉多准他料理这事。这约瑟是犹太市镇亚利马太的居民,也是犹太公会的成员,他虽然相信了耶稣,但一向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他照犹太人殓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长条细麻布加香料缠裹,而头部另用裹头布包好,然后放在他的新坟墓里;这坟墓不是掘在地里,而是从山岩凿出来的窟穴。
身为公会成员的约瑟,在耶稣受审时没有替他仗义执言,只在祂死后才慷慨送出坟墓。在别人死后才歌功颂德、流露爱意,倒不如把握时机,在祂生前将诚意表达出来,因为后者实在有意义得多。今天我们也应把握还有的机会,热心地爱主和事奉主。
耶稣死后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要求彼拉多派人把守坟墓。彼拉多本来对耶稣已不感兴趣,因为他相信只要他的手下证实犯人已经断气,这件事就可以了结;然而,若犹太领袖们想将坟墓把守妥当,他也乐于接纳他们的要求。于是,他们便带兵士前往,封了石头,又把守坟墓。“预备日”是逾越节那周的星期五;“三日后”可以指首尾共三日。
犹太领袖们以为他们这次大获全胜,其实,真正的胜利是属于主的;祂那时只是在坟墓里,等待神叫祂复活的时刻来临。
祈祷 求主教导我善用今天的机会,切实地过荣神益人的生活。 ──《新旧约辅读》
马太福音 第27章 注释
27:1-2 耶稣被公会定罪
1 「早晨」:按犹太法律,死罪必须在日间裁定。
2 「巡抚」:见太2:22注。
「彼拉多」:见路3:1注。
「把他 ......彼拉多」:原因见约18:31。
27:3-10 犹大之死
8 「血田」的得名,因为是用出卖耶稣的「血价」 (6) 买来的
;另根据徒1:18-19,犹大肚腹崩裂,血洒该处。
9-10 「他们用 ...... 所估定的」:取材自亚11:12-13。
昔日代表耶和华的先知,在百姓眼中只配得三十块银子为工价
── 正是日後耶稣被卖的价钱。
「买了 ...... 吩咐我的」:取材自耶32:6-15。
(另参耶18:1-4; 19:1-2, 11)
马太单提耶利米先知的名,可能因为他是大先知的缘故。
(参可1:2-3的做法)
27:11-26 耶稣受彼拉多审讯、被判死刑
11 耶稣被犹太领袖控诉的罪名,见路23:2及注。
耶稣与彼拉多的对话,见约18:33-38; 19:9-11。
(参考附注:巡抚彼拉多任内的过失)
14 根据路23:6-15,彼拉多在审讯期间,曾将耶稣解往希律处。
16 巴拉巴的事迹,见可15:7。
20 「挑唆众人」:见可15:11注。
24 在此之前,彼拉多曾数次声明耶稣的无辜,表示要释放 。
(见路23:4, 14-16, 22; 约18:38; 19:4, 6, 12)
「拿水 ...... 洗手」:是犹太人的习惯,表示无分於害死义人的
勾当(见串16)。
26 「鞭打」:即用嵌有金属或骨块的皮鞭笞打犯人。
「把 ...... 打了」:根据约19:1(参路23:22),耶稣在审讯期间
已被鞭打。
27:27-31 兵丁戏弄耶稣
27 「衙门」、「全营」:见可15:16注。
28-30 兵丁把耶稣装扮成君王的模样(穿紫袍,戴冠冕,持权杖),
假意向 跪拜,称臣,其实诸多凌辱与嘲讽。
从路23:11; 约19:2-3看来,耶稣不止一次受戏弄。
「朱红色袍」:大概是兵丁的外袍,借来充当君王的紫服。
27:32-44 耶稣被钉十字架
32 「古利奈人 ...... 西门」:见可15:21注。
「好背 ...... 架」:通常犯人要亲负十字架的横梁往刑场,耶稣
可能受创太甚,无力整程背负十架(参约19:17)。
33 各各他的地点,见约19:17注。
34 「苦胆 ...... 的酒」:就是带有麻醉作用的、以没药调成的酒(
可15:23):
35 「钉在十字架」: 犯人的双手被钉在横梁上 (见约20:25),
双脚被捆或钉在直柱上。柱上另突出一块,可让犯人坐上,支
撑部分身体重量。
「拈阄 ...... 衣服」:见约19:23-24及注。
37 罪状牌号,见约19:19-22。
44 根据路23:39-43,同钉的犯人中,有一个後来悔改并信靠耶稣。
27:45-56 耶稣之死
45 「午正到申初」:即由正午12时至下午3时。
46 「以利」:为希伯来语(即「我的神」之意),
「拉 ...... 大尼」:为亚兰语,整句引自诗22:1,表达耶稣背负
世人罪孽时(林後5:21)遭神撇弃的痛苦。
47 「以利亚」:是犹太人心目中弥赛亚的先锋(见约1:21注)。
在场者听见耶稣喊叫「以利」(或「以罗伊」,见可15:34)
,误会 呼叫以利亚。
48 参约19:28-29。
50 「大声喊叫」:见路23:46及约19:30。
51 「殿里的幔子」:见可15:38注。
54 见路23:47注。
56 「抹大拉的马利亚」:见路8:2。
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可能就是可15:40的撒罗米。
参考:
十架七言
27:57-61 耶稣的安葬
57 「亚利马太」:为犹太市镇,可能就是旧约的拉玛琐非,(
撒上1:1 ) , 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约三十多公里(二十多英里)
。约瑟的身分和品德,见路23:50-51。
58 「彼拉多 ...... 给他」:详情见可15:44-45; 约19:31-38。
59 殡葬过程,参约19:39-40。
60 「自己 ...... 坟墓」:位於各各他附近(见约19:41-42)。
另参赛53:9。
「凿在 ...... 里」:这坟墓不是掘在地里,而是从山岩凿出的窟
穴。
27:62-66
「预备日」:就是安息日的预备日,即星期五。
63 「三日後」:参12:39-40注。
65 「你们有 ...... 的兵」:即「我现在把兵士给你们打发。」
思想问题(第27章)
1 犹大出卖主,而彼得则曾三次否认主。
为什麽他们二人却有不同的结局?参太27:3-10; 约21:15-17。
2 为什麽耶稣被彼拉多审讯时不为自己辩护呢?
信徒在诉讼中是否不应为自己辩护?
参徒7:1-52; 22:1-21; 23:1-6等。
3 耶稣受了什麽创伤以致 不能背着十字架走向刑场(27:32)?
试综合耶稣在钉十字架所遭受的凌辱和摧残。
你对耶稣所受的有何感想?
4 耶稣为什麽呼求父神不要离弃 (27:46)?
试从耶稣被捕,受审与被钉的过程看神是否离弃了 ?
参约16:32; 林後5:21。
马太福音第廿七章
定耶稣死罪的人(廿七 1-2 , 11-26 )
本段经文的前面两节描写一次公会的集会,是早上召集很简短的会,为了最后正式控告耶稣。因为犹太人只能处理普通的案子,无权处理死刑的案件,只有罗马的总督(编注:即巡抚)才能作如此的判决,并由罗马当局执行。因此公会的会员做好的案子送给彼拉多,要求处耶稣的死刑。
马太并没有叙及他们控告耶稣什么,但路加却提到。在公会中,控告耶稣有罪是祂说了僭妄的话(太廿六 65-66 )。但是大家都明白彼拉多决不会加以理会,他一定会叫他们回去,要他们自己去处理这宗教上的争执,所以路加告诉我们,他们在彼多面前告了三层罪状,全是谎言。他们首先控告耶稣是革命分子,第二是耸动人不纳税金,第三是自称为王(路廿三 2 )。他们制造了三件政治性的罪状,虽然知道都是一派谎言,可是他们也知道只有这样的控告才会使彼拉多采取行动。
因此这一切都取决于彼拉多的态度,这位罗马的总督是一位怎样的人物呢?
彼拉多是这个行省的委派的省长,他是直接向罗马皇帝负责,而不是向罗马的议会负责。他至少有二十七岁,这是接受这个官职最起码的年龄。他必须有相当的经验,因为有一个升职的制度,从军队的宫长开始,直到他有资格升为省长都包括在内。彼拉多必定是一位历经考验的兵士与行政管理人。他在公元二十六年出任犹大地区的省长,在任十年,最后奉召离职。
彼拉多来到犹大的时候,发现有许多的困难,而且多半是由他自己所造成的。他的大难处是由于他对犹太人毫不同情,而且还轻视他们,把犹太人所奉行的原则,当作是不合理性疯狂的成见。罗马人深知犹太人对宗教的狂热,以及犹太人不可动摇的信仰特征,他们十分有智慧地用温和的手腕对付犹太人,但是彼拉多却狂傲地使用武力。
他一开始接任就有了困难。罗马的总部设于该撒利亚。罗马的标志并不是一面国旗,而在旗杆顶上装 罗马的鹰,或在位皇帝的像。以往的几位省长,在进入耶路撒冷城巡视以前,首先移掉旗杆上的应与像,免得触犯了犹太人恨恶偶像的禁忌。彼拉多却不肯这样做,结果遭遇到坚强的反抗,他们顽强的不妥协使彼拉多到最后 也不得不被逼让步,因为根本不可能把全国的人民一齐逮捕或杀害。
后来,彼拉多决定耶路撒冷需要改善水的供应,因此建造了一条水道,这本来是智慧的决定,但是他从圣殿的银库拿钱来付款。
犹太亚历山太的伟大的学者斐罗( Philo ),对于彼拉多的性格从事了一番实际的研究。要知道斐罗并不是一位基督徒,他只是从犹太人的观点来说话。斐罗告诉我们,犹太人恐吓彼拉多说他们要使用上告该撒的权利,这个恐吓‘使彼拉多的恐惧增强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彼拉多生怕他们派遣一位使者到罗马皇帝那里去,控告在他执政期间的种种恶行──他的腐败,他傲慢的行动,他的掠夺,他侮辱人的习惯,他的残酷,他不断地不经过审问而决定杀人,以及他无故无休止的侮辱和最令人痛心的无人性。’彼拉多在犹太人中的名誉实在是坏透了;他们可以报告的事实,使他的地位完全动摇。
我们可以追溯彼拉多末后的经历。到后来他被召回到罗马去,这是由于他在撒玛利亚的某件事上所采取的野蛮行动。有一个骗子号召人们到基利心山,声称他可以指给他们看摩西隐藏在该处的神圣器皿。不幸的是许多 众都武装前去,在替锐巴沙( Tirabatha )村聚集。彼拉多攻击他们,用野蛮手段杀戮他们。这是不必要的,因为那是没有什么害处的运动。撒玛利亚人向威特留( Vitellius )提出抗议,这位叙利亚的使节原是彼拉多的顶头上司,威特留下令把彼拉多召回罗马去,解释他的行为。
彼拉多往罗马的途中,提庇留王驾崩,因此彼拉多大概未经审判。据传说彼拉多到最后终于自杀;他的尸体被扔在提伯尔河( Tiber ),可是邪灵在河中作崇,罗马人又把他的尸体带到高尔( Gaul )丢到若尼( Rhone )河中。所谓彼拉多的坟墓,仍旧可以在维也纳见到。在那里仍旧发生同样的事,最后只好把他的尸体带到洛桑( Lausanne )附近,葬在山中的一个洞穴里。在洛色尼( Lucerne )的对面有一座山,称作彼拉特( Pilatus )山,这座山原名披里哀多( Pileatus ),意即戴一顶云的帽子;因为与彼拉多有关,改山名为彼拉特。
以后基督教的传说,对于彼拉多甚表同情,将耶稣受死的责难,完全推在犹太人身上,开脱了彼拉多一切的罪责。很自然地有传说论到彼拉多的妻子,她原来归化了犹太教,被称为革老底.普求拉( Claudia
Procula ),据说她后来作了基督徒。甚至连彼拉多自己也作了基督徒;直到今日科普替( Coptic )教会仍以彼拉多和他的妻子为圣徒。
我们要以一个有趣的文件,作为对彼拉多研究的结束。彼拉多一定要将耶稣的受审与死亡呈报罗马,这是行动上一般的手续。有一本旁经,称作彼得与保罗行传,引用了那份报告书,这份报告甚至为特土良和犹士丁( Justin,
Martyr )与优西比乌( Eusebius )所引用的。我们现在的这份报告很难出于真迹,可是读起来却很有趣味:
本丢彼拉多向革老丢请安
最近我亲自审理了一椿案件,犹太人因嫉妒与恐惧,也为了他们的过失,已经把可怕的惩罚惩罚了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子孙。因为他们的祖先曾得了应许说,他们的上帝要从天上差一位圣者,祂应当被称为王;并且应许要藉一位童女使祂从天上降生到世上来。我在犹大作省长的时候,祂果然来到,他们看到祂使瞎子看见,长大麻疯的洁净,医治瘫痪的人,从人身上赶出恶鬼,叫死人复活,斥责风浪,鞋履不湿地在海面上行走,又行了许多别的奇事。所有的犹太百姓称祂是上帝的儿子,因此引起大祭司的嫉妒与祂作对,把祂送到我面前,用各种假见证控告祂,说祂是一个行邪术的人,并且作了违背法律的事。
我因为相信这些事情的确如此,就把祂鞭打,付给他们,随意而行。他们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当祂埋葬的时候,他们派了兵把守。可是我的兵丁在看守祂的时候,见祂在第三日从死中复活;然而犹太人的狂热高涨,他们就贿赂兵丁,要他们告诉人说,祂的门徒偷走了祂的尸体。他们虽然拿了钱,对于所发生的事却无法闭口不言,所以他们也作证明,看见祂复活,然后他们又从犹太人那里得到许多的贿金。我将这些事呈报陛下,以免有人会向你谎报,使你相信犹太人虚假的故事。
虽然这报告无疑是一种传说,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就是彼拉多知道耶稣的无辜;他以前的错误行为被犹太人所利用,强迫他违背他的判断与他的正义感。
彼拉多无用的挣扎(廿七 1-2 , 11-26 )(续)
这整段的经文留给我们的印象,就是一个人打了一次败仗。很清楚,彼拉多显然不愿意定耶稣的罪。这里有几件事出现:
(一)彼拉多对耶稣显然有清楚的印象。他对于自称为犹太人之王的这件事看得并不十分严重。彼拉多看得出闹革命的人是什么样子,他知道耶稣并不是这种人。耶稣庄严的沉默,使彼拉多感到受审问的乃是他自己,并不是耶稣。彼拉多是一个感觉到耶稣的能力,却没有勇气降服的人。现今仍有人虽知道应当怎样去作一个基督徒,仍不敢去做。
(二)彼拉多想要设法逃避。按照惯例在逾越节的时候可以释放一个囚犯。在监里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巴拉巴并不是无名小卒,他多半是一个盗寇或政治革命份子。关于他有两件很有趣的推测,他的名字巴拉巴意思是 父亲的儿子 ; 父亲 是伟大拉比的尊称,因此巴拉巴很可能是古时显赫家族的后裔,曾因不顺服,犯了极大的罪。像这样的人会使罪案更加富有魅力,更引起百姓们的注意。
更有趣而且相当确实的,是巴拉巴也叫耶稣,有些十分古老的新约版本,例如古代叙利亚与亚兰文的版本,就称他为巴拉巴耶稣。俄利根与耶柔米都知道这种念法,并且认为它可能是正确的。特别传得注意的是彼拉多有两次称呼耶稣,都称作 那称为基督的耶稣 ( 17 , 22 节),似乎要与另一位耶稣分别出来。耶稣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与约书亚同名。 众戏剧性的呼喊,很可能是:‘不要基督耶稣,要巴拉巴耶稣!’
彼拉多想要设法逃避, 众却拣选了残暴的罪犯,弃绝了温柔的基督。他们宁愿要一个残暴的人,却不要慈爱的人。
(三)彼拉多想要推卸定耶稣死罪的责任。他的洗手是一幅奇特与悲惨的图画。这是犹太人的风俗,在申命记廿一章一至九节有一项奇特的律例。倘若发现一具尸体而不知凶手是谁,经过测量找出最近的市镇或村庄,那个市镇或村庄的长老必须奉献一只牛犊,并且洗手表示无辜。
彼拉多受到他正义感的警告,他也受到他良心的警告,他又受到困扰他妻子恶梦的警告,可是他却无法抵抗暴众,只得摆出无用的洗手姿势。据传说,直到今日彼拉多的鬼仍有时从坟墓出现,再重覆洗手的动。
有一件事是人永远也逃不了的,就是责任。彼拉多或任何人决不能说:‘我洗手摆脱一切的责任。’无论什么人或行动,都不能脱掉责任。
彼拉多的图画引起我们心中的遗憾,胜于厌恶;因为这个人被他的过去所牵连,使他无法从中解脱,他无法站在他当站的立场上。彼拉多是一个悲剧人物,并不是一个奸恶之徒。
背叛者的结局(廿七 3-10 )
在这惊人的暗影之中,展示了犹大最后的一幕悲剧,不论我们如何说明犹大的心意,至少有一件事情很清楚的──犹大现在看到他所做之事的可怕。马太告诉我们,犹大把钱扔在圣殿里面。他用来说明圣殿的字,不是普通用的 hieron ,而是圣殿本身的用字 naos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区别。我们一定会记得,圣殿有一层一层的院子,彼此相通。犹大极端失望地来到外邦人的院子,他经过妇女院再经过以色列院,就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他已经到了祭司的院子与圣殿本身的尽端。他在那里叫他们把钱收回去;他们不肯,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走出去吊死了。祭司取了这笔钱,因为染了血不能收入殿库,就用来买了一块土地,埋葬死在城里不洁的外邦人尸体。
犹大的自杀一定是他计划错误的一个最后的表白。他的原意是要激动耶稣作一位征服者,然而他却驱使耶稣上十字架,这意想不到的结局粉碎了犹大的生命。在这里有两件关于罪的重要真理:
(一)犯罪最令人畏惧的,是我们不能使时光倒流。我们不能废除既成的事实。一失足成千古恨,再不能挽回!
