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0章

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各自拿了自己的香炉,点了火,又加上香,在主面前献上不圣洁的火,是主没有吩咐的。
於是,有火从主面前降下来,把他们烧死。
摩西对亚伦说:“主这样说:‘我要在那些亲近我的人中显明我的圣洁,在所有的子民面前彰显我的荣耀。’”亚伦就静默不言。
摩西把亚伦的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叫来,对他们说:“去把你们弟兄的尸体从圣所前抬到营外去吧。”
他们就照摩西的吩咐,把那两具仍穿着祭司袍子的尸体抬出去。
摩西又对亚伦和他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说:“不要悲伤,不要蓬着头,也不要撕裂衣服,以免上帝击杀你们,也免得上帝向全体会众发怒;其馀所有的以色列民都可以为他们的死而悲伤,并且为主降这可怕的火而痛哭。
但你们却不可越出会幕的门口半步,不然,你们都要死,因为主的膏油仍在你们身上。”他们就遵照摩西所说的去做。
主对亚伦说:
“你和你的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无论是清酒或烈酒都不可以喝,不然,你们都要死,这是你们世世代代都要永远遵守的律法。
这样,你就可以教导会众分辨甚麽是神圣的和世俗的,洁净的和不洁净的,
也使你可以把主藉着摩西所颁下的一切律法教导以色列人。”
摩西又对亚伦尚存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说:“献给主的火祭中所剩下来的素祭,你们要在坛边吃,但不要拌酵,因为这是最神圣的。
你们要在圣所吃,因为这是你们和你们的子孙在献给主的火祭中所应得的;这是主所吩咐我的。
但在献祭时所摇祭牲的胸肉和腿,你们和你们的儿女都可以在任何洁净的地方吃,因为这是你们在以色列人所献的平安祭中所应得的。
以色列人应当把火祭的脂肪用火焚烧献上,腿和胸肉却要照主的吩咐,在主面前献作摇祭;这些永远是你们和你们的子孙所应得的。”
摩西到处寻找那为献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却发现那羊已经被焚烧了!摩西就愤怒地对亚伦尚存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说:
“你们为甚麽不在圣所吃这肉呢?这是最圣洁的,主把这肉给你们是要叫你们担当会众的罪愆,在主面前为他们赎罪。
既然你们没有把祭牲的血带到圣所里去,就理应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亚伦却求摩西说:“看哪!他们今天才献上他们的赎罪祭和燔祭,就有这样的灾祸发生在我身上,倘若我今天吃这赎罪祭的祭肉,主会喜悦吗?”
摩西听了,觉得颇有道理,就平息下来了。
利未记第十章   第 10 章 

  拿答与亚比户 

  利 10:1> 神不会计较我们的身分地位,但不会容忍轻慢的态度…… 

  10:1 燔祭坛上的火,当永远点着不可熄灭( 6:12-13 ),表明它是神圣的。拿答和亚比户在神面前献上的凡火是什么呢?可能是他们二人从别处将炭火带到这坛上,是不圣洁的;也可能指二人不按主所规定的时间献祭。不管怎样,他们二人是滥用了祭司的职权而轻慢神,因为神刚刚才对他们详示过敬拜之道。他们身为领袖,就有顺服神的重任,以他们的地位,很容易领许多百姓走入歧途。如果神指派你去领导、教导人,你一定要先与祂亲近,遵从祂的吩咐。 

  利 10:2> 刑罚每每使我们警觉自己的处境…… 

  10:2 亚伦的这两个儿子,对于遵奉神的献祭条例太过随便,神就以火来烧灭,以示惩戒。献祭本来是顺服神的行为,做得一丝不苟表示对神的尊敬。我们对顺服神这件事,很容易随随便便地照自己的方式,不依照神的方式来行。人若以为不管什么方式都是一样的话,神就不必吩咐我们遵照祂的法则了。祂的吩咐总是饶有深意的,我们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地怠慢、不顺服祂,都会陷入危险的境地。 

  利 10:8-11> 这条诫命对今日担当重任的人,有什么鉴戒? 

  10:8-11 祭司进入会幕事奉以前,不可喝清酒浓酒。如果喝醉了酒,头脑不清醒,就会犯拿答与亚比户所犯的罪,使百姓的敬拜蒙污;此外,喝醉酒也没资格再去教导别人。要遵守神的命令,人就须有节制。异教有醉酒的习俗,以色列人的祭司却应当迥然有别。 

  利 10:10-11> 我们如何在生活中分别圣与俗? 

  10:10-11 这两节及 19 章 1 至 2 节经文是利未记的中心。十诫是神的基本律法(参出 20:1-17 )。利未记则作详尽的解释,增补了其他许多细则,帮助百姓在生活中应用。神颁赐律法的目的,是要叫他们明辨是非、分出圣俗。遵照神的律法来生活,百姓便能自然而然地分别为圣,将自己献上事奉祂。 

  利 10:16-20> 摩西为何向亚伦的儿子发怒? 

  10:16-20 为百姓献赎罪祭的祭司,照例该吃部分祭牲的肉,其余的烧在祭坛上( 6:24-30 )。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与以他玛,将赎罪祭牲整个烧了,没吃那祭牲的肉,摩西就向他们发怒。亚伦解释说,两个儿子因为兄长误献凡火刚刚被烧死,所以他们不能不谨慎,摩西这才明白二人并非不顺服神的命令,只是心中畏惧,又因所临到他们哥哥身上的灾祸,令他们十分难过的缘故。──《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