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五十二章
第 52 章
耶 52 章 > 先知的预言真的应验了……
52 章 这章经文进一步详述第 39 章记载耶路撒冷沦陷的情景(相关的记载请参王下 24:18-25:21 )。从本篇经文所见,耶利米所说的有关耶路撒冷沦陷和被掳至巴比伦的预言,真的一一应验了。(有关西底家的详细资料,请参 39 章注释。)
耶 52:8-9> 西底家王被带到的利比拉在何地?
52:8-9 利比拉位于耶路撒冷以北约三百公里处,是巴比伦直辖区的总部,哈马是亚兰的一个区,其中包括亚兰的首都。
耶 52:21> 52:21 一肘约等于 0.5 公尺。
耶 52:31> 约雅斤得到善待,是他的运气吗?
52:31 巴比伦王善待约雅斤,于公元前 561 年提他出牢,并且让他与巴比伦王一起用膳。神不断以慈爱对待大卫王的后裔,在他们被掳的日子也不例外。
耶 52:34> 用世人的眼光看,耶利米不是成功人士,我呢?我是个成功之人吗?以神的标准看呢?
52:34 在世人眼中,耶利米一点也谈不上成功。他没有钱财,也没有家人和朋友。他虽然一再预言自己的国家即将灭亡、首都被敌人破坏、圣殿被毁,可是没有一个政治和宗教领袖听他的忠告,也没有群众拥戴他、听从他。然而,我们回顾历史,就能清楚看见这位先知成功地完成了神所托付他的使命。成功不是用是否受人欢迎、名誉地位或是金钱财富来衡量的,因为这些东西都是转瞬即逝的。以西底家王为例,他一心只求个人利益,结果一无所有。神是以顺服、忠心和义行来衡量成功的。如果你能忠心耿耿、矢志不渝地完成祂的托付,你在祂眼里就是成功的人。──《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五十二章
主宰(五十二 1 ~ 34 )
本章是耶利米书的结语,是一篇附加的历史记载,论及耶路撒冷的沦陷与西底家王、圣殿、约雅斤的厄运。为何本章会编排在这里?真正的理由很难确定,因为这不是耶利米最后的预言。但很多学者都认为作者以本章为结语,是要表明先知的预言是确实应验了,更可以让人分辨真假先知的身分。
这附加之历史篇记述的事迹,除了几点外,大致与别处的记录相同。耶路撒冷沦亡的情况在三十九章已有记载,惟独巴比伦王怎样优待耶利米的事在这里没有记载,但却详细描述了圣殿的被掠。再者, 1 ~ 27 节几乎是抄录列王纪下二十四 19 ~二十五 21 的记载。
.耶路撒冷沦陷( 1 ~ 27 )
这段记载了圣城被攻陷后,西底家王悲惨的遭遇;巴比伦王的手下怎样摧残人民和毁灭城池;圣物怎样被掠去;祭司和官史的被杀,这种种的事件都应验了先知的预言。 4 ~ 16 节是三十九 1 ~ 10 的撮要记述。 17 ~ 23 节补充列王纪下二十五 13 ~ 17 圣物被掳的记载。
.结论( 28 ~ 34 )
“三十七年”( 31 )是主前五六一年。“以未.米罗达”( 31 )是继尼布甲尼撒作王仅两年的巴比伦王。
应验的预言不单包括国家兴亡等事情,更包括了国人的命运。西底家被“囚在监里直到他死的日子”( 11 )及约雅斤获巴比伦王优待“直到他死的日子”( 31 ~ 34 )都是明显的证据。所以,神是我们个人的主,是看顾我们需要的神。
祈祷 神的应许和计划必成就,愿我可以耐心等候的带领。 ──《新旧约辅读》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 第五十二章 注释
52:1-34 历史补篇
51:64下半是编者的附加语,跟着52章是历史补篇。
大部份与王下 24:18-25:30的记载相同(参有关注释),也可能是编者 采用列王纪的资料,目的为显示耶利米的预言果然应验了。本章删去了基大利被刺的事件(参王下 25:22-26),
因为40章已有详细的记述 ;另外 28-30节被掳的人数则是列王纪所无
, 资料可能是来自巴比伦 ,所拣的纪年也是根据巴比伦的算法,以登基的次年开始称元年,故 28与王下24:12(根据犹大算法)
实际上是同年 , 12与29节也是同一 年。
21「十八肘」:约八公尺(廿七英尺)。
「四指」:约七公分(三英寸)。
「十二肘」:约五公尺(十八英尺)。
22「五肘」:约二公尺(七英尺半)。
28 这与王下24:14-16的数目有差距,可能是只计算成年的男丁数目。
30 第三次被掳或与基大利事有关。这些被掳至巴比伦的少数人正是被选的余种,是将来以色列复兴时的中坚分子。
思想问题(第 52章)
1 西底家登基时年廿一岁,人生经验自然不足,本章 2节表明他的 恶行是照乃父约雅敬的样式。
你认为作者这样说有否特别含义?