十二世纪的波斯诗人奥玛关严( Omar khayyam ),曾经有一首诗,悲叹事情一旦作成就不能更改或取消。他说:
‘时间移动的手指写,一旦写好,
你虽哀求,或用尽技巧,
都无法使它删改半句话;
即使泪如两下,
也洗不掉其中的一个字。’
人无须活到很老方才经历这可怕萦扰于心的渴望──巴不得那时刻能够再来一次。当我们记得没有一个动作可以收回,这将会使我们加倍地谨慎我们的行动。
(二)犯罪有一个希奇的现象,就是人将变为厌恨他藉 犯罪所得到的东西。他藉罪行所得到的报酬,可能使他感到厌弃、背叛、抗拒,直到他扔掉它为止。多数人犯罪,都是以为他们只要得到那件追求的禁品就会快乐。可是犯罪的结果,那件东西常会成为他要摆脱而无法摆税的。
我们已经看到,马太在不适当的地方,找出有关耶稣生平的豫言。在这个地方,又有一个显明的错误。马太在这里根据他的记忆引证了一段经文,其实他所引证的经文是来自撒迦利亚,并非来自耶利米。这是一段很特别的经文:(亚十一 10-14 )先知在其中告诉我们,他怎样接受了一笔不值得的赏赐,把它扔给 户。马太在这幅古老的图画中,看到犹大所作之事豫表的象征。
如果犹大忠于耶稣,他可能殉道而死;可是他过于坚行己路,使他用自己的手结东了自己的生命。他丧失了殉道者荣耀的冠冕,而且发现自己活 己无可容忍,因为他已经犯了罪。
兵丁的戏弄(廿七 27-31 )
钉十字架的可怕程序,现在已经开始了。前一段告诉我们彼拉多鞭打了耶稣。罗马的鞭打是一种可怕的酷刑。被鞭打的牺牲者衣服被脱,双手反缚在一根柱子上,背部弯下以便有充份的部位暴露于皮鞭之下。鞭子本身是一条长条的皮鞭,中间每隔一段缀有尖骨与小铅球。这种鞭打,常在钉十字架以前执行:‘使剥光了衣服赤裸的身体,被打成一条条红肿流血的鞭痕。’有的人就在皮鞭下活活被打死,有的人失去了知觉理性,很少人可以支持到底。
然后耶稣被交在兵丁手中,等 安排钉十字架最后的细节,并准备十字架本身。他们把祂带到省长总部的兵营,叫其余的支营来。支营称作 speira ,整个的支营有六百人。似乎当时驻防在耶路撒冷的并没有这么多人。这些兵丁是彼拉多的 队,从该撒利亚的总部伴随他到 这里来。
我们可能对于兵丁的行为感到震颤;但是在一切参予此事的角色中,这些兵丁应当受到较少的责难。他们并不是耶路撒冷的驻防军,他们并不知道耶稣是什么人;而且他们并不是犹太人,因为犹太人是罗马帝国中惟一可免服兵役的。这些兵丁可能是从世界各地应征来的,他们虽在这粗暴的恶作剧中过于放纵自己,可是他们并不像犹太人,也不像彼拉多,他们所作的是出于无知。
也许这是耶稣最容易忍受的一件事,因为他们虽然羞辱祂,在他们的眼中却没有憎恨。他们认为祂不过是一个将要上十字架的加利利的骗子而已,斐罗告诉我们,在亚力山太有一 犹太的暴 民,对一个半痴的孩子就做了同样的事,这倒是一个颇有意义的资料:‘他们扯了一条麻布放在他的头上,当作王冠……他们又找到一小枝丢弃在路旁的芦苇,交给他当作王笏。他既有君王的装饰……有人走上前来向他道贺,也有人来向他请愿。’他们就是这样戏弄了一位半痴的少年,而兵丁以为耶稣就是那样的人。
然后他们豫备把祂带去钉十字架。有时有人这样告诉我们,不该想到十字架上身体受苦的方面。这话不对,我们对耶稣为我们所受的一切苦楚,应该有尽可能生动鲜明的一幅图画。犹太的作家克劳斯尼尔( Klausner )对于十字架刑罚如此写道:‘十字架的苦刑,是人发明来报复他同类的最可怕、最残酷的死刑。’西色柔称之为:‘最残忍、最恐怖的极刑。塔西图称之为:‘一种只适用于对奴隶采用的极刑。’
它发源于波斯。由于他们认为地是供祀奥马兹德神( Ormauzd )的,所以要把囚犯举起来,免得污秽了原是神财产的地。十字架作为极刑从波斯传到北非洲的迦太基( Carthage ),罗马人就是从迦太基学来的。不过罗马人把它限于反叛者,逃跑的奴隶以及最低级的罪犯。这刑罚不准用在罗马公民身上。
克劳斯尼尔对十字架还有更进一步的描述。罪犯被绑在十字架上,他早已在鞭鞑中流出大量的血。他要被挂在那里饥饿,曝晒至死,甚至无法保护自己免受蛟蝇叮在他赤裸的身体与流血的伤口上,这并不是一幅好看的图画──可是这正是耶稣甘愿为我们忍受的苦楚。
十字架与羞辱(廿七 32-44 )
耶稣钉十字架的故事并不需要注释,只要提到它的本身就知道它的力量。我们所能作的,只是描绘它的背景,使这幅图画可以尽量显明地衬托出来。
当一个罪犯被定了罪,他就要被人带去钉十字架。他要被放在四个罗马兵丁四方形中间。按照惯例他必背负他的十字架的棋木,直的那一根木头早已放在受刑的现场等候 。他处死的罪名写在一块板上,或者挂在颈子上,或者由 行刑前面的官长拿在手中,以后要钉在十字架上面。罪犯要尽量走一段较长的路到达受刑之处,使许多人看见这幅凄惨局面,可以得到警戒。
耶稣已经遭受了可怕的鞭打,又受到兵丁们的戏弄,而且在前一天的整个晚上,祂几乎整夜都在受审,因此耶稣的体力已无法支持,跌倒在祂的十字架底下。罗马的兵丁很知道在这种情形之下该怎么做,巴勒斯坦是一个被征服的国家,一个罗马的官长只要用他的矛尖碰一碰一个犹太人的肩头,不论多么卑贱的工作,他都得去做。有一个从北非来的古利奈人,名叫西门。他从附近的一个村子来到城里,可能他为了要来参加这一次的逾越节,积蓄了好几年;现在这可怕的侮辱与羞耻竟临到他的身上,因为西门是被迫去背负耶稣的十字架。马可告诉我们这段故事的时候,他说明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十五 21 )。这样特别指出,表明亚力山大与鲁孚是当时教会所熟悉的人物。很可能是在那可怕的一天,耶稣得 了西门的心;这个原来西门看为羞辱的日子,如今却变为他荣耀的日子。
钉十字架的地方是在各各他山,这个名称是由于这座山的形像一个骷髅。到了那里罪犯要被绑在他的十字架上,钉子要穿过手心,可是通常脚只是松松地绑在十字架上。这个时候,为了止痛,罪犯要喝一种由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们为行善所豫备的药酒。有一位犹太作者写道:‘当一个人将要被处死的时候,他们准许他喝一杯有乳香在其中的酒,来麻痹他的感官……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惯于损赠并带来给他们喝。’这个药酒的杯子交给了耶稣,可是祂不肯喝,因为祂定意要接受死亡最痛苦最阴暗的一面,并不愿躲避任何的痛苦。
我们看到罪犯是带到四位罗马兵丁所站立的四方形中间行刑。除了腰间所围的一块麻布以外,罪犯是赤裸裸地钉在十字架上;囚犯的衣服成为兵丁们的津贴。每一位犹太人身上穿戴的五样东西──他的鞋子,他的头巾,他的腰带,他的内衣和他的外衣。五件东西要给四个兵丁瓜分,前面的四件东西价值相等,可是外衣要比其他的东西更值钱。约翰告诉我们(十九 23-24 )兵丁拈阄的是耶稣的外衣。兵丁们分好了衣服以后,他们就坐下守 ,直到最后的死期来到。各各他山上有三个十字架,中间一个是上帝的儿子,两旁是强盗,当祂死的时候,的确是与罪人在一起。
本段经文的最后几节叙述那些过路的人,犹太的权威人士,以及与祂同钉的强盗,对于祂的辱 与讥诮。他们的辱 都围绕一个中心──耶稣原来的自称,以及祂在十字架上明显的无助。犹太人的错误就在这里,他们以基督的荣耀作为讥诮祂的把柄:‘下来吧!’ 他们说:‘我们就相信你!’但正如救世军的创立者卜维廉将军有一次曾说:‘就是因为祂不下来,我们才相信祂!’犹太人只能在权势中看见上帝,但耶稣给人看见的上帝乃是牺牲的爱。
至终的得胜(廿七 45-50 )
我们在念这段钉十字架的故事的时候,每一件事情都好像过得很快,实际上却有好几个钟头,马可记载此事的时间最为精确,他告诉我们耶稣钉十字架的时候是第三个钟头,就是上午九点(十五 25 );祂死于第九个钟头,就是下午三点(十五 34 )。换而言之,耶稣在十字架上悬挂了六个钟钟头。耶稣的痛苦较为短暂,因为经常有罪犯挂在他们的十字架上好几天,死亡才临到他们。
我们在四十六节看到在福音书的记载中最令人惊异的句字,耶稣呼喊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我们只能在耶稣所说的这句话面前,虔诚地低头敬拜,可是我们同时也要尽量设法了解其中的意义。有许多人作过许多尝试,想要参透这句话里面的奥秘。我们可以看出三点:
(一)诗篇廿二篇与整个钉十字架的故事竟如此的吻合,真是一件希奇的事;这里所说的一句话其实就是这篇诗的第一节。而且我们继续念这篇诗篇,我们发现诗人说:‘凡看见我的都要嗤笑我,他们撇嘴摇头说:“祂把自己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祂罢!圣和华既喜悦祂,可以搭救祂罢!”’( 7-8 节)。我们再往下念:‘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 18 节)这篇诗把整个受难的故事交织在一起。
有人认为耶稣所作的,实际上是把这诗篇上的话念诵一遍,而且这篇诗的开始虽然是完全的绝望,却以卓越的胜利为结束:‘我在大会中赞美你的话……因为国权是耶和华的,祂是管理万国的。’( 25-31 节)。所以有人提议说耶稣在十字架上背诵这篇诗,作为祂自己情况的写照,和祂倚靠与信托的一首诗歌,深知道它虽然始于深渊,却要在至高之处完成。
这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解释,可是一个在十字架上的人并不会背诵诗,即使是一篇诗篇也不例外。此外,整个黑暗世界,乃是一种无法驱散的悲剧气氛。
(二)有人解释,在那个时刻,整个世界的罪都压在耶稣的身心上,这就是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有罪的时刻(林后五 21 );祂为我们承受的刑罚,是因 罪,造成祂与上帝之间不可避免的隔离。没有人可以说这不是对的;然而如果真是如此,这是一件我们只能述说,只能警奇的奥秘。
(三)在这里还有更合乎人性的解释。我个人认为如果耶稣没有深入人类最深处之经验,祂就不是耶稣。在人类的经验中,当生命消失痛苦的悲剧来临,我们感到上帝遗忘了我们;当我们沉浸在无法了解的情境之中,我们感到连上帝也失去了。我认为这正是耶稣在此地的遭遇。我们看到耶稣在花园中,只知道祂必须往前进,因为继续向前是上帝的旨意,祂虽然无法了解却必须接受那旨意。在这里我们看见耶稣探索到人类经历的最深之处,以致凡我们所经历的,没有一处不是祂曾经到过的。
显然那些听祂说话的人并不了解。有的人以为祂在呼叫以利亚,这一定是犹太人的想法。太阳神赫利阿斯( Helios )是一位伟大的异教神明。呼求太神神开始就是‘赫利阿斯’,有的人认为兵丁们以为耶稣是呼求这最伟大的异教神明。无论如何,这呼吁对于在旁边观看的人总是一种奥秘。
但请注意:如果耶稣在唇边留下这句话就死了,一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这段故事接下去告诉我们,当祂大声呼喊的时候,气就断了。这大声的呼喊,在人心里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每一本福音都有记载(太廿七 5 ,可十五 37 ,路廿三 46 )。只有一本福音书再加多了一句,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死的时候说:‘成了’(十九 30 )。‘成了’在中文是两个字,但在希腊文只有一个字 Tetelestai ,亚兰文也是如此。 Tetelestai 是得胜者的呼喊,是一个人工作完成的呼喊,是一个人挣扎中获得胜利的呼喊,是一个人从黑暗中出来进入光明并得 冠冕的呼喊,所以耶稣死的时候是一位胜者,征服者,从祂口中发出那胜利的呼喊。
这是最宝贵的一点,耶稣经过了最深的深渊,光明终于来到。如果我们也同样地在似乎没有上帝的时候,依旧不屈不挠地用我们残余的信心,紧紧地抓住上帝,黎明定会来到,我们将要胜过一切。得胜者就是当他整个的人都感到被上帝遗弃的时候,仍旧不相信上帝会忘记他的人。得胜者就是在感到处在最后的境界,仍然不放弃信心的人。得胜者就是受到最深的打击,仍旧抓住上帝的人,而这正是耶稣曾经经历的。
光辉的启示(廿七 51-56 )
本段经文可以分为三部分。
(一)这里有耶稣死的时候所发生的奇妙的事。不论我们是否接受,在当时曾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它们教导我们两件伟大的真理:
(甲)圣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这幔子是用来遮住至圣所,除了在赎罪日的那一天大祭司可以进去以外,普通的人不得擅自进入,因为上帝的灵居住在幔子后面。这里有象征的意义。直到那时,上帝是隐藏与遥远的,没有人知道祂是什么样子。可是在耶稣的死里我们看见了上帝隐藏的爱;以往禁止所有的人到上帝面前,如今向一切的人敞开了。耶稣的生与死告诉我们上帝是什么样子,并且把上帝与人之间相隔的幔子永远除去。
(乙)坟墓都开了。这件事象征耶稣征服了死亡。耶稣死了以后又复活,毁灭了死亡的权势。因 祂的生存、死亡与复活,坟墓已经失去了它的权能和恐惧,死亡失去了它的悲痛。我们现在已经确实的知道,因祂活,我们也必活。
(二)这里有百夫长赞叹的故事。在这里所要说的只有一点。耶稣曾说过:‘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 32 )。耶稣豫言十字架吸引人的能力;百夫长是基督十字架的第一颗果子。十字架已经感动了他,使他看见耶稣神性的尊严,这是任何其他的东西不能做到的。
(三)有关妇女们看见整个结局的简单记载。所有的门徒都弃绝祂而逃跑,只有妇女们留在那里。有人说,妇女之不像男人,她们不必惧怕,因为当日妇女的地位低下到无人注意她们的地步。其实,决不止这一点原因,她们留在那里,是因为她们爱耶稣。在她们身上,跟许多其他人一样,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
一座赠送的坟墓(廿七 57-61 )
按照犹太人的律法,连一个罪犯的尸体也不可整夜悬挂,必须当天埋葬。‘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安葬。’(申廿一 22-23 )。耶稣的这件事具有双重的约束,因为在第二天是安息日。按照罗马的法律,罪犯的亲戚可以要求埋葬其尸体,可是如果没有人提出申请,就把它留在那里腐烂,直到被野狗吞食。
现在,耶稣的亲戚没有一个有可能来要求耶稣的身体,因们他们都是加利利人,他们在耶路撒冷并没有一座坟墓。因此富有的亚利马太的约瑟,去见彼拉多要求把耶稣的尸体给他,由他来照顾,并安于在尚未用过的新墓之中。约瑟因为赠给耶稣一座坟墓而扬名百世。
关于约瑟的名字有许多传说,这些传说对于住在英国的人特别有兴趣。最有名的一个传说,是在主后六十一年,腓力差约瑟从高尔往英国去传道。据说他带 最后晚餐的杯子,其中盛耶稣从十字架上所滴下来的血,这杯就成为亚尔徒尔( Arthur )王的武士们故事中着名的‘圣杯’。据说当约瑟和他的宣教士队伍爬上怀雷阿山,翻越到另一边,他们来到格拉斯吞布立( Glastonbury ),约瑟把他的杖插进地里,就从那里长出格拉斯吞布立荆棘。多年以来格拉斯吞布立的确一直就是英国最神圣的地方,至今仍为一处朝圣之地。故事中说原初的荆棘被一个清教徒砍了下来,可是就在当天又从其中发出新芽。从那一天开始它的分枝已经遍满了全世界。因此这个传说把亚利马太的约瑟跟格拉斯吞布立和英国相连在一起。
还有一则少有人知道的传说,是在一首最着名的英文诗歌词中所纪念 的,并在苏摩撒特( Somerset )依旧流传 。据说约瑟是一位锡商,在腓力尚未差遗他的许久以前,已经到科尔华尔( Cornwall )的锡矿去了好几次。在科尔华尔的马拉汛( Marazion )另有一个名称,有时被称为犹太人的市场,据说该地曾为买卖锡的犹太殖民主义者所集中的地方。这传说更进一步地说,亚利马太的约瑟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叔父。(若对的话,他可能遵照罗马的法律,以亲戚的身份来要求耶稣的身体。)据说有一次他曾带 孩童耶稣航行到科尔华尔去。这正是布雷克( William Blake )在写这首着名的诗篇时所想到的情形:
在古时,你的脚
曾踏上英国的青山?
上帝的圣羔羊
曾否在英国的草原出现?
圣光是否照耀
在多云的山坡?
耶路撒冷是否
曾建立在撒但黑暗的磨坊之上?
所谓撒但黑暗的磨坊,就是科尔华尔的锡矿。我们只能说,惟愿这可爱的传说是真实的,因为每逢想念到孩童耶稣的脚踪,曾经踏在英国的土地上,是一件何等令人兴奋的事啊!
