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廿六章
太 26:3> 齐来看看这个所谓祭司的嘴脸吧……
26:3 该亚法是耶稣在世上工作时期的大祭司,是前任大祭司亚拿的女婿。罗马政府征服犹太后接管并指派所有的政治和宗教领袖。该亚法工作了十八年,比多数的大祭司都要长,可能因为他肯与罗马政府合作。是他建议让耶稣替百姓去死,好拯救整个国家(参约 11:49-50 )。
太 26:3-5> 下手不是越快越好吗?那些领袖所想的是……
26:3-5 这是个故意杀害耶稣的计谋,没有这个计谋,攻击耶稣的大众意见就不会激增。其实,因为耶稣受欢迎,宗教领袖不想在逾越节期间捉拿祂,恐怕会引起暴动。
马利亚(拉撒路的姐姐)
耶稣到伯大尼
太 26:6-13> 同一件事,不同的次序安排,福音书的作者有何用意?
26:6-13 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把这件事放在最后晚餐前,而约翰福音则将之放在耶稣进入耶路撒冷之前,三者之中,约翰福音的记载最有可能是按时间次序的。我们要知道福音书的作者写书的主要目的是准确地记录耶稣的信息,而不是按时间先后记录耶稣的生平。马太和马可选择把这件事放在犹大卖主的记载之前,好使完全委身基督的马利亚与背叛出卖耶稣的犹大成为强烈的对比。
太 26:7> 26:7 这个女人是马利亚,是马大的妹妹、拉撒路的姐姐。
太 26:8> 26:8 马利亚的举动引起门徒不悦,犹大更特别不满(参约 12:4-6 )。
太 26:11> 门徒说的也不错,耶稣何出此言?莫非……
26:11 耶稣指出:“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参申 15:11 ),并不是忽略穷人的需要,圣经不断呼吁我们要关心有需要的人。然而,耶稣这样说是要突出马利亚对祂的特别奉献。
太 26:14-15> 犹大为何出卖耶稣?我会像他一样忘记了祂的恩典吗?
26:14-15 为什么犹大出卖耶稣?圣经没详细交代,可能是他也像其他门徒一样,希望耶稣发动一次革命,推翻罗马政权;而他负责掌管钱财,也期望将来在耶稣的新政府里占有重要的地位,就像雅各、约翰的想法一样(参可 10:35-37 )。但看到耶稣称赞马利亚献上价值相当于一年工资的香膏,他可能意识到耶稣的国度并不是眼见的或是政治性的,乃是属灵的,如果跟随耶稣,就不能实现对金钱和地位的欲望,因此以出卖耶稣,换取金钱和那些宗教领袖的喜悦。
太 26:15> 未曾过节身已死,这死大有别意义,你可知道?
26:15 只有马太福音记载犹大出卖耶稣换取银钱的确实数目──三十块钱,这是一个奴隶的价钱(参出 21:32 )。本来宗教领袖打算在逾越节过后才捉拿耶稣,但由于有犹大献计,故提前实现他们的阴谋。神要应验旧约的预言:耶稣成为逾越节的羔羊,代死以除去世人的罪孽(参约 1:29 )。
太 26:17> 逾越节,无酵节,所为是何事?
26:17 逾越节只是一个晚上,吃一顿饭,之后是无酵节与之一同庆祝,持续一个星期。人们把家中所有的酵都除去,为记念祖先出埃及时,没有时间待做饼的生面团发起来。每年过节时,数以千计的人从罗马统治下的各地方来到耶路撒冷。(更多有关逾越节的资料,请参出 12 章和可 14 章 1 节的注释。)
太 26:23> 26:23 晚餐上,有些食物是放在盘子里,大家一同用手从盘子里取出来吃。
太 26:26> 圣餐就是吃饼、喝葡萄汁嘛,什么?还有这么多意思……
26:26 这个圣礼有几个意义:( 1 )主的晚餐(或称主餐、圣餐、擘饼):为记念耶稣与门徒共进逾越节晚餐。( 2 )感恩的表示:感谢神藉基督为我们作的工。( 3 )相交:与神并其他信徒相交。我们吃这饼、喝这汁时,应当安静反省,追想耶稣的受死和祂再来的应许;感谢神给我们的恩赐;并因我们与基督及各信徒肢体相聚而喜乐。
太 26:28> 耶稣的血、新约、旧约、赎罪祭牲……这么多的名词,究竟有什么关系?
26:28 耶稣的血与新约有何关系呢?在旧约之下的人,就是活在耶稣之前的人,只能靠着祭司和献祭性才可以亲近神。现在所有的人都可以靠着信心直接到神那里,因为耶稣的死已使我们在神的眼中蒙悦纳(参罗 3:21-24 )。
旧约是新约的一个预兆、一个影儿(参耶 31:31 ;来 8 章),指向后来的那一天,耶稣亲自成为最终的赎罪祭牲,不是一只无瑕疵的羊羔献在祭坛上,而是神完全的羔羊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无罪的祭牲,叫我们的罪可以一次全部得赦免,所有相信祂的人都可以得到赦免。
太 26:29> 纵受挫折不难过,因为……
26:29 耶稣再次坚固祂的门徒,祂将要胜过死亡,并且将来他们要与祂同在。接着的数小时内,他们表面上会受到挫折,但不久他们将会体验到圣灵的能力,并且见证福音迅速地传播出去。有一天,他们将会在神的新国度里再次聚集在一起。 %5
太 26:30> 26:30 门徒唱的诗歌很可能是诗篇 115 至 118 篇,唱这几篇传统的诗是逾越节筵席的一部分。
太 26:35> “总不能不认主”──对你而言,是一句维持颜面的话,还是真挚的体会……
26:35 所有门徒都说愿意为耶稣而死,不会背弃祂,不过在数小时之后,他们全都逃走了。空谈是没有价值的,说献身基督很容易,但这些话惟有在大逼迫中经过考验后才有意义。你的信心有多强呢?是否能够在极严厉的考验中仍站立得稳呢?
逾越节筵席与客西马尼园
太 26:37-38> 我心里甚是忧伤,快要死了,耶稣你可会明白?
26:37-38 耶稣要面对快将来到的肉身之痛苦、与父神分离和为世人的罪而死,祂感到极度忧伤。这个神圣的计划已经安排了,但在人性之中,祂仍然会有挣扎(参来 5:7-9 )。因为祂曾经历极度的痛苦,所以能够明白我们的苦楚,祂顺服的能力是来自祂与父神的关系,也同样是我们能力的源头(参约 17:11 , 15-16 , 21 , 26 )。
太 26:39> 耶稣也蛮可怜的,何要照主的意思?你我不是有很多时候照己意而行吗?
26:39 耶稣祷告求苦杯离开祂,并不是违抗父神的旨意,其实,是再次坚定自己去完成神的旨意,祂说:“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祂的祈祷显明祂所受的是极可怕的痛苦,这痛苦比死亡更甚,因为当祂为所有的罪付上赎价时,祂要被迫与神分离。这个“杯”就是这种痛苦和分离。无罪的神子把我们的罪背负在自己身上,把我们从痛苦和与神分离中拯救出来。
太 26:39> 苦,有何难?照主意思去吃苦?主我……
26:39 在苦难中的人常常希望知道前景如何,或者希望明白受苦的原因。耶稣知道前面的痛苦,也知道原因,但仍然痛苦挣扎,比我们面对的任何挣扎更厉害。是什么叫祂能够说:“照你的意思”呢?这是坚定信靠神的计划,在每一步的道路中都祈祷和顺服的结果。
太 26:40-41> 门徒在该警醒的时候“睡着”了,你可曾这样?
26:40-41 耶稣看到彼得沉睡,就提醒他试探快要来临。胜过试探的方法就是警醒和祷告。警醒的意思是对每个被试探的可能提高警觉,敏感到撒但的狡猾诡计,装备好灵性来对抗它。我们最脆弱的地方往往最容易被试探,我们不能单独抵抗它,必须靠着祷告支取神的能力,使我们可以抵挡撒但的攻击。
太 26:48> 犹大为何拣这时候出卖耶稣,拣其他时候不就不用受门徒的阻挠,奇怪……
26:48 捉拿耶稣的并不是执行罗马法律的罗马士兵,而是宗教领袖。犹大告诉他们,他与“谁”亲嘴,就捉拿“谁”。犹大亲自出面指出耶稣来,并非因为那些人不认识耶稣;犹大本可以在耶稣任何一次的退修中带他们捉拿祂,就不会有祂的门徒阻挠了;他在这个公开的场合中指出耶稣,是因为他答应了在这次审讯中做正式的控告者。
太 26:51-53> 谁人这么冲动砍掉人家的耳朵?他为何这样做?
26:51-53 这个砍掉大祭司仆人耳朵的人就是彼得(参约 18:10 )。彼得尝试去保护这看来是失败的耶稣,并不明白为了得胜,耶稣必须要受死。但耶稣显示祂完全委身于父神的旨意,祂的国度不是靠用刀剑来拓展的,乃是靠着信心和顺服。
被出卖
太 26:57> 他们竟然这么急着要耶稣死,你看他们的行动……
26:57 耶稣被捉后,先被带去见前任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亚拿,然后亚拿把耶稣押到该亚法的家里受审(参约 18:12-24 )。他们急于要完成这个审讯,在安息日之前把耶稣处死,当前只剩下不足二十四小时,宗教领袖就连夜聚集在该亚法家中,不等到日间在圣殿中会面了。
太 26:59> 公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26:59 公会是犹太人最高的宗教及政治的权力机关。虽然罗马控制以色列政府,但也给他们权力处理宗教和民事的争执,所以公会能议决很多影响日常生活的本地事务,但是死刑得有罗马政府许可才能执行(参约 18:31 )。
太 26:60-61> 拆掉后三日重建,耶稣这话是指着什么而说?
26:60-61 犹太公会企图寻找歪曲耶稣教训的见证人,他们终于找到两个见证人,把耶稣有关圣殿的话歪曲了(参约 2:19 ),指出耶稣曾说祂能拆毁圣殿──这是一个亵渎性的夸口。其实,耶稣说的是“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当然,耶稣所指的是祂的身体,而不是建筑物。事实上,宗教领袖所做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将祂的身体毁灭,然而三日后,祂却从死里复活。
太 26:64> 耶稣果敢地面对一切,若换了是你,可会不顾一切也要说真话?
26:64 耶稣确定地宣称祂的王权。当祂说自己就是神的儿子时,在场每一个人都知道祂在宣称自己是弥赛亚。祂知道这个宣称是祸端,却没有恐慌,反而平静、勇敢果断地面对一切。
太 26:65-66> 犹太人不承认耶稣说的话,你呢?可会犹豫不决?
26:65-66 大祭司指控耶稣犯了亵渎的罪──自称为神,对于犹太人来说这是极重的罪,亵渎者要被治死(参利 24:16 )。宗教领袖早已决定反对耶稣,根本不去考虑耶稣所说的话是真的,这样,他们就把自己和耶稣一并处死了。像这些犹太人一样,对耶稣所说的是亵渎的话还是真理,你必须作出决定,这决定会影响你到永远。
彼得
太 26:69-75> 不认耶稣?不可能!──且慢,回想一下,你曾否有这种想法?
26:69-75 彼得不认耶稣有三个阶段:( 1 )藉着转换话题来转移别人对他的注意;( 2 )起誓说不认识耶稣;( 3 )发咒起誓。信徒否认基督经常从模棱两可的态度开始,假装不认识祂;碰上讨论宗教的时候,就走开或假装不知道答案;只要压力大一些,就断然否定与基督的关系。你若发觉自己常常逃避谈及基督,那就要小心,你可能已经走上否认主的路了。 ──《灵修版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廿六章
香膏抹主(二十六 1 ~ 13 )
.公会的阴谋( 1 ~ 5 )
耶稣的教导工作已经完毕,祂再次跟门徒谈及自己快要受难的事。“逾越节”是记念神拯救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节期。在每年的亚笔月(后称尼散月,即阳历三、四月间)十四日举行;此节日之后是无酵节,为期七天。犹太公会决定用诡计捉拿耶稣,但鉴于朝圣者对祂非常欢迎和拥戴,他们的计划必须延至无酵节过后才可以实行(当然,后来他们因为得到犹大的协助,使这计划提早实行。)
.接受浇奠( 6 ~ 13 )
这件事发生于伯大尼西门的家里;“长大麻疯的西门”这句话,多数是指西门以前曾患麻疯病。至于这个“女人”的身分,不少圣经学者相信她就是拉撒路的姊妹马利亚。她用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抹耶稣;“玉瓶”是古人用来盛载最上乘香油的器皿。马可和约翰福音称这香油为“哪哒香膏”,是从印度的一种名叫哪哒的植物提炼出来的名贵香油,价值为 三十两 银子(约等于当时的工人一年的薪酬)。
耶稣称赞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因为她晓得把握时机,以具体的行动来表明内心对主的感激与敬爱。香膏的价值虽然昂贵;然而,只要是用在主的身上,便没有一样是枉费的。“是为我安葬用的”这话是指出马利亚把香油倾倒在耶稣头上和脚上的举动,无形中好像为耶稣的殓葬作了预先的安排。根据犹太人的观念,给死人妥善的殡葬(包括用香油膏抹)是一件善事;马利亚可能知道,自己将来未必有机会可以向一个被钉十字架而死的人,行最后的礼仪,所以她必须抓紧这次的机会,向主表明自己的心意。
一个能像马利亚般爱主的信徒,必定同样可以得主的欣赏和赞许。其实直到今天,主仍不断在寻找晓得体贴祂心意的人。
祈祷 求主助我作个爱和遵行吩咐的信徒。
犹大卖主(二十六 14 ~ 25 )
.犹大卖主( 14 ~ 16 )
犹大出卖耶稣的动机,可能是出于贪婪,因为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犹大负责掌管耶稣和门徒的财政,而他经常擅自盗用公款;也可能是出于对耶稣的失望,因为他看见耶稣并没有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其实这正反映出他自始至终都对耶稣的使命毫不了解。“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可能是指犹大把耶稣的行踪报告祭司长和文士,让他们可以计划在何时何地下手捉拿耶稣。
不正确的价值观念,往往会影响我们生命中的抉择。犹大的失败,足以成为我们的鉴戒。
.同度逾越节( 17 ~ 25 )
“除酵节”是犹太人吃无酵饼来记念祖先蒙神带领离开埃及的节期,原指逾越节随后的七天,但有时整段日子也可泛称逾越节。耶稣吩咐门徒进城去,与预先约定的屋主接触,安排吃逾越节的晚餐。
犹太人平常的晚膳时间是在黄昏,但逾越节的晚餐则从晚上开始至深夜。在席间,耶稣表明有人出卖祂。除了犹大之外,没有一个门徒明白耶稣所指的是什么。他们可能以为自己做了一些耶稣不喜悦的事情,又或说了一些对祂不利的话。其后,犹大也和门徒一样,问耶稣是否自己出卖祂。耶稣直截了当的答覆,其实就是给予犹大一个悔改的机会;可惜犹大仍然毫无悔意,决心走上卖主的道路。
犹大虽然已经跟随了耶稣一段不短的日子,但他最后还是这样对待主。我们当反省自己最初跟随主的目的何在?我们对主的认识是否仍然肤浅?我们对祂的委身是否未够彻底?我们要藉这些反省,求主帮助我们一生对祂忠诚,矢志不渝的跟从祂。
祈祷 主啊,我愿在任何环境中都对忠心,做个坚定不移的跟从者。
新的记念(二十六 26 ~ 35 )
.设立主餐( 26 ~ 30 )
犹太人守逾越节是有固定的仪式与程序的,而擘饼、饮杯、唱咏诗篇等乃必然的项目。耶稣在这些既定的礼仪之外,加上一些说话,使整个礼仪具有新的意义,也成了日后教会沿用的主餐圣礼,帮助信徒紧记祂在十字架上的代赎。
圣餐中的“饼”预表耶稣的身体。逾越节的羔羊昔日保守了以色列人不受天使的击杀,并且从埃及的奴役中得释放。同样,耶稣把祂的身体献上,也是为保护和拯救祂的子民。“立约的血”使我们想起,昔日神与选民在西奈山所立的约,是用祭牲的血来确立的;现今神与人所立的约,乃是用耶稣生命的血来确立。圣洁无瑕疵的神子耶稣,担负了你和我一切的罪孽,舍身流血,使我们得以与神和好。
“直到……日子”是指末日神国度里的欢乐;耶稣渴望在未来新的国度里可以与门徒有新的团契。因此,圣餐的作用并不是只停留在记念主受死的层面上,还更进一步引领信徒仰望主再来。由此可见,今天我们恪守主餐时,不但要存感恩的心来记念主的牺牲,也要存喜乐的心,预备迎接祂的再来。
.预言彼得跌倒( 31 ~ 35 )
“我要……分散了”是撒迦利亚先知的话,耶稣指出这预言立即就要应许在祂自己和门徒身上;然而,耶稣应许在祂复活以后,要聚集分散了的羊,并且带领他们往加利利去。
以彼得为代表的门徒,坚定地向耶稣保证不会因他的缘故跌倒,甚至表示如有需要,即使为祂死也是愿意。其实,他们根本还未清楚了解自己。耶稣虽然明知他们将会怎样软弱和失败,但祂仍没有收回祂的应许。“鸡叫以先”是指当睌的第三更之前。
祈祷 亲爱的主,我感谢,因牺牲的爱,我能得永生。
顺服的祷告(二十六 36 ~ 46 )
在吃过逾越节的晚餐后,耶稣和门徒来到汲沦谷东面,橄榄山坡的客西马尼园,耶稣可能事前向园子的主人借用了这地方。在众门徒之中,耶稣特别吩咐彼得、雅各和约翰与祂一同警醒祷告。耶稣曾在山上,在他们三人面前改变形像。让他们看见祂自己的荣耀;现今祂也要他们看见自己的挣扎与苦楚,因为在这时刻,祂正要面对一生中最严峻的考验,献身完成父神所交托的使命。
耶稣的内心感到忧伤,是由于他的人性感受到死亡的威胁,所以祂不期然地产生焦虑,盼望能够安然渡过这难关。“杯”在旧约中常用来比喻神的震怒,是神为他的敌人预备的;这里是指耶稣为罪人担负的刑罚。“不要……意思”这句话,表明耶稣知道钉十字架正是祂到世上来的目的,因此,祂虽然希望能够逃避死亡和被父神撇弃的痛苦,但祂仍甘愿顺服父神的旨意。
当我们的渴求与神的旨意有冲突时,我们也当像主耶稣一样,放弃自己的意愿以迎合神的心意。从祂的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一个完全顺服的榜样,其实,这也是祂要我们在一生中竭力追求的目标。
门徒的困倦和软弱,大大加深了耶稣的孤单感。“警醒”是指灵性方面的不眠;“迷惑”则指误入歧途或陷入罪中的可能性。耶稣提醒门徒,他们必须时刻保持属灵的醒觉,才能够在考验中站立得稳。
经过再三的祈祷与挣扎后,耶稣勇敢地接受一切即将临到的苦难。“时候”是指撒但的时刻,而“罪人”将要成为它的工具。
祈祷 主啊,求教导我不单只在祷告中表示愿意顺服的旨意,也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个顺命的信徒。
园中被捕(二十六 47 ~ 56 )
当耶稣和十一个门徒还在客西马尼园的时候,犹大带领“许多人”来捉拿耶稣;来人中包括一队罗马士兵,以及为犹太公会办事的圣殿差役。
犹大事前与来人约定,他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们要逮捕的人。“亲嘴”是犹太学生 向 老师问安的惯常做法,而原文第 49 节的“亲嘴”比第 48 节的“亲嘴”更加热情,显示出犹大与耶稣亲嘴时假装得何等亲切。犹大的虚伪与诡诈,在这行动中表露无遗。因此,我们作为耶稣的信徒,在每天与人接触、交往时,必须表里一致,这样才可以活出信徒应有的生命见证。
门徒终于沉不住气,尤其是门徒的领袖彼得,要以实际的行动来反抗,削去大祭司仆人马勒古的耳朵,他以为单凭自己的冲劲和热情,便可以挽救耶稣脱离厄运。从耶稣责备彼得的话中,我们再次看见祂对父神旨意的顺服,同时他也深信圣经上的预言必须应验。“十二营”约等于六万人,一营罗马步兵约有五千人。
耶稣将自己交给捉拿祂的人,不过,他指出他们根本不必劳师动众,在夜里来缉拿祂,像是缉拿重犯一样,因为过去一个星期,祂天天都在圣殿里教训人,他们若要采取行动,随时都可找到机会。而耶稣被捕之后,门徒却纷纷逃命去了。
耶稣和门徒在面对危难时的态度完全不同:前者表现极度的镇定和勇敢,而后者却是冲动与怯弱。耶稣的表现,是基于他已决心遵行父神的旨意,因此虽强敌当前而毫不畏缩;门徒既连警醒祷告也做不来,又怎能在考验中站立得稳?
祈祷 求主除去我内心的虚伪和诡诈,帮助我以真诚待人接物。
初步审问(二十六 57 ~ 68 )
犹太公会的成员齐集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官邸里,等候士兵把耶稣解来。该亚法是亚拿的女婿,亚拿在主后 6 ~ 15 年作大祭司,而该亚法则在主后 18 年被委任为大祭司。
公会在该亚法的主持下,对耶稣进行了初步的审问。这群想置耶稣于死地的宗教领袖们,正在急于寻找对祂不利的证据,为要使这宗案件在呈交罗马巡抚作进一步裁决时,足以获得他的接纳。原来犹太公会本身没有执行死刑的权柄,凡牵涉死刑的案件,必须获得罗马巡抚的批准。虽然公会里的人已收买了不少假见证人起来诬告耶稣,但他们所提出的指控,都不能把耶稣入罪。最后有“两个人”指证耶稣曾对圣殿说过威吓的话;根据摩西律法,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指控才可以成立。本来这“证据”是对耶稣很不利的,因为圣殿归罗马政府保护,任何人对圣殿的安全构成威胁,就是违反了政府的法律;然而,由于耶稣对他们的指控不加答辩,他们想以此把祂入罪也就不能成功了。
大祭司觉得用别的途径入罪耶稣会更为有效,于是迫使祂表明自己是否弥赛亚。耶稣不否认自己是弥赛亚的身分,但祂指出自己不是众人心目中要用武力拯救百姓的弥赛亚,而是旧约圣经所预言的那位尊贵的主(“坐在……右边”)和荣耀的人子(“驾……降临”)。
大祭司认为耶稣既确认自己与至高者同位,这就构成了犹太律法中最严重的僭妄罪,可以上呈罗马巡抚判以极刑。他们随即用各样方法凌辱和戏弄耶稣。“撕开衣服”是极之惊惧的表示;“吐唾沫”是厌恶、弃绝的表示。圣洁无罪的主,为要拯救你和我的缘故,甘愿忍受诸般痛苦与折磨;面对主这样伟大的爱,我们岂能不爱祂?