为人父母的有何监戒?
2 耶路撒冷城被围困至沦陷期间,耶利米的那些预言给应验了?参 21:6-7。
3 西底家的下场十分凄惨,你认为他是否咎由自取?参 38:17-23。
面对人间诸多悲剧,我们应否把责任全归在「命运」,神或他人身上?
4 遭受焚烧的建筑物当中有耶路撒冷的圣殿,被掳的物件包括圣殿内的贵重器皿,被杀的人包括了圣殿内任职的人员。
由此看来,当神的审判临到时,分别为圣归给神的人、物也不能「免疫」。
这与犹大百姓向来的观念是否相符?参 7:1-4;
26:8-9, 11。
今天,你对「圣物」、「圣品人」的看法有否偏差?
5 约雅斤与西底家原来都是犹大的王,为什麽二人在巴比伦王手下竟有如此不同的收场?参王下 24:8-12,
17; 25:1-7; 耶40-:2-4。
讲道材料
耶利米书第五十二章
拾 结语(五十二章)
闭幕(五十二 1-34 )
五十一章以‘耶利米的话到此为止’一语作结。在当前这卷书的处境中,在五十一章五十九至六十四节给我们最后瞥见之耶利米,从他的说话和行动来看,这话是正确的。但那象征行动,在历史上既不是他最后的话──这事出自他工作的中期──它也不是这卷书的结尾。由于耶利米的事工大都指明耶路撒冷必遭毁灭,它记载这事件就给这卷书拉下帷幕,作一了结。这段记载,除了有轻微的修改外,其余乃取自列王纪下廿四章十八节至廿五章三十节的。
关于这资料的详细注解载于列王纪下那一册。这段记载与列王纪下不同的地方,主要在于廿八至三十节表中所说犹太人三次被掳往巴比伦的人数:第一次于主前五九八年,第二次于主前五八七年,第三次于主前五八二年,这最后一次大概是基大利被行刺后巴比伦人采取惩罚措施的结果。所列举的数目不大,而且它们与我们在列王纪下所见的颇有差异。在主前五九八年第一次的流放中,列王纪下廿四章十四和十六节列举出超过万人,然而这一章只说有三千多人( 28 节)。如果廿八至三十节所说的总数四千六百人,只是指壮丁,那么必定约有一万五千或二万犹太人(男人、妇人,和儿童)在十六年多的期间中被流放。然而,许多别的人必定在巴比伦人进攻时身亡,尤其是在主前五八七年最后围城和劫掠的时候。流放一开始,犹太人 体的生活中心由犹大移至巴比伦达五十年之久,并且引致犹太人对自己的生活与信仰进行基本的再思与重塑(不过值得牢记的是:耶利米哀歌,就是我们在下面将要查考的,是出自那些遗留在破都的少量人口之手)。在这一章中我们发现历史默默地见证先知话语的真确性。
我们回顾浏览耶利米书的过程时,留在我们心思中最生动的是什么呢?人的勇气?……人的诚实?……人的孤独?……人的忠心?……是的,所有都是,但的确还不只如此。在这卷书中那些持久的神学真理和要求是什么呢?它,正如圣经中其他各卷一样,以不同的方式对不同的人说话,但有两件事似乎突显了出来。
(一)书中挑战我们要小心,不可把我们信仰的要素,与我们生活中的礼仪混淆。耶利米认为他周围极多忙碌的宗教狂热表现是毫无意义而且是侮辱上帝的。有许多事物是他同胞视为宗教生活的必需品: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就是上帝在地上的居所,连同那些严肃的礼仪;还有不会被摧毁的城,就是上帝的城。先知说,你们必须学习不靠这些而生活。最后,只有上帝是不可少的,而且我们必不能、而且决不可把祂禁锢在我们那些最尊崇而又最神圣的传统中。有时似乎我们宁愿为我们的传统死而不为上帝活。那并不是说传统、教会生活的模式、敬拜的形式不重要;它们不是不重要,但它们所有都不是上帝,而且我们若假定它们是,我们便有祸了。