常有人说,约瑟在耶稣死了以后送给耶稣一座坟墓,但在祂活的时候却不支持祂。约瑟是公会中的一个会员(路廿三 50 )。路加告诉我们:‘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路廿三 51 )那天半夜里在该亚法家中所召集的会议。是一个选择少数人参加的会议么?让公会的会员全体出席,似乎很不可能,该亚法可能只召唤他愿意他们来出席的人,使那次的会议中全是支持他的人,因此约瑟根本就没有出席的机会。
约瑟无疑地在最后表现出最大的勇气。他与一位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罪犯站在一边,勇敢地面对彼拉多可能给予的憎恨,他也面对犹太人肯定会有的恨恶与讥诮。亚利马太的约瑟很可能为祂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
还留下一点不够清楚的地方。被称为‘那个马利亚’的妇女,按照马可福音十五章四十七节所记载的,是约西的母亲马利亚。我们早已经看到,这些妇女都在十字架旁边,她们的爱使她们不论耶稣生或死,都跟随到底。
不可能的任务(廿七 62-66 )
这段经文是以最奇特的方式为开始。它说到大祭司与法利赛人在翌日,即豫备日的次日,去见彼拉多。耶稣是礼拜五钉在十字架上,礼拜六是犹太人的安息日,礼拜五下午三至六点钟称为安息日的前夕或豫备日。按照犹太人的算法,我们知道新的一天是从下午六点钟算起,所以安息日就是礼拜五的下午六点开始。礼拜五的最后几个钟头作为豫备日,如果这是准确的资料,它只有一个意思──表明大祭司与法利赛人真正在安息日向彼拉多提出这个要求。要是他们真是这样做,就是很明显的违反了安息日的律法。如果是真的,在福音书记载的故事中,再也没有一件像这里这样显明地表示犹太人的权威人士是多么迫切地非要把耶稣除灭不可。他们为了要确实的把祂消灭,甚至甘愿违犯他们自奉为最神圣的律法。
此地有一个严酷的讽刺。这些犹太人到彼拉多面前说,耶稣曾说祂三日后要复活。他们并不承认,他们以这件事为可能的;却认为门徒可能把身体偷去,然后说祂已经复活了。所以他们想要采用看守坟墓的特殊方法。彼拉多回答说:‘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似乎彼拉多下意识地说:‘尽你们所能的,把基督留在坟墓里罢!’他们采取了他们的步骤,这些石墓的门是用一块巨大的图形石头,像车轮那样,从一个凹槽滚过去。他们盖了印,又派遣了特别的守 ──尽他们所能的,把守妥当。
但有一件事情是他们不曾了解的,就是世界上没有一座坟墓可以把复活的基督囚禁在里面。人所能想出的一切办法,都不可能拘禁复活的主。凡是想要捆绑复活了的耶稣的人,就是在执行一件不可能的任务。──《每日研经丛书》
第27章 上一篇 下一篇
十一·早晨在公会面前受审(二七1,2)
宗教审判的第三阶段在早晨开堂,耶稣在公会面前受审。除非犯人承认有罪,否则案件不能当天判定;必须经过一晚,才可作出裁决,“好让人们或许会起同情之心”。但今次,宗教领袖似乎急于遏制人们起同情心。由于晚间的审判是不合法的,他们只好早上召集会议,正式判决。
根据罗马的法例,犹太领袖无权施行死刑。所以他们把耶稣赶快交给罗马巡抚彼拉多。虽然他们极为恨恶罗马人,但却愿意“利用”他们的权力,杀害更是恨恶入骨的耶稣,以满足一己私欲。反对耶稣的人联合起来,成为凶猛的敌人。
十二·犹大的后悔和死亡(二七3~10)
二七3,4 犹大知道自己犯了罪,卖了无辜之人的血,便把钱交回给祭司长和长老。狡猾的阴谋者几小时前还热切与犹大合作,现在却拒绝再管这事。这就是背叛的代价了。犹大就后悔,可惜他的后悔并不是向神的,不能引领他得救恩。他为自己的罪惹了祸而惭愧,可是他仍不愿认耶稣基督为主和救主。
二七5 犹大心里难过,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只有祭司可进的地方,便去自杀。参照使徒行传一章18节所述,我们可以推论他在树上吊颈,绳索或树枝断裂,他的身体便仆倒悬崖,肚腹崩裂,所以肠子都流出来了。
二七6 祭司长看似“属灵”,知道银钱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其实,他们是有罪的,用钱把弥赛亚买到手里。不过,他们似乎无动于衷,正如主曾说,他们的杯盘外表洁净,然而里面却装满了假善、悖逆和杀害人的事。
二七7~10 他们用钱买丁窑户的一块田,是用来埋葬外邦的异乡人的,却不知道外邦部族要侵入他们的国土,使他们的街道布满血迹。此外,这块田成为了他们有罪之国的血田。
祭司长无意地应验了撒迦利亚的预言,用埋葬的钱向窑户买田地(亚一一12,13)。奇怪的是,撒逝利亚用了“库”这词代替“窑户”(见英文修订标准本圣经)。
祭司们踌躇不安,怕把流人血的银钱放进库里。这便应验了经上的预言──把钱交给窑户,换取他的田地。(读经会出版《每日灵粮》)
马太说这事应验了耶利米的预言,而耶利米的预言明显出自撒迦利亚书。他引耶利米的话,也许是根据希伯来文经卷和犹太传统法典的──耶利米列在先知名单前排。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节出现类似用法,把诗篇放在希伯来文圣经正典的第三部分。
十三·耶稣首次在彼拉多面前受审(二七11~14)
犹太人痛恨耶稣的原因是基于宗教理由,所以也以此为基础审判耶稣。可是在罗马的法庭里,宗教上的控诉是没有效用的。因此,他们便把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以三个政治理由控告耶稣(路二三2):(1)祂是革命者,诱惑百姓,对国家构成威胁;(2)祂鼓动百姓停止纳税,有损国家财富;(3)祂自称是王,威胁王帝的权力和地位。
我们从马太福音看见彼拉多就第三项控罪盘问耶稣。他问耶稣是否犹太人的王,耶稣便说是。于是犹太领袖中顿时爆发了一阵骚动,他们议论纷纷,诋毁耶稣。彼拉多见被告沉默不语,甚觉希奇;耶稣甚至没有指斥他们任何一项控诉。也许这巡抚从没有见过这种情景──面对攻击却如此冷静沉默。
十四·释放耶稣还是巴拉巴?(二七15~26)
二七15~18 罗马政权习惯在逾越节时,释放一个犹太囚犯,以安抚犹太人。这时可以释放的是巴拉巴,他是犯了叛乱和杀人罪的犹太人(可一五7)。也许因为他起义反抗罗马政权,所以受到同胞的拥戴。当彼拉多要众人从耶稣和巴拉巴中间选择时,他们嚷着要释放巴拉巴。巡抚并不感到希奇;他知道祭司长嫉妒耶稣,从他们所作的,便猜到众人的意愿。
二七19 彼拉多的夫人打发人来传信,整个审判突然受到干扰。她催逼丈夫采取不干预的政策,不要裁决耶稣;因为她做了个十分不安的梦。这梦是关于他(耶稣)的。
二七20~23 祭司长和长老在背后挑唆众人,叫他们释放巴拉巴,钉死耶稣。因此,当彼拉多再次问众人愿意释放谁,他们高声喊着要释放那杀人犯。彼拉多的处境进退维谷,他犹豫不定,就问:“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一致要求钉死祂,这种坚决的态度实在令这位巡抚大惑不解。为何要钉死祂?祂犯了何罪?不过他根本没有时间再冷静考虑了。群众歇斯底里的叫嚣声充塞了他的耳朵:“把他钉十字架!”
二七24 彼拉多清楚知道,群众的仇恨情绪高涨,骚乱正要开始。因此,他在众人面前洗手,宣告流这无辜被告的血,与他无干。可是,彼拉多犯了审讯严重不公的罪,他的罪刻在历史上,永远不可磨灭;这些水也不能把他的罪洗刷净尽。
二七25 群众已经癞狂失态,没有为自己的罪而忧心,甚至愿意担当后果:“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于是,以色列民从他们居住的地方蹒跚步向民族灭绝的厄运,从集中营落难到毒气室,承受他们可怕的罪债──拒绝弥赛亚,并流祂无辜的血。他们仍然要面临雅各遭难的日子──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和启示录第六至十九章所述的七年大灾难。这咒诅一直有效,直至他们承认那曾被拒绝的耶稣,是他们的弥赛亚王为止。
二七26 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群众,于是巴拉巴精神从此掌管世界。杀人者仍然作王,公义的王被拒绝。按习惯,被定罪的耶稣被鞭打了。那皮鞭又长又重,上面有锋利金属,一鞭鞭的打在主的背上,皮鞭一抽,便血肉模糊。这时,庸碌无能的巡抚还可以怎样?只有把耶稣交给士兵钉十字架。
十五·士兵戏弄耶稣(二七27~31)
二七27,28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巡抚的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那里可能有几百人。接着发生的事真是不堪想象!宇宙的创造者和托着万有者竟默然承受兵丁残酷无耻的玩弄,这些兵丁正是祂所造的不配、满有罪污的受造物。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仿效穿上王袍。然而这袍子对我们来说却意味深远。由于红色与罪有关(赛一18),耶稣穿起红袍,不免令人想到耶稣披上了我们的众罪,好让我们可以穿上神公义的袍子(林后五21)。
二七29,30 他们用荆棘编作冠冕,把它压在他头上。撇开他们残酷的嘲弄,我们深知主戴上荆蕀的冠冕,好叫我们能配戴荣耀的冠冕。他们讥笑主是罪的王;我们却敬拜主是罪人的救主。
他们又给祂一根苇子,嘲讽祂握有王权。他们不知道那拿着苇子的手,就是那掌管世界的手。耶稣的手被钉刺伤,祂那伤痕累累的手也掌管宇宙的王权。
他们跪在他面前,称祂犹太人的王。这样的嗤笑还不够,他们又吐唾沫在这完全人的脸上(地上从没这样完美无瑕的人),然后还拿苇子打他的头。
耶稣默然承受这一切委屈,依然不发一言。“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来一二3)
二七31 最后,他们给他……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把祂钉十字架。
十六·王被钉十字架(二七32~44)
二七32 我们的主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走了一段路(约一九17),兵丁便勉强一个叫西门的男人替耶稣背十字架(西门是来自北非的古利奈人)。有人认为他是犹太人,也有人认为他是黑人。最重要的是,他享有殊荣,替耶稣背十字架。
二七33 各各他是亚兰文,意思是“髑髅”。加略山是英语化的拉丁文音译,希腊文是 kranion。也许这地方的形状像髑髅,又或者这是行刑之地,所以便取了这个名。各各他的地点不能确定。
二七34 兵丁在耶稣被钉之前,给祂喝苦胆调和的酒。这种给犯人喝的酒,作用就如鸦片剂。耶稣拒绝喝,因为必须承担人类所有的罪债,不能减轻自己的痛苦,也不能麻醉自己的知觉。
二七35 马大平淡而简要地描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事。他没有刻意把事情戏剧化,没有制造煽情的新闻,也没有详细披露令人不安的细节。他只是扼要地写出真相:他们……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可是,这几个字背后含有的深远意思,永存不灭。
正如诗篇二十二篇18节所预言,兵丁拈阄分他的衣服,夺去祂无缝的袍子。这些东西便是祂在地上的全部财产了。邓尼说:“这世上唯一完美的生命,便是主的生命。祂一无所有,离去的时候甚么都没有留下,连身穿的衣服也没有。”
二七36 这些兵丁正是世上小人物的代表。他们显然不了解历史。否则,他们绝不会坐在那里看守,反而会跪下敬拜耶稣。
二七37 他们在基督的头以上安了一个牌子。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四福音所用的字眼并不一样52。马可这样写:“犹太人的王。”(可一五26)路加这样写:“这是犹太人的王。”(路二三38)约翰则这样写:“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约一九19)祭司长抗议说牌子上不可以记述事实,只可写被告所认的罪状。可是,彼拉多的权力驳回了他们。所有人都清楚看见牌子上所写,因为用了希伯来、罗马和希腊的文字(约一九19~22)。
二七38 无罪的神儿子左右有两个强盗和祂同钉十字架。这不是因为以赛亚在七百年前预言,说祂会与罪犯同钉么(赛五三12)?起初,两个强盗都侮辱、护骂耶稣(44节),可是其中一个后来悔过,刚好来得及得救;几个小时后,他便与基督同在乐园了(路二三42,43)。
二七39,40 如果十字架反映了神的爱,它也同样反映了人的败坏。旁观者停步,不过讥笑这位牧人,因为祂为羊舍命:“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罢。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罢。”不信之人的理性说话是:“让我们看见神迹,我们才信。”自由主义者的口吻是:“从十字架上下来吧。换句话说,除去十字架的罪名,我们便会信你。”卜威廉曾说:“他们说如果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他们便会相信了。但我们相信,是因为祂坚持留在十字架上。”
二七41~44 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不禁异口同声,呼喊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们这句说话是辱骂耶稣;我们用这番话反过来撰赞美诗:
祂不能救自己,
十架上的祂必然要死;
否则,不能有怜悯,
败坏罪人无法靠近;
神儿子基督必要流血,
好叫罪人从罪中得自由。
~麦蓝伯
这话一点不错:主必然要死,我们才得享自由。我们不能救其它人,因为我们也要寻求救恩。
宗教领袖取笑耶稣自称救主,是以色列的王,是神的儿子;连强盗也一同咒骂祂。宗教领袖全都犯了诋毁神的罪。
十七·三小时黑暗(二七45~50)
二七45 祂所尝透的一切苦难、侮辱,都比不上此时此刻所面对的。从午正到申初(从正午到下午三时正),不仅巴勒斯坦遍地都黑暗了,祂圣洁的灵魂同样暗淡无光。这时,祂正苦苦承受我们众罪的咒诅,这种咒诅根本非笔墨所能形容。主三小时的折腾,把我们从地狱、从神对我们的罪所发的义怒中释放出来。我们只模糊不清的看见,根本不明白为何祂要为我们的罪担当神的义怒。我们只知道祂着实在这三小时替我们偿还罪价,买赎我们,完成了唯一救赎我们的工作。
二七46 约在下午三时,祂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答案在诗篇二十二篇3节:“……你是圣洁的,是用以色列的赞美为宝座的。”因为祂是圣洁的,不能看罪人为无罪。相反,神一定要惩治罪。耶稣没有罪,却亲自替我们承担了一切罪。当神这位审判官俯视我们,看见无罪的代罪者背负了我们一切的罪,便离开祂这位爱子。耶稣的心深感这次的隔离。布朗宁夫人称这为“以马内利孤儿的哀号”,极为美妙:
离弃!神情愿与祂宝贝儿子分离,
叫亚当的罪
从公义之子和父中间
清除净尽:
噢,这一次,以马内利孤儿的哀号,
使祂的宇宙震撼不已──
没有回响,一切寂然。
“我的神呀!你离弃了我!”
~布朗宁夫人
二七47,48 当耶稣喊着,“以利、以利……”,站在那里的人,有的说祂在呼叫以利亚。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把名字混淆了,还是在讥讽耶稣而已。有一个人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长长的苇子上,送到耶稣的唇边。从诗篇六十九篇21节看来,这种行为不是出于慈悲怜悯,相反,是要加添耶稣的苦楚。
二七49 一般人的态度是旁观静待,看以利亚会否成就犹太人古时的话──来主持公义。然而这不是以利亚到来的时候(玛四5),耶稣在这刻必须受死。
二七50 耶稣又大声喊叫,然后气就断了。大声喊叫表示祂死时有力气,而非软弱地死。祂气就断了,可见祂的死与别不同。我们死,是因为我们不能掌握生命,自必会死的;但祂死,却是他甘愿选择的。祂岂不曾说,“……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一○17,18)吗?
