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三章
第 3 章
民 3:4> 3:4 见利未记 10 章 1 至 2 节拿答与亚比户的事。
民 3:5-13> 将头生的献与神──神拣选了谁替代各支派头生的男子你可知道?他们可真责任重大……
3:5-13 “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出 13:2 )在头一个逾越节,耶和华吩咐所有以色列家庭将头生男子分别出来献给祂,他们要协助摩西与亚伦料理百姓的事。在这一段经文之中,神拣选所有的利未人,代替其他各支派头生的男子。利未人是被分别出来,料理会幕、服事百姓的。所有祭司必须出于利未支派,但并非所有利未人皆是祭司。只有属亚伦家族的男性子孙,身体健壮、没有残疾,满二十五岁后先接受五年的在职训练,到三十岁的时候才可以正式作祭司。
民 3:10> 旧约时代的祭司与新约时代的有何不同?
3:10 亚伦及其后人被安排接受祭司的圣职。旧约亚伦的祭司职任,与新约基督的祭司职任有很大分别。前者及其后裔是惟一能供此职并进入神居所的人。而今,主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所有信靠顺服祂的人,都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凡跟从祂的,就是祭司(参彼前 2:5 )。今日人人都能靠这中保坦然走近神,我们已因神的儿子所成就的一切,与神建立了特殊的关系。──《灵修版圣经注释》
民数记第三章
事奉神(上)(三 1 ~ 51 )
第三章和第四章主要记述数点祭司与利未人的情况,并记载他们的职务。从这里看见事奉神的原则:
.祭司亚伦的家族( 1 ~ 4 )──亚伦有四个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他们都是“受膏的祭司”( 3 );可借拿答和亚比户因不顺服而献上凡火,致被神处死(参利十 1 ~ 3 ),于是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便继任兄长的祭司职分。在此,我们看见一个事实:事奉会被罪孽所破坏,所以希伯来书作者说,我们必须要藉基督的血洗净我们的心,除去我们的死行,我们才可以事奉那永生神(来九 14 )。
.利未人作助手( 5 ~ 13 )──利未人被数点,并交给亚伦与祭司,作他们的仆人和助手( 6 );利未人是代替所有十二支派中头生的儿子来专一事奉神的(参出十三 2 ~ 15 )。事奉神的人不一定做领袖,但一定要有谦卑和甘心的态度,愿作众人的“仆人”,这样的事奉才蒙神喜悦。
.利未人被数点( 14 ~ 51 )──凡年龄一个月以上的利未男婴都要被数点。利未人是神特别拣选出来事奉祂的人。从今天的观点看来,神亦从众多信徒中特别拣选和呼召一班人来全时间事奉祂。倘若神的呼召今天临到你,你是否愿意回应祂的呼召作二十世纪的利未人?假若神没有呼召你,你是否愿意在祷告和经济上支持那些蒙神选召的人?
祈祷 神啊,无论是否选召我全时间来服事,我都乐意在这一生中忠心事奉到底。──《新旧约辅读》
民数记 第三章 注释
1-51 核点利未人
3章-4章记载对利未人的两项统计,3章统计的是一个月以上的利未人 ,用以代替以色列人的头生男子 , 献身服事神; 4章所计算的是三十 岁至五十岁的利未人,这些是壮丁,负责拆卸、搬运和竖立帐幕。帐幕的物件都是神圣的,除祭司利未人外,任何人都不可接近,否则要
被治死( 10);因此,利未人须住在民众和会幕中间,看守会幕。本 章说明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 ( 1-10), 个中属灵的意义
(11-13),
利未人的家庭、数目,安营的方位,宗族的首领及负责的工作等( 14-37)。利未人各族中,革顺族居帐幕西边(23) ,
哥辖族居南边
( 29),米拉利族居北边(35), 摩西和亚伦的儿子则居东边(参2 章图表);这四方形的编排与十二支派的分布相符,把帐幕与以色列
人隔开。利未人既然是代替以色列的头生子,则各支派头生子的数目便须点算( 40-43),比利未人多出之数须用赎银代替(44-51)。
1-10 祭司的职事
亚伦的子孙被拣选任祭司 ( 10; 利21:1) ,
其中两个儿子因献凡火而 死( 14),因此献祭者须绝对遵从神的指示。利未人是被神拣选协助 祭司的 ( 9), 他们获选并不是因为摩西、亚伦是利未人,而是因着 利未人在金牛犊事件中对神所显明的忠心(出 32:25-29)。
4「在他们的父亲亚伦面前」:或作「当他们的父亲还在的时候」。
7-8 利未人负责两项工作:
1 「办理帐幕的事」(指下文粗重的工作),
2 「看守」帐幕(包括把近前来的人治死,见10)。
11-13 将头生的牲畜献为祭