(二)我们怎样知道上帝今日有什么话对我们说呢?在耶利米时代有许多人,包括先知们,都确信他们知道上帝要对他们说什么话,他们其实是错误的。他们并不诚实,他们反映他们当日宗教界的共同意见,但他们是错误的。我们怎样能真正知道上帝的话,这卷书没有给我们提供简单的答案,却作出极多警告,就是人纵使更诚恳,却极其容易把上帝的旨意与我们自己的愿望,或与我们自己国家,或与我们自己教会的愿望混淆了。要知道上帝说的话,对耶利米来说,就是要走上易受攻击的道路──极易受人误会,又对自己产生疑惑。上帝的话已临到,而且现在正临到那些准备等候并准备与上帝角力的人,而不是临到那些徒托空言的人。──《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耶利米书
玖. 结语: 耶路撒冷的沦陷(五二)
耶利米书最後一章是历史记载,详述耶路撒冷被攻陷和被掳之民的情况。
五二 1 ~ 16 西底家末後的日子在第 1 至 11 节重述。而耶路撒冷的沦陷在第 12 至 16 节覆述。
五二 17 ~ 23 被巴比伦人夺取带走的圣殿铜器皿详列於此。
五二 24 ~ 27 护卫长捉拿了七十四人, 带他们出耶路撒冷,到巴比伦王那里,王就在利比拉击杀他们。
五二 28 ~ 34 其它人分三批被掳走。约雅斤王被掳後三十七年,便被巴比伦王从监中提出来,直至他死的日子都宽待他。
最後,这卷充满审判和眼泪的先知书, 以仁慈的终局结束了。
我们不该以为这只是一卷预先写成的“希伯来史书”,正如当中很多地方的预言一样。虽然它的确有历史记载,但耶利米书是神话语的一部分,信息永远是新鲜的,永远与我们息息相关。差不多三个世纪以前, 英国解经家马太亨利将耶利米书的属灵教训撮要如下:
总的来说,将本书的预言和历史相比较下,我们大致学到:
( 1 )教会和备受尊敬的人物变得腐败不堪,并不是新奇的事。
( 2 )藏匿罪恶将换来灭亡; 如不悔改、不被赦罪的话,最终必然是灭亡。
( 3 )外表的职业和权利不单带来犯罪和免於灭亡的借口,更使两者加剧。
( 4 )神的话语永不落空,事件必如预言般发生;人的不信绝不能使神的警告无效,也不会使祂的应许不实现。神的公义与真实在这里以残忍的性情描绘,是为了那些嘲笑神的警告的人,让他们服罪。“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
评注
1 (简介)参看:例如一○ 23,24 ;一一 1
8 ~一二 6 ;一五 1
0 ~ 2
1 ;一七 1
4 ~ 1
8 ; 一八 18 ~ 23 ;二○ 7 ~ 18 。
2 (简介)这里指他在五个君王的统治期间传道,分别为约西亚、约哈斯、约雅敬、约雅斤(亦称为耶哥尼雅和哥尼雅)及傀儡君王西底家。
3 (一 1 ~ 10 )凯理( William
Kelly ) ,
Jeremiah: The Tender-Hearted Prophet of the Nations ,页 9 。
4 (二 1 ~ 3 )耶慈( K
y l e M. Ya t e ) ,
Preaching from the Prophets ,页 139 。
5 ( 五 2
0 ~ 3 1 ) 凯理( K e l l y ) , Jeremiah ,页 20 。
6 ( 六 2
7 ~ 3 0 ) 耶慈( Y a t e s ) , Preaching ,页 141 。
7 (七 5 ~ 1
5 )“从古蹟发掘中知道, 示罗是在主前一○五○年毁灭。这也应该是非利士人掳去约柜之时(撒上四 11 )。” ( The