宇宙的创造者,
人类为自己倾尽一切,不过得到咒诅;
祂制订律法的要求,
却全然承受审判,偿还罪价;
祂圣洁之手所造的枝条,竟长出荆蕀,
成了祂蹙额上的冠冕;
一根根刺破祂双手的铁钉,
已被埋藏起来;
在祂定意要往的幽僻之处,
那里林木茂盛;
他的身躯挂在树上,
就这样死在木制的十字架上;
然而十字架却立在祂造的山上,
头上天际漆黑一片;
因为祂的缘故,地上弥漫阴霾,
太阳向祂掩藏脸儿;
因为祂的法度,宇宙沓然死寂,
那令宝血倾流的矛刺;
激动神愤怒之火,
祂躺卧的石坟;
一块一块的石,都出于祂的手,
祂现在所掌的王位;
千古之先早已握在手中,
将来必有全新的荣耀,作祂头上冠冕;
那时万膝必向祂俯伏敬拜。
~白德
十八·幔子裂开(二七51~54)
二七51 祂死亡的时刻到了。那时厚重的幔帐被那无形之手在殿里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幔子本是用来隔住神所居住的至圣所,除了大祭司以外,谁都不能进去。只有一个人可以进到至圣所,但他也只可以一年进去一天。
希伯来书让我们知道幔子代表耶稣的身体。幔子的破裂表示主肉身的死亡。藉着祂的死,我们便可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一○19,20)。现在,即使最卑微的信徒,也可以在任何时候,藉着祷告和赞美来到神的面前。然而,让我们永远不要忘记,我们得享这分权利,是全靠主为我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耶稣的宝血。
神儿子的死同样使自然界产生极大的变化──非动物的受造物彷佛为创造者深感哀痛。那时发生了地震,盘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
二七52,53 我们要注意,耶稣复活以后,坟墓中的圣徒方出来,进了耶路撒冷城,向许多人显现。圣经没有说明这些复活的圣徒再死一次,还是与主耶稣同往天上去了。
二七54 自然界奇妙的震动,使罗马的百夫长和他的下属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希腊文在神的儿子前面没有定冠词,但字词的次序使它带有特定的意思)53。百夫长的意思是甚么?他们是全然承认耶稣基督是主和救主,还是认为耶稣与众不同而已?我们不能确定。百夫长的话显示一种惧怕的感觉;他们明白到大自然的摇动与耶稣的死有些关连,而不是与其余两个同被钉的人有关。
十九·忠心的妇人(二七55,56)
这里特别提到几位曾经服侍主、跟随耶稣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妇女。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西庇太的妻子撒罗米,都在那里。这些妇人深深爱戴耶稣,这分爱使她们无惧地站在那里,发出独特的光辉。她们留在现场,与基督同在,但其它男门徒却为自己的安危拔足逃跑。
二十·埋葬在约瑟的坟里(二七57~61)
二七57,58 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他也是公会的一分子。这人没有赞成公会的议决,把耶稣交给彼拉多(路二三51)。这样看来,他一直是秘密的门徒。但这时他置生死于道外,大胆地去见彼拉多,要求他批准埋葬他的主。我们可以想象彼拉多是何等的惊讶,犹太人会是何等的恼怒,一个公会成员竟然公开为被钉死的耶稣挺身而出。约瑟埋葬耶稣的身体,其实也同时在经济上、社会上、信仰上埋葬了自己。他这次的举动使他与杀害主耶稣的宗教制度永远分开。
二七59,60 彼拉多答允他的要求。约瑟衷心地用干净细麻布裹好耶稣的身体,在麻布中间放了香料,使耶稣的身体不致腐坏。然后,他把耶稣的身体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盘石里的坟墓。坟墓的出口被一块大石头封着,那大石状似磨石,那凹缝也是从盘石凿出来的。
几百年前,以赛亚曾预言:“……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五三9)祂的仇敌无疑想把祂的身躯投到欣嫩谷,让尸体被焚烧垃圾的火所毁掉,被豺狼吞吃。然而神的能力高过他们的计谋;祂用约瑟确保耶稣必与财主同葬。
二七61 约瑟离开以后,抹大拉的马利亚,并雅各和约西的母亲对着坟墓坐着守夜。
二十一·守着的坟墓(二七62~66)
二七62~64 逾越节的第一天称为预备日,是主被钉的日子。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都心感不安。他们记得耶稣曾说要复活,于是便跑到彼拉多那里,要求派人特别看守坟墓。他们宣称,这样做是防止他的门徒把祂的身体偷去,然后制造假象,使人以为祂复活了。如果这事真的发生,他们便害怕那后来的迷惑会比先前的更厉害了。换句话,对他们来说,关于主复活的消息比祂自称弥赛亚、是神的儿子,所带来的后果更不堪设想。
二七65,66 彼拉多回答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罢,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这句话显示他可能早准备了一个罗马兵,替他们看守坟墓。意思可以是:“我答允你们的要求,现在派一个守卫兵给你们。”彼拉多说“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这话岂不讽刺?当然,他们尽力把守坟墓。他们封了石头,看守的士兵把守妥当。可是,他们最好的安全措施并不够全备。如安格所说:
在第62至64节,祂的仇敌作了预防措施。他们“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然而神的能力高过他们的诡计。祂为王的复活提供了不容置疑的证据54。
马太福音注释 27:2
交 给 巡 抚 彼 拉 多: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三 个 阶 段。 受 尽 了 殴 打、 凌 辱, 早 已 精 疲 力 尽 的 耶 稣 在 清 晨 穿 过 耶 路 撒 冷 城,
被 带 到 彼 拉 多 面 前 受 审。 彼 拉 多 却 释 放 了 囚 犯 巴 拉 巴 (21 节 ) ,
反 而 把 耶 稣 鞭 打 了 并 交 给 人 钉 十 字 架 (26 节; 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四 个 阶 段,参 26 注 ) 。
27:3
犹 大 …… 后
悔: 犹 大 看 到 自 己 的 罪 恶 行 径 将 导 致 耶 稣 受 死。 同 样, 我 们 的 行 为 也 无 可 避 免 地 对 别 人 产 生 或 好 或
坏 的 影 响。 许 多 事 情 我 们 只 要 开 始 付 诸 行 动, 就 会 一 发 不 可 收 拾, 使 我 们 和 他 人 都 一 同 承 受 其 毁
灭 性 的 恶 果。 所 以, 最 要 紧 的 是 我 们 要 避 免 实 施 和 筹 划 任 何 可 能 引 起 危 害 性 后 果 的 行 动 和 计 划。
27:5
犹 大 …… 死
了: 马 太 陈 明 犹 大 是 “ 吊 死 ” 的; 而 使
徒 行 传 1:18 记 载 说 他 是 “ 身 子 仆
倒 ” 而 死。 犹 大 很 可 能 是 把 自 己 撞 在 一 根 削 得 很 尖 锐 的 木 桩 上 而
死 的, 因 为 那 个 时 候 的 “ 吊 死 ” 是
指 在 十 字 架 或 木 桩 上 钉 死。
27:9
先 知 耶 利 米: 在 这 里, 马 太 把 耶 利 米 书 ( 耶 32:6~9) 和 撒 迦 利 亚 书 ( 亚 11:12~13) 所 预 言 的 内 容 简 练 地 综 合 在 一 起,只 不 过 是 以 更 年 长、 更 着 名 的 先 知 耶 利 米 为 资 料 的 出
处。 这 是 当 时 的 一 种 间 接 引 用 先 知 信 息 的 习 惯 做 法。
27:24
彼 拉 多: 彼 拉 多 最 大 的 罪 在 于 为 了 维 护 自 己 的 职 权、 地 位 和 利 益 而 违 背 了 他 所 知 道 的 真 情 和 正 确 的 评 判
标 准,向 众 人 做 出 妥 协 。 彼 拉 多 清 楚 知 道 基 督 无 罪, 也 曾 多 次 当 众 如 此 宣 称 (18 节; 约 19:4,6) 。
27:26
把 耶 稣 鞭 打 了: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四 个 阶 段。
1. 罗
马 人 鞭 打 犯 人 时, 会 把 人 捆 绑 在 柱 子 上 或 俯 卧 捆 绑 在 更 低 的 地 方 用 鞭 子 抽 打。 这 种 用 来 折 磨 人
的 刑 具 是 一 条 用 皮 条 做 成 带 有 木 柄 的 鞭 子, 上 面 还 嵌 有 铁 块 或 骨 片。 犯 人 受 刑 时, 站 在 他 后 面 的
两 个 人 会 用 鞭 子 向 他 身 体 两 侧 猛 烈 抽 打, 使 人 皮 开 肉 绽 直 至 里 面 的 血 管 甚 至 内 脏 都 暴 露 在 外 为
止。 犯 人 常 被 鞭 打 致 死。
2. 鞭
打 是 一 种 残 酷 而 可 怕 的 严 刑。 耶 稣 无 力 背 负 十 字 架 的 原 因 就 是 他 的 身 体 已 遭 到 严 重 摧 残 和 损 伤 (32 节;路 23:26) 。 “ 哪 知
他 为 我 们 的 过 犯 受 害, 为 我 们 的 罪 孽 压 伤 …… 因 他 受 的 鞭 伤, 我 们 得
医 治 ” ( 赛 53:5 ;彼 前 2:24 ;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五 个 阶 段 , 参 28 节 注 ) 。
27:28
28~29 朱 红
色 袍 子;用 荆 棘 编 作 冠 冕: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五 个 阶 段。 罗 马 兵 丁 脱 了 耶 稣 的 衣 服, 令 他 站 在 当 中 (27 节 ) ; 他 们 又 给 他 披 上 一 件 朱 红 色 袍 子, 手 拿 一 根 苇 子, 头
上 戴 着 一 顶 用 荆 棘 编 作 的 冠 冕 (29 节 ) 。
之 后 又 戏 弄 他 并 打 他 的 头 和 脸, 使 荆 棘 的 刺 深 深 扎 进 他 的 头 颅 中 (30~31 节;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六 个 阶 段,参 31 节 注 ) 。
27:31
带 他 出 去, 要 钉 十 字 架: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六 个 阶 段。 基 督 肩 上 背 着 木 梁 做 的 沉 重 十 字 架, 开 始 了 面 向 各 各 他 的 漫 长 行
程。 十 字 架 的 沉 重 及 他 身 体 的 衰 竭, 使 他 跌 倒 在 地。他 想 努 力 再 站 起 来, 却 是 不 能。 然 后, 他 们 就 勉
强 西 门 替 主 背 负 十 字 架 ( 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七 个 阶 段 , 参 35 节 注 ) 。
27:35
他 们 既 将 他 钉 在 十 字 架
上: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七 个 阶 段。 到 了 各 各 他, 他 们 把 十 字 架 放 在 地 上, 让 耶 稣 仰 卧 在 上 面。 再 把 他
的 手 拉 开 伸 直 在 十 字 架 的 横 梁 上, 用 又 大 又 沉 的 平 头 锻 铁 铁 钉 把 他 的 手 ( 或 手 腕 处 ) 钉 在 其 上, 一 直 扎 到 木 头 的 深 处。 先 钉 右 手,
接 下 来 再 钉 左 手。 然 后 用 绳 索 或 梯 子 把 十 字 架 拉 起 来, 竖 立 在 地 上, 又 在 竖 梁 上 捆 着 或 钉 着 一 根
横 木, 其 上 固 定 着 一 个 支 撑 身 体 的 支 架。 最 后, 他 们 把 他 的 双 腿 拉 直, 用 一 大 铁 钉 钉 在 木 架 上 ( 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八 个 阶 段,参 39 节 注 ) 。
27:39
讥 诮 他: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八 个 阶 段。 这 是 一 个 令 人 悲 痛 欲 绝 的 场 面。 遍 体 鳞 伤、 血 迹 斑 斑 的 耶 稣 展 示 在
众 人 面 前。 这 是 他 全 身 极 度 痛 苦 的 时 刻。 他 双 臂 软 弱 无 力, 肌 肉 悸 动 收 缩, 后 背 严 重 撕 伤, 另 一 种
剧 痛 —— 因 胸 部 严 重 压 伤, 血 水 相 混 的 体 液 压 迫 心 脏 而 产 生 的 灼 痛
又 接 踵 而 至;他 干 渴 难 忍 ( 约 19:28) 并 且 清 楚 地 听 到 人 们 在 十 字 架 下 对 他 的 讥 诮 辱 骂 (39~44 节;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九 个 阶 段 , 参 46 节 注 ) 。
27:46
为 什 么 离 弃 我: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九 个 阶 段。 这 些 话 是 基 督 为 这 个 失 丧 堕 落 的 世 界 受 苦 的 顶 峰 标 志。 他 曾 用 亚
兰 文 喊 着 说: “ 我 的 神, 我 的 神! 为 什 么 离 弃 我? ” 这 充 分 表 明 基 督 作 为 罪 人 的 替 代 者 经 历 了 与 神 分 离 的 痛 苦, 此 时 此 刻 正 是 他 悲 伤 痛
苦 的 极 点。 他 原 是 为 我 们 的 过 犯 受 害 ( 赛 53:5) , “ 作 多 人 的 赎 价 ”
(20:28 ;提 前 2:6) 。神 使 那 无 罪 的 “ 替 我 们 成 为 罪 ” ( 林 后 5:21) ;他
被 离 弃 而 死, 为 的 是 使 我 们 不 被 离 弃 ( 比 较 诗 22 篇 ) 。 所 以, 因 着 基 督 所 受 的 痛 苦 我 们 得 蒙 救 赎 ( 彼 前 1:19 ;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十 个 阶 段,参 50 节 注 ) 。
27:50
耶 稣 又 大 声 喊 叫: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十 个 阶 段。 耶 稣 最 后 大 声 说 了 一 句 话 “ 成 了 ” ( 约 19:30) , 这 标 志 着 基 督 所 受 苦 难 的 完 结 和 救 赎 工
作 的 成 就: 我 们 的 罪 债 已 经 偿 清, 救 赎 计 划 也 已 确 立。 直 到 这 时 他 才 向 父 神 献 上 最 后 一 个 祷 告: “ 父 啊, 我 将 我 的 灵 魂 交 在 你 手 里! ” ( 路 23:46 ;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一 个 阶 段,参 26:37 注 ) 。
27:51
殿 里 的 幔 子 …… 裂
为 两 半: “ 殿 里 的 幔
子 ” 裂 开 ( 参 出 26:33 注 ) , 标 志 着 人 来 到 神 面 前 的 路 已 经 畅 通 无 阻。 先
前 隔 开 圣 所 和 至 圣 所 的 幔 子 拦 阻 了 人 直 接 来 到 神 面 前 的 通 路, 但 是 借 着 耶 稣 的 死, 幔 子 就 被 挪
开, 进 入 至 圣 所 ( 即 神 的 同 在 ) 的 道
路 被 打 通 了 ( 比 较 来 9:1~14 ; 10:19~22) 。
27:52
已 睡 圣 徒 的 身 体, 多 有 起
来 的: 这 件 事 表 明, 基 督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是 我 们 在 他 再 来 时 将 得 着 荣 耀 复 活 的 确 据。 基 督 的 复 活 标 志 着
他 战 胜 了 死 亡 ( 参 林 前 15:50~58 ;帖
马太福音第廿七章
十一.早晨在公会面前受审(二七 1 , 2 )
宗教审判的第三阶段在 早晨 开堂,耶稣在公会面前受审。除非犯人承认有罪,否则案件不能当天判定;必须经过一晚,才可作出裁决,“好让人们或许会起同情之心”。但今次,宗教领袖似乎急于遏制人们起同情心。由于晚间的审判是不合法的,他们只好早上召集会议,正式判决。
根据罗马的法例,犹太领袖无权施行死刑。所以他们把耶稣赶快交给罗马 巡抚彼拉多 。虽然他们极为恨恶罗马人,但却愿意“利用”他们的权力,杀害更是恨恶入骨的耶稣,以满足一己私欲。反对耶稣的人联合起来,成为凶猛的敌人。
十二.犹大的后悔和死亡(二七 3 ~ 10 )
二七 3 , 4 犹大 知道自己犯了罪, 卖了无辜之人的血 ,便把钱交回给 祭司长和长老 。狡猾的阴谋者几小时前还热切与犹大合作,现在却拒绝再管这事。这就是背叛的代价了。犹大就 后悔 ,可惜他的后悔并不是向神的,不能引领他得救恩。他为自己的罪惹了祸而惭愧,可是他仍不愿认耶稣基督为主和救主。
二七 5 犹大心里难过, 把那银钱丢在殿里 ──只有祭司可进的地方,便去自杀。参照使徒行传一章 18 节所述,我们可以推论他在树上吊颈,绳索或树枝断裂,他的身体便仆倒悬崖,肚腹崩裂,所以肠子都流出来了。
二七 6 祭司长看似“属灵”,知道银钱是 血价 ,不可 放在库里 。其实,他们是有罪的,用钱把弥赛亚买到手里。不过,他们似乎无动于衷,正如主曾说,他们的杯盘外表洁净,然而里面却装满了假善、悖逆和杀害人的事。
二七 7 ~ 10 他们用钱买丁 户的一块田 ,是用来埋葬外邦的异乡人的,却不知道外邦部族要侵入他们的国土,使他们的街道布满血迹。此外,这块田成为了他们有罪之国的 血田 。
祭司长无意地应验了撒迦利亚的预言,用埋葬的钱向户买田地(亚一一 12 , 13 )。奇怪的是,撒逝利亚用了“库”这词代替“户”(见英文修订标准本圣经)。
祭司们踌躇不安,怕把流人血的银钱放进库里。这便应验了经上的预言──把钱交给户,换取他的田地。(读经会出版《每日灵粮》)
马太说这事应验了耶利米的预言,而 耶利米 的预言明显出自撒迦利亚书。他引耶利米的话,也许是根据希伯来文经卷和犹太传统法典的──耶利米列在先知名单前排。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44 节出现类似用法,把诗篇放在希伯来文圣经正典的第三部分。