将头生子赎出来( 13),都是为了记念神救赎以色列人出埃及之举, 特别是以色列人守逾越节之礼 , 得免杀长子之灾一事(出 12-13)。 现以人取代赎银更能使百姓在日常宗教生活中体会神的救赎,见其人(利未人)而见神的拯救。「代替」的观念预表神独生子耶稣基督的工作, 代替我们承受罪价,将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
14-39 利未家族辖点的数目如下
(对照 4:34-49):
一个月以上
30-50岁  ; 营地
男子 男子 方位
(第3章) (第4章)
革顺 7,500
2,630 西
哥辖 8,600
2,750 南
米拉利  ;6,20 ;
3,20 ; 北
──────────────────
合共 22,300
8,580
若将革顺、哥辖、米拉利各族一个月以上男丁的数目加起来,所得总数比 39节之数多三百名,犹太学者(拉比)认为这三百名是利未人长 子之数,他们不能代替以色列的长子。但这个计算方法未有在 15节预 先声明,本章也没有记载点算利未人长子的指示,所以较佳的解释是
: 28节的「六」字可能是「三」字抄写之误,因这两个数字在希伯来 文只相差一个字母。
利未的三个家族负责会幕的三类物件,处理技巧则按物件性质各有不同 ( 4章有详述)。 利未家族起行时并非如十二支派按东西南北次序 ,而是按设置会幕的次序 ( 10:17-21)。
会幕包括帐幕及圣物,革顺 和米拉利族负责前者,首先起行;哥辖负责圣物在後,中间隔着流便营的三个支派,以便在安营时提供充分时间设立帐幕,然後圣物才运到。哥辖族负责圣物( 30),须亲身抬 ,不得用车和牛 (7:9)。
革顺族要负责的帐幕的布质物件 ( 25-26) ,
比较多和重,可用两辆 车四只牛协助搬运 ( 7:9) 。
米拉利族负责载运最重物件,就是帐幕 的支柱架构( 36-37),可用四辆车八只牛(7:8)。
40-43 头生子的数目
为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名( 43),与上文(1:46)
二十岁以上男丁的 数目(六十万)的比例约为 1/27, 若基数包括二十岁以下男丁之数, 比例可能达至 1/40。 若头生子之数是指出埃及後诞生之头生子,这比 例便比较合乎常理,但( 40)并没有指示这样的点算方法。约四十个 男丁中才有一个头生子,这是一个反常的现象,反映每家都有众多子女,可见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应验了 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成就
了超然的工作(参出 1:20),更印证了神的信实。
44-51
头生子是分别为圣献给神的,等於作神的奴仆,有利未人代替服事神的便可赎出来,没有利未人代替的便须以购奴仆的价钱赎出来。
47「五舍客勒」:是赎取一个月至五岁大男孩的价银
(利27:6)。赎金随年龄增加,所以头生子排名由利未人待赎的次序必定
民数记第三章
亚伦的儿子──祭司(三 1-4 )
(一)
‘……的后代如下:’这里我们看到以色列中典型的祭司家族的措辞。在这一段中,亚伦排在摩西之前,因为这里提到的是祭司的传递,也因为亚伦是大祭司。在摩西五经中,有十次这样措辞:创世记五章一节;六章九节,十章一节;十一章十节,廿七节;廿五章十二节,十九节;卅六章一节;卅七章二节;和本注释民数记三章一节中。对于许多现代的读者,他们把这些表列当作是‘愚拙的事实’,但对于建立和追溯在人类历史中上帝的拯救目的,这些资料却是很重要的。它们表明上帝按照祂的方法拣选和替祂的百姓计划,带领他们遵行祂的旨意。
现在提到亚伦四个儿子的名字(参见出六 23 ;利十 1 以下)和他们的任务,并且特别受膏作这样的工作。直到圣殿被毁,以色列的祭司都是以色列属灵生活的绝对基础。我们以后将发现更多关于祭司的职责,但在这里提纲挈领地注意一下在亚伦后裔中发生的事,是极有帮助的。这里有几个阶段:
(甲) 在最早的时期 ,有由非祭司献祭的例子,例如该隐和亚伯(创四 4 )、挪亚(创八 20 )、亚伯拉罕(创十二 7-8 )。那时提到外国的祭司,例如麦基洗德(创十四 18 ),叶忒罗(出二 16 ,三 1 ,十八 1 )。但是也有一段圣经提出一位利未人被选为祭司(士十七 5-13 )。
(乙) 在君主政权的早期 ,撒督是属于亚伦的后裔,他曾在新的王国(王上二 35 )中以大祭司身分出现(撒下八 17 ,十五 24-29 )。而在那个时候,国王有时也能够作祭司,例如大在撒母耳记下六章十二至十九节,和所罗门在列王纪上八章六十二节的情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扫罗因为作同样的事而受谴责(撒上十三 8-14 )。
(丙) 在约西亚王时期 \cs8 ,发生了大规模的变革(王下廿三 1-25 ),那时献祭只可以在耶路撒冷,并限定由祭司来实行。然而利末人是被算在祭司之内。这是反映在申命记这卷书中的情形(参见十 8 ,十八 1 ,廿一 5 ,卅三 8 )。