祈祷 主啊,为我忍受了凌辱和痛苦,我愿意爱更深。
彼得否认主(二十六 69 ~ 75 )
耶稣被捕后,彼得一直远远的跟祂;在大祭司官邸的院子里,他又与群众混在一起,为要知道事情的进展情况。
彼得第一次否认耶稣是在“一个使女”的面前。这使女是在彼得进入院子时给他开门的女仆,她可能因为彼得是耶稣众门徒中的领袖而认得他。经过这次的指认后,彼得还没有立刻逃离大祭司的官邸,他只退到前院等候消息。
可是,他在前院又被另一个使女认出身分来;于是,他发誓不认识耶稣;然而,他在第二次否认主时露出了破绽,因为他说话时带有乡音,听来便知道是加利利人。因此,他第三次被人认出是耶稣的同伴。这次认出他身分的是一个男子,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这男子是大祭司仆人马勒古的亲属,曾亲眼看见彼得和耶稣一起在客西马尼园里。彼得不惜发咒起誓,表明自己与耶稣毫无关系。
在彼得三次否认主之后,“鸡就叫了”。这里所说的“鸡叫”,是第三更的意思,即凌晨三时;罗马人的夜间共分四更:睌上、半夜、鸡叫、早晨。彼得这时想起耶稣在不久之前预言他将会跌倒,而他却充满自信地夸口,他的内心感到非常难过,于是离开大祭司的院子,到外面去痛哭。
彼得对主的不忠,是由于他看自己的得失与安危比主更重要,他宁愿讨好人而不惜背弃主。今天同样有不少信徒,不敢在世人面前承认自己的信仰,恐怕被人取笑:有些信徒在面对利害关头时,只顾爱惜自己而甘愿违背真理。你是一个怎样的信徒?你对主是否忠诚?
祈祷 主啊,知道我的软弱,求赐我足够的力量,永远忠心于。 ──《新旧约辅读》
马太福音 第26章 注释
26:1-16 逾越节前的风波
2 「逾越节」:见路2:41注。
3 「该亚法」:於主後十八至卅六年任大祭司。
5 见可14:2注。
6-13
根据约12:1-2, 12,这筵席在耶稣还未公然进耶路撒冷之前举行,而膏
抹 的女人是拉撒路的姊妹马利亚。(参考:有罪女人以香膏抹主)
7 香膏的分量与价值,见可14:3-4注; 约12:3, 5。
12 按犹太人的看法,给死人妥当的殡葬(包括用香料膏抹,参
约19:40),是一件善事,另见约12:7注。
13 「福音」:见可1:1注。
14 「当下」:犹大卖主与上文的密切关系,参约12:4-6。
15 「三十块钱」:见太27:9-10注。
26:17-30 逾越节的晚餐
17-19 事先的准备
17 「除酵节」:犹太人吃无酵饼以记念祖先脱离埃及的节期。
(出13:6-10)
原指逾越节(尼散月十四日)随後的七天(利23:5-6), 但整
段日子可泛称逾越节,而按俗例,此月十四日已可算为除酵节
的首天。
18-19 详情见路22:7-13。
20-25 预言犹大卖主
20 「晚上」:见可14:17注。
「坐席」:耶稣与犹大的对话,参约13:18-30及注。
23 「蘸手在盘子里」:见附加资料及补论:「犹太人逾越节晚餐
的程序」。
26-30 设立主餐
擘饼和饮杯,是逾越节晚餐的必然项目,且有固定礼文,但耶稣对此
赋予新的含意(参路22:19-20注; 林前11:23-27),表明 的代赎。
28 「立约的血」:见路23:19-20注。
29 「直到 ...... 日子」:指末日神国里的福乐(参8:11; 启19:7-9)。
30 「诗」:指逾越节最後颂唱的诗篇115-118篇。
26:31-35 预言彼得不认主的
「那时」:可能是晚餐之时(参路22:31-34; 约13:36-38)。
「我要 ...... 分散了」:引自亚13:7。
「鸡叫」:见路22:34注。
26:36-46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
36 「客西马尼」:意思是「油榨」:位於汲沦谷东面、橄榄山麓
(路22:39; 约18:1)。
37 「忧愁」、「难过」:见约12:27-28注。
39 「杯」:见可10:38注。
面对死亡以遭神撇弃的痛苦,耶稣不期然希望逃避,但 虽然
再三祈祷与挣扎(参路22:44)却甘愿顺服父神的旨意。
(参来5:7-9)
41 「你们心灵」:见可14:38注。
26:47-56 耶稣被捕
47 来人似包括罗马兵士(见约18:1, 12)。
48 「亲嘴」:是学生向夫子问安的惯常做法。
51 「有 ...... 个人」:即西门彼得;大祭司的仆人名叫马勒古(见
约18:10),结果见路22:50-51。
53 「十二营」:一营罗马步兵约有五千人。
26:57-75 耶稣初步受犹太当局审问
57 「把他 ...... 聚会」:见可14:53注。
58 参约18:15-16。
60 「两个人」:律法规定见证人至少要有两个。
(民35:30; 申19:15)
61 「我能 ...... 起来」:可能是对耶稣话语的曲解。
(参太24:2; 约2:19-21)
64 耶稣不否认自己弥赛亚的身分,但指出 不是众人心目中诉诸
武力的属地弥赛亚, 而是诗110:1提到的 、 地位尊贵的「主」
(「坐在 ...... 右边」), 与但7:13所述的,要在荣耀中彰显的
属天「人子」(「驾 ...... 降临」)。
65 耶稣被控「僭妄」,不因 自认是基督,而是因为 自承有神
的地位。
按律法规定。亵渎神者要被石头打死(利24:13-16)。
「撕开衣服」:表示悲愤。
67-68 见可14:65注。
69-75 彼得三次不认主
69 「有一个使女」:就是给彼得开门的(约18:17)、大祭司的
使女(可14:66)。
71 根据路22:58和约18:25,这次另有男子认出彼得的身分。
73 「你的口音 ...... 出来了」:住在加利利的犹太人操独特的口音
。此时,马勒古(见51注)的亲属更指证彼得於耶稣被捕时曾
陪伴左右(约18:26)。
75 「彼得想起」:另参路22:61注。
思想问题(第26章)
1 为什麽耶稣嘱咐门徒将马利亚膏 的事(26:6-13)向所有信徒宣
扬呢?
2 跟随耶稣已有一段日子的犹大为何会出卖 呢?
你想当初他跟随耶稣的目的何在?
3 试描述耶稣面对十字架的心情和感受。
对此你有什麽感想?
4 为什麽耶稣透露门徒中有人出卖 呢(26:21)?
为何门徒纷纷问耶稣是否他本人要卖 呢?
犹大为何也同样发出这个问题?
5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给我们什麽属灵的功课?
参26:39, 42, 44。
6 何以见得耶稣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参26:51-54。
7 「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这话可否成为今日我们宽
容自己的藉口呢?为什麽?
马太福音第廿六章
接近悲剧最后一幕(廿六 1-5 )
这是神圣悲剧最后一幕的开始,耶稣再一次警告祂门徒那将要来到的事。在最近的几天,耶稣的行动曾带 如此庄重和主动,门徒可能以为祂打算要公然反对犹太的权威人;可是祂在这里又一次很清楚的表示祂的目标是十字架。
在同一个时候,犹太的权威人士正在策划他们的阴谋。该亚法全名是 Joseph Caiaphas ,他是大祭司。对于该亚法的事我们知道的很少,只知道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实。在古代大祭司的职位是世袭的终生职位;但是罗马人占领了巴勒斯坦以后,大祭司的换职十分迅速,因为罗马人按照他们的意思任意支配大祭司的存废。从主前三十七年,到主后六十七年圣殿被毁以前最后封立一位大祭司为止,至少有廿位大祭司。值得注意的是该亚法担任主后十八年至三十六年间的大祭司。他的任职竟会如此长久,真是一件罕有的事;该亚法一定在与罗马人合作的技巧上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难处也就在这个地方。
罗马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内乱,若有任何暴动,该亚法一定会丢掉他的职位。在逾越节的期间,耶路撒冷总是充满了爆炸性的气氛,城里面挤满了人。约瑟夫告诉我们一次实际人口统计的情形(约瑟夫着,犹太战争六卷九章三节)。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当时候的总督是西斯丢( Cestius )。他认为尼禄王不了解犹太人的人数,以及他们对任何总督所造成的难题。因此西斯丢要大祭司计算那一次逾越节宰杀献祭羔羊的数字。约瑟夫接下去说:‘每只祭物不得少于十人(因为单独献祭是不合法的?),有很多是二十个人合献一只祭物。’结果发现在那一次被杀羔羊的数字竟达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头,照约瑟夫的估计,逾越节在城里约有二百七十五万人之多。
怪不得该亚法要设法暗暗不动声色地把耶稣带走,因为有许多朝圣者是加利利人,他们认为耶稣是一位先知,其实按照该亚法的阴谋,是要把这件事耽搁下来,等逾越节过去,城里面比较安静以后再动手;可是犹大给了他一个解决困难的办法。
爱心的耗费(廿六 6-13 )
福音书之中,马可与约翰也记载了伯大尼浇香膏的事件。马可所写的跟这个故事几乎完全一样,但是约翰另外加上一点,说膏耶稣的女人是拉撒路与马大的妹子马利亚。路加并没有提到这个故事,但是他却提到在法利赛人西门的家里(路七 36-50 )浇香膏的故事。但在路加的故事中,那浇香膏在耶稣脚上,又用头发去擦拭的女人,是一位声名狼藉的坏女人。
那么,路加的故事是不是跟马太、马可、约翰所说的同一个故事?在两种记录中,主人都是西门,不过路加说他是法利赛人西门,而马太与马可说他是长大麻疯的西门。约翰根本就没有提到主人是谁,只不过这件事好像发生在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家中。西门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在新约中至少有十个西门;在约瑟夫记载的历史中,西门的名字竟有二十个以上。认为路加的故事与其他三本福音中的故事是同一件事,这看法最困难之处,就是在路加的故事中,这女人是声名狠藉的罪人,而就我们所知,伯大尼的马利亚是那样的人。可是马利亚爱耶稣的热诚,很可能是由于她曾从极深的堕落中蒙拯求而感恩的结果。总之,路加的故事究竟是不是跟其他的同一的故事,还不确知:我们只能说它作为同一件事情,并不是不可能的。
无论如何,这故事的确像耶稣所说的,是一件美事,并且在其中蕴藏十分宝贵的真理:
(一)这件事向我们显示 爱心的耗费 。那女子拿了宝贵的香膏来,把它倒在耶稣身上。犹太的妇女十分喜爱香膏,她们常在颈子上挂一个玉石的小瓶子盛 香膏。这种 香膏十分珍贵,马可与约翰都记载门徒说这香膏可卖三百个第那流(可十四 5 ,约十二 5 )。第那流是一种银币,当时一个人一天的工资大概只有一个第那流,按这个标准来衡量这香膏代表将近一年的工资。或者我们可以这样想,当耶稣与祂的门徒谈论如何使聚集的 众吃饱,腓力的回答是:两百第那流的银子,才勉强可以买饼使他们吃饱。这香膏的价值相当于五千人饱吃一餐的价值。
这位女子给耶稣如此贵重的东西,她把这香膏献给了耶稣,因为这是她一切所有之中最珍贵的。爱永不计较,爱永不考虑他所能给的是太多;爱惟一的愿望就是最大限度的给予,而且当给了一切所能给,还是认为礼物太小。如果我们尽可能灭少给予基督和祂教会的奉献,我们简直还没有开始成为基督徒。
(二)这件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照普通常识来判断事情是不对的。在这一次,常识的声音说:‘何用这样费呢?’这当然是不错;可是常识的经济学,跟爱的经济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常识听命于慎重的考虑,可是爱却听命于心灵。在人生之中常识占有很重要地位,但是有的时候只有爱的耗费才能满足爱的要求。一件礼物若是们很容易得到的,就不是一件真正的礼物,惟有在这件礼物中带有牺性,而且达超乎我们能给的限度,才是一件真正的礼物。
(三)它表示有些事情必须抓住时机,否则根本就做不成。门徒热诚要去帮助贫穷的人,但是拉比们有话说:‘上帝许可穷人常与我们同在,使我们行善的机会永不至于消失。’有的事情我们随时都可以做,有的事我们只能做一次,一旦失去机会,就永远错失良机。我们常常受到慷慨的感情冲动,但常常没有实行。如果我们不去实行,那种环境、人、时间和冲动,大概都永不返回。许多人生的悲剧,就是坐失‘实行美事’良机的历史。
(四)它告诉我们爱心行为的香气可以留存到永远。人凭爱心做的事是如此的少,以致若做了一件,就会像明光照耀在黑暗的世界之中。在耶稣生命的末期那么多的苦毒,那么多的背叛,那么多的阴谋,那么多的悲剧之中,这个故事仿佛就是沙漠中的绿洲,在黑暗世界中光耀的明灯。在这个世界上,人所能够做的,少有比一件被人纪念的美事更大的。
背叛者生命中的最后时刻
我们不该只从本福音书片段的记载中来看犹大的故事,却要从事整个的研究,一段一段地来念他最后的轶事,以及背叛者最后自杀的经过。
背叛者的交易(廿六 14-16 )
我们已经看到犹太人的权威人士希望找出一个不使民众生乱的方法来逮捕耶稣,而现在犹太正是把这个方法提供给他们。犹太的出卖主,可能有三个原因;所有其他的见解都是从这三个原因中变化出来的:
(一)可能是由于贪心。按照马太与马可的记载,就在伯大尼香膏膏主以后,犹太即想到这椿可怕的交易。当约翰描述这段故事的时候,他说犹太反对香膏膏主,因为他是个贼,常取袋中所存的(约十二 6 )。假如这是真的,犹太所进行的实在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交易,他同意出卖耶稣的代价是三十块钱,一块钱(编者注:这里钱的单位用 arguria )就是一个舍客勒,约三先令。如此说来犹大卖主的代价,不到五英镑。如果贪心是犹大背叛行为的理由,这就是历史上贪爱金钱所造成的最可怕的例子。
(二)可能是由于完全失望而产生的极度憎恨。犹太人始终有权力的梦想,因此在他们中间有一些急进的爱国主义者,准备以谋杀和暴动的行为把罗马人从巴勒斯坦赶出去,这些爱国主义者称为‘凶徒’( sicarii )──带 短刃的人,因为他们采用暗杀的政策。犹太可能就是这样的人,他认为耶稣是上帝差来的领袖,要以祂神奇的能力来领导叛乱。可是到后来他发现耶稣选择了另一条道路,走向十字架的路。他在痛苦的失望中有了憎恨,这恨促使他要将他原来殷切寄望的耶稣置于死地。犹大可能憎恨耶稣基督,因为耶稣基督并不是他所盼望的基督。
(三)可能犹大并没有故意要耶稣受死。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犹大看出耶稣是一位神性的领袖,也许他认为耶稣的进程过于缓慢,他想要催促耶稣及早下手。他出卖耶稣,为的可能是要逼 耶稣采取行动。这是与事实较为相符的假定,并说明了为何犹太发现他的计划错误,震惊而自杀了。
不过在我们看来,犹大的悲剧是他不肯接受耶稣的本身,反而想要使耶稣变成他所要的样子。其实不是耶稣能被我们改变的,而是我们一定要被耶稣所改变。决不能利用耶稣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而必须把自己交在祂的手中,让祂来使用我们以达到祂的目的。犹太的悲剧,是一个自以为比上帝知道得更多的人所遭遇的悲剧。
爱心最后的恳求(廿六 20-25 )
在福音故事最后的数幕中,耶稣似乎与犹大有好几次独处,没有别人在场。有一件事是确定的──犹大必定完全秘密地进行他的残忍买卖。他对自己的行踪一定保持高度的机密,否则其他的门徒要是知道他正在做的事,他就无法逃命了。
犹大虽然不向其他门徒透露他的计划,他却无法向基督保密。同样,一个人可以向他的同伴隐瞒他的罪,他却瞒不过耶稣基督的眼睛,祂洞察人心灵深处的隐密;别人虽不知道,耶稣却知道。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对待罪人的方法。耶稣可以用祂的能力来摧毁犹大,使他瘫痪,使他无助,甚至将他杀害。可是耶稣所用的惟一的武器,就是爱的恳求。人生伟大的奥秘之一,就是上帝对于人自由意志的尊重,上帝不勉强,也不压制,祂只是恳求。
当耶稣想要阻止一个人犯罪的时候,祂做两件事:
第一,他使人面对他的罪。祂要使人停下来,思想他是在做什么?仿佛祂在对罪人说:‘你看你正想要做的事──你能够真正去做这件事吗?’有人曾说,使我们不犯罪的最大保证,就是我们被罪所震惊。耶稣一次又一次吩咐人停止、查看、了解真像,这样也许会使人因震惊而回复清醒。
第二,祂使人面对祂自己。祂吩咐一个人看祂,仿佛在说:‘你能够望 我吗?你能够望我的眼睛,然后 去做你所要做的事吗?’耶稣的恳求,要使使人了解他所要做的事之可怕,和那渴望阻止他做这件事的爱。
在这里我们才看到罪恶真正的可怕的处,就是在它的明知故犯。犹大不顾爱心最后的恳求,还是执迷不悟。他虽然面对他的罪,也面对过基督,犹大还是不肯回头。罪可以有两样的。有一种由欲念而来的罪,是人受到一时的冲动所犯的罪。但愿无人轻视这样的罪;它可能有极可怕的结局。但是那有豫谋,故意刚硬冷漠的罪,是更为不好的罪,因为冷血的人知道他在做什么,他虽面对可怕的罪行,并面对耶稣眼中的爱,仍旧要走自己的道路。我们内心要激烈反对那以冷酷刺伤父母之心的儿女──这就是犹大对耶稣所行的,这也是我们时常在行的。
背叛者的亲嘴(廿六 47-50 )
我们已经看到,犹大的行动可能是由于两个动机中的一个。也许他实在是由于贪心或失望,盼望见到耶稣被处死;他也可能是迫使耶稣采取行动,并不盼望祂被处死。
因此这件事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如果犹大的心中只有憎恨与发狂的贪心,那么这就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亲嘴──一张出卖的亲嘴。在有关犹大的事件中,再也没有比这件更为可怕的了。
但是有一些事情暗示 犹大的心意并不止于此。当犹大告诉武装的暴民,他要用亲嘴的暗号,指出他们所要捉拿的 人,他所用的希腊字是 philein ,这是亲嘴的通常用字;可是当犹大真正与耶稣亲嘴的时候,所用的字是 kataphilein 是一种爱人的亲嘴,表示重覆、热情的、强烈的意思,犹大为什么要如此呢?
况且何须指出那一个是耶稣呢?权威人士所要求的,不是有人指出谁是耶稣;而是一个便于捉拿祂的机会。那些来捉拿耶稣的人,是从大祭司和长老那边来的,这些人一定是圣殿中的警 ,是惟一可以任凭大祭司指挥的武装力量。这些圣殿中的警不可能不认识在数日之前洁净圣殿,并赶出外院中兑换银钱与贩卖鸽子的耶稣;他们也不可能不认识这个每天在圣殿的 走廊教训人的人。他们并不需要指证,只要把他们带进园中,他们就会认出他们所要捉拿的人。
很可能犹大走前来与耶稣亲嘴,就像门徒与他的夫子亲嘴一样,他实在就是这个意思;然后他退到后面去,骄傲地等候耶稣最后采取行动。奇怪的是犹大自从亲嘴以后,就从园中消失,一直到他自杀才提起他。他在耶稣受审的时候,也没有出来作证。犹大可能在一种痴呆、盲目、惊讶、麻木的顷刻之间,看到他的估计是何等错误,他只得带 永远破碎和深感内疚的心,蹒跚地消失在黑夜之中。如果这是真的,犹大就进了他自己所创造的地狱,因为最坏的地狱就是充分认识到罪恶可 怕的结果。
背叛者的结局(廿七 3-10 )
在这惊人的暗影之中,展示了犹大最后的一幕悲剧,不论我们如何说明犹大的心意,至少有一件事情很清楚的──犹大现在看到他所做之事的可怕。马太告诉我们,犹大把钱扔在圣殿里面。他用来说明圣殿的字,不是普通用的 hieron ,而是圣殿本身的用字 naos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区别。我们一定会记得,圣殿有一层一层的院子,彼此相通。犹大极端失望地来到外邦人的院子,他经过妇女院再经过以色列院,就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他已经到了祭司的院子与圣殿本身的尽端。他在那里叫他们把钱收回去;他们不肯,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走出去吊死了。祭司取了这笔钱,因为染了血不能收入殿库,就用来买了一块土地,埋葬死在城里不洁的外邦人尸体。
犹大的自杀一定是他计划错误的一个最后的表白。他的原意是要激动耶稣作一位征服者,然而他却驱使耶稣上十字架,这意想不到的结局粉碎了犹大的生命。在这里有两件关于罪的重要真理:
(一)犯罪最令人畏惧的,是我们不能使时光倒流。我们不能废除既成的事实。一失足成千古恨,再不能挽回!