十三.耶稣首次在彼拉多面前受审(二七 11 ~ 14 )
犹太人痛恨耶稣的原因是基于宗教理由,所以也以此为基础审判耶稣。可是在罗马的法庭里,宗教上的控诉是没有效用的。因此,他们便把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以三个政治理由控告耶稣(路二三 2 ):( 1 )祂是革命者,诱惑百姓,对国家构成威胁;( 2 )祂鼓动百姓停止纳税,有损国家财富;( 3 )祂自称是王,威胁王帝的权力和地位。
我们从马太福音看见彼拉多就第三项控罪盘问耶稣。他问耶稣是否 犹太人的王 ,耶稣便说是。于是犹太领袖中顿时爆发了一阵骚动,他们议论纷纷,诋毁耶稣。彼拉多见被告沉默不语, 甚觉希奇 ;耶稣甚至没有指斥他们任何一项控诉。也许这巡抚从没有见过这种情景──面对攻击却如此冷静沉默。
十四.释放耶稣还是巴拉巴?(二七 15 ~ 26 )
二七 15 ~ 18 罗马政权习惯在逾越节时, 释放 一个犹太 囚犯 ,以安抚犹太人。这时可以释放的是 巴拉巴 ,他是犯了叛乱和杀人罪的犹太人(可一五 7 )。也许因为他起义反抗罗马政权,所以受到同胞的拥戴。当彼拉多要众人从 耶稣 和 巴拉巴 中间选择时,他们嚷要释放巴拉巴。巡抚并不感到希奇;他知道祭司长嫉妒耶稣,从他们所作的,便猜到众人的意愿。
二七 19 彼拉多的 夫人 打发人来传信,整个审判突然受到干扰。她催逼丈夫采取不干预的政策,不要裁决耶稣;因为她做了个十分不安的 梦 。这梦是关于 他 (耶稣)的。
二七 20 ~ 23 祭司长和长老 在背后挑唆众人,叫他们释放 巴拉巴 ,钉死耶稣。因此,当 彼拉多 再次问众人愿意释放谁,他们高声喊要释放那杀人犯。彼拉多的处境进退维谷,他犹豫不定,就问:“ 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 ”他们一致要求钉死祂,这种坚决的态度实在令这位巡抚大惑不解。为何要钉死祂?祂犯了何罪?不过他根本没有时间再冷静考虑了。群众歇斯底里的叫嚣声充塞了他的耳朵:“ 把他钉十字架! ”
二七 24 彼拉多 清楚知道,群众的仇恨情绪高涨,骚乱正要开始。因此,他在众人面前 洗手 ,宣告流这无辜被告的 血 ,与他无干。可是,彼拉多犯了审讯严重不公的罪,他的罪刻在历史上,永远不可磨灭;这些水也不能把他的罪洗刷净尽。
二七 25 群众已经癞狂失态,没有为自己的罪而忧心,甚至愿意担当后果:“ 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于是,以色列民从他们居住的地方蹒跚步向民族灭绝的厄运,从集中营落难到毒气室,承受他们可怕的罪债──拒绝弥赛亚,并流祂无辜的血。他们仍然要面临雅各遭难的日子──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和启示录第六至十九章所述的七年大灾难。这咒诅一直有效,直至他们承认那曾被拒绝的耶稣,是他们的弥赛亚王为止。
二七 26 彼拉多 释放巴拉巴 给群众,于是巴拉巴精神从此掌管世界。杀人者仍然作王,公义的王被拒绝。按习惯,被定罪的耶稣被 鞭打 了。那皮鞭又长又重,上面有锋利金属,一鞭鞭的打在主的背上,皮鞭一抽,便血肉模糊。这时,庸碌无能的巡抚还可以怎样?只有把耶稣交给士兵 钉十字架 。
十五.士兵戏弄耶稣(二七 27 ~ 31 )
二七 27 , 28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 巡抚的 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 ──那里可能有几百人。接发生的事真是不堪想像!宇宙的创造者和托万有者竟默然承受兵丁残酷无耻的玩弄,这些兵丁正是祂所造的不配、满有罪污的受造物。 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 仿效穿上王袍。然而这袍子对我们来说却意味深远。由于红色与罪有关(赛一 18 ),耶稣穿起红袍,不免令人想到耶稣披上了我们的众罪,好让我们可以穿上神公义的袍子(林后五 21 )。
二七 29 , 30 他们 用荆棘编作冠冕 ,把它压 在他头上 。撇开他们残酷的嘲弄,我们深知主戴上荆蕀的冠冕,好叫我们能配戴荣耀的冠冕。他们讥笑主是罪的王;我们却敬拜主是罪人的救主。
他们又给祂一根 苇子 ,嘲讽祂握有王权。他们不知道那拿苇子的手,就是那掌管世界的手。耶稣的手被钉刺伤,祂那伤痕累累的手也掌管宇宙的王权。
他们 跪在他面前 ,称祂 犹太人的王 。这样的嗤笑还不够,他们又 吐唾沫在 这完全人的 脸上 (地上从没这样完美无瑕的人),然后还 拿苇子打他的头。
耶稣默然承受这一切委屈,依然不发一言。“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来一二 3 )
二七 31 最后,他们 给他……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把祂钉十字架。
十六.王被钉十字架(二七 32 ~ 44 )
二七 32 我们的主背自己的 十字架 走了一段路(约一九 17 ),兵丁便 勉强 一个叫 西门 的男人替耶稣背十字架(西门是来自北非的 古利奈 人)。有人认为他是犹太人,也有人认为他是黑人。最重要的是,他享有殊荣,替耶稣背十字架。
二七 33 各各他 是亚兰文,意思是“髑髅”。加略山是英语化的拉丁文音译,希腊文是 kranion 。也许这地方的形状像髑髅,又或者这是行刑之地,所以便取了这个名。各各他的地点不能确定。
二七 34 兵丁在耶稣被钉之前,给祂喝 苦胆调和的酒 。这种给犯人喝的酒,作用就如鸦片剂。耶稣拒绝喝,因为必须承担人类所有的罪债,不能减轻自己的痛苦,也不能麻醉自己的知觉。
二七 35 马大平淡而简要地描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事。他没有刻意把事情戏剧化,没有制造煽情的新闻,也没有详细披露令人不安的细节。他只是扼要地写出真相: 他们……将他钉在十字架上 。可是,这几个字背后含有的深远意思,永存不灭。
正如诗篇二十二篇 18 节所预言,兵丁 拈阄分他的衣服 ,夺去祂无缝的袍子。这些东西便是祂在地上的全部财产了。邓尼说:“这世上唯一完美的生命,便是主的生命。祂一无所有,离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留下,连身穿的衣服也没有。”
二七 36 这些兵丁正是世上小人物的代表。他们显然不了解历史。否则,他们绝不会坐在那里 看守 ,反而会跪下敬拜耶稣。
二七 37 他们在基督的 头 以上安了一个牌子。 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四福音所用的字眼并不一样 52 。马可这样写:“犹太人的王。”(可一五 26 )路加这样写:“这是犹太人的王。”(路二三 38 )约翰则这样写:“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约一九 19 )祭司长抗议说牌子上不可以记述事实,只可写被告所认的罪状。可是,彼拉多的权力驳回了他们。所有人都清楚看见牌子上所写,因为用了希伯来、罗马和希腊的文字(约一九 19 ~ 22 )。
二七 38 无罪的神儿子左右有 两个强盗 和祂同钉十字架。这不是因为以赛亚在七百年前预言,说祂会与罪犯同钉么(赛五三 12 )?起初,两个强盗都侮辱、护骂耶稣( 44 节),可是其中一个后来悔过,刚好来得及得救;几个小时后,他便与基督同在乐园了(路二三 42 , 43 )。
二七 39 , 40 如果十字架反映了神的爱,它也同样反映了人的败坏。旁观者停步,不过讥笑这位牧人,因为祂为羊舍命:“ 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罢。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罢。 ”不信之人的理性说话是:“让我们看见神迹,我们才信。”自由主义者的口吻是:“从十字架上下来吧。换句话说,除去十字架的罪名,我们便会信你。”卜威廉曾说:“他们说如果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他们便会相信了。但我们相信,是因为祂坚持留在十字架上。”
二七 41 ~ 44 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 不禁异口同声,呼喊说:“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 ”他们这句说话是辱骂耶稣;我们用这番话反过来撰赞美诗:
祂不能救自己,
十架上的祂必然要死;
否则,不能有怜悯,
败坏罪人无法靠近;
神儿子基督必要流血,
好叫罪人从罪中得自由。
~麦蓝伯
这话一点不错:主必然要死,我们才得享自由。我们不能救其他人,因为我们也要寻求救恩。
宗教领袖取笑耶稣自称救主,是 以色列的王 ,是 神的儿子 ;连 强盗也 一同咒骂祂。宗教领袖全都犯了诋毁神的罪。
十七.三小时黑暗(二七 45 ~ 50 )
二七 45 祂所尝透的一切苦难、侮辱,都比不上此时此刻所面对的。 从午正到申初 (从正午到下午三时正),不仅巴勒斯坦 遍地都黑暗了 ,祂圣洁的灵魂同样暗淡无光。这时,祂正苦苦承受我们众罪的咒诅,这种咒诅根本非笔墨所能形容。主三小时的折腾,把我们从地狱、从神对我们的罪所发的义怒中释放出来。我们只模糊不清的看见,根本不明白为何祂要为我们的罪担当神的义怒。我们只知道祂实在这三小时替我们偿还罪价,买赎我们,完成了唯一救赎我们的工作。
二七 46 约 在下午三时, 祂大声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答案在诗篇二十二篇 3 节:“……你是圣洁的,是用以色列的赞美为宝座的。”因为祂是圣洁的,不能看罪人为无罪。相反,神一定要惩治罪。耶稣没有罪,却亲自替我们承担了一切罪。当神这位审判官俯视我们,看见无罪的代罪者背负了我们一切的罪,便离开祂这位爱子。耶稣的心深感这次的隔离。布朗宁夫人称这为“以马内利孤儿的哀号”,极为美妙:
离弃!神情愿与祂宝贝儿子分离,
叫亚当的罪
从公义之子和父中间
清除净尽:
噢,这一次,以马内利孤儿的哀号,
使祂的宇宙震撼不已──
没有回响,一切寂然。
“我的神呀!你离弃了我!”
~布朗宁夫人
二七 47 , 48 当耶稣喊,“ 以利、以利…… ”, 站在那里的人,有的 说祂在 呼叫以利亚 。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把名字混淆了,还是在讥讽耶稣而已。有一个人 拿海绒蘸满了醋 ,绑在长长的 苇子 上,送到耶稣的唇边。从诗篇六十九篇 21 节看来,这种行为不是出于慈悲怜悯,相反,是要加添耶稣的苦楚。
二七 49 一般人的态度是旁观静待, 看以利亚 会否成就犹太人古时的话──来主持公义。然而这不是以利亚到来的时候(玛四 5 ),耶稣在这刻必须受死。
二七 50 耶稣 又大声喊叫 ,然后 气就断了 。 大声 喊叫表示祂死时有力气,而非软弱地死。祂 气就断了 ,可见祂的死与别不同。我们死,是因为我们不能掌握生命,自必会死的;但祂死,却是他甘愿选择的。祂岂不曾说,“……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一○ 17 , 18 )吗?
宇宙的创造者,
人类为自己倾尽一切,不过得到咒诅;
祂制订律法的要求,
却全然承受审判,偿还罪价;
祂圣洁之手所造的枝条,竟长出荆蕀,
成了祂蹙额上的冠冕;
一根根刺破祂双手的铁钉,
已被埋藏起来;
在祂定意要往的幽僻之处,
那里林木茂盛;
他的身躯挂在树上,
就这样死在木制的十字架上;
然而十字架却立在祂造的山上,
头上天际漆黑一片;
因为祂的缘故,地上弥漫阴霾,
太阳向祂掩藏脸儿;
因为祂的法度,宇宙沓然死寂,
那令宝血倾流的矛刺;
激动神愤怒之火,
祂躺卧的石坟;
一块一块的石,都出于祂的手,
祂现在所掌的王位;
千古之先早已握在手中,
将来必有全新的荣耀,作祂头上冠冕;
那时万膝必向祂俯伏敬拜。
~白德
十八.幔子裂开(二七 51 ~ 54 )
二七 51 祂死亡的时刻到了。那时厚重的幔帐被那无形之手在殿里 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幔子 本是用来隔住神所居住的至圣所,除了大祭司以外,谁都不能进去。只有一个人可以进到至圣所,但他也只可以一年进去一天。
希伯来书让我们知道幔子代表耶稣的身体。幔子的破裂表示主肉身的死亡。藉祂的死,我们便可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一○ 19 , 20 )。现在,即使最卑微的信徒,也可以在任何时候,藉祷告和赞美来到神的面前。然而,让我们永远不要忘记,我们得享这分权利,是全靠主为我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耶稣的宝血。
神儿子的死同样使自然界产生极大的变化──非动物的受造物仿佛为创造者深感哀痛。那时发生了地震, 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 。
二七 52 , 53 我们要注意, 耶稣复活以后 ,坟墓中的圣徒方 出来 , 进了 耶路撒冷城, 向许多人显现 。圣经没有说明这些复活的圣徒再死一次,还是与主耶稣同往天上去了。
二七 54 自然界奇妙的震动,使罗马的 百夫长 和他的下属相信耶稣 是神的儿子 (希腊文在神的儿子前面没有定冠词,但字词的次序使它带有特定的意思) 53 。 百夫长 的意思是什么?他们是全然承认耶稣基督是主和救主,还是认为耶稣与众不同而已?我们不能确定。百夫长的话显示一种惧怕的感觉;他们明白到大自然的摇动与耶稣的死有些关连,而不是与其余两个同被钉的人有关。
十九.忠心的妇人(二七 55 , 56 )
这里特别提到几位曾经服侍主、 跟随 耶稣 从加利利 到耶路撒冷的 妇女 。 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 ,并有西庇太的妻子撒罗米,都在那里。这些妇人深深爱戴耶稣,这分爱使她们无惧地站在那里,发出独特的光辉。她们留在现场,与基督同在,但其他男门徒却为自己的安危拔足逃跑。
二十.埋葬在约瑟的坟里(二七 57 ~ 61 )
二七 57 , 58 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 他也是公会的一分子。这人没有赞成公会的议决,把耶稣交给彼拉多(路二三 51 )。这样看来,他一直是秘密的 门徒 。但这时他置生死于道外,大胆地 去见彼拉多 ,要求他批准埋葬他的主。我们可以想像彼拉多是何等的惊讶,犹太人会是何等的恼怒,一个公会成员竟然公开为被钉死的耶稣挺身而出。约瑟埋葬耶稣的身体,其实也同时在经济上、社会上、信仰上埋葬了自己。他这次的举动使他与杀害主耶稣的宗教制度永远分开。
二七 59 , 60 彼拉多 答允他的要求。 约瑟 衷心地 用干净细麻布裹好 耶稣的 身体 ,在麻布中间放了香料,使耶稣的身体不致腐坏。然后,他把耶稣的身体 \cs9 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 ,就是他凿在 磐石 里的坟墓。坟墓的出口被一块 大石头 封,那大石状似磨石,那凹缝也是从磐石凿出来的。
几百年前,以赛亚曾预言:“……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五三 9 )祂的仇敌无疑想把祂的身躯投到欣嫩谷,让尸体被焚烧垃圾的火所毁掉,被豺狼吞吃。然而神的能力高过他们的计谋;祂用约瑟确保耶稣必与财主同葬。
二七 61 约瑟离开以后, 抹大拉的马利亚 ,并雅各和约西的母亲 对坟墓坐 守夜。
二十一.守的坟墓(二七 62 ~ 66 )
二七 62 ~ 64 逾越节的第一天称为 豫备日 ,是主被钉的日子。 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 都心感不安。他们记得耶稣曾说要复活,于是便跑到彼拉多那里,要求派人特别看守坟墓。他们宣称,这样做是防止 他的门徒 把祂的身体偷去,然后制造假象,使人以为祂复活了。如果这事真的发生,他们便害怕 那后来的迷惑 会 比先前的更厉害了 。换句话,对他们来说,关于主复活的消息比祂自称弥赛亚、是神的儿子,所带来的后果更不堪设想。
二七 65 , 66 彼拉多回答说: “你们有看守的兵,去罢,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 这句话显示他可能早准备了一个罗马兵,替他们看守坟墓。意思可以是:“我答允你们的要求,现在派一个守卫兵给你们。”彼拉多说“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这话岂不讽刺?当然,他们尽力把守坟墓。他们封了石头,看守的士兵把守妥当。可是,他们最好的安全措施并不够全备。如安格所说:
在第 62 至 64 节,祂的仇敌作了预防措施。他们“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然而神的能力高过他们的诡计。祂为王的复活提供了不容置疑的证据 54 。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廿七章
iv. 耶稣被解去见罗马巡抚(二十七 1 ~ 2 )
经过通宵的审讯之后(有关夜晚还是清晨的问题请看二十六 57 ~ 68 注释 ),犹太领袖们必须设法使他们定罪的手续完备。只有罗马巡抚才有权宣判死刑(约十八 31;
Sherwin-White, pp.35 ~ 43 有力地消除了昔日人们对这一规定的怀疑),可是“说僭妄之言”的罪,在他看来是不够判处死刑的啊。怎么办呢?必须 商议 怎样能提出一个有力的控告,同时还须想出一些能说服他的策略。他们不能希冀轻易达到目的,因为 巡抚彼拉多 (主后 26 ~ 36 年;正式官职是“行政长官”)的顽固保守是人尽皆知的,他从不愿屈尊俯就那帮犹太人,他在犹太教文献中的形象,比之基督教福音书对他的描述要糟糕得多了 312 。在逾越节期间,他必定住在耶路撒冷,至于他的住宅(即第 27 节所说的 衙门 )是否在耶路撒冷,便众说纷纭了,因为一向认为他的住宅应在圣殿区北面的安东尼亚楼,或是在希律的西山故宫(见 Blinzler,
pp.173 ~ 176 );近年来大多数释经者倾向后者 313 。
312 为此请看 Josephus, Ant , xviii. 55 ~ 62, 85 ~ 89 ;另看 Philo, Legatio ad Gaium , pp.299 ~ 305 。参看路加福音十三 1 。
313 进一步请看 Wilkinson,
pp.137 ~ 141.