(丁) 在以西结的时代 ,情形又再次改变。他看到一个将来献祭要如何进行的异象,而那时祭司被限制从亚伦的后裔中选出。利未人被视为背教者(结四十四 9-14 ),因此只可以做卑贱的工作。只有耶路撒冷保持忠心的撒督祭司的子孙,可以献祭(结四十四 15-16 )。
(戊) 被掳以后 ,不可能十分准确地按照以西结的异象去安排事情。在回到应许之地的人中,祭司和利未人是被区别开来的(拉二 36-42 ;尼七 39-43 ),虽然利未人没有献祭,但他们作为唱歌和守门的,地位比殿役为高。这最后一种情形,很明显有点像是‘理想’的状况,它回到了我们在民数记所读到的情形。
(二)
亚伦的儿子在这里说成是被‘训令’进前来服事。字面上的意思是去 承担职分 ,也就是说,去信任地向某人交托某种职位或责任。这是上帝如何向祂的百姓动工的方式,信任他们并要他们信靠祂和服事祂。亚伦两个较年长的儿子悲惨地死去(见利十 1-3 的故事),因此较年轻的两个弟弟提供唯一合法的继承权。虽然其后以利亚撒的分支(撒督属于这一分支)开始占优势,这个家庭的两个分支,一直延续到大王时代(代上廿四 1-4 )。
他们也被上帝所‘膏立’。在新旧约中,上帝通常为了某种任务和职分膏立某些人。这不是某人有什么特别要服事,而是学习仆人的样式。如果这些人忽略他们的使命、乱用他们的职分或权柄,上帝便会严励地处置他们(例如何五 8-10 ,九 7-9 ;王上廿一 17-19 ),要是有人未获上帝膏立而从事那项使命或充当那个职分,上帝也一样严厉对待。上帝的工作不可以没有祂的准许,甚至不可以没有祂的膏立。这个重要名称的根本意思,是用油、油膏或类似的东西去‘涂抹’。习惯上是把油倒在某人的头上,设立他去承担一项特别的职分。我们在扫罗王(撒上十 1 )、大王(撒上十六 12 以下)、耶户王(王上十九 16 )、先知以利沙(王上十九 16 )、先知以赛亚(赛六十一 1 )、亚伦和他的作祭司的儿子(这里,出廿八 41 ),看见膏立如何进行。
希伯来文 弥赛亚 这个名称,来自受膏这个名词,意思是‘受膏者’。它被用在波斯王古列的身上(赛四十五 1 ),他也许意料不到,自己会被耶和华选去执行让以色列人回归锡安的伟大使命。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它变成独一无二的名称:‘受膏者’是被上帝选作救赎者和以色列的重建者。祂将是一位以色列未曾有过的理想君王,是理想的统治者。正统的犹太教还一直在等待祂的来临,它的十三款‘信条’中的第十二款就表示了这一点: 我宣称完全相信弥赛亚即将降临的信仰──虽然他可能迟延,然而我每天都等候他回来 (标准犹太教的祈祷书)。
希腊文的弥赛亚称为 Christos ,它在新约中变成基督( Christ )这个名称。那些认识拿撒勒耶稣是这位受膏者的人从这个称呼取得他们的名字。换句话说,去跟随基督( Christ )是去成为基督徒( Christ-ian )。祂是先知、祭司、君王。祂甚至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献出祂的生命为赎价。祂藉此完成服事上帝的使命:‘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十七 4 ,十四 24 ,十五 10 )。
只有藉一种积极的服事生活;只有藉祈求恩典以看见上帝对于围绕我们世界的计划,藉祈求允许去‘加入’;只有藉牺牲的爱去彼此照顾,我们才能够开始了解耶稣。我们因效法祂而变得更像祂,像这位祭司,从众人中间分别出来,去服事众人。
利未的儿子──仆人(三 5-39 )
(一)
这一段的焦点再一次集中在利未人,也就是在圣所和它的职员。利未是一个被上帝分别出来在圣所服事祂的支派,而民数记是一本祭司的着作,这一点从整本书都强调对祭司问题的关注和注释可以看出来。利未支派被具体地带到耶和华的面前( 6 节),象征耶和华要求其他支派让利未支派承担这项特别的使命,而不需要他们参军、务农或放牧等工作。他们全身投入他们的工作,而这一点在第九节中解释了,英文标准修订本在这一节中形容他们‘完全’被选出来献给上帝(译注:中文和合本没有译出‘完全’ wholly 一词)。希伯来文字面上是‘指定指定’( given given ),即动词重复了两次以示强调。因为这种与别不同的服务,他们接受了一种不同于以色列其余支派的户口调查。
必须注意第九节表示利未支派是附属于亚伦的祭司家庭的。在十八章二节,上帝对亚伦说,他必须带领利未支派前来,‘他们与你联合’(译注:英文直译为‘他们可以参加你’),即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这个用语的意思从‘参加’这个词根获得肯定。由于亚伦的家庭是被上帝膏立和指定的,去服事他们不是偶像崇拜,而是一种对事奉人员的服事──一种虔敬的和十分必要的事工。今天教会的会友和团友多么需要学习这个功课:去经常地为长老、教师、牧师和先知代祷和给予支持!同时,那些蒙召去全时间或者用更多时间服事的人,多么需要意识到 他们 在服事道路上 自己 的需要:足以谦卑地去请求代祷和支持!