十二世纪的波斯诗人奥玛关严( Omar khayyam ),曾经有一首诗,悲叹事情一旦作成就不能更改或取消。他说:
‘时间移动的手指写,一旦写好,
你虽哀求,或用尽技巧,
都无法使它删改半句话;
即使泪如两下,
也洗不掉其中的一个字。’
人无须活到很老方才经历这可怕萦扰于心的渴望──巴不得那时刻能够再来一次。当我们记得没有一个动作可以收回,这将会使我们加倍地谨慎我们的行动。
(二)犯罪有一个希奇的现象,就是人将变为厌恨他藉 犯罪所得到的东西。他藉罪行所得到的报酬,可能使他感到厌弃、背叛、抗拒,直到他扔掉它为止。多数人犯罪,都是以为他们只要得到那件追求的禁品就会快乐。可是犯罪的结果,那件东西常会成为他要摆脱而无法摆税的。
我们已经看到,马太在不适当的地方,找出有关耶稣生平的豫言。在这个地方,又有一个显明的错误。马太在这里根据他的记忆引证了一段经文,其实他所引证的经文是来自撒迦利亚,并非来自耶利米。这是一段很特别的经文:(亚十一 10-14 )先知在其中告诉我们,他怎样接受了一笔不值得的赏赐,把它扔给 户。马太在这幅古老的图画中,看到犹大所作之事豫表的象征。
如果犹大忠于耶稣,他可能殉道而死;可是他过于坚行己路,使他用自己的手结东了自己的生命。他丧失了殉道者荣耀的冠冕,而且发现自己活 己无可容忍,因为他已经犯了罪。
最后的晚餐
我们已经把论到犹大的所有经节放在一起,接 我们也要把一切有关于最后晚餐的经节放在一起。
传统的筵席(廿六 17-19 )
耶稣来到耶路撒冷,是为了守逾越节。我们已经知道在那个时期,城里面是多么拥挤。本来在逾越节,所有的犹太人都要留在城界以内,可是太多的人无法容纳;因此官方把像伯大尼之类的村庄划入城市范围。耶稣当时正在这个范围内。
可是摆设筵席的地方,一定要在耶路撒冷城内。门徒想知道他们应当做什么准备。显然耶稣并没有把这件事留到最后的一刻,祂已经跟一位耶路撒冷的朋友作了安排,祂也豫备了一句口令:‘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于是门徒被差去传这句口令,并从事一切必要的准备。
逾越节的那一周的第一个晚上,称作‘无酵饼筵席’。我们考虑这些事情,要记得犹太人的第二天是由晚上六钟开始。这无酵饼的筵席是从礼拜四早上开始。在礼拜四的早上,在按仪式搜查全屋以后,把每一点酵都完全除去。
无酵有双重的理由:整个的筵席是为要纪念以色列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从埃及的奴役中得释放。当以色列人逃离埃及的时候,情势十分紧迫,没有时间烤发酵的饼(出十二 34 )。无酵的饼很快就可以烤出来,但是像一块干饼,不像面包。把酵除掉以后,所做的饼就是无酵饼,为要再一次体验他们离开埃及那天晚上的行为。
犹太人认为酵是腐烂的象征,我们已经说过酵是发过的面团,犹太人把发酵与腐败当作同一回事,因此酵就是代表一切腐烂与败坏之物,无酵节就成为洁除净尽的标记。
门徒们从事些什么准备呢?
他们在礼拜四的早上豫备无酵饼,并且除去屋内一切的酵。在筵席中另一个主要的部分就是逾越节的羔羊。这逾越节的名称就是从羔羊得来的。临到埃及人最后的一样灾难,使他们不得不放以色列人走,就是死亡的天使走遍埃及全地杀死每一家中头生的。以色列人为要区别他们的家与埃及人的家,就取一只羔羊杀了,把羔羊的血涂在门框门楣上,使那灭命的天使看见了这个记号,就逾越他们的家(出十二 21-23 )。在礼拜四下午就要把羊羔带到圣殿去宰杀,羔羊的血,就是羊的生命,要献给上帝。
无酵饼和羔羊都准备好了之后,还要为这筵席准备另外四件必需品:
(一)要放一碗 盐水 在桌子上,为纪念当年在埃及为奴时所流的眼泪,以及上帝奇妙的大能带领他们渡过红海的盐水。
(二)必须准备一把 苦菜 ,包括萝卜、菊苣、茅菜、蒿苣、苦汁薄荷等类的东西,这也是再一次要他们纪念为奴的苦楚,以及当初将羔羊的血涂在门楣上的牛膝草。
(三)有一种称作‘凯罗锡丝’( Charosheth )的酱,是用苹果、枣、石榴与坚果混合制成的,为要纪念在埃及被迫用泥土制砖;又在其中插上肉桂的枝,为纪念做砖所用的草。
(四)最后有 四杯酒 ,这四杯酒提醒他们出埃及记六章六至七节的四个应许:‘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求赎你们脱离埃及人的重担;不作他们的苦工;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上帝。’
这就是在礼拜四上下午所豫备的一切,也就是门徒所要豫备的。到了下午六点以后,尼散月十五日的礼拜五开始,宾客们就可以聚集在桌前等候入席。
祂的身体和祂的血(廿六 26-30 )
我们已经看到旧约的先知们,若要使百姓了解必须了解的某种教训,就以象征性的行为作为代表。我们也看到耶稣在进入耶路撒冷,与无花果树的两件事情上,采用了同样的方法。这也是耶稣在此地所行的。逾越节筵席所有的豫表和所有的仪式,正是祂要向人描述的一幅图画,耶稣所用的是什么图画?其中包含些什么真理?
(一)整个的逾越节筵席就是 蒙拯救的一种纪念 ,为要提醒以色列百姓,上帝如何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释放出来。首先又是最重要的,是耶稣自称为 伟大的释放者 。耶稣基督释放人脱离惧怕与罪恶,使人从缠绕中,从不容他们前进的罪恶中释放出来。
(二)逾越节的羔羊特别是 安全的表记 ,在那灭命的夜晚,逾越节羔羊的血保护以色列人得到安全;照样 \cs9 耶稣称为救主 ,祂来拯救人脱离罪恶,和罪恶的结果。祂要来使人在地上有安全,在天上有安全;在现时有安全,到永恒也有安全。
在这里有一个钥字,珍藏 耶稣全部工作与意向,就是‘约’字。耶稣说祂的血是立约的血,这是什么意思呢?约是两方面的关系,当两个人互相立约,这两人就有了关系。但耶稣所说的约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约,而是上帝与人中间的约,它是上帝与人之间新的关系。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所说的:‘因为我的生,更因为我的死,使你们与上帝之间可以有一个新的关系。’ 仿佛祂是说:‘你们已经看到了我,在我里面你们已经看见了上帝。我已经告诉你们,也显明给你们看,上帝是如何地爱你们。祂爱你们甚至宁愿使我经历所经历的痛苦,上帝就是这样!’因 耶稣所作的一切,人类与上帝就有可爱的新关系了。
这段经文在结束的时候说:耶稣与门徒唱了诗以后,就上橄榄山去。在逾越节仪式中有一个主要的部分,就是唱 Hallel 。 Hallel 是赞美上帝 的意思,由赞美的诗篇一一三篇至一一八篇篇所组成。他们在逾越节筵席不同的阶段中,吟唱这些诗篇的片段。在逾越节筵席最后的阶段,是唱诗篇一三六篇,那段最伟大的 Hallel 。这也就是他们上橄榄山以前所唱的诗歌。
另有一件需要注意的事,在那最晚餐与我们所遵守的圣餐之间,有一个根本的不同之处。最后的晚餐是真正的一餐饭食。其实律法上规定整个的羊羔,以及每一样东西都必须吃得干干净净,不准剩下。并不是像圣餐那样吃一小块饼,喝一点酒;而是为饥饿的人所豫备的一餐饭。我们可以说,耶稣教导人不仅是来到教会吃一餐仪式与象征性的筵席,祂也告诉他们,每当他们坐下来为满足饥饿要进食的时候,那餐饭就是纪念祂。耶稣不但是圣餐的主,祂也必须是餐卓上的主。
最后一件要注意的,是这段经文以耶稣在最后晚餐中所说的话为结束。祂说祂不再与他们同席,直到在祂父的国里,这的确是神圣的信心与神圣的乐观主义。耶稣正要往客西马尼园去,要在公会面前受审,钉上十字架,可是他 仍旧在想到天国 ,耶稣认为十字架决不是失败,它是得荣耀的道路。耶稣正要走上各各他,祂也是走在通往上帝国度和宝座的路上。
彼得的失败
我们现在搜集有关彼得的故事。
主的警告(廿六 31-35 )
耶稣的某些特征在这段经文中很清楚地显示出来:
(一)我们在此地看到耶稣的 现实性 。耶稣知道摆在前面的是什么。马太在旧约撒迦利亚十三章七节,看到门徒们将要逃跑的豫言。耶稣并不是闭上眼睛不看事实的乐天派,祂豫先看见那不可避免的事将要发生,可是祂仍旧勇往直前。
(二)我们在此地也看到耶稣的 自信 。祂说:‘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耶稣时常能够超越到十字架的前面,祂对于荣耀的确信,正如对痛苦的确知一样。
(三)我们在此地看到耶稣的 同情 。祂知道祂的门徒要逃命,并在祂最需要的时候离弃祂;可是祂并不责备他们,祂并没有定他们的罪,祂也没有向他们发牢骚或称他们为无用的废物与拆断的芦苇。相反的却告诉他们,最可怕的时候一过去,祂就要再与他们相见。这就是耶稣的伟大之处。祂知道人最坏的地方,而仍旧爱他们。祂知道我们人类的弱点,祂知道我们一定会做错与不忠,但是这样的认识并没有使祂的爱转变成苦恨或轻视。耶稣对于软弱以至犯罪的人,只有同情。
再者,本段经文也显露关于彼得某些事情。当然,彼得的错误十分明显;彼得的错就是 过份的自信 。他知道他爱耶稣,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以为靠 他自己,就可以应付任何情况。彼得认为他自己比耶稣所认识的他更为刚强。我们的安全,只在于我们认清自己的软弱,不再有夸口的心,不靠自己,却谦卑寻求基督的帮助。
罗马人与犹太人把夜晚分作四更,下午六点到晚上九点,晚上九点到半夜十二点,半夜十二点到翌晨三点,翌晨三点到清晨六点。所谓鸡叫是第三与第四更之间,耶稣对彼得所说的,是在黎明以前,彼得要三次否认祂。
勇敢的失败(廿六 57-58 , 69-75 )
凡念到这段经文的人,没有不对新约的坦诚感到惊奇。如果还有一件秘而不宣的事就是这一件,但这里竟然不顾羞愧而完全叙述出来。我们知道马太的记载是根据马可而写成的,这段故事在马可的描述更为生动(可十四 66-72 )。我们也知道──如帕皮亚( Papias )告诉我们,马可福音实际上只是彼得讲道材料的摘录。我们获知一件令人惊异的事实:彼得否认主的故事,竟是彼得亲自告诉别人。
彼得并没有隐瞒,反而使它成为他所传的福音中重要的部分。彼得如此行有一个最好的理由:每当他叙述这个故事一遍,他可能会说:‘这就是耶稣赐予的饶恕,我在祂最痛苦需要的时候不忠,祂还是饶恕我,这惟有耶稣能够做到。我彼得是一个胆怯的人,祂竟接纳我,甚至还使用我。’我们在念这段故事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的是彼得亲自叙述他自己罪恶的耻辱,为要使所有的人知道耶稣基督赦免之爱与洁净能力的荣耀。
如果单以不定罪的同情来看待彼得的失败,是错误的。在彼得身上所发生的,可能发生在多数勇敢的英雄身上。所有其他的门徒都逃走了,彼得并没有走。在巴勒斯坦地方,小康之家的房屋是建造在四面都有房间,中间有一块方形的场地之中。彼得走进大祭司家中间的院子,等于就是走进狮子洞里,可是彼得不顾这一切。无论这个故事怎样结束,它却是一位勇敢的彼得作为故事的开始。
第一次不认主是在院中,婢女一定因 彼得是耶稣的跟随者中最出色的一位,而认识他。经过这样的指认以后,我们一定以为彼得会立即逃命,胆小的人可能立刻逃进黑暗之中。可是彼得并没有逃,他退到廊下,在彼得的内心被两种感情所撕裂,一种是使他想要逃跑的惧怕,另一种是使他留下的爱。他在廊下又被人认出来,这次他发誓 不认识耶稣。可是他还是没有离开。这简直就是最顽固的勇气。
彼得的第二次否认主,使他露出了马脚,他说话的口音显然就是加利利人。加利利人说话带有喉音,由于他们的发音过于难听,在会堂里竟不准加利利人祝福。他再一次被人认出是那加利利人的门徒。这一次彼得做得更不像样,他不但发誓不认识耶稣,也咒诅跟从耶稣。但是彼得显然仍无意离开大祭司的院子。然后鸡叫了。
这里很可能有一幅清楚生动的图画,即所谓的鸡叫,并不是家禽鸣叫的声音,而且从一开始就不是这个意思。大祭司住的房子是在耶路撒冷城的中心,似乎不可能在市中心饲养家禽。而且实际上犹太人的律法定规,在圣城中饲养公鸡、母鸡都是犯法的,因为它们会污秽圣物。但是鸡叫的时间是在翌晨三时,罗马在安东尼城堡的 兵,就在那时候换岗,换岗是以吹号为记;‘号’的拉丁文是 gallicinium 即鸡叫之意。所以至少有可能的事是:当彼得第三次不认主的时候,有号声从城堡的营地发出,响彻整个寂静的城市,彼得想起这吹号的声音──鸡叫的声音,他就到外面去痛哭。
以后彼得做些什么我们并不知道,福音的故事在他羞耻的痛苦之中垂下了仁慈的幕幔。但我们在定彼得的罪以前,一定要很清楚的记得,在我们中间很少有人会有勇气,走进大祭司的院子。最后还得提到一件事,彼得虽然三次被人认识,给他勇气仍然留在那里的是爱,使他想起耶稣的话也是爱,使他到外面去痛哭的还是爱,而受能遮掩了许多的过错,这故事最根本,持久的印象,并不是彼得的懦弱,而是彼得的爱。
花园中心灵的挣扎(廿六 36-46 )
我们实在是应当恭敬地跪下来研读这段经文,这样的经文所要求我们的,是从研读而进到奇妙的崇敬。
在耶路撒冷本身是没有花园,因为这座建立在山顶上的城市,并没有多少空地,每一寸土地都有盖房子的价值。因此富人们在橄榄山的斜坡上开辟私家的花园。客西马尼很可能就是‘橄榄桶’或‘榨橄榄’的意思,耶稣一定得到进入这橄榄园的许可权。思想在最后的日子中,那些匿名的朋友们围绕 耶稣,实在是一件希奇可爱的事。有一位供给他驴驹骑进耶路撒冷,有一位把楼上的房间让给祂在其中吃最后的晚餐,现在又有人让祂有权利走进这橄榄山斜坡上的花园。在充满仇恨的沙漠中,仍有爱的绿洲出现。
祂带 登山易容中跟祂在一起的三位门徒,进到花园里面,祂在那里祷告;不但如此,祂也在那里挣扎。我们以恭敬虔诚的心情来看耶稣在园中心灵的挣扎,可以使我们看到几件事;
(一)我们看见耶稣 极度的痛苦 。现在祂很确实的知道死亡就在眼前,在一刹那间就要临到祂的身上。没有人愿意在三十三岁就去死,更没有人愿意在十字架上受苦而死。耶稣在这里要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而有无比的挣扎,凡是念到这段经文的人,都会看出这争战的实在。这并不是在演戏,而是成败未决的挣扎。在客西马尼园,整个世界的救恩都挂在天平上,因为耶稣可能退后,使耶稣的旨意受挫折。
耶稣在那个时候,只知道祂非要往前不可,而前面却有十字架在等祂。我们可以恭敬地这样说,我们在这里看见耶稣在学习每一个人有一天必定要学的功课,就是学习接受我们无法了解的事。祂所知道的,只是上帝的旨意催迫祂前进。在这世界上有很多是我们无法了解的事,临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那时信心就会伸展到它的极限。在那个时候,想到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同样的经历,会使我们的心灵感觉甜蜜,特土良( Tertullian )在论洗礼廿章告诉我们一句口传的耶稣的话,并没有记在福音书之内:‘凡没有受过试探的,不能进天国。’换句话说,每个人都有他的客西马尼园,每个人必须学会说:‘愿你的旨意成全。’
(二)我们看见耶稣的 十分孤单 。祂虽然带 三位门徒,但他们在最后的那几天的戏剧性事件中,是多么疲倦,竟无法保持儆醒。耶稣只得孤军奋斗到底。有时在可怕的孤单中,我们有一 些事必须去面对,有些决定要作;也有时求助无门,安慰也尽消失;但在孤单之中,那位在客西马尼园尝过其中滋味,经历孤单的主,仍与我们同在。
(三)我们看见耶稣的 信靠 ,照马可的记载,祂的信靠有更好的表现,马可记述耶稣的祈祷是以:‘阿爸父啊!’为开始,这‘阿爸’两字,有它十分可爱的地方。在西方人听来,若不是知道个中的实情,简直就是隐晦不明。约雅芹.耶热米亚斯( Joachim
Jeremias )在他所写的耶稣的比喻那本书中,述及阿爸这个字道:‘耶稣用阿爸这个字来称呼上帝,在犹太的文学中是绝无仅有的。屈梭多模( Chrysostom ),提阿多若( Theodore )与提阿多热托( Theodoret )教父们申明,“阿爸”这个词(今日在亚拉伯仍用 jaba ),是一个年幼的孩子对他父亲的称呼,这是家庭中日常所用的字,从来没有人敢以这个称谓称呼上帝,但是耶稣这样称呼了。祂对天父说话,就像小孩子对父亲说话那样的信靠与亲密。’
我们的儿女如何与我们交谈,如何称呼我们作父亲。耶稣就是这样地与上帝交谈。甚至在祂还不甚了解,甚至当祂惟一的信念,是上帝要祂上十字架的时候,祂像一个小孩那样地呼叫阿爸。这实在是一种信靠,耶稣自己知道上帝是祂的父亲,祂也教导我们认识上帝是我们的父,我们也应当对上帝有同样的信靠才是。
(四)最后,我们看见耶稣的 勇敢 。‘起来!’耶稣说:‘我们走吧!看哪,卖我的人近了。’那个攻击基督的异教徒哲学家克理索( Celsus ),利用这句话,辩称耶稣想要逃跑。其实恰恰相反,‘起来!祂说:‘祷告的时间与在花园中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现在是行动的时候。让我们来面对人生中最丑陋的一面,人类中最败坏的一面吧!’耶稣从跪下祷告中起来,出去为人生战斗。这就是祷告的作用:在祷告中跪在上帝面前,使他可以在人的面前站立得稳;在祷告中达到天上,使他可以面对属世的争战。
花园中的逮捕(廿六 50-56 )
犹大向大祭司和文士告密,使他们知道在客西马尼的私人花园中找到耶稣。犹太人的权威人士能够支配的兵力,只有圣殿的百夫长率领之下的圣殿守 。但是蜂涌在犹大身后来到园中的暴徒,更像是一要实行私刑的人,而不是有秩序的逮捕。
耶稣不准任何的抵抗。马太只记下在祂门徒中有一位拔出刀来,准备舍命抵抗到死,结果伤了大祭司的一个仆人。当约翰讲述这同一个故事的时候(约十八 10 ),他告诉我们这个门徒是彼得,仆人是马勒古。约翰提到彼得的名字,而马太为何没有提及他,很可能只是因为约翰的福音书较晚写成;当马太写书的时候,如果提起那迅速跳出来为主作抵抗的门徒的名字,还是不安全。我们在这里又看到彼得出人意外的勇气的例子,他竟甘愿单独抵挡暴众;让我们时常记得彼得是在成为被注意的人物之后,还跟随耶稣进入大祭司的院子。但是在这最后几小时所发生的事上,我们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耶稣的身上,我们在此地学到两件与耶稣有关的事:
(一)耶稣的死亡是出于 祂自己的选择 。祂不需要上耶路撒冷去,去参加逾越节;就是去了耶路撒冷,祂也不需要随从抵抗的政策行事;即使在花园中,祂也可以溜走,救自己的命。因为是在晚上,有许多人愿意把祂偷运出城。就是在这个时候,祂还可以呼求上帝的大能来除灭祂的仇敌。这末后数日中的每一步骤,越来越清楚地显示,耶稣是自己舍命,并不是别人把祂的生命取去。耶稣的死并不是因为人的杀害,而是祂自己拣选了死亡。
(二)耶稣拣选死亡,因为祂知道祂的死是 上帝的旨意 。祂走上这条路,因为这就是先知们豫言的实现。祂走上这条路,因为爱是惟一的一条路。‘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暴力只能产生暴力;一把出鞘的刀,只能引起另一把出鞘的刀。耶稣知道权力、战争、暴力与威势都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制造出另一连串的罪恶,诞生出一大 比它们本身更坏的子孙。祂 知道上帝的旨意只能在牺牲的爱中实现。历史也证明了祂的正确;因为那些用暴力来捉拿祂,以暴力为荣耀,喜爱用刀剑沾染罗马人血污的犹太人,四十年以后,他们的城市受到完全的摧毁,这位不以争战取胜的耶稣,却永远活在人心中的宝座上。
在犹太人面前的拷问(廿六 57 , 59-68 )
耶稣受审的过程,很不容易有完全清楚的追述。似乎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当晚从园中捉拿祂,带到大祭司的院子,就是这一段所提及的部分。第二部分是马太福音廿七章一至二节简短记述的,在早晨所发生的一件事情。第三部分是马太福音廿七章十一至廿六节所记,在彼拉多面前的那一段。最显着的问题就是──那天晚上所召集的会议,是临时紧急召集的犹太人的公会,还是第一次初审,为要得到一个控告的理由,藉以在次晨召开公会的正式会议提出呢?这个问题不论作何解释,犹太人在审问耶稣的事上,违反了他们自己的法律;但若假定当晚的会议是公会的会议,那就是更为违法。整个看来,马太似乎为当晚的聚会是公会的会议,因为在五十九节中,他说整固公会在找作假见证的人,要将耶稣置于死地。我们首先从犹太人律法的观点来看这番过程。
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由文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民间的长老所组成,共有七十一个人,由大祭司担任主席。像这样的审问,最低的合法出席人数是二十三位,并且规定所有的刑事案件,必须在白天审问,并且在白天了断。刑事案不能在逾越节的期间处理,只有宣告‘无罪’这种案子,可以在这一日内结束,否则必须过一夜才能宣告判案,这样也许还有机会发发慈悲。再者,公会的决定必须在正式开会地点,圣殿区域内的秀斯东( Hewn Stone )厅,方为生效。所有的证据必须要有两个见证人的证明,并且个别审查,使他们彼此间没有接触。作假见证的人要被定死罪。在任何与生死有关的案件上,他们为了强调案件的严重性,往往警告见证者说:‘见证人!不要忘记,在审问与金钱有关与生死有关的案件之间,完全是两回事。在与金钱有关的案件上若有差错,可以用金钱来弥补,但在与生命有关的案件上,你若犯了错,被告的人与他子孙的血,将要永远归在你的身上。’还有,在任何审问进行的过程中,以被告在法庭前陈述一切无罪的证据为开始,然后再提出他犯罪的证据。
这些都是公会自己的规则,但是因为公会急于要除灭耶稣,就很明显地违犯了他们自己规则。这些犹太人对耶稣已是恨到极点,他们要不择手段将耶稣置于死地。
基督的罪状(廿六 57 , 59-68 )(续)