v. 犹大之死(二十七 3 ~ 10 )
这段戏剧性的插曲打断了审讯的描写。从时间的顺序上看也难以把它安插在二十七 1 ~ 2 的决议(这个决议便成了犹大去死的近因)和第 11 节以下的结果中间,因为从这段描述中可以看到众祭司仍在殿中,且有闲空商议买地的事!但是,马太却能把传说中这段有关犹大下场的故事巧妙地安插进来,他可能是要启发读者对比犹大和彼得的两个不同结局。结局虽不同,但都应验了耶稣的预言(二十六 24 对犹大的预言,二十六 34 对彼得的预言),彼得的痛哭(悔改的痛哭?请看二十六 75 注释 \cs16 )与犹大的悔恨、绝望和自杀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事。马太之所以费笔墨来描写犹大(二十六 14 ~ 16 、 21 ~ 25 、 47 ~ 50 )并在此引向高潮,为的是严肃地告诫人们,蓄意背叛的结局是什么(与彼得在压力下的一时失足绝不相同) 314 。
这段故事引出了一个“公式化引文”(见导论Ⅳ A “应验论”第 (i) 段 ),二者相辅相成,引文是为了表明事件的“应验”有根有据,而故事的述又表明事件的发展与引文并无二致(详见 Senior,
pp.392 ~ 393 )。第 9 ~ 10 节的“引文”来自撒迦利亚书十一 13 ,但也有耶利米书的内容(详见第 9 ~ 10 节注释,这些旧约章节对第 3 ~ 8 节故事的影响很大,我们对之应有足够的认识)。
有一个老观点,认为马太是根据旧约经文编造出相应的故事 315 ,但现在人们已几乎一致同意,马太(或更早的释经者)是根据听到的口传材料,联想到这几段相应的旧约经文而形成他故事的主线的。不久前穆尔( D. Moo ) 316 的结论是:“马太福音二十七 3 ~ 8 中故事的主要部分,是否受到旧约任何经文的影响值得怀疑,这种怀疑也并非毫无根据”。
3 ~ 4. 希腊原词在新约里一般不译作 后悔 ,而往往译成“悔悟”、“重新作人”(因而得到宽恕)之类,此词在新约仅出现在几处,如:二十一 29 、 32 ,哥林多后书七 8 ,希伯来书七 21 。在这里表达犹大虽有悔恨,却不得拯救之意是很贴切的。 三十块钱 是与撒迦利亚书十一 12 ~ 13 相呼应,为此请看二十六 15 注释 。 无辜之人的血 是旧约习用的表达法,出现在耶利米书十九 4 里(见下面 6 ~ 8 、 9 ~ 10 注释)。承当耶稣的“血”的问题在第 24 ~ 25 节中还会出现,所用词句也同,均表示责任要分清,其固定模式是: 你自己承当吧 。于是,犹大虽悔恨,却无法摆脱罪责;但与此同时, 祭司长和长老 (注意此处的“官称”与二十六 3 ,二十七 1 等处同)接受并使用这笔血债钱,说明这些人在二十三 29 ~ 36 所说的罪恶之上又加上了一笔血债。
5. 把银钱丢在殿里 回应撒迦利亚书十一 13 的话,那里表示见弃的牧者对民族领袖们的轻蔑,这里的 殿 (原词 naos 是指只有祭司才能进入的祭司内院)也将祭司们牵涉在内,他们不得不拾起那些钱(请看 Garland,
p.199 注脚)。 吊死了 在新约中只用了这一次(并不奇怪!),不过七十士译本的撒母耳记下十七 23 却用它来描写背叛了朋友大卫的亚希多弗的自尽;马太是否也有意用它来记述那背叛大卫子孙者的下场呢?究竟这一节与使徒行传一 18 的令人作呕的描述有多少一致之处,那就全凭个人的想像了,反正马太的陈述不加渲染,证明他对犹大的确切死因并不感兴趣。
6 ~ 8. 祭司长用这笔 血债钱 买下户田的决定,正应验了下面引的几节旧约经文,同时也为 血田 一词的原称亚革大马提供了来源;使徒行传一 18 ~ 19 也将它与犹大之死相联系,不过方式不同 317 。据传,亚革大马的原址在欣嫩子谷,是产陶土的地方(故原有“户田”之称)。若马太当时确知这一地点,那这节与耶利米书十九 1 ~ 13 的联系就显而易见了。因为那里说在欣嫩子谷埋葬尸首,以致使该处成了“满了无辜人的血的地方”,又名“杀戮谷”,而且还谈到了“户的瓦瓶”。奇妙的是,户一词又出现在撒迦利亚书十一 13 里,也是一个在“耶和华的殿中”得了三挂银钱的人。在撒迦利亚书的古利亚文版本中,仅一个字母之差,“户”便成了“库房”( RSV 采用了后者),因此不少人相信马太对两种版本都熟悉,故在自己的版本中兼而用之。其实在这个故事里,“库房”并没有什么作用,重要的是“户”和“耶和华的殿”(均出现在希伯来文版本中),它们才是这几节的中心,是应验经文的主要事情。 库 可能是本来存放付给犹大的钱的地方,殿中多出的钱存在库里是正常的,不过付给犹大的钱成了 血价 ,已不洁净,不能再放回库中。买块冢地(本不洁净)倒是恰当的用途。
9 ~ 10. 一个谙熟旧约预言经文的读者,至此应对马太故事的主旨十分清楚了,因为它反映耶利米书十九 1 ~ 13 和撒迦利亚书十一 13 的预言。但是,现在还要用一段“引文”来说出预言的 应验 ,这段引文基本上是取自希伯来版的撒迦利亚书十一 13 (短语的先后顺序有很大的改动),但也包括耶利米书的成分(参看前面二 6 ,十一 10 的注释以理解“综合性引文”)。大概是撒迦利亚书中那位神秘的 户 引起了人们对耶利米书的注意,因为先知耶利米和匠的关系是人们难以忘记的(耶十八 1 ~ 6 ,十九 1 、 11 );我们前面提到的不少细节,都与耶利米书十九 1 ~ 13 的事有相近之处,其中买户一块田的事,也使人联想到耶利米买过一块田(耶三十二 6 ~ 9 ;纵然不是户的田)的着名故事;所以,马太才在“引文”中加进了 户的田 。把这段综合引文算到耶利米名下,是因为两位先知相比,耶利米的名气更大。(参,可一 2 ~ 3 中将一段连合的引文归于先知以赛亚的情况) 318 。
撒迦利亚书十一 4 ~ 14 是该书第九至十三章中的一个部分,描写一位“作王的牧人”,神命他统率祂的选民,但是他们背弃他,将他“击打”并“刺死” 319 。在基督徒看来,这段经文描述的正是受难的基督耶稣的形象,马太在二十一 4 ~ 5 ,二十四 30 ,二十六 31 中都谈到了撒迦利亚书的这位“作王的牧人”,这里他把撒迦利亚书十一 12 ~ 13 的“三十块银钱”和犹大的故事联系起来,是他对旧约经文的应验进行了多方面思考的结果;现在读者也许觉得这不是写历史的正规方法,可是如果我们正确地评价马太,则应该看到,他不是在把旧约一些毫不相干的思想随便拼凑在一起,他之所以把某些经文联系起来,是经过了审慎的神学研究,不光着眼于字面上浮浅的“一致”,而且更从它们暗含的预言主题方面的相合出发。
314 进一步请看 Senior pp.347 ~ 352 ,以理解这段故事在马太整个耶稣受难的述中所起的作用。
315 论及这个问题的着作不少,请看如 Stendahl
pp.196 ~ 197; Lindars pp.25, 116 ~ 122 ;尤其请看 Senior, pp.343 ~ 397 对这一问题有详尽的阐述(且在第 391 ~ 396 页有对各种不同观点的概述)。
316 GP, Ⅲ , pp.157 ~ 175.
317 请看 NIDNTT , Ⅰ , pp.93 ~ 94.
318 请看 Gundry, UOT ,
pp.125 ~ 126 note ,他对这段引文算到耶利米名下也有解释,但说服力差些。 Senior 的观点与之近似,他认为把这段引文归给耶利米,主要不是因为这句预言是不是耶利米说的,而是因为这句预言表现旧约预言的“耶利米类”,有关审判和定罪的预言均属此类,撒迦利亚书的预言亦应归入,见 Senior,
pp.367 ~ 369.
319 请看 F. F.
Bruce, This is That ( 1968 ) , pp.100 ~ 114 以理解此概念。
vi. 罗马巡抚的审问(二十七 11 ~ 26 )
这是对耶稣的正式审讯,可是整个过程看起来更像一群东方人在作一场你死我活的讨价交易。彼拉多巡抚这位地方长官,是唯一有权作出判罪或免罪裁决的官员,他以敷衍了事的态度,先对犯人进行一套例行公事的审问,但审讯的主导权逐渐受犹太宗教领袖所左右;他们的要求、“众人”的支持在法庭上一时喧嚣尘上。这正是马太着墨的重点所在,所以杜利灵说:彼拉多“发挥了一个特殊人物的角色,是他刺激、推动群众明确地表达了他们对弥赛亚的态度”( 73 页),他对彼拉多的评价就算有些夸张,却也是正确的。
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十八 28 至十九 16 里,更全面和完整的描述了彼拉多庭前的审问,在许多方面补充了马太述简略之不足,尤其解释了彼拉多本人奇怪的矛盾态度 320 。
11. 有关地点,请看二十七 2 注释 。审讯大概是在巡抚官邸前的高台上进行的,所以是一场公开的审讯。 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看来是重复犹太宗教领袖递交给彼拉多的诉状上的罪名(参,路二十三 2 )。这样便十分巧妙地在耶稣承认自己是弥赛亚的同时,又为祂加上了一个最高的政治头衔。在马太福音中, 犹太人的王 的头衔只有外邦人用(二 2 ,二十七 29 、 37 ;在二十七 42 犹太宗教领袖们以“以色列的王”代之),现在出自一个犹太人的政治统治者之口,就明显带有一丝讽刺的意味,连口气也显得轻蔑傲慢。若按彼拉多对此称号的理解,耶稣满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但是它代表着旧约预言的内容,耶稣来到世上就是为应验这个预言,二十一 1 ~ 9 表明祂已有计划地要实行出来。于是,耶稣再次使用它在二十六 25 、 64 已经用过的“保留式的同意”的公式:你说的是(见该两节的注释)。只不过在这里不像在二十六 64 ,耶稣并未将祂的“保留”说出,设若说了,则“作王”的概念定会如约翰福音十八 33 ~ 37 所述的那样,与彼拉多等人的理解绝不相同。
12 ~ 14. 这里再次强调耶稣的沉默(如:二十六 62 ~ 63 ),无疑是影射以赛亚书五十三 7 的话。耶稣的沉默,绝不仅出乎彼拉多的意料之外〔贺兹曼( Holtzmann )指出“沉默往往不表示犹太犯人无言以对”〕;更重要的是使这位巡抚在判决时不知所措──“罗马的审判官们不愿给未加辩护的犯人判刑”(参,徒二十五 16 ),所以法院曾建立了制度,给被告三次答辩的机会,然后进行缺席宣判( Sherwin-White, pp.25 ~ 26 )。
15. 这种大赦法在当时是否存在,在福音书以外均找不到证明,只是有人从米示拏( Mishnah Pesah]im 8:6 )看出一丝端倪(见 Blinzler, pp.218 ~ 221 )。若说这纯系地方临时特许的规定(也或许是彼拉多本人在处理棘手案件时,为维护信誉而作的一点改革)也不奇怪。为迎合公众的情绪而玩弄这种政治性的赦免手段,若从当今世界实行大赦来看是极易理解的,布林兹勒( 205 ~ 208 页)有力地证明了罗马世界接受这种做法。照本节的述推测,当时对耶稣也好,巴拉巴也好,都还没有正式定罪;因为犯人一旦定了罪,只有皇帝才有这种赦免罪犯的特权。
16 ~ 18. 使用复数 他们 ,令人有些奇怪,是指“众人”( 15 节)吗?他们对应释放谁早已成竹在胸。 巴拉巴 (“阿巴之子”,在亚兰文这个名字叫起来简直就像“阿爸(天父)之子”,马太应该轻易注意得到这个讽刺的地方)在马可的记述中是一个参与当时暴动的“叛乱份子”(参 38 节,那里的“强盗”也可能是指抱有政治目的的“匪类”),在犹太人眼中宛如罗宾汉型的义盗。 出名的 是褒贬两用的词,在罗马统治者眼里他无疑是一名“恶名昭彰的盗匪”,但在众人心目中他显然“受人爱戴”。彼拉多力图推卸责任,以免用捏造的罪名( 18 节已暗示)给一个未得申辩的犯人判罪,其实是很愚蠢的;就算耶稣还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和支持(见下面 22 节注释),这群充满民族主义激情的人们也不可能接受由罗马当权者提出的人选成为被赦的对象:他们的主意早已拿定。
一些读者看到 NEB 第 16 和 17 节里印有耶稣巴拉巴的名字时会大为震惊(参看 RSV 边注和 GNB ),这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但是大多数现代经文评鉴家均支持这种写法为原版的形式,而许多至今仍存的圣经抄本中已将“耶稣”二字有意去掉,那是出于一种自然的反感──盗匪巴拉巴怎能居然与耶稣基督同名!古教父俄利根的着述比我们现有的任何希腊圣经抄本更早问世,他写道:“许多文本中并未说明巴拉巴的名字也叫耶稣”──而这句话却暗示在另外许多版本中 确是有 说明了!如果原文中本无此名,很难设想信仰基督的文士们会自动给巴拉巴 \cs9 加上 耶稣的名字;相反,要把它除去的心情和作法却是容易理解的(俄利根本人即属后者),尤其另几部福音书中都没有提他的名字,又何必要在此写上呢。至于巴拉巴与耶稣同名则并非怪事 321 。彼拉多那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很可能是因为众人大喊要求释放耶稣(巴拉巴),而他确实不知道他们指的是哪一个耶稣。马太这种笔法确实颇具戏剧性。
19. 除了马太福音,再无别处提到彼拉多的 夫人 和她 作的梦 ,任何其他材料也没有对她的记述,即使神话也不会虚构她这种人。当时许多外邦妇女都对犹太教怀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好奇心 322 ,这也就是她对耶稣案件感兴趣的原因。(她怎么会知道此事呢?是不是彼拉多对犹太宗教领袖们的企图早有所闻呢?)反正马太插进了这个妇人作梦的事,为的是让读者在和第 24 、 25 节一起理解时,更加突出耶稣的无辜──连一个异教妇女都看得明白!连她都听到了神的声音(通过作梦;参看一 20 ,二 12 、 13 、 19 、 22 ),犹太宗教领袖们反而听不到。总之,马太这位艺术家“把外邦妇女的话作为光芒四射的衬底,而把犹太人的罪恶表现为一块深色的浮雕镶在其上”( Trilling,
p.68 )。
20 ~ 23. 认为犹太宗教领袖能够 挑唆众人 去做他们本不愿做的事,实在缺乏理据;他们自己早已作出了选择,宗教领袖们只不过怂恿他们表达出来而已。马太强调 他们都 要求把耶稣钉十字架,说明这并不是少数人七嘴八舌的窃窃私语,而是很强的声音,马太是在为他第 25 节那可怕的高潮作准备。在耶稣被拿之前,马太还十分小心地把人群(“众人”)和他们的领袖们区分开(见前,本注释二十一 23 ~二十三 39 引言部分第二段 ,和二十二 33 的注释 ,原书 342 、 357 页),现在已无区分的必要,他们众口一词地要将耶稣置于死地( 20 节的 众人 与二十一 9 、 46 ,二十二 33 ,二十三 1 等处的“众人”在原文是同一个词)。推断说聚集在官邸前面的众人,就是迎接耶稣进耶路撒冷,并对祂的讲道喝彩欢呼的那些人,这也没有理由;犹太宗教领袖们不会不预先采取措施来保障这里的群众是站在他们一边,支持他们的诉状的。但是,显然除这点以外,马太还表达了别的意思,他要我们注意,群众对耶稣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变化,有些原来主意不定的人,甚至包括对耶稣曾有好感的人,听说他们的宗教领袖已定他亵渎神名之罪,便已改变了看法,起来反对他了。要知道,从犹太人口中喊出 把他钉十字架 的话,是件非同小可的事,因为钉十字架的刑罚是罗马人设立的,为大多数犹太人所憎恶(见 32 节以下的注释 \cs16 )。但是,既决定把耶稣作为政治犯带到彼拉多面前,就必然有这样的结局,因为这是罗马人处置各地犹太暴乱者的一贯做法。
24. 彼拉多富于戏剧性的动作,和第 25 节“众人都回答”的喊叫,与第 19 节一样,都只见于马太福音一处。这一切的效果都是加倍的突出“犹太人”对耶稣被处死所承担的责任。那带有象征意义的 洗手 使人联想起申命记二十一 6 ~ 9 描写的礼仪,和诗篇二十六 6 和七十三 13 那含隐喻的语言。撒母耳记下三 28 描述大卫也这样做,用以表示一个欲加给他的杀人罪永不归他,故那节也值得参看。有人说,洗手的作法在希腊-罗马文化中并无先例,只在犹太人中间才有意义。不过,此处象征的手法十分明显,(想一想莎士比亚剧中的麦克佩斯夫人吧!)而且洗清血债在不少异教文献中都是很重要的题材 323 。彼拉多再次使用第 4 节的话划清界线: 你们自己承当吧 ,因为他明知,判处耶稣死罪是违心的,他要推卸掉自己的责任 324 。约瑟夫所着的书( BJ , vi.
pp.300 ~ 309 )里讲了一个很有趣的类似事件,事情发生在耶稣受难以后,在一名罗马地方长官面前站着另一个叫耶稣的人,一个被犹太领袖们判了死罪的先知,等待着他的宣判,于是他毅然作出了决定,“宣布这人是疯子并命令将他释放”。彼拉多恐怕极乐于照样而行,要是犹太领袖们不接受他的决定,就由他们去承担罪责。
25. 彼拉多拒绝承担责任的表示,在群情汹汹之下,立刻被 众人一致 接受了,他们回答说:“ 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在希腊原版里本没有动词,可是 RSV 、 NEB 和 NIV 都加了动词 be ,使这句话的口气由表态变成了愿望。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这句话本是一句声明,表示他们接受彼拉多的话,等于说“责任由我们承担”。耶稣已按照犹太的法律“被定了罪”,不管是向罗马政府还是向其他人,他们对耶稣的死都必须承担责任(承担罪责在圣经中有固定的表达法,请参看书二 19 ;关于“血”必“归到”某某人身上的说法,可参看申十九 10 、 13 ;结十八 13 ,三十三 4 ~ 6 ;徒十八 6 等章节)。所以,这是他们所表的态度,不能看成是对犹太民族永远的咒诅,那样看就离开了圣经原本的意义 325 。马太把份量这样重的话,特别是 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几个字认真不苟地记载下来,他心中想的恐怕是“这世代”在公元六十六至七十年犹太战争中的命运(在二十三 35 ~ 39 已经预言了),这是他们杀害神最后一位使者的必然下场。这一厄运将要落在整个民族的身上,标志其特殊地位的结束(见二十一 43 注释 )。正因如此,马太才特别加上 都 字以示和第 15 、 20 、 24 等节只用 众人 不一样,不过希腊文的 \cs 16 l aos 一词是七十士译本特用来指耶和华的选民的,在马太福音中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如此。本节中的话原出现在耶利米书二十六 8 ~ 9 的七十士译本里,是说那些欲致耶利米于死地的人,要冒险将无辜人的血归到自己的身上(耶二十六 15 ),马太写这段话时可能就想起这个故事。当然当时在场的只是以色列人之中很小的一部分,若认为本节的话是对所有犹太人世世代代的“咒诅”,那是荒谬可笑的;(何况马太及耶稣的其他使徒不都是犹太人么!)但是,马太欲使其读者理解,他在福音书中陈述得一清二楚的事──以色列人丧失其在神眼中的特殊地位──是因为他们拒绝和摈弃耶稣。
26. 尽管彼拉多作势弄态,频频推托,也无法躲避作最后裁决的责任,所以他终于作出了最后的宣判,一个万分残酷的决定:他使这“无辜的”人既 遭鞭挞 ,又 被钉十字架!遭鞭打 表示受极大的痛楚,这种刑罚常用于死刑之前( Sherwin-White, pp.26 ~ 28 ),但绝不是象征性的只打数下,往往是将犯人打得“皮开肉绽”,有时直接导致身亡;上面提到的另一个叫耶稣的人,就经历了这种遭遇( Josephus, BJ vi. p.304 )。照路加福音二十三 16 、 22 和约翰福音十九 1 的记载,这挞刑似乎是一种单独的刑罚,是未判死刑之前执行的;判官也可以用它来免去犯人的死刑。所以说马可及马太福音中这一节内容所包含的事情发展,比字面上看起来要复杂(和严酷)得多了。
320 请看 F. F. Bruce 之文章,载于 GP , Ⅰ , pp.7 ~ 20 ;那里论述了约翰福音中该故事某些细节的重要意义。
321 约瑟夫提到,在公元第一世纪至少有十二个不同的人叫这个名字,其中包括四名大祭司!见本章 24 节的注释,那里谈到另一个持此名的人。
322 请看 Blinzler,
p.217 和 n.32.