(二)
以色列被上帝选召去与祂建立一种特殊的关系;去敬拜和服从祂,并把祂的圣名带到所有其他国家。这种关系不是他们应得的(特别参见申七 6-11 ),而是藉上帝的恩典。如果要经历和获保证会得到这种恩典的益处,就必须符合某些条件,服从某些命令,抓住某些应许。‘应得的权利’一词并不适用于形容对以色列人的呼召──所有的都是来自那位拣选她的上帝的恩典。所以简言之:是一种契约( Covenant )的关系,不是一种合同( Contract )──由双方引发和互相有权利,这只是一种契约,由耶和华单方面向以色列的生活和命运宣告而达成的。
所以从根本的层次上说,整个民族都要成为上帝向这个世界施予特殊恩典的渠道。以色列和她的所有百姓,是人类历史中上帝临格的表征。从这个意义看,他们都是神圣的,都是祭司。正如上帝藉摩西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 5-6 )后来当上帝计划以色列第二次出埃及以后,也就是他们从被掳之地巴比伦归回时,这些话又再次出现:‘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上帝的仆役’(赛六十一 6 )。
然而从第二个层次上说,这个祭司阶级并非泛指所有以色列人,而是指那些被上帝呼召去服事全以色列的人。这是一种有代表性的职分,并非由上帝授命去私自垄断、控制有关上帝的知识或者得以接近祂。利未支派本身并不神圣。他们是被上帝‘分别为圣’,也就是说,根据这个极端重要的希伯来名词的字面意思,他们是‘分别’或者‘区别出来’作为特殊的用途。这正如在领受主的晚餐的仪式中,把饼和酒从所有普遍的用途中区别出来,在那奇妙的神迹中使它们作特殊的用途。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人具有这神圣的天赋美德。以色列对现代的朝圣者之所以是‘圣地’,不是因为它有什么特殊的土壤,或者空气,或者水,而是因为上帝选择它作为应许之地。
服事的和看守的(三 5-39 )(续)
(三)
在这个祭司的阶层里面,即由上帝授命的祭司阶层中,有三个圣统制度:(甲) 利未人 ,他们是圣所的仆役;(乙) 祭司 ,特别承受圣职去服事百姓的;以及(丙) 大祭司 ,他是分别为圣者和奉献的祭司阶层的组合。他穿戴一种象征性的胸牌,上面有十二块宝石和准宝石代表十二支派,藉以代表所有以色列的祭司阶层(出廿八 15 以下)。他也代表利未人和祭司,所以惟有他能够进入‘至圣所’,也就是圣殿最神圣的地方,那里每年只可以有一次,为国家的罪,献上赎罪的祭牲(利十六章)。参见附注 2 。
然后祭司藉献百姓的祭牲和领导他们祷告,在上帝面前代表百姓;又藉持守上帝的启示和传统,以及主持审判(参见例如申十七 8-9 ),在百姓面前代表上帝。这是一种双重的呼召。
因此我们现在能够理解在新约中,作者写信给‘希伯来的信徒’,论及他发现上帝整个计划中耶稣的事奉的深意时,他的心灵是多么激动。耶稣是真正的祭司,是我们信心的伟大祭司。只有祂能够在我们面前完全地代表上帝,并向我们解释祂的道,因为祂是上帝本体的真相,具有上帝的本性(来一 3 ,也参考西一 19 :‘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而且更无可比拟的是祂能够在上帝面前完全代表我们,向祂表达我们的需要,因为就人的本性这方面来讲,‘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来二 14-17 )。祂为我们‘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 12 )。简言之,祂是新约关系中的中保,带领我们在上帝面前有一种完全而簇新的经验(来十 19-25 )。
有一次,保罗谈及他事奉耶稣就好像一个‘祭司的仆役’(罗十五 16 ),而新约的教导是:我们都是上帝的以色列,上帝的祭司和祂恩典下的神圣活祭:‘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彼前二 9 );也请参看启示录一章六节,五章十节,和二十章六节。我们须一再注意,当我们充耳不闻,甚至一点都不能欣赏耶稣及祂早期的追随者的犹太特质时,不知道已经让多少上帝深刻而美妙的话语溜掉。
(四)
在十一至十三节中,利未支派被分别为圣,去代表以色列头生的男性,记念当上帝杀死埃及人的头生的,却越过以色列人的家而保存了他们的命(出十二 1-13 )港并藉此证明上帝向祂百姓的宣认。作为上帝的宣认和表达以色列的感激的一种恒常和忠实的记号,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儿子和牲畜从那个时候起被特别奉献给耶和华(出廿二 29-30 ;卅四 19-20 )。关于这一方面,请参见下一段。在这里上帝作了进一步的宣认,在这项实际的奉献中以利未人代表以色列人。那些被上帝所释放的,他必须分别为圣。这是一个永恒的真理!那些为主所释放的必属于主。