犹太人的权威在那天晚上的集会中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构成控告耶稣的罪案。我们已经看到,所有的证据都要有两个见证人,并要分别检验。经过长久的时间,甚至两个见证人所作的见证都彼此间不能一致。后来找到一样罪名,乃是耶稣曾说祂要拆毁圣殿,并要在三天内把它重建起来。
很明显这个罪名歪曲了耶稣说过的。我们曾看到祂正确地豫言圣殿的毁灭,这句话竟被歪曲为祂要毁灭圣殿。我们也看到祂的确曾豫言祂自己要被杀害,并要在第三天复活。这些话竟被他们编织成祂说祂要在三日内重建圣殿。
这个罪名是故意恶毒地误引、误解耶稣所说的一些话。耶稣对于这个控告完全不予答覆。其实律法是站在祂的这一边,按照律法一个受审的人,不能被要求或强迫他回答任何诬陷他入罪的问题。
然后大祭司提出他最重要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耶稣再三的警戒、嘱咐祂的门徒不要告诉别人,祂是弥赛亚。大祭司怎么晓得问耶稣这无法避不作答的问题呢?可能是犹大供给他们有关于耶稣的资料时,他也告诉这些权威人士耶稣自己对弥赛亚的启示;可能犹大是故意不肯守住耶稣交给门徒必须遵守的秘密。
无论如何,大祭司的问题是要祂起誓回答的:‘你是弥赛亚不是?你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吗?’这是耶稣受审过程中最重要的一刻。我们也可以说整个宇宙都在屏息中等待 耶稣 的答案。如果耶稣说:‘不是’,试炼就过去;也没有人会控告祂。另一方面,如果祂说:‘是的’,等于祂自己签署了死亡证书。只要一个简单的:‘是’字,就可以使十字架完全和不可避免地临到。
耶稣可能稍停了一刻,再一次忖度这重大决定的代价,然后祂说:‘是的。’祂更进一步地引证但以理书七章十三节,生动的说明上帝所拣选的最后的得胜与王权。祂十分知道祂在做些什么,即时掀起了一陈亵渎的嘁声;大祭司等人的外袍在人为的歇斯底里的恐惧中撕裂,耶稣被定了死罪。
然后接下去有人吐唾沬在祂脸上,用拳头打祂,用手掌打祂的脸,讥诮祂。甚至连表面上的公义也忘记了,犹太权威人士憎恨的毒素整个爆发出来。那天晚上的聚集是以公义的法庭开始,结果却变成憎恨的疯狂发泄,连一点表面上的公义都不想维持。
直到今天这样的事实仍旧存在:当一个人与基督面对面的时候,他一定不是恨祂,就是爱祂;他若不是降服于祂,就是要除灭祂。没有一个知道耶稣基督之要求的人,可能有中间的路线:他若不是祂的忠仆,便是祂的仇敌。──《每日研经丛书》
第26章 上一篇 下一篇
拾肆·王的受难和死亡(二六~二七)
一·杀耶稣的诡计(二六1~5)
二六1,2 在这卷福音书中,我们的主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预先提醒门徒,祂必须受死(一六21;一七23;二○18)。祂这样宣告,暗示祂被钉十字架的日子与逾越节非常接近,“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逾越节真正的意义在这年展现出来。逾越节的羔羊最后终于来到,祂将要被人宰杀。
二六3~5 正当耶稣劝勉门徒的时候,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还有文士)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他们正密谋计策。他们想鬼鬼祟祟地捉拿耶稣,然后杀害祂。他们再三考虑,认为当节的日子行动不是好时机,因为民间可能极力反对杀害祂。以色列的宗教领袖竟然计杀他们的弥赛亚,这是何等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他们应当最先认出耶稣,对祂为王。相反,他们却成了敌对耶稣的先锋部队。
二·耶稣在伯大尼受膏(二六6~13)
二六6,7 一幅众生相图展示在我们眼前:祭司悖逆顽梗,门徒心胸狭隘,犹大势利不义;然而有一个女人热切款待耶稣,使耶稣心里的苦楚稍为减轻。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有一个女人走来,把一玉瓶极珍贵的香膏浇在他的头上。女人不计较她所牺牲的钱财,深深反映她对主耶稣的爱。耶稣便说,她为祂作的,没有比这更好了。
二六8,9 门徒认为女人太枉费了,特别是犹大(约一二4,5)。他们心想倒不如把钱赒济穷人。
二六10~12 耶稣指正他们的歪念。她所作的,不但毫不枉费,而且是极美的事。不仅如此,她所作的,正是最合时宜的。救主在世界历史中,只有这么一次受膏,而这次受膏,是为祂安葬作的。这女人抓紧灵里的感动,她所作的事使当时的群众目瞪口呆,全然震撼。她相信主的预言,知道祂要死,所以必须把握机会,否则便永远不再有机会。主被埋葬后,那些计划膏主身躯的女人,因为主的复活,始终未能膏抹主(可一六1~6)。
二六13 主耶稣宣布,她这简单的爱将永垂不朽:“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任何真心敬拜的表现,都会使天上的院子香气四溢,而且在主心里永不磨灭。
三·犹大的背叛(二六14~16)
二六14,15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曾与耶稣共同生活、周游各地、看过主耶稣神迹、听过主无与伦比的道,也见证过无罪的主耶稣的生命神迹。他就是耶稣说“我知己的朋友……吃过我饭的”(诗四一9)的一位,现在竟用脚踢神的儿子。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答应以三十块钱出卖他的主。祭司立即付了他钱价,大概十五美元,何等可鄙的数目。
不久前,女人在西门家里才膏了耶稣,现在犹大却出卖主;两个对比实在令人震惊。女人看救主为无价宝,犹大却以为祂微不足道。
二六16 除了受过耶稣的恩惠,犹大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他决意进行这宗可怕的交易。
四·最后的逾越节(二六17~25)
二六17 这是除酵节的第一天──这时,所有酵都会从犹太人的家里除去。当主吩咐门徒进耶路撒冷城,去预备……逾越节的筵席,祂必然是思潮起伏,百感交集。晚宴上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令人哀痛不已的意义。
二六18~20 耶稣吩咐门徒去找某一位不知名的人,那人会带他们往他的家去。这含糊的指引,也许要打破阴谋之徒的计策。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看得出耶稣全然知道每一个人,包括他们所在之处,还有他们是否愿意听从祂。留心祂所说:“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我与门徒要在你家里守逾越节。’”祂安然地面对死亡的逼近。祂以全然的怜悯和恩慈,安排最后的晚餐。那愿意借出房子、让主和门徒守最后的逾越节的无名士,实在有何等大的殊荣!
二六21~24 门徒用饭的时候,耶稣宣布令人惊讶的事。祂说十二门徒中间,有一个会卖祂。门徒心里满是忧伤和惭愧,因为他们不知道出卖主的人是不是自己,所以都不信任自己。他们一个一个问主:“主,是我么?”门徒一一问了主,余下犹大还没问。这时,主说同祂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出卖祂的人。然后主便拿了一块饼,蘸了肉汁,递给犹大(约一三26)──这做法是一种心意,表示特别的感情和友谊。他提醒门徒,说将要发生的事必然要成就,无法抗御。然而出卖祂的人也必然要付上责任;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犹大独自选择了卖主,自然也要自己承担后果。
二六25 最后,犹大惺惺作态,假意问耶稣出卖者是不是自己。耶稣便答:“你说的是。”
五·第一个主的晚餐(二六26~29)
约翰福音十三章30节让我们知道,犹大接了饼,便出去。那时候是夜间。因此,我们可以推论他没有参与主设立的晚餐(虽然有不少人不同意这讲法)。
二六26 救主守过最后的逾越节,便设立我们所称的主的晚餐。最重要的材料──饼和酒──已准备妥当,放在桌上,以作逾越节的食物;耶稣给晚餐新的意义。首先,祂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祂递给门徒时,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由于祂的身体还未被钉十字架,很明显祂说的是比喻了,用饼象征祂的身体。
二六27,28 同样,杯也含有象征的意义,用来表达所载的东西。杯里载着葡萄汁,象征立约的血。这新立的约是主无条件的恩典,藉祂宝血的流出,赦免一切的过犯。祂的宝血足以赦免所有人的罪。然而,这里说为多人流出来,表示只有在相信的人,这血才能生效,涂抹众罪污。
二六29 救主提醒门徒,祂不会与他们同喝这葡萄汁,直到祂再来掌权。那时,喝的酒有新的意思,表示父的国满有喜乐和祝福。
人们经常问该用有酵,还是无酵的饼;该用发酵过的,还是未经发酵的葡萄果实,作为主的晚餐。无疑主是用了无酵的饼和未经发酵的汁(今天,所有的酒都经过发酵处理)。那些争议发酵的饼会腐坏(酵代表罪)的人,也当明白发酵过的酒才不致腐坏。可悲的是,我们往往着重所用的材料,而看不见主自己。保罗强调,饼含有属灵的意义,而不是饼本身如何重要。“……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五7,8)饼里的面酵算不得甚么,但我们生命中的酵才是最致命的!
六·自信的门徒(二六30~35)
二六30 享用了主的晚餐,门徒便齐声唱了诗。他们可能在唱诗篇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的“伟大赞美”。然后,他们便离开耶路撒冷,横过汲沦溪,然后攀上橄榄山的西面,往客西马利园去。
二六31 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一直忠心地提醒门徒关于前面要走的路。祂现在告诉他们,说他们那夜会与祂分散。他们一旦看见暴风狂吼,便战栗不已。为要保存性命,他们都离弃他们的主。撒迦利亚的预言将要应验:“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亚一三7)
二六32 然而祂留下盼望给他们。虽然门徒因离弃主而羞愧不已,但主却永不离弃他们。祂从死里复活后,便在加利利与他们相遇。好一个奇妙的、永不失信的真朋友!
二六33,34 彼得莽撞地冲口而出,保证必不离开主,他永不会这样做。耶稣指正他说的“永不”:“今夜……你要三次不认我。”在鸡叫之前,这轻举妄动的门徒将要三次不认他的主。
二六35 彼得仍然坚称他对主忠心不二,说他情愿与基督同死,也不会不认祂。众门徒都齐声效忠。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心肺腑之言,只不过他们不晓得自己的心。
七·客西马尼园的折腾哀痛(二六36~46)
人不知道主正踏在圣洁的土地上,就无法晓得这段客西马利园的记载。人们提到此事,焉能不强烈感到肃然敬畏,同时又沉默无声呢?正如金尔所写:“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实在令人畏惧万分,不敢随意提到,恐防有损其真实性。”
二六36~38 到了客西马尼(意思是橄榄桶或橄榄压榨机)园,耶稣吩咐十一个门徒中的八个坐在那里等候祂,然后带了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走进园里去。这是否表示不同的门徒,他们能够分担救主的痛楚也不一样?
祂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祂坦白告诉彼得、雅各和约翰,祂心灵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圣洁无瑕的主,预见自己将要为众人献上作赎罪祭,难怪祂的圣洁的心突然忧伤,这种病实不足为外人所道。满有罪污的人,又怎能想到主的心情──无罪的主为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
二六39 无怪祂离开三个门徒,在园里稍往前走。无人能分担祂的苦楚,更是无人像祂这样祷告:“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我们不要以为主的祈祷表示祂不愿意受死,或想出尔反尔。我们当记得祂在约翰福音十二章27至28节所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甚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因此,祂祈求苦杯或许可以离开祂,并不是指祂祈求不上十字架。因为,祂正是为此而来到世上的!
这个祷告是修辞性的,意思祂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想教导我们一个功课。耶稣确实在说:“我父,假如有别的方法,使不虔敬的罪人能得救,而不用我上十字架,请祢现在告诉我吧!然而无论如何,我希望祢知道,我只渴望顺从祢的旨意。”
神有回答么?没有,天上沉寂无声。默然寂静,显示神别无他法,称罪人为义,只有让基督──无罪的救主──受死,为我们作代罪羔羊。
二六40,41 祂回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他们的心灵愿意儆醒,然而肉体却软弱。当我们想到自己的祷告生活,便不敢责备他们。我们投入睡梦中,多过专心祈祷;当儆醒祈祷时,我们的心却游荡四方。有多少次,主向我们说话,就如祂对彼得所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儆醒片时么?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二六42 主第二次又去祷告;表示愿意顺服父的心意。祂愿意喝苦杯,承担一切的罪而死。
在祂的祷告生活中,祂必须单独祷告。祂教导门徒祷告,也在他们面前祷告,但却从没有与他们一起祷告。祂有独特的位格,也肩负着独特的工作,这使别人无法在祷告生活中分担祂的轭。
二六43~45 祂第二次去见门徒,发现他们又睡着了。同样,第三次也如是:祂祈祷,门徒睡着了。祂便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么?时候到了,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二六46 门徒与主共同儆醒守夜的机会终于溜走了。卖主的人渐渐走近,他的脚步声从远处移近。耶稣说:“起来,我们走罢”──不是逃避敌人,而是面对敌人。
离开客西马尼园之前,让我们再次聆听主的啜泣,体会祂的忧伤,然后衷心感谢主。
八·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遭背叛并被捉拿(二六47~56)
无罪的救主,竟被祂创造的人出卖。这是历史上一件极为异常的事。除了人类的堕落腐败,我们根本不能解释,促使犹大作出令人无法原谅的背叛,是基于甚么其它动机的了。
二六47 耶稣与十一个门徒说话之间,犹大与一群带着刀棒的人来到。我们可以肯定,犹大并没有意思要他们带武器而来;他从没看过救主反抗或还手攻击。他们带着武器,也许意味着祭司长和长老已下定决心,捉拿耶稣,不会给祂机会逃走。
二六48 犹大亲吻耶稣,让众人从主的门徒中辨认出耶稣。这种普遍表达爱的方式,竟被滥用,成为最低劣的行为。
二六49 犹大走近主面前,说:“请拉比安。”然后过分地与他亲嘴。经文中用了两个不同的亲嘴。第一个在第48节,是一般的亲嘴;第二个在第49节,是语气较为强的字,表示重复或刻意的亲嘴。
二六50 耶稣安然面对他们恶意的闯入,祂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罢。”主的话当然使犹大极为意想不到,非常纳闷,而事情立时起了急剧的变化。众人立刻涌上前,毫不犹豫地捉住主耶稣。
二六51 其中一个门徒(从约翰福音十八章10节,我们知道那门徒正是彼得)伸手拔出刀未,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一个耳朵。似乎彼得并非旨在砍掉人家的耳朵;无疑他是想作出致死的一击。他的目的跟他的判断一样,都是很差劲的;但事情有神的安排管理。
二六52 这时主耶稣显出祂道德上的荣美。首先,祂斥责彼得:“收刀入鞘罢,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在基督的国里,得胜不是凭血气争夺回来的。在属灵的争战上动干戈,只会带来灾祸;就让天国的敌人动干戈吧,他们最终必然溃败。让基督的战士诉诸祈祷、神的话和圣灵充满的生命能力。
我们从路加医生知道耶稣医治了马勒古的耳朵──马勒古是受害者的名字(路二二51;约一八10)。这岂非奇异的恩典?主连恨祂的人也爱,并向寻索祂命的人施予慈爱。
二六53,54 假如耶稣想对付群众,祂当然不单只有彼得的一把刀。祂大可以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数目为三万六千至七万二千)。然而这种做法只会破坏神的计划。圣经上预言祂要被出卖、受苦、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复活;这些预言必须应验。
二六55 耶稣便提醒众人说,他们实在不当带着武器出来捉拿祂。他们从没有见祂强暴或抢劫。相反,祂一向都是个沉静寡言的教师,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他们大可以轻易地捉拿祂,但他们却放弃采用温和的方法。他们为何要带着刀棒?按人性而言,他们的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二六56 不过,救主明白,人的恶念最终却成就神指定的计划。“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门徒知道无法拯救他们的主,便都离开他,痛苦地逃走了。如果他们的儒弱是无可宽恕的,那么,我们的软弱就更加不可原谅了。因为那时圣灵尚未住在他们心里,但我们却有圣灵的内住。
九·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二六57~68)
二六57 主耶稣要受两次主要的审判:在犹太领袖前受宗教的审判;在罗马政权下受民事的审判。归纳四卷福音书,可见每次的审判都分为三个阶段。约翰叙述的犹太人审判,耶稣首先被带到该亚法的岳父亚那面前。马太的叙述是从第二阶段开始,那时审判是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家中进行。公会已经在那里聚会。一般来说,被告人会给予时间作好准备,替自己辩护。然而不法的宗教领袖仓卒审判耶稣,要赶快把祂定罪(赛五三8),不让祂得到公平的审判。
这晚,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文士和长老组成公会,漠视应当遵守的规则。他们其实不应在晚上聚集,不应在犹太人的节期中聚集。再者,他们根本不可贿赂证人作假证供。裁决死罪,必须过了当晚,第二天才可宣判。还有,除非是在圣殿范围的大石堂聚集,否则他们的裁决就不合法。但他们急不及待要除掉耶稣,这个犹太团体不惜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二六58 该亚法是主持案件的法官,而公会显然担任陪审团和检控官;至少这样的组合并不按例执行。耶稣就是被告。彼得是旁观者,他在远处安全的地方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二六59~61 犹太领袖发现要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并非易事。如果他们履行责任,依循审判程序,他们便会发现主是无辜的。最后,有两个人前来,歪曲耶稣的话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二19~21)根据那些证人所言,耶稣曾恐吓说要拆毁耶路撒冷的圣殿,然后把它重建起来。其实,耶稣是在预言自己的死和复活。犹太人这时竟把预言当作借口,乘机杀害耶稣。
二六62,63 审判期间,耶稣不发一言,“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三7)。大祭司看见耶稣默然不语,便不耐烦起来。他逼祂发言,但主却拒绝作答。大祭司便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根据摩西的律法,如果大祭司起誓,犹太人便要作见证(利五1)。
二六64 作为一个奉公守法的犹太人,耶稣就说:“你说的是。”祂更肯定地说自己弥赛亚的身分和神性:“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其实祂是说:“我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正如你所说。我的荣耀藏在我肉体之躯;我以另一个人的姿态出现,你们在这受辱的日子看见我了。将来你们这些犹太人必看见我就是那荣耀的一位,看见我与神同等,坐在祂右边,驾着天上的云来临。”
本节中,第一个你50是单数,是指该亚法。第二个你是众数(第三个你也是众数),是指基督荣耀地显现之时,仍然存活的以色列民的代表──犹太人。他们会清楚看见主就是神的儿子。