323 如希腊诗人 Sophocles, Ajax 654; Virgil, Aeneid ii. p.719 ;两处都描写用净身去掉由于杀人而带来的污秽。
324 在许多抄本中都用“这义人的血”代替“这人的血”,以与 4 节和 19 节的联系更为自然,其实不一定存在于原版本中,不过更确切地表达了马太记述此事的目的。
325 请看柯斯玛拉( H. Kosmala )对此问题的详述,载于 \cs15 Annual of the Swedish
Theological Institute 7 ( 1968/9 ) , pp.94 ~ 126.
C 耶稣被钉十字架(二十七 27 ~ 56 )
i. 士兵们戏弄耶稣(二十七 27 ~ 31 )
耶稣不仅受了犹太人的嘲弄(二十六 67 ~ 68 ),现在还要受外邦人的凌辱。根据约翰福音十九 1 ~ 5 的记述,这事发生在彼拉多作出最后的判决之前;马可和马太则将各事件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整理述,把耶稣在肉体上被蹂躏(包括受鞭挞,见第 26 节注释 )和在法庭上受审定罪的程序,根据事实情况分了开来。
27. 衙门 一词请看第 1 ~ 2 节注释 。 巡抚的兵 不是罗马的正规营队,而是从周围地区的非犹太人(如腓尼基人、亚述人,可能还有撒玛利亚人)中临时抽调的后援队伍。他们对犹太人绝无好感,把一个犹太人的“王”交给他们任意摆布,在他们看来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正可借此发泄他们的反犹情绪。正是由于这种反犹情绪,此事发生数年之后在亚历山太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 Philo, In
Flaccum 36 ~ 39 )。总之, 全营的兵 (按正规理解,约有六百人)都集中来对付这一终生难遇的罕事,也不为夸张。 AB 译为:“全营列队肃立在祂面前”,好似祂在检阅“仪仗队”。
28 ~ 30. 所谓的 朱红袍子 实际上就是士兵的红斗篷,用来代替王的紫袍。 苇子 则代表王节, 荆冠 假作王冠。他们就这样把耶稣装扮成为一个登基的王,还让人照希腊王要求的那样 跪在 祂的面前。 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可能是用来模仿 欢迎该撒 这句正式的口号。到第 30 节对耶稣进行肉体上的虐待之前,整个情景还谈不上“蹂躏”,只是戏弄而已。哈特( H. St J. Hart ) 326 甚至认为,给耶稣戴的“王冠”是仿效东方某些帝王的冠冕,周围有四射的光线有如太阳,所以耶稣冠上的刺(即枣椰树呈刺状的托叶)本应向外而非朝头部刺入的。
31. 罪犯通常都是光着身子拉出去钉十字架的。这里让耶稣仍 穿上祂自己的衣服 ,照例是对犹太人不能接受此作法的一种让步。第 35 节还要谈到耶稣的衣服。至于“王冠”和王的其他标帜是否也拿掉了则没有表明;布林兹勒( Blinzler, pp.244 ~ 245 )认为一定是拿掉了,因为士兵是不许当众戏弄犹太人(特别是称作犹太人之“王”的人)的,所以说,传统耶稣十字架受难的图画,凡在耶稣头上绘有荆冠的一律不对了。
ii. 耶稣被钉十字架(二十七 32 ~ 44 )
第 22 ~ 26 节已为本段所要描述的可怕事件作了准备。犹太律法从不允许将人钉十字架处死,但这种刑罚在巴勒斯坦却从公元前一世纪就已普遍执行,是罗马人专用来惩治政治叛乱份子和暴徒的,执行时尽量使众人围观,以起杀一儆百的效用 327 。详述酷刑给犯人带来的痛苦和犯人死前的惨状并不困难,基督徒在传道时常常不厌其烦地讲述一些细节,可是福音书的作者们却没有这样做,马太更是一笔带过,仅用了一个分词表示耶稣已被他们钉在十字架上了( 35a 节)。他更注意的是事件本身的意义,所以他再次着重写了戏弄的部分,就如第 27 ~ 31 节那样,但这次已不是外邦人,而是犹太人自己在污辱讥诮他们的“王”了。更为惊人的是,在这段难以想像的情节中,一些基督论中最高的称号都以醒目的形式集中地被提出来,如:犹太人的王、建造圣殿者、神的儿子(两次)和以色列的王等。他们用这些称号极尽其讥讽嘲弄之能事,但事实上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这些称号,因为耶稣神圣而高贵的使命,本来就是注定要在受污辱和被钉十字架中完成。一位弥赛亚却遭十字架上处死的命运,这种震撼人心的矛盾现象在本段的记述里强烈表明出来。
32. 犯人必须背到刑场的仅是十字架的横杆──竖杆早已立在当地,只待将横杆钉上了。即使如此,横杆的重量也可想而知,耶稣遭鞭打和苦待之后无力扛起它,并不意外,这时“强征”一名代扛者(见五 41 注释 以理解这种实际情况;那里所用的动词同此)也是常有的事。 西门 恰巧路过,就被强征作了代扛人,可是根据他的名字和对他家庭的记载(见可十五 21 ),很可能正因他做了这件事而后来成了耶稣的门徒。
33 ~ 34. 各各他 据推测是郊外一个固定处死犯人的地方,位于一个百姓集之处,所以在这里用钉十字架的酷刑处死犯人最能起杀一儆百的效果。圣墓教堂(希律时期位于耶路撒冷城墙外面)看来最像是各各他的原址 328 ,当然至今尚不能肯定。用 苦胆 (据马可说是“没药”) 调和的酒 一般看作是可以减轻被钉痛苦的一种麻醉性饮料,散合俊( Sanhedrin 43a )告诉我们,耶路撒冷的才德妇人们曾拿此种饮料给将死的犯人喝(这是受箴言三十一 6 ~ 7 的启示而作出的行为)。若确如上述,则耶稣拒喝可能表示他决心要完全清醒地经受一切他所必须经受的 329 。不管怎样,在马太看来,这句话的主要意义在于它和诗篇六十九 21 的关系(特别是这里也用了七十士译本的 苦胆 ,而没用“没药”,在下面第 48 节还要重复这句话。诗篇第六十九篇与第二十二篇的话在耶稣受难的整个故事中一再强调,表明耶稣正是那两篇中所说的“受苦难的义人”。
35 ~ 36. 一般来说,遭处决的犯人的私物都归给掌刑的刽子手。但就连这件平凡的事,马太也看出是诗篇二十二 18 的应验。第 46 节耶稣在十字架上发出的喊叫,首先引起我们想到的无疑也是这篇诗篇,此外还有几处的回应也都包含在这段记述中,如: 39 、 43 节等。士兵的职责就是要看守这些被处死的犯人,当然是为了防止任何骚乱的发生和有什么解救行动;对马太来说,强调士兵的看守之所以重要,是要为第 54 节的惊叹铺排,使这段记述达到一个神学的高潮。
37. 写成的 罪状 (或称 罪名牌 )通常是在犯人被押往刑场时由人在他前边举着,或是挂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安在十字架上,以起杀一儆百之作用。 犹太人的王 在这里自然是讽刺的,是对那些要作解放者的人们发出的警告;不过马太无疑是希望他的读者能透过表面的讽刺去理解,耶稣是透过祂的死而作王这一似非而是的事实。 在他头上 说明耶稣的十字架是传统的十字形的,不是常用的丁字形的。
38. 强盗 一词( le{ste{s )在二十六 55 和约翰福音十八 40 谈巴拉巴时都用过,可用来指江湖盗匪(路十 30 ;林后十一 26 ),而约瑟夫则用它来指搞政治动乱的人们(如巴拉巴之类),因此这两个人与其说是一般的盗匪,不如说更像政治暴乱犯(当然给耶稣加的罪名也是一样)。这样一来,耶稣竟被当为三个“奋锐党徒”式的暴乱者之一而死去,可这恰恰是祂在传道期间多次要划清关系的那一种人,真是一大讽刺。马太写这节时,心中一定想到了以赛亚书五十三 12 的话:“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39 ~ 40. 讥诮并摇头 是另一个取自诗篇第二十二篇的片语,这次是该篇的第 7 节,若说它来自耶利米哀歌二 15 ,就更明显了。不信神的人在神的子民处于危难之时出来尽其讥诮之能事,在旧约中已屡见不鲜;对此请看下面 41 ~ 43 节的注释。这次讽刺和讥诮所针对的是,耶稣发出的 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 的威吓。是不是公会审讯时有关这条罪状的消息(见二十六 61 注释 )已泄露出去,被旁观的群众听到了呢?还是人们已普遍相信,这就是耶稣自己宣布的目标,因而就这样为他设立了罪名呢?不过这里还有一处也回应了公会的审讯,那就是 神的儿子 的称号(见二十六 63 注释 )。在这里称耶稣为 神的儿子 自然有讥讽的意味,但若细看整个片语“你如果是神的儿子”,便知这与四 3 、 6 ,撒但试探耶稣所用的邪恶语言完全相同。这次,耶稣本可以与上次一样,利用祂的特殊身分,以躲避祂的使命所带给祂的严峻后果。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已经经历过这个试探并拒绝了,现在人们所说的也不过如此。而且,若从反面来解释这些过路人的辛辣语言,则正是 因为 祂是神的儿子,始终以父的旨意为准,所以才不 从十字架上下来 。这样难领悟的真理,讥诮祂的犹太同胞不认识,反而是外邦士兵们承认了( 54 节)。
41 ~ 43. 在这里又像在二十六 57 一样,把犹太宗教领袖的各种职称又全部罗列出来(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基本不提 \cs9 文士 ),这是为了突出犹太教全体官方人士对耶稣的全面否定和拒绝。他们竟胆敢使用 以色列的王 这一宝贵的称号来嘲讽他们拒绝 相信 的人,又用 神的儿子 这一称号来奚落他。不过,在这种奚落和嘲讽中另含有微妙的意义:在《所罗门智慧书》( Wisdom of Solomon ) 2:10 ~ 20 里,我们可以读到那恶者恶待“诚实的可怜人”的故事,那里有同样讽刺的话:“如果这个公义的人是神的儿子,神就会伸手救祂脱离敌人的魔爪”。神的仆人遭受逼迫的主题在这里又多了一个犹太人的例子。不过,第 43 节的话实际上更直接地回应了诗篇第二十二篇,这次是第 8 节,可能也正是启示所罗门写出智慧书那段话的章节吧。
44. 除了犹太宗教领袖和过路人之外,连犹太罪犯也参与了这场戏弄。这样,耶稣被祂的族人的摈弃就完全了。
326 JTS 3 ( 1952 ) , pp.66 ~ 75.
327 欲知这一酷刑如何执行,请看 Blinzler 的描述( pp.248 ~ 251 ),欲全面理解其重要意义,请看 M. Hengel, Crucifixion ( 1977 );另看 NBD pp.253 ~ 254 ,那里有简明扼要的解释。
328 请看 NBD , pp.161 ~ 162 ,欲详请看 \cs15 J.
Wilkinson, pp.145 ~ 150.
329 甘德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必定是一种故意调成难以下咽的饮料,因此这样作是一种嘲弄的行为,并不是怜悯的表现;请看 Gundry, UOT ,
p.202, n.6.
iii. 耶稣的死(二十七 45 ~ 56 )
前一段耶稣受难的故事始终集中在外邦士兵和犹太群众对他的万般敌视和侮辱上,耶稣本人则显得消极软弱,他沉默不语地忍受着折磨和痛苦。现在画面开始改变,我们可以从耶稣本人的谈话态度上和陆续出现的现象中,看出真正重大的事情就要发生了。马太如他一贯所持的态度,对耶稣肉体受苦的细节或耶稣具体的死因不甚关心,不断将重点指向耶稣的死就是旧约许多章节的应验这个主题上,直到 54 节,由一些最不可能的人口中表达了他们的认信,使这段故事达到了高潮。
45. 在整个受难事件的记述里,这是马太第一次提到事件发生的时间,马可在此之前已经提到钉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时刻是巳初 330 ,而马太并没有这样说,所以他的读者会推断(约翰也如此记载),钉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时刻大概是 午正 ,而整个上午都在审讯、鞭打、戏弄中过去了。如此看来, 直到申初 耶稣有整整三个小时是活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这段时间遍地都处在黑暗之中。逾越节逢望日,不可能出现日蚀,那么可能是因为起了沙暴,或是乌云笼罩;照马太的意思,最合适的解释莫过于,这是神不喜悦的直接信号,正如阿摩司书八 9 所示。 遍地 表示事件发生在某个地区,如第 51 节的地震,并非像 RSV 边注所建议的,是一次全球性的大崩裂。请参看二十四 30 ,有关“地上”的用法,这里可能是有意重复出埃及记十 22 的话,即神要使“埃及遍地”黑暗。
46. 第 46 ~ 50 节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说明,耶稣的喊叫是在祂临死前发出的。 大声喊 ( anaboao{ ,新约中使用此词的唯一之处)是个表达强烈感情,或向神发出呼求的语气很重的字。耶稣大声喊着说的不是一句心平气和的神学宣言,是由于祂意识到不得不与神疏远而发出的极度痛苦的叹息;这正完全反映了耶稣的死是“为多人作赎价”(二十 28 )的深意。极为引人注意的是,这次耶稣没有称神为“父”,这在对观福音书中是唯一的一次。这句话自然是来自诗篇第二十二篇 1 节的引文(请看前面第 35 节注释 );诗篇第二十二篇是以绝望时的呼求开始,以充满信心的胜利结束的一篇诗,基督徒事后读到这段,定能看出这段信息之恰当。但是,不应把耶稣的话与诗篇第二十二篇中他没有引用的部分联系起来。十字架上受难的整个过程暗指的是诗篇第二十二篇中义人受苦难的部分,并不包括后来得神肯定应许的部分。耶稣仍然可以呼叫“ 我的神 ”,这一事实已证明祂那被遗弃的感觉,与一个虚无主义者的绝望毫无共同之处;这是祂自愿从祂父神的手中接过的“杯”(二十六 36 ~ 46 )。
马可福音十五 34 用亚兰文表达耶稣的呼喊。马太的 以利 (看来下面的解释很有必要,因为已有人误解祂在呼叫以利亚了; 47 节)则是希伯来文,其他字句是亚兰文;不过,诗篇第二十二篇的他尔根亚兰文注释在此处也用了希伯来字 以利 ,马太可能就是参照那个文本。
47. 以利亚 是犹太末世盼望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对这点可看十一 14 ,十七 3 、 10 ~ 13 等处的注释。稍后,犹太教徒的虔敬信念使他们产生一个思想:即到了必要的时刻,以利亚会从天上下来帮助他们 331 。旁观的众人如此这般地解释耶稣的喊叫,说明他们对耶稣的使命有某些认识,认为祂的使命是导致预言应验时代,即以利亚显现的到来。
48 ~ 49. 拿 醋 给耶稣喝是诗篇六十九 21 另一次回应(见前面 34 节注释 )。这里指的必是一种掺了水的酒醋“波斯卡”,人们得以把它马上拿来,是因为“它是供劳工和士兵解渴用的一种普通冷饮”( Blinzler,
p.255 ),这里是那些看守十字架的卫兵们留着自用的。所以,这次给耶稣醋喝是一种善意的表现 332 ,而其余的人则提出反对,他们讥讽地说,既然耶稣已经呼求,若该得救,应由 以利亚 来解救他 333 。
50. 钉十字架致死的医学原因,在无实验证明的情况下只能推断。马太的述中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耶稣并不是体力耗尽而慢慢死去的。在本节耶稣仍像在第 46 节中一样 大声喊叫 ,说明祂还有相当大的力气,马太用了一个不寻常的表达形式── 交出了自己的灵魂 ,表明这是耶稣自动自愿的行为(在路二十三 46 表现得更为清楚)。马可和路加都用了同样的说法(即“气就断了”),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灵魂 在这里指的是耶稣肉身的“魂”(即祂的生命),与圣灵毫不相关。马太并未说明这次的“喊叫”是像约翰福音十九 30 所描写的胜利的喊叫──“成了”呢,抑或仍像第 46 节那样的痛苦的喊叫;无论如何,希腊动词 krazo{ (“呼求”、“呼吁”)的使用再一次令我们想起诗篇二十二 2 、 5 、 24 等节中七十士译本也曾使用这个动词。
因此说,耶稣断气的时刻仍应是申初( 46 节)。至于第 57 ~ 60 节所讲的事(约十九 31 ~ 42 述得更详),不可能在三个小时之内完成;约翰福音十九 31 ~ 42 清楚地表明(马太也如此认为),安葬的事必须在日落之前,也就是安息日开始之前办完。
51. 殿里的幔子 (可能是进入“至圣所”的那幅幔子,不过从公会进入圣所的入口处也有一幅幔子)裂为两半,固然可能是地震的原因,但人们无疑认为这一现象象征着:通向神的路因着耶稣的死而打开了 334 。这个现象的另一象征便是神对陈旧的敬拜制度的宣判,若按耶稣关于圣殿将要被毁的话来理解,幔子的撕裂也可被看作是公元七十年大事件的预兆。加上 从上到下 的字样是为了显示这是神的手而不是人的手所为,表示神亲自将祂的殿贬为世俗之所 335 。
地震除了是幔子裂为两半的原因之外,还是坟墓也开了的原因。在旧约里,地震是神显示其大能的象征(如:士五 4 ;诗一一四 7 ~ 8 ),特别是在神施行审判的时候(如:珥三 16 ;鸿一 5 ~ 6 ;进一步请看 Senior, pp.313 ~ 314 ) 336 。
52 ~ 53. 这次地震产生的惊人后果(尤为惊人的是,除马太福音之外无处可找到它的记录)似也应看作是象征性的。犹太教神学从以赛亚书二十六 19 和但以理书十二 2 等章节,发展出“到了末日,肉体要复活”的信念(以西结书三十七 1 ~ 14 的话就被解释为末日的复活,马太在此用的语言说明他深深记着那段话的意思),约翰福音五 25 ~ 29 又记载了耶稣的教训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即这一希望必将透过祂而实现。这里把这一信念描述得十分具体,把这些具体的事均看作是耶稣的死所带来的结果。然而 耶稣复活以后 几个字放在这里,说明马太并未把一件件事按照严格的“先后”顺序来述,因为已睡的 \cs9 圣徒 起来不是发生在耶稣死后,而是发生在耶稣复活以后,除非在圣徒起来和他们进了 圣城 之间有两天间隔,马太未加说明吧 337 。这恰恰反映了“耶稣的复活即末日总复活的开始”的观点( Dunn, p.118 ),这个观点在哥林多前书十五 20 以下还要重提。 圣徒 即旧约中神的子民,照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的说法,他们全是“存着信心”死的,盼望迎接复活后更美的生命(来十一 13 ~ 16 、 35 、 39 ~ 40 ),现在这个盼望透过耶稣即可实现。所以,这件事的神学意义对马太分析基督之死十分重要;它是一段“真实的历史”(一部摄影机所能摄下的也不过如此),但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只要相信,不必寻找什么客观的证明了。总而言之,这是一件空前绝后的事件,不是“正常”经历的准则所能判断得了的 338 。
54. 第 51 ~ 53 节(还有 45 节)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惊心动魄的自然现象和超自然现象,有力地证明耶稣的死(及复活)有着深远的意义。现在我们即将看到神对十字架前异教士兵的怒气所产生的效果。马可只提到 百夫长 一个人,马太还加上了那些 与他一同 看守耶稣 的人 ,这样就形成了一群人,他们由衷地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与第 39 ~ 43 和 49 节戏弄耶稣的一群人恰成对照;而且,这一群人全是外邦人,向人们指明耶稣的门徒来自万民(二十八 19 ),他们将取代“神国那些不信的子民”(八 11 ~ 12 ,二十一 43 等)。 极其害怕 (参十七 6 )是面对神大能的显现时所产生的正常反应(参九 8 ,二十八 5 中的“害怕”──原为同一动词),他们的由衷之言,与门徒在十四 33 中面对神的大能而感到害怕时所产生的反应极为相似(参十四 33 注释 )。当然从说这句话的人的角度来看,有多少基督教神学的内容寓于他们的话语之中是值得怀疑的(路二十三 47 的表达方式的世俗味道更浓),不过马太的意图十分明确,他希望我们从这些人的话中对所发生之事有个正确的理解。第 40 和 43 节里, 神的儿子 之名用于戏弄和讥诮,而现在已名实相符了。
55 ~ 56. 耶稣之死的故事以罗列一些目击者的名字而结束。这两节同时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为同样的人在二十七 61 和二十八 1 里还要出现,再次作为耶稣安葬和复活的见证人;这样可以令我们确信,死了的耶稣后来确从死中复活,这是一件真事,没有一点差错。路加福音八 1 ~ 3 提到几位妇女中包括 抹大拉的马利亚 ,她在加利利一直照顾着耶稣的门徒,所以他们都是耶稣始终不渝的追随者。 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 可能就是耶稣的生母(见十三 55 以得知耶稣兄弟们的名字),可是“那个马利亚”(二十七 61 ,二十八 1 )的提法又不像是在说耶稣的母亲,而且马可福音十五 40 更指出她的儿子是“小雅各”,也是耶稣十二门徒中的一员(以此称呼表示与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并非同一人),那么他就不是耶稣的兄弟雅各了,因为耶稣的兄弟雅各当时还不是门徒,是后来才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的。
330 马可福音十五 25 的话造成了与约翰福音十九 14 之间的矛盾,那里说彼拉多宣判的时候“约在午正”;布林兹勒( pp.267 ~ 269 )的看法是,这句给人找麻烦的话并不在马可福音的原版中。
331 请看 TDNT , Ⅱ , p.930.