所以利未支派的户口调查继续进行下去,而其属灵的潜力被评估出来。第十五节说明他们从一个月大开始计算,而不是像其他支派从二十岁算起。为什么呢?部分是因为如要知道一个人是否适合和‘能够去打仗’(一 3 ),是需要去看成熟的程度,但要能够在圣所中服事耶和华是不需要身体方面的力量的;另外部分的原因是最好从最年幼的时候,就开始在属灵方面接受服事耶和华的培育和训练。这也是对父母说的话。
在利未支派之内再根据利未的三个儿子再画分:革顺、哥辖、米拉利。革顺族在会幕的西边(见二 1-34 ),负责罩棚的盖、会幕的帘子及类似的东西。米拉利族在会幕的北边,负责会幕的架构、基地等。而哥辖族在会幕的南边,照管最神圣的器皿(家具)──约柜,桌子,灯台,祭坛,和各种工具,分开至圣所的帘子──只有承受圣职的手,才能触摸的圣物(四 15 ;七 9 )。可以推测的人数应根据一章二十至四十六节的注释所提供的表格加予修订(参该注释──以色列能打仗的人──数目 ),那样其结果将只按百位数来计算,总数为一千三百人。如果希腊文的翻译是在第廿八节(三百代替六百)之后,总数会变成一千,因为它包括所有男性的婴孩在内,这个数字与其他支派的数字并无太大的分别。
以色列的儿子──头生的(三 40-51 )
(一)
在耶和华的命令下,摩西对以色列营中的一切头生的进行统计。这是象征式地表示耶和华在埃及实际上所救出孩子的数目;那时祂的使者杀死埃及人头生的,却越过祂百姓的家。这些肉身上头生的因此与耶和华有一种特殊的关系。‘越过’红海是以色列蒙救赎的奇异行动,甚至在这之前,那些头生的已可以说(假定他们能讲话)他们在埃及当天使‘越过’时,从必死的情况下被救出来。这一点显示耶和华在祂的百姓尚未开始朝圣旅程之前,已经代替他们动工,使他们经历到祂是一位救赎主。在我们看见上帝为我们作大事之前,祂已经有了行动。当我们看见祂在其他人的生活中工作时,祂已经工作了一个长时期。
在这里部分显示了以色列预见上帝如何在祂百姓中工作的禀赋。父亲被指示去对他们的儿子说,他们庆祝逾越节是因为耶和华曾带 他们 出埃及,不管他们是否全部 亲身 经历(参见出十三 14 节以下)亦然;以同样的方式,当日犹太人头生的,儿子在逾越节的晚上要禁食,藉此表明他们与其他人有区别,因为他们曾经被耶和华救赎,而且仍然一直受嘱咐把主的救赎当作是为了他们本身;所以在这里,头生的被当作是属于耶和华的,尽管他们不曾亲身经历在埃及的处境。但是在属灵和道德方面他们却曾经历过这种处境。黑人的精神宣称一种类似的信仰,他们问道:‘当他们钉我主十字架时,你是否在那里?’身体虽然不在那里,但是精神上和道德上却在那里。
(二)
头生男丁的总数与利未人的数目相同,另外再多加二百七十三人。读者在这里发现提及牲畜,可能有点奇怪。但是牲畜意味财富、兴隆、保障。所以它们是很重要的。在出埃及的叙述中也提及它们:‘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出十二 29 ;参见十三 15 )。就是牲畜也要看作是耶和华关怀以色列的整体之一部分。
利未支派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去服事和奉献给耶和华。但是另外多了二百七十三人怎么办呢?这数目不可能再由利未支派赎出,因此要设计一个补偿的方法。既无法由利未人赎出,可以藉支付照圣所需用的金钱数额来赎出。这样算出每五舍客勒一个人,付出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
这些货币的名称根本上的意思是‘去称(秤)’,而舍客勒起初是一种重量单位,然后用来量度价值或者财富,到后来才成为我们熟悉的硬币。在它的使用上有各种标准和实用方式。这里它是‘圣所的舍客勒’,相对于‘商人当中通用的重量’(创廿三 16 )。舍客勒的样品曾经被考古学家所发现,而它们没有两个是同样重量的。在耶稣的时代,一个银币称为一舍客勒,重量大约半安士。而‘季拉( gerah )’值这舍客勒的二十分之一。
这五舍客勒的数额被称作‘赎银’,它是从商业律法上借用来的名词,意思是‘赎金’,也就是指避免某物落在某人手里。这个名称在五章五至十节有进一步的研究。这意象立即带我们回到新约。我们想到有一位替我们死,使我们可以从对抗上帝和对抗祂百姓的势力中得释放。虽然如此,有两件事是倒转了的。第一,祂是长子,的确是独生的,上帝的儿子,代替我们所有的人。第二,祂不是在我们蒙拯救以后代替我们去显示上帝在我们身上的要求,而是成为我们的救赎,使我们在上帝的要求之中得解放。所以祂是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公义,而上帝在耶稣里并通过耶稣看待我们,正如我们在耶稣里和藉祂看上帝一样(林前一 30 ,林后五 21 )。这个形像在一段说及我们如何藉付出代价从敌人控制下得自由的经文中最美妙地表达出来,而我们的自由,是来自那位对我们要求更强烈及完全的上帝:‘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六 19-20 )。 ──《每日研经丛书》