蓝斯基写道:“人们有时作出这样的声明:耶稣从没有称自己为‘神的儿子’。然而祂在这里(第64节)郑重地说祂不是别的一位。51”
二六65~67 该亚法没有错过机会。耶稣暗示了但以理关于弥赛亚的预言,“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上的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从大祭司的反应,可见他明白耶稣将自己和神当作同等(参看约五18)。于是他就撕开祭司的衣服,表示见证人感到亵渎。他向公会说出煽动的话,要证实耶稣有罪。当人们问及耶稣的判决,公会答道:“他是该死的。”
二六68 陪审员向被告人动武,又吐唾沫在祂脸上,并且讥讽祂,叫祂显出基督的能力,指出打祂的是谁。审判的第二阶段也随之完结。整个程序不但不合司法规矩,而且令人发指。
十·彼得不认耶稣并悲痛落泪(二六69~75)
二六69~72 彼得最黑暗的日子终于来到。他在外面院子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经过,说他是耶稣一伙的。彼得立刻猛然否认:“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他走到门口,可能想逃避别人的注目。然而又有一个使女公开说他曾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这次,彼得发誓说不认得那个人。“那个人”就是他的主。
二六73,74 过了不多的时候,有些途人又来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单单否认似乎不再奏效;这时,彼得发咒起誓,坚称:“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打破四周的沉默。
二六75 惯常的鸡叫声刺破清晨的宁静,也深深刺伤彼得的内心。这个泄气的门徒记起主曾说的话,就出去痛哭。
各卷福音书记述彼得否认耶稣的次数时间也不一样,似乎互相矛盾。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这样记述耶稣所说:“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太二六34;也见路二二34;约一三38)而马可福音就这样预告:“……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可一四30)
可能鸡叫不只一次,一次在晚上,一次在黎明。此外,福音书也许记载彼得否认耶稣,一共至少六次。他在这些人面前否认基督:(1)使女(太二六69,70;可一四66~68);(2)另一个使女(太二六71,72;可一四69,70);(3)旁边站着的人(太二六73,74;可一四70,71);(4)一个男人(路二二58);(5)另一个人(路二二59,60);(6)大祭司的一个仆人(约一八26,27)。我们相信这仆人并不是上述的一个人,因为他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么?”圣经没有记载其它人说过这句话。
马太福音注释 26:2
逾 越 节: 逾 越 节 ( 希 腊 文 pascha) 是 一 个 在
春 季 的 节 期, 与 以 色 列 出 埃 及 这 件 历 史 大 事 有 关, 是 为 记 念 当 初 脱 离 埃 及 时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拯
救 而 设 立 的。 那 时, 神 曾 令 灭 命 的 天 使 “ 越 过 ” 那 些 在 门 框 和 门 楣 上 涂 有 羔 羊 之 血 的 以 色 列 人 的 房 门 ( 参
出 12:7 ;参 “ 逾 越 节 ” 一 文 ) 。 耶 稣 在 “ 预 备 逾
越 节 的 日 子 ” 被 钉 十 字 架 ( 约 19:4) , 他 就 是 “ 逾 越 节 的 羔 羊 ” ,
为 我 们 “ 被 杀 献 祭 ” ( 林 前 5:7) 。
26:13
作 个 记 念: 主 命 令 他 的 门 徒 在 传 福 音 的 时 候, 要 同 时 述 说 马 利 亚 的 故 事 (6~13 节 ) 。 原 因 是 马 利 亚 的 行 动 为 所 有 跟 随 基 督 的 人 树 立 了 榜
样, 她 所 做 的 无 人 能 比。 她 奉 献 一 切 给 主 的 行 动, 充 分 表 明 她 对 主 有 深 刻 的 奉 献 和 爱。 基 督 徒 的
信 心 首 先 应 该 表 现 在 个 人 对 主 的 体 贴 和 服 事 上。 我 们 内 心 深 处 所 发 出 的 对 主 的 依 恋 和 爱 戴 之 情
是 我 们 与 主 的 关 系 中 最 有 价 值 的 部 分 ( 参 约 21:15 注 ) 。
26:26
你 们 拿 着 吃,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参
林 前 11:24~25, 有 关 擘 饼 的 注 释。
26:28
立 约: 参 “ 旧 约 与 新 约 ” 一 文。
26:28 使 罪
得 赦: 我 们 犯 了 罪, 使 我 们 与 神 的 关 系 遭 到 破 坏 并 且 使 我 们 成 为 神 审 判 和 咒 诅 的 对 象, 所 以 赦 罪 就 变
得 必 不 可 少 ( 罗 1:18~32) 。 赦 罪 是
我 们 与 神 恢 复 关 系 的 方 法 ( 弗 1:7 ;西 2:13) 。
1. 希
伯 来 文 和 希 腊 文 中 有 关 赦 免 的 词 语 都 隐 含 着 “ 遮 盖 ” 、 “ 宽 恕 ” 、 “ 涂 抹 ” 、 “ 使 远 离 ” 的 意 思。 神 的 赦 罪 之 恩 包 含 以 下 一 些 含 义: 神 不 再 记 录 人 所 犯 下 的 罪 ( 可 2:5 ;约 8:11) ; 神 拯 救
罪 人 脱 离 永 远 的 刑 罚 ( 罗 5:9 ;帖 前 1:10) ; 接 纳 他 们 ( 路 15:20 后 ) ; 释 放 他 们 脱 离 罪 的 权 势 并 把 他 们 迁 到 基 督 的 国 度
里 ( 西 1:13) ; 更 新 全 人 并 应 许 他
们 得 永 生 ( 路 23:43 ; 约 14:19 下 ) 。
2. 我
们 必 须 承 认 罪、 悔 改 并 信 靠 神, 才 能 接 受 神 的 赦 罪 之 恩 ( 路 17:3~4 ;徒 2:38 ; 5:31 ; 20:21 ; 约 一 1:9) 。 而 神 能 够 广 施 救 恩 的 条 件 是 流 血 ( 来 9:22) 。 所 以, 基 督 十 字 架 上 的 受 死 是 罪 得 赦 免 的 根
源 (28 节;约 1:29 ; 3:16 ;罗 8:32) 。 信 徒 需 要 不 断 地 为 罪 得 到 神 的 赦 免, 这 样 才 能 维 系 神 与 我 们 之 间 的 救 赎 关 系 (6:12,14~15 ;约 一 1:9) 。
26:37
就 忧 愁 起 来: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一 个 阶 段。 基 督 从 客 西 马 尼 园 开 始 承 受 心 灵 和 肉 体 的 痛 苦, 他 祷 告 时 “ 汗 珠 如 大 血 点 ” ( 路 22:44) 。
当 人 在 极 度 痛 苦 时, 人 体 内 汗 腺 的 毛 细 血 管 会 破 裂, 形 成 水 血 交 融 的 状 态 ( 参 下 一 条 注 释 , 对 基 督 在 这 一 阶 段 所 经 历 的 痛 苦 有 更 深
的 看 见;关 于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二 个 阶 段,可 参 67 节 注 ) 。
26:39
求 你 叫 这 杯 离 开 我: 基 督 所 说 的 “ 这 杯 ” 到 底 指 什 么,
一 直 是 人 们 经 常 争 论 的 主 题 之 一。
1. 认
为 耶 稣 在 祈 求 脱 离 肉 身 死 亡 的 说 法 值 得 商 榷, 因 为 他 早 已 定 意 要 为 世 人 的 罪 受 死 ( 比 较 可 10:33~34 ;路 9:51 ;约 12:24,27 ;来 10:5~9) 。
2. 耶
稣 很 可 能 是 在 祈 求 脱 离 与 父 分 离 的 惩 罚, 因 为 与 神 分 离 是 对 罪 的 终 极 惩 罚。 基 督 祈 求 父 神 能 够
接 纳 他 肉 身 的 死 做 为 赎 罪 的 全 部 代 价, 但 是 他 却 又 祷 告 说 “ 然
而, 不 要 照 我 的 意 思, 只 要 照 你 的 意 思 ” , 接 着 就 把 自 己 交 托 给
神。 为 使 我 们 得 蒙 救 赎, 他 经 历 了 肉 身 的 死 亡 和 灵 里 与 神 分 离 的 惩 罚 ( 比
较 27:46) 。 耶 稣 的 祷 告 “ 蒙 了 应 允 ” ,因 为 他 在 灵 里 得 到 父 神 的 坚 固, 能 够 喝 下
那 当 喝 之 杯 ( 参 来 5:7) 。
26:57
拿 耶 稣 的 人: 研 究 基 督 被 捕 和 受 死 之 间 发 生 的 事 件 使 人 受 益 匪 浅。 其 间 依 次 发 生 的 事 件 是:
1. 被
捕 (26:47~56 ;可 14:43~52 ;路 22:47~53 ;约 18:2~12) 。
2. 在
亚 那 ( 约 18:12~14,19~24) 和 该 亚
法 (26:57,59~68 ;可 14:53,55~65 ;路 22:54,63~65 ;约 18:24) 面 前 受 到 公 会 的 审 讯。
3. 彼
得 三 次 不 认 主 (26:58,69~75 ;可 14:54,66~72 ; 路 22:54~62 ;约 18:15~18,25~27) 。
4. 公
会 定 罪 (27:1 ;可 15:1 ;路 22:66~71) 。
5. 犹
大 的 结 局 (27:3~10) 。
6. 在
彼 拉 多 面 前 受 审 (27:2,11~14 ;可 15:2~5 ;
路 23:1~5 ;约 18:28~38) 。
7. 在
希 律 面 前 受 审 ( 路 23:6~12) , 又 被
遣 送 回 到 彼 拉 多 那 里 (27:11~26 ;可 15:6~15 ;路 23:11~25 ;约 18:28~19:1,4~16) 。
8. 兵
丁 戏 弄 耶 稣 (27:27~30 ; 可 15:16~19 ;
约 19:2~3) , 又 打 了 他, 然 后 带 他 出 去, 要 钉 他 十 字 架 (27:31) 。
9. 走
向 各 各 他 (27:32~34 ; 可 15:20~23 ;
路 23:26~33) 。
10. 被
钉 十 字 架 (27:35 注 ) 。
26:67
吐 唾 沫 …… 拳
头 打 …… 手 掌 打: 这 是 基 督 受 苦 的 第 二 个 阶 段。 耶 稣 夜 里 被 捕 以 后, 门 徒 离 弃 了 他 (55~57 节 ) , 他 被 带 到 该 亚 法 和 犹 太 人 的 公 会 面 前, 人 们 蒙 上 他
的 双 眼 反 复 戏 弄, 吐 唾 沫 在 他 的 脸 上, 并 用 拳 头、 手 掌 打 他 ( 关 于
马太福音第廿六章
拾肆.王的受难和死亡(二六~二七)
一.杀耶稣的诡计(二六 1 ~ 5 )
二六 1 , 2 在这卷福音书中,我们的主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预先提醒门徒,祂必须受死(一六 21 ;一七 23 ;二○ 18 )。祂这样宣告,暗示祂被钉十字架的日子与逾越节非常接近,“ 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逾越节真正的意义在这年展现出来。逾越节的羔羊最后终于来到,祂将要被人宰杀。
二六 3 ~ 5 正当耶稣劝勉门徒的时候, 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 (还有文士) 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 。他们正密谋计策。他们想鬼鬼祟祟地捉拿耶稣,然后杀害祂。他们再三考虑,认为 当节的日子 行动不是好时机,因为 民间 可能极力反对杀害祂。以色列的宗教领袖竟然计杀他们的弥赛亚,这是何等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他们应当最先认出耶稣,对祂为王。相反,他们却成了敌对耶稣的先锋部队。
二.耶稣在伯大尼受膏(二六 6 ~ 13 )
二六 6 , 7 一幅众生相图展示在我们眼前:祭司悖逆顽梗,门徒心胸狭隘,犹大势利不义;然而有一个女人热切款待耶稣,使耶稣心里的苦楚稍为减轻。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有一个女人 走来,把 一玉瓶 极珍贵的香膏 浇在他的头上 。女人不计较她所牺牲的钱财,深深反映她对主耶稣的爱。耶稣便说,她为祂作的,没有比这更好了。
二六 8 , 9 门徒 认为女人太 枉费 了,特别是犹大(约一二 4 , 5 )。他们心想倒不如把钱 赒济穷人 。
二六 10 ~ 12 耶稣指正他们的歪念。她所作的,不但毫不枉费,而且是极美的事。不仅如此,她所作的,正是最合时宜的。救主在世界历史中,只有这么一次受膏,而这次受膏,是为祂安葬作的。 这女人 抓紧灵里的感动,她所作的事使当时的群众目瞪口呆,全然震撼。她相信主的预言,知道祂要死,所以必须把握机会,否则便永远不再有机会。主被埋葬后,那些计划膏主身躯的女人,因为主的复活,始终未能膏抹主(可一六 1 ~ 6 )。
二六 13 主耶稣宣布,她这简单的爱将永垂不朽:“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 ”任何真心敬拜的表现,都会使天上的院子香气四溢,而且在主心里永不磨灭。
三.犹大的背叛(二六 14 ~ 16 )
二六 14 , 15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 曾与耶稣共同生活、周游各地、看过主耶稣神迹、听过主无与伦比的道,也见证过无罪的主耶稣的生命神迹。他就是耶稣说“我知己的朋友……吃过我饭的”(诗四一 9 )的一位,现在竟用脚踢神的儿子。那 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 ,答应以 三十块钱 \cs8 出卖他的主。祭司立即付了他钱价,大概十五美元,何等可鄙的数目。
不久前,女人在西门家里才膏了耶稣,现在犹大却出卖主;两个对比实在令人震惊。女人看救主为无价宝,犹大却以为祂微不足道。
二六 16 除了受过耶稣的恩惠,犹大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他决意进行这宗可怕的交易。
四.最后的逾越节(二六 17 ~ 25 )
二六 17 这是 除酵节的第一天 ──这时,所有酵都会从犹太人的家里除去。当主吩咐 门徒 进耶路撒冷城,去 豫备……逾越节的筵席 ,祂必然是思潮起伏,百感交集。晚宴上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令人哀痛不已的意义。
二六 18 ~ 20 耶稣吩咐门徒去找 某 一位不知名的 人 ,那人会带他们往他的 家 去。这含糊的指引,也许要打破阴谋之徒的计策。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看得出耶稣全然知道每一个人,包括他们所在之处,还有他们是否愿意听从祂。留心祂所说:“ 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我与门徒要在你家里守逾越节。’ ”祂安然地面对死亡的逼近。祂以全然的怜悯和恩慈,安排最后的晚餐。那愿意借出房子、让主和门徒守最后的逾越节的无名士,实在有何等大的殊荣!
二六 21 ~ 24 门徒用饭的时候,耶稣宣布令人惊讶的事。祂说十二门徒中间, 有一个会卖 祂。门徒心里满是忧伤和惭愧,因为他们不知道出卖主的人是不是自己,所以都不信任自己。他们一个一个问主:“ 主,是我么? ”门徒一一问了主,余下犹大还没问。这时,主说 同 祂 蘸手在盘子里的 \cs8 ,就是出卖祂的人。然后主便拿了一块饼,蘸了肉汁,递给犹大(约一三 26 )──这做法是一种心意,表示特别的感情和友谊。他提醒门徒,说将要发生的事必然要成就,无法抗御。然而出卖祂的人也必然要付上责任; 那人 不 生在世上倒好 。犹大独自选择了卖主,自然也要自己承担后果。
二六 25 最后,犹大惺惺作态,假意问耶稣出卖者是不是自己。耶稣便答:“你说的是。”
五.第一个主的晚餐(二六 26 ~ 29 )
约翰福音十三章 30 节让我们知道,犹大接了饼,便出去。那时候是夜间。因此,我们可以推论他没有参与主设立的晚餐(虽然有不少人不同意这讲法)。
二六 26 救主守过最后的逾越节,便设立我们所称的主的晚餐。最重要的材料──饼和酒──已准备妥当,放在桌上,以作逾越节的食物;耶稣给晚餐新的意义。首先,祂 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祂递给门徒时,说:“你们拿吃,这是我的身体。 ”由于祂的身体还未被钉十字架,很明显祂说的是比喻了,用饼象征祂的身体。
二六 27 , 28 同样, 杯 也含有象征的意义,用来表达所载的东西。杯里载葡萄汁,象征 立约的血 。这新立的 约 是主无条件的恩典,藉祂宝 血 的流出,赦免一切的过犯。祂的宝血足以赦免所有人的罪。然而,这里说 为多人流出来 ,表示只有在相信的人,这血才能生效,涂抹众罪污。
二六 29 救主提醒门徒,祂 不 会与他们同 喝这葡萄汁 ,直到祂再来掌权。那时,喝的酒有新的意思,表示 父的国 满有喜乐和祝福。
人们经常问该用有酵,还是无酵的饼;该用发酵过的,还是未经发酵的葡萄果实,作为主的晚餐。无疑主是用了无酵的饼和未经发酵的汁(今天,所有的酒都经过发酵处理)。那些争议发酵的饼会腐坏(酵代表罪)的人,也当明白发酵过的酒才不致腐坏。可悲的是,我们往往重所用的材料,而看不见主自己。保罗强调,饼含有属灵的意义,而不是饼本身如何重要。“……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五 7 , 8 )饼里的面酵算不得什么,但我们生命中的酵才是最致命的!
六.自信的门徒(二六 30 ~ 35 )
二六 30 享用了主的晚餐,门徒便齐声 唱了诗 。他们可能在唱诗篇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的“伟大赞美”。然后,他们便离开耶路撒冷,横过汲沦溪,然后攀上橄榄山的西面,往客西马利园去。
二六 31 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一直忠心地提醒门徒关于前面要走的路。祂现在告诉他们,说他们那 夜 会与祂分散。他们一旦看见暴风狂吼,便战栗不已。为要保存性命,他们都离弃他们的主。撒迦利亚的预言将要应验:“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亚一三 7 )
二六 32 然而祂留下盼望给他们。虽然门徒因离弃主而羞愧不已,但主却永不离弃他们。祂从死里复活后,便在 加利利 与他们相遇。好一个奇妙的、永不失信的真朋友!
二六 33 , 34 彼得莽撞地冲口而出,保证必不离开主,他 永不 会这样做。耶稣指正他说的“永不”:“ 今夜……你要三次不认我。 ”在 鸡 叫之前,这轻举妄动的门徒将要 三次 不认他的主。
二六 35 彼得 仍然坚称他对主忠心不二,说他情愿与基督同 死 ,也不会 不认 祂。 众门徒 都齐声效忠。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心肺腑之言,只不过他们不晓得自己的心。
七.客西马尼园的折腾哀痛(二六 36 ~ 46 )
人不知道主正踏在圣洁的土地上,就无法晓得这段客西马利园的记载。人们提到此事,焉能不强烈感到肃然敬畏,同时又沉默无声呢?正如金尔所写:“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实在令人畏惧万分,不敢随意提到,恐防有损其真实性。”
二六 36 ~ 38 到了 客西马尼 (意思是橄榄桶或橄榄压榨机)园,耶稣吩咐十一个 门徒 中的八个坐在那里等候祂,然后带了 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 ,走进园里去。这是否表示不同的门徒,他们能够分担救主的痛楚也不一样?
祂 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 。祂坦白告诉彼得、雅各和约翰,祂心灵里 甚是忧伤,几乎要死 。圣洁无瑕的主,预见自己将要为众人献上作赎罪祭,难怪祂的圣洁的心突然忧伤,这种病实不足为外人所道。满有罪污的人,又怎能想到主的心情──无罪的主为我们成为罪?(林后五 21 )
二六 39 无怪祂离开三个门徒,在园里 稍往前走 。无人能分担祂的苦楚,更是无人像祂这样祷告:“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
我们不要以为主的祈祷表示祂不愿意受死,或想出尔反尔。我们当记得祂在约翰福音十二章 27 至 28 节所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因此,祂祈求苦杯或许可以 离开 祂,并不是指祂祈求不上十字架。因为,祂正是为此而来到世上的!