332 与 Gundry, UOT ,
pp.203 ~ 204 的看法不同。
333 RSV 边注里加了一句话,是取自约翰福音十九 34 的,那里说举枪扎耶稣肋旁的事发生在耶稣断气之后。在一些很重要的希腊文手抄本里都有这句话,但在早期版本中却没有,早期教会领袖的着作中也不引用。
334 请看希伯来书六 19 ~ 20 和十 19 ~ 20 以理解此象征意义的进一步发展。另参看以弗所书二 11 ~ 19 。
335 在拉比的口传材料说这件事是否有“圣殿被毁前的四十年间,圣所的各门往往能自行开合”( Yoma 39b )之类的不伦不类的传说呢?
336 欲知耶路撒冷地区发生地震的情况,请看 D. Baly 编着的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 ( 1974 ) , p.25 ;另看 ISBE , Ⅱ , pp.4 ~ 5.
337 在希腊文里,这个短语仅能用于表示他们“出现”的时间,但更可能如 RSV 的理解,指他们“出来”的时间。
338 温翰( D. Wenham )在 TynB 24 ( 1973 ) , pp.42 ~ 46 ,对此问题作了十分有益的阐释。
D 耶稣的安葬与复活(二十七 57 ~二十八 20 )
本部福音书的最后一部分具有十分强烈的戏剧感染力,结构匀称,述的焦点集中在复活上面:
二十七 57 ~ 61 耶稣的死及安葬
二十七 62 ~ 66 设卫兵把守
二十八 1 ~ 10 墓空而主复活
二十八 11 ~ 15 卫兵的报告
二十八 16 ~ 20 耶稣复活并掌权
i. 耶稣的死及安葬(二十七 57 ~ 61 )
这一小段强调两件事:第一,耶稣真的死了;第二,祂的安葬是合乎礼仪并含有敬意的,与习俗相悖。罗马人一般不给一个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下葬,只将他卸下丢在地上就是了。犹太人遵经守法,不允许这样做,但也不向处死的犯人表示任何敬意,只把他们埋在一个公墓里,不许葬在自己的祖坟墓地上( Daube,
pp.310 ~ 311 )。约瑟的处理既符合犹太律法,又不同一般,且相当高贵得体。
57. 马可和约翰讲得明白,这事在日落前做成,即安息日开始之前;申命记二十一 22 ~ 23 要求,挂在木头上的尸体必须在天黑之前下葬(参 Josephus, BJ iv,
317 ;那里讲到同样的忌讳,特别是对在十字架上处死的尸体)。我们从其他几部福音书中得知,约瑟是个议士(马可的记载),曾反对谋算杀害耶稣(路加),又暗暗地作耶稣的门徒(约翰)。他是个 财主 ,所以在都城郊外拥有一座未用过的新坟(只有马太告诉我们这是他自己的坟, 60 节);不过,马太提及这点还因为它使人们想起以赛亚书五十三 9 :“他们使祂……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
58 ~ 61. 向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异常──倒是犹太宗教领袖们可能反对约瑟的要求,认为他这样作是“扰乱民心”。那个时期在磐石里凿坟墓的现象在耶路撒冷周边地区(包括一些在圣墓教堂内)仍然可见,有时一个坟墓里有不止一个室,室壁上各有数个壁龛,可安放多具尸体,不过入口只有一个,很低矮,外面有一个凹槽,可以滚过一块 大石头 挡在墓口,以防动物潜入或窃贼盗墓 339 。一个 新 坟墓并非指刚刚建好的坟墓,而是指从未使用过,亦即所有的壁龛都是空的。马太提及这点,还提及 干净的 细麻裹尸布(只见于马太福音),都是为了强调约瑟在处理耶稣尸体时表现出的关切和敬意。约翰福音十九 39 ~ 40 还提到极为贵重的香料,更进一步证明约瑟高尚的赤诚之心。关于观看的妇女,请看第 55 ~ 56 节的注释 \cs16 。
ii. 设兵把守(二十七 62 ~ 66 )
在马太福音关于耶稣复活的一段述中显得十分重要的卫兵,在其他福音书中连提也没提。马太之所以提及是因为当时有谣传,说耶稣的尸体可能被门徒偷去,以使人怀疑基督徒关于耶稣要复活的宣言;游斯丁说这种谣传直到公元二世纪中叶还有人努力传播着(见 Dial , 108 )。谣传本身恰好证明,坟墓中空无一人是无可否认的事实;问题是它是怎么空的呢?
欲理解马太故事的历史真实性,请看二十八 11 ~ 15 的注释 。
62. 马太的时间短语显得有些累赘,简单说来就是“安息日那天”。要彼拉多办这事、当节的日子以石封墓等,显然都不符合文士对律法的理解, 祭司和法利赛人 在这一天做这些事是最违法不过的了,按理马太应特别提出“安息日”以引起读者的注意才是,可是马太为什么偏回避使用“安息日”而代之以如此奇怪的说法呢(这说法是仿照马可福音十五 42 的短语,马太在第 57 节略去了)?因为对 他 来说,重要的不是安息日,而是耶稣的死日,即 预备日 。请注意 法利赛人 在此再度出现(见二十六 3 注释 ),马太重提他们是为了强调,公会里这相互对立的两派因为惧怕耶稣的影响,至今仍坚持联合,甚至不惜违犯他们自己有关安息日的规定。
63 ~ 64. 在希腊文中, 诱惑人的和迷惑 是同根词。耶稣在二十四 4 、 5 、 11 、 24 等节里正是这样斥责假先知的(用“迷惑”一词),现在祂的敌人反过来也这样攻击祂,但事实将证明他们是错的 340 。三日后要复活的预言大概是指十二 40 里耶稣说过的话,因为那是马太记载中耶稣唯一一次提到 \cs9 三日 的。但可以相信,犹大或其他通风报信的人,早就把耶稣私下明显谈及这意思的话(十六 21 ,十七 22 ~ 23 ,二十 17 ~ 19 )向他们简报了。 先前的 迷惑应是指耶稣的弥赛亚宣言, 后来的 便是那为了证明前者而捏造的“复活说”了。
65 ~ 66. 你们有看守的兵 ,看来是许可他们用守圣殿的卫兵(犹太人)来看守的意思。 带着卫兵去 (是 RSV 边注里的另一种译法)则表示彼拉多拨给他们的(非犹太)援军的一个支队。那么究竟这些兵是谁呢?犹太宗教领袖若要调动自己的兵丁,则根本无须取得彼拉多的许可,二十八 14 又表示这些兵是听彼拉多调遣的;再者, 卫兵 一词的希伯来字(在新约中出现不多)是由拉丁文的 custodia (“卫兵”)音译过来的。根据以上三点判断,这些兵是彼拉多的部队;犹太宗教领袖们前去是争取最大程度的保安防御力量。至此,彼拉多已被这整个案子搅得筋疲力尽;他本来想挫败那批犹太宗教领袖,这次却表现得出乎意外,有求必应。
339 请继续看 Wilkinson, pp.155 ~ 159 ;另 NBD , pp.153 ~ 154.
340 planos (“诱惑人的人”)一词是后来犹太人辩论中常常用来攻击耶稣的,在他勒目( Talmud )中竟能找到称祂为巫师之处,即说祂诱惑别人崇拜偶像或离经叛道。 ──《丁道尔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廿
七章
27:1 “到了早晨”是指礼拜五的早上。
27:2 参《马可》14:53,55注。公会无判死刑之权(但擅闯圣殿内院的外国人例外),所以把耶稣解往彼拉多那里。
27:9-10
所引经文记载在《撒迦利亚》11:12-13。《马太》书作者可能同时想到《耶利米书》18:1-4;19:1-3,故此说是耶利米先知说的。古时犹太人用的旧约圣经,先知书的排列次序以《耶利米书》为首,马太也很可能把先知书通称作《耶利米书》。
27:11
彼拉多问耶稣是不是犹太人的王,寓有很特别的意思。彼拉多是罗马总督,不宜干涉犹太人的宗教纷争,犹太人控告耶稣因此不以宗教罪名(26:59-66),而以政治罪名诬陷祂。耶稣若自命为王,即表示与罗马政权对抗。耶稣承认祂是“王”,但说明祂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3-38)。
耶稣是在两种法律制度下受审。一是犹太法律,一是罗马法律。大祭司该亚法和公会等等是依据犹太人的法律捕祂、审祂;彼拉多和希律则是依罗马法律。犹太人审讯耶稣在程序上不合法的地方很多,可说是非法审讯:1,法官不公正,没有保护被告。依法至少应有二十三个法官联审,但审耶稣好象不足法定人数;而且法官还参与逮捕行动,态度上与被告敌对(26:62-63)。2,逮捕本身不合法,没有进行正式起诉。3,刑事审讯的听审必须在白天进行,夜审是不合法的。4,审讯不可以在当天宣判,应延到第二天。5,寻找敌对的证人来控告被告是不合法的,但他们仍到处找假见证人(26:59;可14:56;约11:53)。6,没有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却把被告自己的答复当作判罪的理由。彼拉多宣布耶稣无罪之后(27:24)所作的一切,都不符合罗马法的形式和精神。
27:16 巴拉巴是当时作乱的杀人犯(可15:7)。
27:18 这是宗教上的嫉妒。耶稣对民众的影响力太大,公会和祭司都受到威胁(可15:10)。
27:19 彼拉多的妻子不是为耶稣辩护,只是劝阻丈夫不要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27:22 钉十字架是罗马人处死重犯的刑罚,极其痛苦、羞辱。罗马公民不受此刑。
27:24 洗手表明处死耶稣的决定与他无关。犹太人用当众洗手表示本身清白(申21:6;诗26:6)。
27:26 罗马人打罪犯的鞭子用皮子作成,上面嵌有铁块或硬骨,受打的人皮开肉裂。
27:28 朱红色的袍子本来是罗马士兵穿的外套,朱红色与皇室穿的紫色接近。士兵把耶稣扮成王来戏弄祂。
27:32 古利奈原文为Cyrene,应音译为“散仁”,是非洲北部的一个城市,有许多犹太人居住。按例,犯人应自己背十字架去刑场,但耶稣受刑太重,体弱无力,这位古利奈人替祂背起。
27:33 “各各他”是亚兰文,意为“髑髅地”。其地可能在耶路撒冷城外一个形同骷髅头的小丘上。
27:34 用苦胆调和的酒是一种能麻木掉痛楚的饮料。耶稣不受,宁愿担当痛苦。
27:37 参《马可》15:26注。
27:46
这是痛苦到极的呼喊,耶稣一身担当全人类的罪孽,但没有丝毫灰心与失望。这句话引自《诗篇》22:1,诗里洋溢信心和胜利的欢乐。《马太》记的是希伯来和亚兰文混合读法,“以利”是希伯来文“我的神”;《马可》15:34记的是亚兰文读法。
27:48 这事应验了《诗篇》69:21的话。
27:50
“气就断了”这句话的希腊原文由aphieemi(放弃)和pneuma(灵)两字组成。《约翰》19:30“将灵魂交付神”的原文也是作者用意思相同的两个字组成的新词。两本福音书的作者所用的词的意思,都是说耶稣自愿“放弃灵魂”。希伯来文和希腊文本来有描写人断气的单字,《马可》15:37,39;《路加》23:46都用这些字来记述耶稣的死。但马太和约翰却用新词,强调耶稣的死与别的死不同,既不是普通的被杀,也不是自然的死亡,而是祂自愿捐躯(约10:18)。祂的死因此能叫我们得生命。
27:51
在圣殿内层,有幔子隔开圣所和至圣所(出26:31-35;40:21)。幔子预表基督的身体。幔子的裂开表征神为我们开了“又新又活的路”(来10:20)。人从此进到神面前,不用靠祭物和祭司,只须倚靠基督(来9:1-8)。
幔子由上到下裂开,不是人力所能为。地震表示神的审判和震怒。
27:52
圣徒复活的奇迹说明:基督复活粉碎了死亡的权势。祂成了“从死里首先复生”的(林前15:20;西1:18;启1:5)。圣徒的坟墓虽在耶稣断气的时候裂开,但要等到主复活后,圣徒才出来,带着原有的或者荣耀的身体向许多人显现。基督复活了,信祂的人也必复活(约11:25)。
27:54 不信真神的百夫长一定为耶稣死时天为之黑,地为之震的事所震骇,承认祂真为神子(参可15:39注)。
27:57 亚利马太是犹太地一个小镇,在吕大以北,约帕以东。财主约瑟和法利赛人尼哥底母(约19:38-40)一直在暗暗作耶稣的门徒。
27:62 “次日”指礼拜六,是安息日,犹太人不工作。耶稣的门徒要在耶稣死去的当天(礼拜五)趁早把祂埋葬。
27:64
“先前的”迷惑指耶稣为弥赛亚,“后来的迷惑”指祂的复活。犹太人把耶稣当成“诱惑人的”(63节),害怕门徒把耶稣偷去,造成复活的假局来诱惑人。28:1
“将尽”应译为“过后”。“七日的头一日”就是我们今天的主日(启1:10),也就是礼拜天。两个马利亚来看坟墓是在礼拜天的早晨。教会把礼拜天叫“主日”,为了纪念主的复活(参徒20:7;林前16:2)。七天构成一个礼拜是犹太人的历法(创1-2章),犹太人以礼拜天为一个礼拜的头一日。“那个马利亚”指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可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