民数记注释 二.利未人的人数和职责(三~四)
第三至四章谈论利未人的事奉,利未人是不包括在第一至二章所数点的民数里。神把利未支派分别为圣作圣所的事奉。他本来拣选以色列的长子来归他自己,但后来再拣选利未支派,代替他们作圣所的事奉(12,13节)。利未有三个儿子——革顺、哥辖和米拉利。他们的后商要负责照管会幕和其中的设备。
三1~10上 亚伦家(哥辖的后商)是祭司的家族(9节)。所有其它的利未人都在会幕里供职,但不是祭司。(“祭司利未人”这说法后来可见于五经之中,意思是利未族的祭司,这并不表示所有利未人都是祭司,而是所有祭司都是利未的后裔。)
第1至4节描述祭司的家族。拿答和亚比户因渎圣而被杀之后。亚伦只剩下两个儿子——以利亚撤和以他玛。利未人是祭司的仆人(5~9节)。只有亚伦和他儿子可以担任祭司的职任(10节上)。
三10下~13 旧约祭司的中保角色并不能把个别的罪人带进与神亲密相交之中。罪人要远离圣物,否则要被治死(10节下)。但现在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基督,他的中保角色不但让我们能亲近神,而且能坦然无惧地来到他的施恩宝座前(来四16)。这极大的改变。是因那在民数记与希伯来书之间的伟大事件——各各他山的神迹——而产生的。
三14~39 利未人被数点,但不是列于士兵的数目,而是列于敬拜者的数目(15节)。利未的每一个儿子都要担负会幕工作的某个部分:
宗族 责任范围 经文 人数
革顺 所有的帐幕、罩棚 18~26节 7,500
和罩棚的盖与会幕
的门帘,院子的帷
子。除了包围着约
柜的“幔子”之外。
哥辖 至圣之物——约柜、 27~32节 8,600
陈设饼的桌子、灯
台、两座坛、圣所
内使用的器皿和帘
子等。
米拉利 帐幕的板、闩、柱 33~37节 6,200
子、带卯的座、撅
子和绳子。
利未人要在会幕四围安营,革顺人在西边(23节),哥辖人在南边(29节)。米拉利二族在北边(35节)。摩西、亚伦,和亚伦的儿子要在东边,在会幕的入口安营(38~39节)。利未是以色列中最小的支派。利未人从一个月以外的男子,共有二万二千名(39节)。然而,在22、28和34节所记载的数字,合共有二万二千三百人。学者对这数字上的差异作出不同的解释。威廉斯认为多出来的三百人是头生的儿子,是出埃及以后出生的。他们在利未人被拣送去代替其它支派的长子时,会自动被删除。
三40~51 本段的意思如下:利未人被神拣选,特别归他,代替以色列人所有头生的儿子。利未人有二万二千名,而以色列人头生的男子却有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名(39~43节)。因此,利未人的数目并不足以补偿以色列人所有头生的男子,而这些长子在原来的计划里是应该服事神的。因此耶和华命令以色列人以每人……五舍客勒的代价来赎回多出来的二百七十三人。这贱价(273
X 5=1365舍客勒)要交给亚伦和他的儿子(51节)。我们要留意,第43节所提到凡头生的,可能只包括那些离开埃及以后才出生的人。
民数记注释 3:3
受 膏 的 祭 司: 膏 抹 祭 司 的 目 的 乃 是 要 “ 设 立 ” 他
们 专 门 服 侍 神。
1. 同 样, 在 新 约 时 代 中,
当 信 徒 得 到 圣 灵 的 膏 抹 时, 他 们 就 是 分 别 为 圣 归 神 的, 并 且 得 着 能 力 在 神 的 国 中 事 奉 和 见 证 神 ( 徒 1:8 ; 2:4) 。
2. 希 伯 来 文 中 的 “ 弥 赛 亚 ” 和 希 腊 文 中 的 “ 基 督 ” 都 是 “ 受 膏 者 ” 的 意 思 ( 参 太 1:1 注 ) 。
基 督 也 在 圣 灵 的 膏 抹 下 作 一 切 事 ( 参 “ 耶 稣 和 圣 灵 ” 一 文 ) 。
3:4
献 凡 火: 参
利 10:1~2 注。
3:43
头 生: “ 头 生 ” 男 子 的 数 目 与 大 约 60 万 的 20 岁 以 上 男 丁 的 数 目 相 比 才 1 比 46 ,
有 些 解 经 家 认 为 这 里 的 “ 头 生 ” 男 子 仅 指 那 些 在 出 埃 及 ( 比 较 出 13:1~2) 到 13 个 月 后 数 点 各 支 派 人 口 之 间 出 生 的 男 孩。
民 数 记
注释
三 1 至四 49 数点和编配祭司
三 1-4 亚伦和摩西的家
祭司制度是全书的的一个关注点。亚伦和他的儿子,「都是受膏的祭司 …… 承接圣职供祭司职分的」( 3 节),他们在利未人中任最高的职位(出二(出二十八至二十九;利八至九)。有火从神面前出来,烧尽他们首次献上的祭物,作为接纳他们事奉的标记(利九 23-24 )。后来,伊莱贾亦祈求同一个异象,要显明神仍然是以色列的神,并证明伊莱贾确实是祂的仆人(王上十八 36-39 )。虽然亚伦和他儿子所担任的位分有着极大的尊荣,可是,我们却不可忘记,亚伦的两个儿子却因为献上「凡火」而被烧死(利十 1-4 )。这使我们留意到神的权威的重要性,它正是民数记的一个重要课题。