这个祷告是修辞性的,意思祂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想教导我们一个功课。耶稣确实在说:“我父,假如有别的方法,使不虔敬的罪人能得救,而不用我上十字架,请现在告诉我吧!然而无论如何,我希望知道,我只渴望顺从的旨意。”
神有回答么?没有,天上沉寂无声。默然寂静,显示神别无他法,称罪人为义,只有让基督──无罪的救主──受死,为我们作代罪羔羊。
二六 40 , 41 祂回到 门徒 那里, 见他们睡了 。他们的心灵 愿意 儆醒,然而 肉体 却 软弱 。当我们想到自己的祷告生活,便不敢责备他们。我们投入睡梦中,多过专心祈祷;当儆醒祈祷时,我们的心却游荡四方。有多少次,主向我们说话,就如祂对彼得所说:“ 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儆醒片时么?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
二六 42 主 第二次又去祷告 ;表示愿意顺服父的心意。祂愿意喝苦杯,承担一切的罪而死。
在祂的祷告生活中,祂必须单独祷告。祂教导门徒祷告,也在他们面前祷告,但却从没有与他们一起祷告。祂有独特的位格,也肩负独特的工作,这使别人无法在祷告生活中分担祂的轭。
二六 43 ~ 45 祂第二次去见门徒,发现他们又 睡了 。同样,第三次也如是:祂祈祷,门徒睡了。祂便对他们说:“ 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么?时候到了,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
二六 46 门徒与主共同儆醒守夜的机会终于溜走了。卖主的人渐渐走近,他的脚步声从远处移近。耶稣说:“ 起来,我们走罢 ”──不是逃避敌人,而是面对敌人。
离开客西马尼园之前,让我们再次聆听主的啜泣,体会祂的忧伤,然后衷心感谢主。
八.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遭背叛并被捉拿(二六 47 ~ 56 )
无罪的救主,竟被祂创造的人出卖。这是历史上一件极为异常的事。除了人类的堕落腐败,我们根本不能解释,促使犹大作出令人无法原谅的背叛,是基于什么其他动机的了。
二六 47 耶稣与十一个门徒 说话之间,犹大 与一群 带刀棒 的人来到。我们可以肯定,犹大并没有意思要他们带武器而来;他从没看过救主反抗或还手攻击。他们带武器,也许意味祭司长和长老已下定决心,捉拿耶稣,不会给祂机会逃走。
二六 48 犹大亲吻耶稣,让众人从主的门徒中辨认出耶稣。这种普遍表达爱的方式,竟被滥用,成为最低劣的行为。
二六 49 犹大走近主面前,说:“ 请拉比安 。”然后过分地 与他亲嘴 。经文中用了两个不同的亲嘴。第一个在第 48 节,是一般的亲嘴;第二个在第 49 节,是语气较为强的字,表示重复或刻意的亲嘴。
二六 50 耶稣安然面对他们恶意的闯入,祂说:“ 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罢。 ”主的话当然使犹大极为意想不到,非常纳闷,而事情立时起了急剧的变化。众人立刻涌上前,毫不犹豫地捉住主耶稣。
二六 51 其中一个门徒(从约翰福音十八章 10 节,我们知道那门徒正是彼得) 伸手拔出刀未,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 ,削掉他的一个耳朵。似乎彼得并非旨在砍掉人家的耳朵;无疑他是想作出致死的一击。他的目的跟他的判断一样,都是很差劲的;但事情有神的安排管理。
二六 52 这时主耶稣显出祂道德上的荣美。首先,祂斥责彼得:“ 收刀入鞘罢,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在基督的国里,得胜不是凭血气争夺回来的。在属灵的争战上动干戈,只会带来灾祸;就让天国的敌人动干戈吧,他们最终必然溃败。让基督的战士诉诸祈祷、神的话和圣灵充满的生命能力。
我们从路加医生知道耶稣医治了马勒古的耳朵──马勒古是受害者的名字(路二二 51 ;约一八 10 )。这岂非奇异的恩典?主连恨祂的人也爱,并向寻索祂命的人施予慈爱。
二六 53 , 54 假如耶稣想对付群众,祂当然不单只有彼得的一把刀。祂大可以差遣 十二营多天使 (数目为三万六千至七万二千)。然而这种做法只会破坏神的计划。圣 经 上预言祂要被出卖、受苦、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复活;这些预言必须 应验 。
二六 55 耶稣 便提醒众人说,他们实在不当带武器 出来 捉拿祂。他们从没有见祂强暴或抢劫。相反,祂一向都是个沉静寡言的教师, 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 。他们大可以轻易地捉拿祂,但他们却放弃采用温和的方法。他们为何要 带刀棒 ?按人性而言,他们的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二六 56 不过,救主明白,人的恶念最终却成就神指定的计划。“ 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 ” 门徒 知道无法拯救他们的主,便 都离开他 ,痛苦地 逃走了 。如果他们的儒弱是无可宽恕的,那么,我们的软弱就更加不可原谅了。因为那时圣灵尚未住在他们心里,但我们却有圣灵的内住。
九.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二六 57 ~ 68 )
二六 57 主耶稣要受两次主要的审判:在犹太领袖前受宗教的审判;在罗马政权下受民事的审判。归纳四卷福音书,可见每次的审判都分为三个阶段。约翰叙述的犹太人审判,耶稣首先被带到该亚法的岳父亚那面前。马太的叙述是从第二阶段开始,那时审判是在 大祭司该亚法 的家中进行。公会已经在那里聚会。一般来说,被告人会给予时间作好准备,替自己辩护。然而不法的宗教领袖仓卒审判耶稣,要赶快把祂定罪(赛五三 8 ),不让祂得到公平的审判。
这晚,法利赛人、撒都该人、 文士 和 长老 组成公会,漠视应当遵守的规则。他们其实不应在晚上聚集,不应在犹太人的节期中聚集。再者,他们根本不可贿赂证人作假证供。裁决死罪,必须过了当晚,第二天才可宣判。还有,除非是在圣殿范围的大石堂聚集,否则他们的裁决就不合法。但他们急不及待要除掉耶稣,这个犹太团体不惜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二六 58 该亚法是主持案件的法官,而公会显然担任陪审团和检控官;至少这样的组合并不按例执行。耶稣就是被告。彼得是旁观者,他在远处安全的地方和 差役 同坐, 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二六 59 ~ 61 犹太领袖发现要寻 找假见证控告耶稣 并非易事。如果他们履行责任,依循审判程序,他们便会发现主是无辜的。最后,有 两个人 前来,歪曲耶稣的话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二 19 ~ 21 )根据那些证人所言,耶稣曾恐吓说要 拆毁 耶路撒冷的圣 殿 ,然后把它重建起来。其实,耶稣是在预言自己的死和复活。犹太人这时竟把预言当作藉口,乘机杀害耶稣。
二六 62 , 63 审判期间,耶稣不发一言,“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三 7 )。大祭司看见耶稣默然不语,便不耐烦起来。他逼祂发言,但主却拒绝作答。 大祭司便对他说:“我指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根据摩西的律法,如果大祭司起誓,犹太人便要作见证(利五 1 )。
二六 64 作为一个奉公守法的犹太人,耶稣就说:“ 你说的是。 ”祂更肯定地说自己弥赛亚的身分和神性:“ 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天上的云降临。 ”其实祂是说:“我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正如你所说。我的荣耀藏在我肉体之躯;我以另一个人的姿态出现,你们在这受辱的日子看见我了。将来你们这些犹太人必看见我就是那荣耀的一位,看见我与神同等,坐在祂右边,驾天上的云来临。”
本节中,第一个 你 50 是单数,是指该亚法。第二个你是众数(第三个你也是众数),是指基督荣耀地显现之时,仍然存活的以色列民的代表──犹太人。他们会清楚看见主就是神的儿子。
蓝斯基写道:“人们有时作出这样的声明:耶稣从没有称自己为‘神的儿子’。然而祂在这里(第 64 节)郑重地说祂不是别的一位。 51 ”
二六 65 ~ 67 该亚法没有错过机会。耶稣暗示了但以理关于弥赛亚的预言,“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天上的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从大祭司的反应,可见他明白耶稣将自己和神当作同等(参看约五 18 )。于是他就 撕开 祭司的 衣服 ,表示见证人感到亵渎。他向公会说出煽动的话,要证实耶稣有罪。当人们问及耶稣的判决,公会答道:“ 他是该死的。 ”
二六 68 陪审员向被告人动武,又吐唾沫在祂脸上,并且讥讽祂,叫祂显出 基督 的能力,指出打祂的是谁。审判的第二阶段也随之完结。整个程序不但不合司法规矩,而且令人发指。
十.彼得不认耶稣并悲痛落泪(二六 69 ~ 75 )
二六 69 ~ 72 彼得最黑暗的日子终于来到。他 在外面院子里坐 ,一个年轻女子经过,说他是耶稣一伙的。彼得立刻猛然否认:“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他走到 门口 ,可能想逃避别人的注目。然而 又有一个使女公开说他曾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这次,彼得发誓说不认得 那个人 。“ 那个人 ”就是他的主。
二六 73 , 74 过了不多的时候 ,有些途人又来说:“ 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单单否认似乎不再奏效;这时,彼得发咒起誓,坚称:“ 我不认得那个人! ”立时 鸡就 叫了,打破四周的沉默。
二六 75 惯常的鸡叫声刺破清晨的宁静,也深深刺伤彼得的内心。这个泄气的门徒记起主曾说的话, 就出去痛哭 。
各卷福音书记述彼得否认耶稣的次数时间也不一样,似乎互相矛盾。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这样记述耶稣所说:“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太二六 34 ;也见路二二 34 ;约一三 38 )而马可福音就这样预告:“……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可一四 30 )
可能鸡叫不只一次,一次在晚上,一次在黎明。此外,福音书也许记载彼得否认耶稣,一共至少六次。他在这些人面前否认基督:( 1 )使女(太二六 69 , 70 ;可一四 66 ~ 68 );( 2 )另一个使女(太二六 71 , 72 ;可一四 69 , 70 );( 3 )旁边站的人(太二六 73 , 74 ;可一四 70 , 71 );( 4 )一个男人(路二二 58 );( 5 )另一个人(路二二 59 , 60 );( 6 )大祭司的一个仆人(约一八 26 , 27 )。我们相信这仆人并不是上述的一个人,因为他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么?”圣经没有记载其他人说过这句话。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廿六章
Ⅴ 耶稣的死和复活(二十六 1 ~二十八 20 )
下面所要讨论的事件是耶稣传道活动的顶峰,又是祂传道的主要目的,这与全书,尤其是与自十六 21 起一再预言的事完全相符。这段记绝不应视为全书的“附记”或“跋”(“五书说”将马太福音从结构上分为五段讲论,而把第二十六至二十八章视作“跋”,见导论Ⅴ “马太福音的结构”第 (iii) 段 );还是柯勒( Martin Ka/hler )的说法正确,他将全书的重点放在这最后一段,而认为四部福音书均属“附有长序的耶稣受难记”(未免有几分夸大!)。
从这里开始,马太在运笔上紧紧遵循马可的记事(路加与约翰则只保留马可记事的基本顺序,在内容上吸收了不少重要的口传材料)。事实上,马太福音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章等于是马可福音第十四至十五章的重述,除若干无关宏旨的细枝末节,和马太特有的事习惯以及征引旧约经文外,几乎没有增删。最明显的一点区别,便是马太福音二十七 3 ~ 10 记犹大之死的这几节,在马可福音中没有,还有就是马太的故事仍是结构上以“公式化引文”为中心,并扩展内容为应验旧约预言的故事,像他第一、二章中的写法一样。这一段最显着的特点是已不见耶稣的教训,除了几句关键的话之外,耶稣一直保守缄默。耶稣教训人的时刻,或者说,回应耶稣呼召的时刻已成过去。余下的只有祂来到世上最后要做的事了。
这三章中贯穿着两个相辅相成的重点。其一是耶稣的毅然从命,这“命”是为应验旧约经文而“必须”发生的事。神的儿子并没有因为压力太大而被迫作出牺牲,祂欣然成就父的预定计划,祂是去履行自己的职任。其二是那些极欲除掉耶稣的人(主要是犹太宗教领袖,还有犹太群众,尤以卖主的犹大为最)久经密谋,因而无法推卸罪行。这样,神的救世计划和人的悖逆罪行便交织成了一出气势磅礴的伟大戏剧,以第二十八章耶稣被提为万有之主的伟大胜利为剧终。
A 受难的准备(二十六 \cs12 1 ~ 46 )
i. 引言(二十六 1 ~ 2 )
马太最后一次使用公式(参七 28 ,十一 1 ,十三 53 ,十九 1 ),在其中加上 一切 二字是为了强调耶稣教训的终了。如果和申命记三十二 45 标志摩西申命已毕的那个公式互相对照,便不难发现马太是有意重复该公式的。耶稣在此重提祂先前所作的关于自己受难的预言(十六 21 ,十七 22 ~ 23 ,二十 18 ~ 19 ),是为了说明即将发生的事是神所预定的,(早在第 3 ~ 5 节众人的策谋之前!)耶稣已预知且坦然接受。耶稣受难在 逾越节 期间并非巧合;纪念以色列人得救出埃及的日子,正是作出终极救赎行动的最合适的时刻 290 。到第 17 ~ \cs16 30 节,逾越节预表意义的重要更清楚的显示出来。“过两天是逾越节”的 过两天 ,可能就是“后天”的意思。“逾越节的正日”是尼散月十四日,以傍晚宰杀羔羊的时候为开始,不过这个词在整个节期内都没有准确指明,特别是吃逾越节晚宴的时刻,因为那已经是尼散月十五日了(犹太人计“日”以日落为始)。所以,耶稣说那话的时间可能是尼散月十二或十三日。关于时间的问题在第 17 节还要涉及。
290 参看巴勒斯坦 Targums 对出埃及记十二 42 的注释。那里确定要记念“四夜”,其中逾越节之夜是第三夜,第四夜便是弥赛亚救赎夜。详见 B. D. Chilton 之着文,载于 GP , Ⅰ , pp.28 ~ 32.
ii. 杀害耶稣的预谋(二十六 3 ~ 5 )
3 ~ 4. 由 大祭司 主持,有 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 参加的会议,至少是公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召开的半官方性质的会议了,因为这后两种人已构成公会的主要成员。然而在这正式决策的紧要关头,反对耶稣最力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未见提及,在二十七 62 之前根本未见法利赛人之名,而直到二十六 57 和二十七 41 才再见文士之名(马可福音十四至十五章中数次提到文士,均被马太略去),其原因恐怕是,虽然他们也有代表参加公会,但耶路撒冷却是祭司和贵族集团的天下。马太自此强调那两个集团的积极参与是为了说明,正是这些以色列民最终弃绝了弥赛亚。 该亚法 这名字在马可福音没有提及,他任大祭司职的时间是公元十八至三十六年。
5. 惧怕 民间生乱 ,是因为二十一 8 ~ 11 、 15 ~ 16 记载民众曾夹道欢迎耶稣。犹太宗教领袖策画捉拿耶稣的时间不能待到节日 宴席 之后,因为耶稣很可能悄然离开耶路撒冷,可又难以在宴席前动手,因为民众已到达耶路撒冷,数天聆听耶稣“煽动”的教训。据耶利米亚的看法( EWJ , pp.71 ~ 73 )认为,希腊文 en
te{ heorte{ 之意并不是“当节的日子”,而是“当着喜庆欢腾的众人的面”,这说明当权者绝不想大张旗鼓地逮捕耶稣。耶利米亚的译文未必恰当,但却正确地揭示了犹太宗教领袖的两难之境:捉拿耶稣非 当节的日子 不可,可又必须不惹麻烦,因此只能施以 诡计 ( 4 节)。此时此刻恰有犹大出来卖主请赏,使宗教领袖的难题迎刃而解( 14 ~ 16 节)。
iii. 在伯大尼受香膏的事(二十六 6 ~ 13 )
马太在写犹大为宗教领袖们解围一事之前,先插了一段动人的故事,以压倒弥漫于第 3 ~ 6 和第 14 ~ 16 节阴谋敌对的气氛(马太在讲述这故事时,采用马可的习惯写法,于大述中穿插小述,使之彼此映衬,相得益彰)。这个浇香膏的故事毫不隐晦地指出,耶稣负有弥赛亚的使命(“弥赛亚”原义即“受膏者”),也道明耶稣已准备为完成这一使命而去赴难受死。祭司和犹大之流设计谋害耶稣,祂却大义凛然地面对弥赛亚的苦难。
四部福音书均记载有某妇女为耶稣浇香膏的故事。马太、马可和约翰均指出事情发生在伯大尼,离耶稣受难的日子不远,不过约翰记述的与他们在细节上有些出入(包括事件的日期──他说是在耶稣入耶路撒冷之前)。然而路加福音七 36 ~ 50 则不仅在时间、地点、环境等方面不同,内容上也有出入(所记之事发生在加利利一个法利赛人家里,向主献香膏的是一个“罪人”,从而引出耶稣关于爱和赦罪的教训)。可以推断,路加所记的是另一件发生较早的事,这个为耶稣浇香膏的女人(唯独约翰记其名),显然是有意仿效那次爱的献礼。
6. 耶稣在伯大尼有不少挚友(约十一 1 ~ 2 ,十二 1 ~ 2 ;参,路十 38 ~ 42 ),至少逾越节的第一夜,耶稣和祂的门徒是在这里共同度过的(见二十一 17 注释 ,也见下面第 30 和 36 节注释)。我们对 长大麻疯的西门 知之不详,他可能是当地的一位知名人物。他的病早已被耶稣治好了(否则他没有可能设宴待客),只是人们仍按习惯呼他“长大麻疯的西门”,这差不多已成了他的诨名。
7. 所谓 极贵的香膏 ,马可和约翰均记为“真哪哒”,一种由印度进口的甘松香油,价极昂贵,专用来为死者膏身( NBD, p.855 )。这一事实是耶稣说出第 12 节的话的基础,但该妇人并未如此理解,她这样做是来表示她诚恳地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在宴席间以香膏涂抹贵宾固然是古中东的习俗,不过使用如此昂贵的香膏未免显得奢侈。
8 ~ 9. 对这一举动表示不满的,据马可记载,“有几个人”;据约翰记载,只是犹大一人;而马太则说是 众门徒 。马太这样记,显然是想藉此告诫读者,即使最虔诚的基督徒也难免受世俗价值观的左右,而将奉献给基督这样的“美事”视为“枉费”。他们惦念穷人之心固然可嘉,但本末倒置却是不可取的。
10 ~ 11. 耶稣的回答确立了在这一特定情况下孰轻孰重的原则。这是一件“美”事(若译“佳行”、“懿行”或能更确切的表达希腊语的 kalon ),因为那时耶稣依然在世,这一行动正把握了这珍贵时刻。这里毫无贬低赒济 穷人 这一长期义务的意思;且第 11 节实际上是申命记十五 11 的重申,说明济贫是耶稣的门徒永须承当的义务。然而这义务不应成为刻板的规定,以致把发自内心向耶稣奉上爱礼(即使奢侈一点亦无妨)的机会都放弃了。
12. 按葬俗的规矩,是在人死后入殓之前才用香膏膏身,而绝不是活着就 膏身 以 为安葬 之用(见可十六 1 ;路二十三 56 ~二十四 1 ;约十九 39 ~ 40 )。耶稣对该妇人的佳行所作的解释,似乎已在暗示祂将被视作罪犯处死,故不会为祂行葬礼,当然也就说不上为祂膏身了。马太也遵照这个逻辑,在记述耶稣安葬时未再言及为耶稣膏身的事。
13. 济贫的善行或会很快被人遗忘,但这爱主的“枉费”却要永远纪念。耶稣在此上下文中用的 这福音 是很关键的,此语在二十四 14 即已出现(“天国的福音”),两处均指要进行普及“天下”的传道活动(此处的 kosmos 意即普天之下,较二十四 14 的 oikoumene{ 的概念更广);然而,如果说二十四 14 的“天国的福音”尚只理解为耶稣的教训的话,这里就显然还包括祂的一生,特别是祂受难的大事。
iv. 犹大参与密谋(二十六 14 ~ 16 )
14. 此处是第 5 节的继续,述说 祭司长 的难题是如何解决的。 加略人犹大 之名只在十 4 的十二使徒名单中提过一次,而从现在起,他则要成为耶稣受难事件中的主要角色(二十六 14 ~ 16 、 21 ~ 25 、 47 ~ 50 ,二十七 3 ~ \cs16 10 诸节皆以他为述的中心)。犹大的参与纯属自觉自愿,从第 15 节可见,他纯粹是在做一笔冷血交易。他卖主的动机只有凭我们自己来推断了。约翰福音十二 6 告诉我们他是个见钱眼开的人,且所涉金额(相当于 120 得拿利,为此请看二十 2 的注释 )也不算小,但仍难令人相信只为这区区银价,他就背信弃义。就算他是十二门徒中唯一的犹大人(见十 4 注释 ),平时对几个加利利渔民的领导地位愤愤不平,这种文化上的优越感也不足以使他遽然叛卖他所崇信的人。很可能是耶稣对弥赛亚使命的看法(第 12 节正说得明白)令他大失所望,与他当初加入的目的全然不同,加之看到他所企冀的以色列人复兴统治尚遥遥无期(参十九 28 ),近在眉睫的倒是坐牢受刑的威胁,所以决计尽早脱身。他甚或真以为耶稣归根结蒂是个假先知(如大数的扫罗之所想),迟早非身败名裂不可。总而言之,不论他卖主的动机为何,在马太笔下,他不是一个被迫的告密者。欲知他的所为在神的计划中占什么地位,请看第 24 节的注释 。
15. 在这种情况下, 把他交给你们 是指犹大利用与主朝夕相处之便,窥寻能避开过节群众耳目的机会,以及时通报犹太当局来秘密捉拿耶稣,犹太宗教领袖利用内奸,无非是为了避免民众骚乱。 三十块钱 (舍客勒)是古代一个奴仆的身价(出二十一 32 );然而马太特记这个数目,是与撒迦利亚书十一 12 相呼应,那里“付给”那见弃的牧者的“工价”便是这个数额,有嘲弄的性质;那牧者正是弥赛亚的象征 291 。
16. 从那时候 的公式与用于四 17 和十六 21 的公式一样,标志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它表示船缆已经解下,船已顺流而行,只等 寻找机会 了。
大局已定,“一方面耶稣平静坦荡地期待,另一方面犹太宗教领袖却鬼祟狡诈地预谋。一方面忠贞信女对耶稣奉上爱礼,为祂的死作准备,另一方面犹大却横心背叛,伺机行动……。马太福音二十六 1 ~ 16 确为耶稣受难的故事和主题奏出了壮烈的序曲”( Senior, p.50 )。
v. 最后的晚餐(二十六 17 ~ 30 )
不管犹太宗教领袖们如何密谋暗算( 3 ~ 5 、 14 ~ 16 节),形势却一直在耶稣的掌握之中。祭司们的计谋未定,耶稣已预先知道( 2 节),犹大参与的角色也早在祂的明察之下( 21 ~ 25 节)。现在他就要开始这事件的进程,下面几章中的受难故事将会一气呵成,直达被钉十字架的顶峰。我们不应忘记,整个事件是在逾越节的环境下展开的,并以耶稣的“逾越节”筵席为发端,并赋予这熟习的礼仪崭新的意义。
17. 严格地说, 除酵节 摆设筵席的日子是尼散月从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但往往将十四日的逾越节也算在内(尼散月十四日当晚,一切发酵之物便已开始从房内清除:参 Mishnah Pesahim 1:1 ~ 3 ),由此可见, 除酵节的第一天 就是尼散月十四日了 292 。
按正规, 吃逾越节的筵席 的时刻应在尼散月十五日开始的傍晚(请注意,犹太人计日是从日落算起,不像我们从子夜算起)。但按约翰福音的记载(尤其是约十三 1 ,十八 28 ,十九 14 ),耶稣最后的晚餐明显地是设在尼散月十四日开始的夜晚(即较正规设宴的时间提前一天),这样算起来,耶稣的死日便是尼散月十四日将尽的午后时分,正是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时刻。保罗曾说“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 7 ),此其一;犹太独立的口传材料说耶稣被处死于“逾越节的前夕” 293 ,此其二;天文考察计算证明,公元二十七年至三十四年之间所有的尼散月十五日均非星期五( Finegan , pp.292 ~ 296 ),此其三──以上三点均支持约翰所记的耶稣最后晚餐的日期。
那么,马太(跟着马可的记载)称耶稣的晚宴为逾越节的筵席,并说在尼散月十四日着手准备,这是否是一个错误呢?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在此难作全面的讨论,它已经引出了许多的理论观点,多半都基于一种毫无根据的臆断,说耶稣自有一部与犹太历不同的历书作为祂行事计日的依据。本书愿采纳一种极简单的解释,即耶稣已知祂的死期将落在正规的筵席之前,所以便有意将筵席秘密地设在前一日的夜晚。路加福音二十二 15 ~ 16 表明,耶稣有与门徒共进此最后一餐的强烈愿望,且清醒地知道时日已近了。固然“逾越节的筵席”应严格地设在尼散月十四日与十五日之交的傍晚,不得更改,但当时情势紧迫,耶稣做事又岂是凡规常俗可以限制的呢!这还可以解释为什么耶稣的筵席只字未提羊羔肉;羊羔肉是逾越节宴上必备的主菜,可是宰杀羊羔必须在圣殿之内奉行如仪,宰杀仪式又不能早于十四日进行;这就是为什么逾越节筵席是有的,但是没有羊羔。
按马太所记,备宴及聚餐的时间均是尼散月十四日(即十四日开始的傍晚,宰杀羊羔也在同一个“日子”,但已是第二天下午日落之前,恰如马可十四 12 所示),而不在一般摆宴的正日,即尼散月十五日。一些释经家由于对犹太计日法不熟悉,致误以为马可和马太所记的尼散月十四日是宰杀完献祭羊羔 之后 的“十四日”而不是杀牲之前的“十四日”。按犹太人的计日法,杀牲在十四日午后,吃逾越节的筵席是在当晚,但已经是“十五日”了 294 。
18 ~ 19. 马太略去了马可生动的细节描述,仅以某人代替马可笔下关于“跟着一个拿着一瓶水的人”的话;希腊原文中的片语就如我们的“某某人”,表示耶稣所说的细节马太不打算赘述了。特别从马可的述中可知,似乎耶稣与房主早有约在先,使用他的一间大屋(在逾越节期间的耶路撒冷,如不事先定妥,临时是找不到这样的大房子的)。 时候 ( kairos )一词通常指一个大限之期,大成之日,表示一个功成事遂的时刻(请看如:八 29 ,十三 30 ,二十一 34 等处)。约翰福音里也用耶稣的“时候”(约二 4 ,七 30 ,十二 23 ,十三 1 等处;马太在二十六 45 中的用词也同),说明耶稣正在有意识地实现一项预定的计划。
20. 到了晚上 较易被理解为日落之后不久,可是希腊文的 opsias
genomene{s 则可指更晚的时刻。如果马太所说的预备筵席的时间是尼散月十四日的话(必然是在日落之后),那么开宴的时间自然就会更晚了。(参看十四 15 和 23 两 节,都用了 opsias genomene{s ,后者的“到了晚上”已是比前者“天将晚的时候”更后的时刻了!) 坐席 原意“斜倚”,这是新约时代每逢逾越节一类的重大筵席上的落座方式(见 Jeremias, EWJ ,
pp.48 ~ 49 )。
21 ~ 22. 耶稣的话在马可的版本中还加有“与我同吃的”几个字,一般认为这是诗篇四十一 9 的暗示。我们本来以为马太一定会将这两节经文联系起来,以证明旧约预言的应验,但马太却作了删节,大概以为话不必说得那么透。第 21 ~ 25 节(特别是 23 节)的故事足以使人记起那篇诗篇。这是耶稣预言他的受难时,第一次明确指出背叛祂的是 你们中间的一个 。希腊语中表示 出卖 的词在十七 22 ,二十 18 和二十六 2 等处均译作“交给”,那时并未清楚指出那人是谁。门徒听了这话就 甚忧愁 ,这三个字实不足以表达马太原文所指门徒们情绪翻腾、震惊(同一词在十七 6 、 23 ,十八 31 ,十九 25 ,二十七 54 等五处均用过)。总之,众门徒听了耶稣的话之后,战栗得甚至失去了自信──当然他们的问句在形式上稍改译成“你不是指我吧?”就显得好一些了。
23. 食物均盛在一个公用的 大盘子 里,坐席者都会不断地从中取食,即所谓“蘸手”。既然如此,耶稣的回答丝毫也不比第 21 节的话更具体。至少门徒们从这个回答中仍不得要领,否则犹大未被立即逐出宴席就难以想像了(除非门徒们以为耶稣是在谈什么发生于未来遥无定期的事)。耶稣的语焉不详又一次证明祂希望事情顺势发展,不愿意刻意干扰(约十三 21 ~ 30 已经提示得再清楚也没有了,但是十一个门徒对犹大的用心仍茫然若迷,见十三 28 )。
24. 这里是整个受难故事中矛盾的集中表现──这一切事必 如经上所写 那样发生;但这又绝不能为有意叛卖耶稣的行径开脱罪责。早期基督教会传讲十字架之道时,神至高无上的定旨和人所要负的责任这两个方面,始终是吊诡地贯穿在讲道之中(见徒二 23 ,三 13 ~ 19 ,十三 27 ~ 29 )。参十八 6 ~ 7 ,那里吊诡的范围更广。
25. 福音书中只有马太记载了耶稣和犹大的这段直接问答。鉴于直到第 23 节众门徒尚不清楚所指的是谁,故可以设想,这段对话是私下进行的。犹大必是独自到耶稣跟前,假惺惺故作不解地问了同样的问题(见 22 节注释)。值得注意的是,犹大在本节和第 49 节对耶稣的称谓一反门徒惯用的“主啊”( kyrie ── 见七 21 注释 ),而用了 拉比 (即 先生 ),一个普遍适用于一切犹太教师的称谓,在马太福音中任何别的门徒也不用它来称呼耶稣。所以他的问题同其他门徒的问题相比显得虚伪做作,耶稣只须轻轻回他一句“ 你说的是 ”,便使他原形毕露了。在二十六 64 和二十七 11 里,耶稣均以同样的形式作了回答,它表示一种认定(不是回避);即使根据他的回答作出判决,不管对与不对,词语并非耶稣亲自选用说出的;故而它是一种“不想提及事情内容的肯定法” 295 。总之,以上所言的情况都是利用对方问题中隐含的答案来答覆对方,即肯定并接受其答案(很像美国人惯用的“你说对了!”)