神的心意是要在以色列人中间建立一个「承接圣职」的祭司制度。在旷野飘流的期间,百姓曾数度挑战摩西和亚伦的权威。每一次,神都支持他们和否定其它人(十二,十六至十八章)。由于作祭司的人绝对需要有神的权威,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便强调基督作大祭司是完全合乎法理的,因为「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来五 4 )。基督并非私自设立自己,而是按照律法由神所选立的,当然这需要在律法上作出变更,因为基督并不是出自利未支派(来七 12 )。故此,要认识到基督是由神选立为大祭司的,这点便极为重要。而且,基督更为超越:祂是起誓立约的(亚伦却不是起誓立约),祂的祭司职任也是永远有效的,因为祂是永远活着。
亚伦儿子的死,让我们进一步明白到权利是带有责任的。服侍神的人要比一般的百姓负上更大的责任。当亚伦的两个儿子被杀后,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利十 3 )。同样的,雅各布也提醒信徒说:「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 1 )。因此,圣经便一再提醒人,侍立在神面可以惹来杀身之祸,祂的仆人更要在凡事上审慎遵从祂的指示(参撒上十五 19 ;王上二十二 28 ;赛六 1-7 ;徒五 1-11 ;林前十一 27-34 )。根据马丁路德的教导,所有信徒皆是祭司,所以,每位基督徒都要尽其一生去事奉神(罗十二 1-8 ;彼前二 9 )。信徒在参与事奉上,必须审慎地作出适当的判别,因为圣经并没有抹煞作传道人和领袖的人需要有正式的蒙召和选立。他们必须按照主的授命去专心事奉祂(罗十 15 ),避免他日要面对这样的控诉:「我没有打发那些先知,他们竟自奔跑;我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竟自预言」(耶二十三 21 )。更甚的是,那些声称自己在事奉基督,但实质上却不是那样的人,将来更要遭到审判:「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 22-23 )。
三 5-10 将利未人归予亚伦
整个利未支派都要前来协助亚伦参与会幕的事奉。这是一项非常实务性的措施;要搬运会幕和其中的器具必须大量人手去协助。祭司(亚伦的家族)和利未人之间有着严谨的划分( 10 节)。只有祭司才能接近圣所;其它任何人近前来的都必被处死。这个等级的划分为的是高举神的荣耀。当某些利未人竟敢挑战这项禁令的时候,他们便性命不保了(十六 1-33 )。在初期教会的新约时代,使徒选立来协助他们的 7 个人,后来被确认为执事(徒六)。因此,很多人会将长老和执事,与祭司和利未人互相模拟。第 9 节将利未人的架构概括地列出来。
三 11-13 利未人代替了一切头生的
纵使利未人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儿子,他们却是属于主的。当时有一项原则,就是凡头生的人(和农作物,即初熟的果子),都是属于主的( 13 节)。在逾越节的晚上,神已经宣称凡头生的都是属祂的(出十三 1-16 )。如今,利未人要代替了一切头生的位置。这种替代可能有助于从家庭为单位的献祭,转变为国家性的敬拜。在列祖的时代,一家之主(正如挪亚和乔布等)便成为家庭中的祭司(创八 20 ,伯一 5 ),或许,到了时候,便由长子接替此职责。如今,以色列已成了一个国家,虽然某些信仰上的节庆仍然保留在家庭中进行(例如逾越节),但百姓还需要一个整体的、有组织性的敬拜(参申十二 5-14 )。
三 14-39 利未人的首次人口统计
利未人由 3 个宗族组成,他们分别是革顺、哥辖和米拉利,每个宗族各有自己的家室。凡一个月或以上的男丁都要数点,为的是将利未人配合头生的人数( 40-51 节)。每个宗族的职责都有概括地列出,其后还加上进一步的指示(四 4-33 )。
利未人还要按照吩咐在指定地点安营。亚伦和他的儿子的帐幕要在东边,面对会幕的门口。除了他们这些作祭司的,其它一干人等都不准接近圣所( 38 节)。在利未人中,哥辖人负上最神圣的职责。他们要听从「众首领的领袖」(希伯来文是「众君之君」, 32 节)伊莱贾撒的指示。他最终会接续亚伦成为大祭司(二十 26-28 )。其它利未人则要成为以他玛的手下(参四 28 、 33 )。利未人 3 个宗族的总数合共起来是 22,300 人,而并非 22,000 人( 39 节)。然而, 22,000 并不是一个约数,因为它要配合头生的 22,273 人,共少了 273 人( 43 节)。许多学者都相信经文的些微失误可能是在非常早期的希伯来文抄本中出现,当中遗留了希伯来文的字母 "l" (即是将 sh-l-sh 「 3 」变成了 sh-sh 「 6 」),因此,哥辖人便由 8,300 人变成了 8,600 人。
三 40-51 人口统计和赎出头生的
头生的男子比利未人多出 273 人。他们每个人都可以用 5 舍客勒银子赎出,这个数额大概相等于工人 6 个月的工资。用赎银来赎出东西是当时的惯常做法(利二十五)。价钱要用正式的重量──圣所的舍客勒──来秤定( 47 节;参出三十 13 )。祭司可能将一个标准的秤放置在圣所之内,确保所用的是公正的量器(利十九 32-36 )。这种发乎爱心对待邻舍的具体行动,成了以色列人日后的信念:「诡诈的天平为耶和华所憎恶;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箴十一 1 ;参箴十六 11 ,二十 23 ;结四十五 10 )。《加尔文循道会(或称韦尔斯长老会)之纪律守则》(在 1823 年正式采用)亦为其会友订下了相同的原则:「他们在进行买卖时要尽量寡言, …… 不可因别人的无知而占人便宜,不可给同一件货品定两个不同的价格;反之,他们应按照自己对该物品价值和市场情况的认识,来为所有物品作出合宜的索价和付款」( XIV )。由于利未人是归给亚伦的,所以,赎银也是给予亚伦和他的儿子。
民数记
民数记第三章
3:1 本书3-4章记有利未人的两次人口调查。本章统计的是满一个月和以上的全体男丁,4章则为30至50岁的一切男丁。所统计的资料与本书1和26章的各支派人口调查不同。后者只计点二十岁以上的男丁,所登记的为可以作战的人。利未人的主要任务是侍奉神,利未支派中的男丁要代替全民中头生的献给神。
本章的人口调查是要点算出利未族中的男丁总数,来和十二支派中头生的男丁比较。结果发现数目不足替代所有头生的,不足之数得付赎金来补足。
4章所记是要计算出有多少人可以做会幕拆卸、搬运和架设的工作,包括抬运圣物和笨重的设备。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危险,因此要年在30至50岁间、身体壮健、举止成熟的男丁。
本节先提亚伦再提摩西,因为所记主要为亚伦的后代。
3:2-4 亚伦一家也属利未支派(参1:47注),但祭司的地位高于全族其余的人,可以接触祭坛、祭牲的血、进入会幕,是全民的教导者和代求者(见利10:11;申24:8)。权柄大责任也大。4节特别提到拿答与亚比户因献凡火而遭杀身之祸的事,解释了何以管理利未人的祭司只剩以利亚撒和以他玛(3:32;4:16,28,33),也藉此警惕大家应信守神的教训与律例(3:10,38;4:15,18-20;参林前10:6-11)。
3:5 本节至10节清楚说明亚伦和他的儿子的祭司职位与利未人的区别。利未人是服侍祭司的,但除祭司外也服侍会众,替亚伦和会众办理会幕的事,看守会幕的器具,以及会幕的拆、建与搬运。最后一件事在4章有更详细的规定。
3:10 “外人”参1:51注。
3:11 本节至13节解释为什么要为利未支派计点人口。以色列民中一切头生的都属神,应分别为圣在圣所中侍奉。牛羊等动物中头生的也须献给神为祭物,但拜金牛犊的事发生后,利未人蒙拣选取代了以色列民中一切头生的,专职侍奉神。参《出埃及记》13:11-15;32:25-29及注。
3:14 统计利未人的方式与统计以色列其他支派不同,是从满月的开始计算(39节)。参1节注。
本节至39节列出了利未支派每一家室一个月以外的男丁的数目,并规定了他们安营的位置,以及交他们办的事。利未支派一个月以上男丁的总数为22,000人(39节),但22、28及34节所记三个家族的总数加起来有22,300人,这多出来的300人来自抄写的错误。28节哥辖族的总男丁数应为8,300,“3”的希伯来文为šlš,而6则为šš,二者甚易误抄。
3:38 “向日出之地”应为最尊贵之地,代表全民的摩西与亚伦,因此被安置在会幕前东边向日头出来的方向安营。
3:40 以色列头生的男丁人数超过利未人男丁273人(46节),这多出的须按每人五舍客勒付赎银。此处未说明如何收取这赎银。是否向全体头生的人(一共22,273)收取50节所记的1,365舍客勒,或者只向那应付这五舍客勒的273人收取?很可能是用后一种方法,但无法确定。
其次,1:45-46记有以色列民二十岁以上能作战的男丁,共有603,550人,但这里记载一个月以上的长子只有22,273名,平均一个家庭要生育27个男孩。除非盛行多妻,而只把最早出生的男孩算为长子,才勉强可达此数;但旧约时代,多妻之风并不普遍。很可能603,550是指在埃及出生的壮年男子,而22,273名长子则为以色列民离开埃及后所生(比较出13:1-2)。
3:47 一舍客勒约合今11.4克(2英两)。一季拉约合今0.6克。参度量衡附表。
3:50 1365舍客勒约合今15.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