26. 耶稣的逾越节筵席虽抢先举行,但进餐的程序却与正常的一样(唯缺羊羔肉),这一点我们从耶利米亚着的 《耶稣的圣餐甘言》 ( Jeremia, EWJ ,
pp.84 ~ 88 )中可大致了解。第 26 和 27 节所记的擘饼和祝酒,应是圣餐的主要部分(即逾越节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耶稣所讲的祝谢辞也必是遵循传统的规矩进行的。耶稣拿起饼来, 祝福 ,当然是指向神祝谢,而不是对饼祝福;全文是“感谢,主我们的神,宇宙的王,因命大地生出粮食,为我们享用”。马太在记述时,显然是略去了这些当时人尽皆知的词句,只录下了耶稣另加的人们诧异陌生的话;这些话后来则取代了旧辞而成为基督徒新圣餐仪式的基础。逾越节的旧仪和祝辞,从饼到酒都与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的往事有关;而现在耶稣则有了新解,指的是更伟大的新的拯救 296 。
耶稣指着擘开的饼说,这是 我的身体 297 ,这一象征等于清楚确实地宣布祂将被残酷地处死;如果说在这以前,祂的门徒尚抱有希望,以为耶稣原来说到耶路撒冷受死的话不致成真,那么此时此刻这线希望就彻底破灭了。这 饼 和第 27 节的 酒 无疑是万难下咽的,于是耶稣便命令他们:“你们拿着吃”和“你们都喝这个”(只有马太用了这命令式的动词,把哥林多前书十一 24 ~ 25 的“如此行”的意思更清晰表明了),继而引入一个与祂同死的概念,这个概念在约翰福音六 48 ~ 58 阐明得更为有力。如果说逾越节的筵席标志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那么这里的“吃”和“喝”就代表耶稣亲身作为逾越节的献祭,从而使与祂同席的人得享神的福气。
27 ~ 28. 祝酒辞把这一思想补充完备了。 血……流出来 无疑是指牺牲, 为多人 (见二十 28 注释 )“流血”使人想到以赛亚书五十三 12 的话,那里讲的是神的义仆“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以作为多人的“赎罪祭”(赛五十三 10 )。所以耶稣祝酒辞的基础,就是贯穿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全章的自身受苦,为民赎罪的思想。马太加上 使罪得赦 一语,使得这一思想表达得更明确。这一句话再加上 立约 一词,又与耶利米关于立“新约”的预言(三十一 31 ~ 34 )相呼应,那里说,立了新约,神民的罪孽将必得赦,且不再被记念 298 。 立约的血 (回应出二十四 8 的话)使人想到,历史上神与其子民的关系向以祭牲之血为保障,而今这新约之订立也不能例外。
所以,耶稣的祝酒辞同旧约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足以表明,耶稣的死必将奠定神与其子民的新关系,这种关系正是以往先知所盼望的。立约意味着建立一个属神子民的群体。这群体是因耶稣的牺牲而诞生的,它的成员就是那些因耶稣献出生命而得享福祉(“吃”与“喝”)的人。这就是贯穿马太福音全书主题的神学基础,成为神的子民得靠耶稣舍生这新条件。逾越节于当年曾造就了一个与神订立西乃之约的以色列民族(参,出二十四 8 ),现在则标志着一个新的救赎时代的开始,这时将产生一个真以色列民,与旧约的那个以民族属性为限的群体已全然不能同日而语了。
29. 耶稣祝饼和祝酒的话均集中在死上面,然而超越死亡的就是生命,是在 我父的国里 。 从今以后 的原词语是马太十分看重的 \cs22 ap~ arti (见二十三 39 注释 );它“用来表示‘现在’和‘那日’在时间上的分界”(见 Trilling, pp.86 ~ 87 );现在那日子的曙光已在前面。 葡萄汁 一词应包括在祝谢辞里,耶稣应在祝酒时( 27 节)说,关于这点请参看米示拏( Mishnah Breakoth 6:1 )。下一次团聚“坐席”时,将要共饮弥赛亚筵席上的 新 酒(见八 11 注释 )。马可关于这段的记述里似乎只提到耶稣自己将来的欢乐,而在马太 同你们 三个字说明,下一次的筵席不是私人的欢庆,而是团契共喜。耶稣与门徒们目前朝夕相处的关系,很快将被死亡割断,但 在我父的国里 (多么异乎寻常的美好词语,那将是父神与耶稣及其门徒的家庭大团聚)必将重新实现。所以前面强调死亡并未引起毫无希望的悲伤情感,反而使门徒透过死亡看到了新生,并产生欢乐的盼望。
30. 他们唱了 诗 ,这诗必是 赞美诗篇 的后几篇,即诗篇第一一五至一一八篇,是逾越节筵席结束时必唱的诗歌。 橄榄山 就在出耶路撒冷去伯大尼的路上(见 6 节注释 ),但耶稣已无意回伯大尼去过夜了。照路加福音二十一 37 和二十二 39 记载,他们常常在橄榄山坡上露宿,这夜他们也没回伯大尼,像许多远地的朝圣者一样,就在橄榄山上过夜了。
291 进一步请看二十七 9 ~ 10 的注释 ,那里对马太使用这段旧约经文有详释。
292 约瑟夫也称尼散月十四日为“除酵节”( BJ v. 99 );另见 Gundry, p.524 ,那里讲到 Josephus 时常混淆逾越节与除酵节的情况。
293 Sanhedrin 43a ;另见主后二世纪的彼得福音 2 ( 5 )。
294 详见 H]okhma 9 ( 1978 ) , pp.9 ~ 14 ;我在那里对日期的理解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
295 D. R. Catchpole 之着文,戴于 NTS 17 ( 1970/71 ) , p.217.
296 耶利米亚在其着作 EWJ 中提供了对不同形式的耶稣祝辞的记载,同时也提出了一份希伯来文或是亚兰文的原版形式,请看该书第 138 ~ 203 页;此外在 NTT , pp.288 ~ 292 还有他的概述。
297 对本节和第 28 节的动词 是 自然不可作粗浅的直义理解;在十三 19 ~ 23 和第 37 ~ 39 节都用了这同一动词,全是来象征两者之间的相等同。
298 若干早期版本中在约字前面加有 新 字,即“立新约的血”,在路加福音二十二 20 和哥林多前书十一 25 中均同此,不过对前者的原文尚有争议,对后者没有争议。马太福音即使原本无此“新”字,从 为罪得赦 的说法亦可证明其与耶利米书三十一章的呼应关系。
vi. 耶稣预言彼得不认主(二十六 31 ~ 35 )
去橄榄山途中的简短谈话,充分表现了耶稣对祂精选的一小群门徒的切切关心。耶稣在临危之时仍时刻想到,即将来到的考验,对祂的门徒来说会是太过严峻,所以便尽量利用时间不厌其烦地告诫、解释,预备他们的心志。这样,即使起初他们仍茫然不解,但事后回顾所经所历,必能领悟所得的指教。彼得凡事总是充任领头的角色,忠心事主,当仁不让,虽然跌跤在先,爬起来也快。
31. 跌倒 如直译可作“被绊倒”,五 29 ~ 30 ,十一 6 ,十三 21 、 57 ,十五 12 ,十八 6 ~ 9 ,二十四 10 都用过这个动词(见这些章节,特别是十一 6 和十八 6 ~ 9 石(十八 6 ~ 9 ) } 注释)。它是“闻道则信”的反面。 为我的缘故 是说耶稣所受的苦难会“使门徒跌倒”,他们的动摇不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更是因为对耶稣受苦的根由领悟不了。弥赛亚及其门徒那种集苦难凌辱于一身的遭遇,早为先知所预言而 记在 撒迦利亚书十三 7 里了,其含义隐晦,可视为撒迦利亚书第九至十四章描绘那卑微被弃的弥赛亚──世人之 牧者 君王的其中一个景象 299 。撒迦利亚书十三 7 ~ 9 说神的牧人受神刀剑的击打,祂的羊群便分散了,但在这之后,他们之中有三分之一经炼净,将要成为神的新子民。由此可知,弥赛亚的受难对其门徒(即 群羊 ;参,路十二 32 ,另看拙着 JOT , pp.208 ~ 209 )的打击实在是非同小可,但总有一天他们会建立起自己的弥赛亚群体 300 。
32. 这又是一句对复活的预言(参十六 21 等处),也是第一次提出受难之后将和门徒重见。在二十八 7 、 10 ,这句话还要重提,到二十八 16 ~ 20 离散的羊群重新聚集在加利利,这话应验了。 要在……以先去 可能仍被理解为牧人率领羊群的形象(参二 9 同一动词);不过希腊文中的动词 proago{ 还有先去的意思(如十四 22 ,二十一 31 ),第二十八章的故事中用的正是这后一个意思。门徒离开耶路撒冷往加利利去的时候,耶稣的身体已不是一具死尸,待他们到加利利,他们将要看到死而复活的主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33 ~ 35. 关于 认不认 耶稣的思想,请参看十 32 ~ 33 注释 。弥赛亚被钉在十字架上,对于跟从祂的门徒来说,面前摆着两条选择:或守己而不认主,或 舍己 而认主(十六 24 )。彼得(并其他门徒, 35b 节)尚未认识到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抉择,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但是耶稣更清楚祂的门徒将要承受的内外压力,祂第 31 节的话便是根据这点而说的。马太谈到鸡叫时略去了马可的鸡叫“两遍”(路加、约翰亦然),这是马太行文不求过细的一贯风格。大家知道,公鸡报晓是有固定时刻的,第二遍鸡叫(大约凌晨一点半)对人们计时来讲是最为重要的,这里说的就是那遍鸡叫 301 。
299 布鲁斯( F. F. Bruce )对此主题有精辟的论述,请看他着的 This is That ( 1968 ) , pp.100 ~ 114.
300 关于该引文的重要意义请进一步看 JOT , p.65, 107 ~ 109, 154 ,同书第 241 和 246 页上有该段经文的原版影印本。这里使用了动词的第一人称 我要打击 ,来代替旧约经文中神对其刀剑的命令式,并不改变它的实际含义;无论哪种情况下,神都是动作的主体。
vii. 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二十六 36 ~ 46 )
这段精湛的记述大概与约翰福音十二 23 ~ 28 和希伯来书五 7 ~ 10 ,以及其他福音书中的相应记载同出一源,它不仅深刻表达了耶稣与父神的关系,且真切生动地显示完成弥赛亚使命的沉重代价。它把耶稣身上真实的人性和作为神子的独特身分结合起来表达,又把门徒的软弱揭示在我们面前,使我们预知他们即将跌倒。
有人说这段记载有失历史真实,其理由是,门徒处于酣睡状态,怎么可能记录下耶稣那时说的话呢?邓恩对此观点的探讨很有价值( Dunn, pp.17 ~ 20 ),甘德里对此也有论述( Gundry, p.533 )。我们不妨再补充一点:据路加记载,耶稣于复活之后尚作了整整四十天的布道,所以有充分的机会把祂在那关键之夜的经历讲给门徒。总之,这段述完全出自耶稣之口,与其他从门徒观点所作的述(如:十七 1 ~ 8 )不尽相同。
36. 客西马尼 (希腊文,意为“油榨”)是一座“园子”(约十八 1 ),显然是橄榄山上的一座橄榄园,是耶稣平时和门徒常聚之处(约十八 2 ;参,路二十二 39 ~ 40 ),逾越节时,他们露宿的山坡可能就是这里(参 6 、 30 节),所以犹大很清楚到哪里可以找到他们。其实耶稣若想搞垮犹大的计划,只须另选一处过夜即可,但耶稣无意这样做,请看 23 节的注释 。
37 ~ 38. 昔日随耶稣上高山见耶稣改变形像(见十七 1 注释 )的就是这三个门徒,这次耶稣仍要他们三个陪同。耶稣作这一选择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三人曾宣布决心与祂共患难(二十 22 ,二十六 35 );现在他们只是被召来与祂共同准备,但已经承受不住了。 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 ,这个翻译未能充分表达希腊原文中这个动词包含的大悲大戚。 我心里甚是忧伤 (也不足以表达希腊词 perilypos 悲伤之深重;参,可六 26 )是诗篇第四十二至四十三篇副歌(一位苦难中的义人仰望神的哀歌)七十士译本的重复,那里说“我的心哪,你为何忧闷……?”。 几乎要死 自然是表示祂伤痛之烈(如:拿四 9 ),但也可能暗指祂之所以如此悲伤是因为祂的死期近了。在此悲痛哀伤之时,耶稣十分愿意有门徒陪伴(马太特加上 和我一同 几个字以表达祂这种心情);神的儿子竟然需要三个渔民小子的“精神支持”(尽管至终失望, 40 节)──这真是“道成肉身”所形成的矛盾现象中最重大的例证了。
39. 人们常常在耶稣面前 俯伏在地 (十七 6 ;参,路五 12 ,十七 16 ),而这是圣经记载中耶稣唯一的一次俯伏在地。这表示他强烈需要向父神祷告。“ 我父啊 ”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呼叫(参六 9 ,十一 25 ~ 27 注释)将前面的描述所给人产生的卑怯感完全驱散,代之以神子对父的感情上的亲密交流和子愿时时遵父旨意的驯顺。问题不在于耶稣是否应该接受神的旨意,而在于神的旨意是否要求必须承受这令人战栗的苦 杯 (见二十 22 注释 ),抑或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所以,这节祷告辞里交织着两种心情:明确的祈求和这祈求不被应允时的顺从。我们在祷告中往往只知一味要求,真应效法耶稣的榜样。关键在于要认清神的旨意的范围。耶稣的祷告是在探索神旨意的范围,绝对无意超出祂旨意之外。
40 ~ 41. 儆醒 即“保持清醒”,在这里和第 38 节里都是这个意思。三个门徒面临的 迷惑 就是不认耶稣( 31 ~ 35 节),而他们现在不能随耶稣一同准备迎接苦难,就是他们将来经不起考验的原因。耶稣每次都“见他们睡着了”,这自然是直义。然而,试比较 儆醒 一词在二十四 42 ~ 43 和二十五 13 中的转义,便可以肯定马太在第 41 节也是告诫大家,这 儆醒 二字的意义远不只是在此关键时刻保持清醒。 肉体 的软弱是基督徒的一个难以克服的问题,因此需要时刻警惕,并按照耶稣在六 13 所教诲那样认真祷告 302 。
42. 耶稣第二次的祷告比第一次“更进一步”,第 39 节的探问式的请求“倘若可行”,已转变为坚定的 愿的旨意成全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有三处与主祷文一致,这里重复六 10 的话是第三处的重复(前两次为第 39 节与六 9 用词一致:“父”,和第 41 节与六 13 的一致)──耶稣实践出祂对门徒的教训!
43 ~ 44. 马太在此记耶稣三次祷告,似有意拿它与第 69 ~ 75 节记彼得三次不认主的后事相呼应:在关键时刻跌倒正是彼得未能与耶稣一同祷告的结果。
45 ~ 46. 大多数现代圣经版本都将第 45 节耶稣的话当作问句,与第 40 节的一致。如果像旧版本那样作命令句处理,则可能有两种理解:其一是该句必带有浓重的讥讽口吻;其二是须认为在“睡觉安歇”与第 46 节的 起来 之间必有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对 时候 的理解,请看第 18 节注释 。准备的时间已经结束,是开始行动的时候了。 我们走吧 或许有人以为是要逃跑的意思,但原动词表示行动,指前进而非后退。耶稣现在要主动迎着罪人走去,因为父的旨意注定要藉他们的手去完成。耶稣在祂整个受难的预言中使用了 罪人 一词,可看出祂如此厌恶承受“这杯”的某些原因( 37 ~ 39 节)。
301 请看 H. Kosmala 之论文,载于 Annual of the Swedish
Theological Institute 2 ( 1963 ) , pp.118 ~ 120 ; 6 ( 1968 ) , pp.132 ~ 134 ,那里谈到耶路撒冷公鸡报时之准确;同时参看 Senior, p.96 n.5. 企图用如此简单的方法把历史解释得天衣无缝,未免太学究气了: H. Lindsell 的书 The Battle for the Bible ( 1976 ) , pp.174 ~ 176 就有一个明显的例子。
302 马太在此用 心灵 和 肉体 来表示“人的意愿和他肉身的软弱”,这种说法在福音书中颇为罕见;请看 D. Hill, Greek Words and Hebrew Meanings ( 1967 ) , p.242.
B 耶稣的被捕和受审(二十六 47 ~二十七 26 )
i. 捉拿(二十六 47 ~ 56 )
自从耶稣晓示犹大祂清楚他的打算之后(二十六 25 ),到现在才又记录犹大的行动。犹大一直没有停止积极活动,现在他的计划快要付诸实行了。表面看来,事情的进程似乎全操纵在犹大的手中,不过这几节的信息不断地告诉我们,是耶稣在掌握着整个的事态。如果耶稣不允许,祂就可以轻而易举地阻挡事情发生;事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耶稣有意不去拦阻。
47. 本节指出犹大是 十二个门徒里的 那个犹大,不只是为了标明他的身分( 14 ~ 16 、 25 节等已显示得够清楚),而是要强调耶稣在第 21 节中的预言惊人地应验了。与犹大同来的 许多人 有什么身分,可看布林兹勒的论着( Blinzler,
pp.61 ~ 70 ),他认为这些人是听公会调遣的待命的“警察”支队(据约十八 3 、 12 等节,后面是随着“一队兵”,实际上是犹太圣殿的卫兵),对他们的人数不应估计过高,所谓的“许多”是与手无寸铁的门徒数目相对而言的──何况本来也只是打算秘密进行( 3 ~ 5 节)。
48 ~ 49. 一个拉比的弟子见面时亲吻他的老师(无论是吻手还是吻足),不是常见的习惯,只有表示特别的敬意时才这样做。弟子更不敢主动有此表示,因为那可能成为“蓄意侮辱”老师了( AB , p.329 )。在这段上下文中,犹大上前来称耶稣为 拉比 ,并用亲嘴的方式给祂请安,实在是令对方啼笑皆非的(见 25 节注释 ,马太福音中另外唯一的一处称耶稣为拉比的,也是出自犹大之口)。犹大的举动当然是向捉拿的人暗示谁是他们的目标,但同时也当众表现了他个人蔑视耶稣的权柄。
50. 人们往往在围桌共餐时互称朋友,耶稣在回答中先称 朋友 ,可能是要提醒犹大他也曾出席了耶稣的晚宴;不过,在马太福音中使用此种称呼的另外两处(二十 13 ,二十二 12 ),均含有一定的指摘口吻。下面一句话(“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过于简略晦涩,故究竟应如何理解,难以断定:有人解释为命令(见 RSV 边注),有人说是祝愿(“让你要来作的实现了吧”),有人说是一声惊呼(“你要干的是什么事啊!”)。 RSV 所采纳的疑问句式不具说服力;耶稣已很清楚犹大来做什么,祂只不过不想阻挡,甚至还在促进其实现。
51 ~ 52. 约翰福音中提供了双方的人名,一个是耶稣的门徒彼得,另一个是大祭司仆人马勒古,路加福音中还记录了耶稣使马勒古的耳朵还原的事,而马太则只提与中心思想密切有关的情节,强调耶稣阻止用武力来抵抗,并引出了第 53 ~ 54 节,耶稣如果愿意本可用神助来抵挡的话。耶稣表面好似一个可怜无助的受害者,但祂统掌全局的权柄却由此而大大地凸显出来了。 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恐不是一句格言(笼统地说此话并不确实),但它和他尔根对以赛亚书五十 11 的解释相符,那里把“点火”解释为动刀。耶稣正是身体力行地贯彻祂在五 39 ~ 42 里要求门徒实行的不抵抗主义原则。不抵抗主义正是耶稣说出这句话的思想背景;不过要说明祂全盘肯定和平主义,还要提出更多的例证。
53 ~ 54. 试图用武力抵抗的那个门徒错误地理解了当时的情况。耶稣并不是个可怜无助的受害者,急待周围人们保护。祂之所以被捕是出于自愿,如果祂需要帮助,祂能召来的兵力何止几把刀剑。(一 营 由六千士兵组成。所谓差遣 \cs9 十二营 来,是不是以一营保卫耶稣,把其他十一营分配给其十一个门徒呢?)祂面对敌人的阴谋,既不退却逃遁,亦不使用神力去挫败,只是基于祂曾不断言及的信念,祂的使命就是要受苦和被害(见十六 21 ,十七 22 ~ 23 ,二十 17 ~ 19 、 28 等注释)。不难看出, 经上所说 的是耶稣这些话的根基,只不过现在被言明罢了。耶稣只会一心 使经文应验 ,不会再作他谋。祂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已经这样立志了。
55 ~ 56. 耶稣的不抵抗态度使犹太宗教领袖们的刀棒显得愈加不伦不类。为理解 强盗 一词,请看二十七 38 同一词语的注释。耶稣从未领导暴动,祂终日 坐在 殿里 教训人 ,与其他拉比一样,把祂这样的人当强盗对待,真是荒谬绝伦。但即使如此,耶稣仍从中看到先知书上的话应验,祂这里特指以赛亚书五十三 12 “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祂逃走了,应了另一先知撒迦利亚的话(亚十三 7 ),耶稣在第 31 节里也已作了预言。
ii. 犹太公会对耶稣的“审讯”(二十六 57 ~ 68 )
当夜耶稣被带到该亚法那里,次日早晨又从那里解到罗马巡抚的官邸(二十七 1 ~ 2 )。对这点四部福音书是一致的。至于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事,各书则有不同:约翰福音只提到了彼得不认主一件事;路加福音二十二 66 表明,法律程序是拖延到清晨,即在彼得不认主的事发生了之后才开始的;马太则与马可一致,诉讼在夜晚,即彼得不认主发生之前,而最终的决议是在清晨才作出。后来的米示拏律法规定,对死刑犯的审讯不得在夜晚进行,所以这次“审讯”可能分两段,先匆匆召集一个非正式的会议,决定对耶稣进行控告,而后在早晨公会全体会议上正式宣布决议。不过,照马太和马可的说法,这还是很像一次拖得很长的会议,直到天光大亮才作出了最后的决议 303 。
犹太公会的这次审讯究竟是不是一次正式的“审讯”,或他们是否打算把它当成一次正式的审讯,都很难说。若是犹太宗教领袖的意图是以判处耶稣死罪为终了,那么这场审讯只能是罗马巡抚正式宣判前的一次预备会议(见二十七 1 ~ 2 注释 )。在这段简短扼要的记载中,有几处与米示拏《散合俊》( Mishnah Sanhedrin )第 4 ~ 7 章中对死刑犯审讯的规则不相符合,不过我们不清楚主后二世纪晚期的那个规定是否在耶稣的时代就已经生效。公会正式开会一般不在大祭司的家里(见 Blinzler,
pp.112 ~ 114 ),所以,尽管二十七 1 表示(至少在审讯的末尾),公会的代表成员均已到齐,我们还是不能把它看成是一场正式的“审讯”,而应看成是个临时召集的特别会议,目的是在以下几方面统一犹太官方人士的思想:第一,必须将耶稣处以极刑(这关系到犹太律法的问题);第二,必须制定一条最有效的策略去促使罗马巡抚宣判死刑(当然指控必须在罗马法律有裁判权的范围之内);这是德瑞特( Derrett )的观点,请看他的文章,第 407 页注。无论这次会议的正式地位如何,几位福音书作者的记述都令我们深信这次特别召集的审讯蓄意图谋,为要“治死祂”( 59 节)!
不过,马太除了揭露祭司们的卑鄙手段之外,显然还要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这是耶稣在以色列的最高领导面前,再一次宣告祂弥赛亚使命的机会。这位遭官方镇压的可怜无助的受害者,实质上是新圣殿的建造者,是神的儿子,弥赛亚基督,又是那即将被尊封在神的右边的主。读者有目共睹这个场面,“审判大员们”才是真正受到审判的人,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
在这个场面之外坐着沮丧的彼得,一方面耶稣毫无惧色地答辩,另一方面彼得却畏缩地否认,二者形成了醒目的对照。详情见下面第 69 ~ 75 节注释 。
57. 请看第 3 ~ 4 节注释 ;此处与那两节的用词接近,表明进行活动的是同一群人,他们 已经在聚会 表明现在他们正在照着上次聚会的决定行事。即使公会的七十一个成员中只有少数人参加也无关紧要,因为只要有三分之一出席便达到了法定的人数。
58. 现在两位主角均已出场,耶稣在先, 彼得 在后。作者所以提出彼得,是让读者不要忽略这第二条线,同时对这两位“见证人”不断比较对照 304 。 院子 里聚着的是那些与审讯无关的仆人和食客们;院子周围圈有围墙,想要进去并不容易,对此可参看约翰福音十八 15 ~ 16 。
59 ~ 60. 判处死刑按法律规定起码要有 两个证人 同意(民三十五 30 ;申十七 6 ,十九 15 ;这是所有犹太律法中的一条基本规定),就算犹太宗教领袖们处置耶稣的目的已十分清楚,他们也不得不考虑怎样才能使这项讼案成立。最重要的是,不管呈交罗马巡抚的对耶稣的正式指控是什么,它必须名正言顺地符合犹太的律法,所以犹太宗教领袖们才到处 寻找 假见证。寻找一词用的是未完成形式,表示这一行动进行了一段时间。马太说他们 寻找假见证 ,这话有待进一步说明:他们并非故意 要 一些假的见证,他们需要的是任何可以证明他们的假话站得住脚的见证。但是,马太并未说第 61 节所指控的话是“假的”(不像马可福音中那么明确),而且马太特别提出 两个人 ,似乎是要我们相信,虽然他们的“见证”曲解事实并含有恶意,但确是来自耶稣真正说过的话。
61. 各福音书中没有一处记载耶稣说过这句话,但显然他曾不止一次说过一些令人产生这种印象的话。与这句话最接近的,要算是约翰福音二 19 的记述(照约翰的解释,那是耶稣预言祂复活的事),那里耶稣对圣殿毫无“威胁恐吓”的意思,但是马太(在谈到它应受的惩罚时)曾记载了耶稣关于圣殿被毁的预言(二十三 38 ,二十四 2 ),也描述过耶稣“反对圣殿”的态度(十二 6 ,二十一 12 ~ 13 ),而使徒行传六 13 ~ 14 记述司提反曾被宣称说过类似的话,更令人相信耶稣很可能曾被人理解为恐吓要毁坏并重建圣殿,从神学和民族精神的角度来看,公会必须慎重对待祂这番话。“号召(即使是有条件的)毁坏‘这所圣殿’,不仅是损及圣殿的石头和金子,破坏它庄严肃穆的外貌,而且是毁掉民族的历史、希望,否定民族的价值、自我意识和自尊”( Meyer,
p.183 )。这本身就是亵渎和背叛。
从上面提到的章节中可以看到,耶稣深信祂使命的后果之一便是神与其子民交往不再以圣殿为中心,圣殿将要由一个“比它更大的”来代替(十二 6 )。耶稣的教训中从没提到圣殿必将重建(马可十四 58 说得清楚,新殿将“不是人手所造”)。请看前面十二 6 和十六 18 的注释以理解那“比它更大”的是什么意思,神的子民组成的新会众,是全心集中在耶稣身上而不是一所建筑物。 三日之内 是表示短期( Jeremias, NTT ,
p.285 ),不应照字面理解;但是耶稣的门徒却马上从这话里听出是祂对复活的预言(约翰福音二 21 ~ 22 对此有所记述),这令人毫不奇怪,也或许是因为他们用心思想这话(十二 39 ~ 40 被看作是同样含此隐义的说法)。
耶稣先被问及祂“威吓”圣殿被毁,后又被问是否曾宣称自己是弥赛亚( 63 节),这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讲出来,但是凡了解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期待者都清楚这之间的联系。撒迦利亚书六 12 说,这个(弥赛亚)苗裔将要“建造耶和华的殿”,把这话和以西结书四十章及以下几章所描述的异象放在一起来理解,就形成了人们普遍的期待,认为现存的圣殿被毁,而代之以一个新的尽善尽美的殿,将是弥赛亚时代的特征(见 Senior,
pp.170 ~ 171; Meyer, pp.200 ~ 202 )。所以说,大祭司在第 63 节提的问题是由第 61 节的话自然而然引出的推论。
62 ~ 63. 耶稣的沉默可看作是祂不愿阻挡事件进程的又一例证(参 23 、 36 、 53 ~ 54 诸节注释),因为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迹象看来,耶稣满可以否认祂曾说过那些威吓圣殿的话。但是,除这点之外,马太还从耶稣的沉默中看到了以赛亚书五十三 7 的应验。耶稣的沉默令大祭司以为祂是接受了对祂的控告,因而进一步坚持这一说法的神学含义。 我叫你起誓告诉我 是一种不常用的正式说法(参,王上二十二 16 ,那里有类似的旧约定式),是以神的名来迫使一个人作出诚实的回答时使用的。这样,审讯就达到了高潮,耶稣将以自己的回答作出具有决定意义的证言。即使(按照在五 34 ~ 37 中所阐明的原则)耶稣并不同意用“起誓”的方式来逼人回答问题,现在祂也很难拒不作答了。
其实耶稣已不打算再保持沉默,因为大祭司的问题一针见血地触及到祂本人正要重申的使命宣言,并且为祂的重申提供了极为适当的基础。耶稣是不是(弥赛亚)基督,这个问题在第 61 节当众控告祂之前,就已经成了公开讨论的题目(见十二 23 ,二十一 9 ~ 11 、 15 ,二十二 41 以下等),而且犹大肯定早已向官方领导人汇报过,究竟门徒私下里就此问题说过些什么话。 神的儿子 虽不常用来称呼弥赛亚,但此处并不代表什么新概念,撒母耳记下七 13 ~ 14 曾说大卫的子孙“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他要作我的子”等;基于这些经文(再加上诗二 7 ),至少昆兰社团的成员都有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的概念( 4Q Florilegium 1 QSa 2:11 ~ 12 ),何况这一概念也是耶稣公开传讲的内容之一,虽然有时说得并不十分明确(见二十一 37 注释 )。该亚法的问题的用词(特别是马可福音的记述)使人觉得简直不像一句冷冰冰的审问:“ 你 就是弥赛亚吗?”(你,这令人厌弃的罪犯、可怜虫!)罗梅耶( Lohmeyer ) 305 将这提问贴切地描写为“充满怒气或讽刺挖苦”。
64. 大祭司的话虽极尽讥讽之能事,却正好符合了耶稣所要自宣的话,故耶稣用 你说的是 几个字肯定了大祭司的话,固然显得“有些勉强且不那么直截了当” 306 。耶稣的回答之所以勉强,其原因之一可能是耶稣不赞成这种起誓的形式(见 63 节注释),另外还因为大祭司对祂所用的词句的理解(特别是对其中政治含义的理解),与耶稣心中弥赛亚基督的角色相距甚远。所以,耶稣一方面并不拒绝他们授予祂的称号,但同时又进一步对其含义进行解释: 然而我告诉你们…… 。祂的解释使整个弥赛亚的概念超出了犹太人在地上搞政治的范畴,而升华为在天上掌握大权,而且将“基督”的称号悄然代之以 人子 (请看导论Ⅳ B “基督论”第 (ii) 点 )。 坐在右边 的说法是诗篇第一一○篇 1 节的重复,在二十二 41 ~ 46 里已经谈到,但在这里指明此即耶稣。那 权能者 一词是犹太人为避免直接呼神圣名而用的一种虔敬的表达法(这就是用来揭露耶稣说僭妄话的关键词语, 65 节就说出祂正是因此而被指控)。 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的说法(且与“人子”相联)正是但以理书七 13 的重复,在本福音书二十四 30 里已说过;请看前面十 23 ,十六 27 ~ 28 和二十四 30 的注释以理解这用语的含义。从旧约的材料看,那句话实际上是说人子在天上得到权柄和荣耀,并非降临在世间。因此在这里把它与“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并提,两个短语说明同一个荣耀而尊贵的境界,并不是说一前一后的两种情况或两件事。“后来”(应为 从今以后 ,表示一个新阶段由此开始,二十三 39 和二十六 29 均同此, 后来 并不是希腊文 ap~ arti 的好翻译)一词更是上述理解无误的佐证。审问耶稣的人确实将要亲眼 看见 这些事件的发生(可会是回应撒迦利亚书十二 10 的话,像二十四 30 一样?),因为就在几个星期之后(更不必说以后教会的成长壮大了),他们即将看到,他们原以为已被除掉了的“那个说僭妄之言的人”,竟然坐在最高的位置上掌握最高的权柄 307 。
于是,耶稣在此第一次当众声明祂是谁,祂这次的自宣与人们一般理解的“基督”的宣告,是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耶稣的话等于“给了大祭司梦想不到的更有力的把柄” 308 。
65 ~ 66. 在旧约里,凡亵渎神名的要用石头打死(利二十四 10 ~ 23 ),所以犯了严重罪行而被处以死刑,在犹太律法中是有坚实基础的。 撕开衣服 的仪式(见 Mishnah Sanhedrin 7:5 )表示事情十分严重,否则绝不许可大祭司有此举动,即使为表示个人的深切悲恸也不行(利二十一 10 )。至于耶稣的话怎么 亵渎 神了,看法则有不同。耶稣本已十分小心不去提神的名(见 64 节注释),后来米示拏给亵渎下的严格定义就是随便提神的圣名( Sanhedrin 7:5 )。自宣为弥赛亚怎么是亵渎神呢──何况说的本是真情!但是,当时的形势十分恶劣(既遭神子民的领袖唾弃,又与门徒隔离,孑然一身,孤立无助),在那种情况下自宣是神的受膏者,很容易被指责为亵渎神名,特别是宣言中还有“神的儿子”的称号,再加上第 64 节的话(坐在神的右边且有荣耀),整个宣言确实像是“侵犯神的特权” 309 ──当然如果所说属实,就不能这样看了。所以,耶稣的话给那些官方首领只留下了两种选择的可能,或承认耶稣的自宣,或控告祂“亵渎之罪”。他们显然毫无困难便作出了选择。
67 ~ 68. 严格地说, 他们 应该是指那些刚刚为耶稣定了罪的官方人员(马可则提到,“差役们”,即“仆人们”也参加了)。有人认为那些举动恐怕不合祭司的身分,但德瑞特( Derrett,
pp.407 ~ 408 )解释说:第一,他们如果不作出如此外在的行动,便不足以表明与耶稣的“亵渎行为”划清了界线;第二,他们叫耶稣说 预言 : 打的是谁? (可十四 65 解释说耶稣的脸被他们蒙住了),本身就是要测验耶稣的宣言,因为耶稣若是弥赛亚,应该能说出来。至此我们应该很清楚,他们本是一群包藏祸心的乌合之众,进行的根本不是什么正式的“审讯”。马太从他们对耶稣的虐待及耶稣的缄默中( 63 节)看到神仆预言再次应验(请看,赛五十 6 )。此外,耶稣又再一次以行动示范祂在五 39 中告诉门徒的原则。
303 请特别看 Sherwin-White, pp.44 ~ 46 ;也请参看 Blinzler, pp.145 ~ 148.
304 为了更好地理解马太的戏剧性手法,请看下面 69 ~ 75 节的注释 及 B. Gerhardsson 的着文,载于 JSNT 13 ( 1981 ) , pp.49 ~ 51.
305 Das Evangelium des Markus , p.328.
306 见 D. R.
Catchpole 之着文,载于 NTS 17 ( 1970/71 ) , p.226 ;另见前面本章 25 节的注释 。
307 关于本节与但以理书七 13 的重要关联,请进一步看拙着 JOT , pp.140 ~ 142.
308 Gerhardsson, JSNT 13 ( 1981 ) , p.57.
309 D. R. Catchpole, The Trial of Jesus ( 1971 ) , p.126 ;欲详则请看该书第 126 ~ 148 页。
iii. 彼得的过失(二十六 69 ~ 75 )
格哈森写了一篇宝贵的论文 310 ,把这段故事与前面的情节对比解释,他认为这两个例子正好相反,一个承认,一个否认。耶稣在最高统治者的面前大胆承认,而彼得在他们的仆人面前却畏缩后退。耶稣以前已经说过,在人前认祂是很重要的(十 32 ~ 33 )。
马太戏剧性的写作技巧可以进一步在他如何描述彼得的罪上面看到,彼得的罪是一步步地加重,由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彼得越来越公开地不认主(先是对一个使女,再是对一个使女和周围的人,最后是对旁边站着看热闹的一群人),一是彼得不认主的口气不断加重(先是回避不答,再是起誓不承认,最后是发咒起誓骂主)。
69 ~ 70. 一个使女 即“一个女仆”,是故意用来加重嘲笑讥讽口吻的:一向身先士卒的彼得竟被一个小女子随便的一句话吓破了胆!一个犹大人口中称耶稣是 加利利人 ,倒不表示他视耶稣为“革命者”(官方人士若这样称耶稣倒可能有此含义),相反,这里带有轻蔑之义( Vermes,
pp.46 ~ 48 )。彼得第一次的“不承认”(虽尚不明显)已是 在众人面前 ,照十 33 的话来看,这就加重了他的罪。
71 ~ 74. 加利利人的 乡音 很重,因而犹大社会的人常引以为笑料(见 Vermes,
pp.52 ~ 57 )。彼得在第 72 节里起誓显然是为了强调他的话不假(然而与耶稣在五 34 ~ 37 的原则相悖),可是在第 74 节他 赌咒 起誓可就不同了。在希腊原文中没有“指着自己”(赌咒)的字样,而且所用的动词( katathematizo{ ,与马可用的 anathematizo{ 同义,参,林前十二 3 ,十六 22 )若不加上“指着自己”的话,通常便不能理解为咒自己。那么彼得赌咒起誓是咒谁呢?真的咒耶稣吗(正像后来要求叛教的基督徒必须咒骂耶稣那样) 311 ?马太和马可若真是有意隐讳其义,正说明他们的话里暗含着肯定的意思了。
75. 其他福音书都多少提到彼得后来恢复名声的情况(最清楚的记录就是约翰福音二十一 15 以下),只有马太从此以后不再提彼得的名。他可能认为,彼得以后的经历便是最好的明证,毫无疑问他希望自己的读者能常常想起十六 17 ~ 19 和十九 27 ~ 28 的话,更有意暗示他们思考十二 32 以及十四 28 ~ 31 那个故事的真义。无论如何,彼得的内疚与悔恨是无法缓解的,耶稣在第 31 ~ 34 节的惊人预言充分应验了。
310 JSNT 13 ( 1981 ) , pp.46 ~ 66.
311 莫克( H. Merkel )的文章对此有具说服力的论述,载于 E. Bammel 编篡的 The Trial
of Jesus ( 1970 ) , pp.66 ~ 71 ; Gerhardsson 亦支持此说,见该书第 54 ~ 55 页的摘引。 ──《丁道尔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廿
六章
26:1
26到28章是耶稣受难与复活的记事。耶稣早已预告要为世人的罪受苦并钉十字架(13与16章)。这里记下:1,耶稣对这些大事的解释(26:2,18;27:62及以后;28:11及以后);2,死在十架上的是神的儿子(27:40,43,54);3,传给门徒的大使命(28:19-20)。
26:2 这天是耶稣在世最后一个礼拜的礼拜二(26:1-16)。
26:6 这个西门曾患痲疯病,似在说明耶稣治好过他。
26:7
膏抹是当时社会表示欢迎和尊敬的礼仪,通常膏抹脚和头(比较约12:3;路7:38,46)。马利亚膏主有比这远为深刻的意义,因为她是预备主的安葬(26:12)。
26:14
旧约有两个地方名叫加略:1,摩押地的一个城市(耶48:24,41;摩2:2)。2,犹大地南方一个城市,名叫加略希斯仑(书15:25),是犹大的故乡。
26:15 “三十块钱”原文作三十块银子,数目多少不能确定。
26:17 除酵节的第一天也就是逾越节宰杀羔羊的那一天。因此最后的晚餐是在礼拜四的晚上举行(参可14:12;路22:7)。
26:36 客西马尼是耶路撒冷城外橄榄山侧的一个小园。
26:50 这是圣经所记一件十分感人的事:犹大已出卖了耶稣,耶稣仍用友善的态度待他。
26:51 这个人是彼得(约18:10)。
26:53 当时罗马的兵制,一营士兵的数目从三千到六千。耶稣说“十二营多天使”是说“很多的天使”,就象我们说“千军万马”,不是一个实数。
26:69
综合四本福音书所载,彼得三次不认主是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第一次在祭司院内(26:58),那时彼得和卫兵坐在一起,有个使女查问他(26:69)。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是在门外廊子里(26:71),当时可能聚有一大群人,有另一个使女来查问他,他第二次不认主。之后,旁边的人又查问他,他第三次否认主(26:71,73;约18:25)。
26:73 加利利人说亚兰话,发音和犹太地的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