Wesley Bible, NKJV, A. F. Harper 等编辑,页 1095 。)摩西会幕使示罗地幸存会幕,随後被放置在基遍(代下一 2,3 )。
8 (七 16 ~ 26 )当基督信仰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後,成群未信主的异教徒便涌进教会,还带来他们的异教思想。他们认为将异教的名称“天后”应用在主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身上,是无上荣耀,但这却绝不被这位卑微的“主的使女”所接受(路一 38 )。
9 ( 九 1 ~ 1 1 ) 耶慈( Y a t e s ) , Preaching ,页 143 。
10 (九 2
3 , 2 4 )利文斯顿( G
. Herbert Livingston ) ,
Jeremiah, Wesley Bible ,页 1100 。
11 (九 25,26 )这是“一切住在天涯远处之人”这句话的另一译法。
1 2 ( 一○ 1 ~ 5 ) 耶慈( Y a t e s ) , Preaching ,页 144 。
13 (一三 1 ~ 1
1 )《新司可福研读本圣经》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NKJV ,页 784,785 。
1 4 ( 一三 1
2 ~ 1 4 ) 夏理森( R . K . Harrison ) ,
Jeremiah and Lamentations ,页 99,100 。
15 (一三 24 ~ 27 )同上,页 101 。
1 6 (一四 1 ~ 6 )《新司可福研读本圣经》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NKJV ,页 785 。
17 (一五 19 ~ 21 )摩根( G.
Campbell Morgan ) ,
Searchlights from the Word ,页 243 。
1 8 ( 一六 1 ~ 9 ) 凯理( K e l l y ) , Jeremiah ,页 43,44 。
19 (一七 1 ~ 11 )“一般相信鹧鸪会替其它雀鸟孵蛋”(夏理森 Harrison,
Jeremiah , 页 1
0 7 )。但夏理森在同页注脚上却说: “这也可指某些品种的沙丘松鸡。”
20 (一七 1 ~ 11 )同上,页 106 。
2 1 (一七 1 ~ 11 )马太亨利( M
a t t h e w H e n r y ) ,
J e r e m i a h , M a t t h e w H e n r y ' 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IV:519,520 。
2 2 ( 一七 1
9 ~ 2 7 ) 詹逊( I r v i n g L . Jensen ) ,
Jeremiah, Prophet of Judgment ,页 59 。
2 3 ( 一八 1
3 ~ 1 7 ) 凯尔( C a r l F . Keil ) ,
Jeremia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XIX:300 。
2 4 ( 二一 1 ~ 7 ) 凯理( K e l l y ) , Jeremiah ,页 47 。
25 (二二 24 ~ 30 )戴尔( Charles
H. Dyer ) ,
Jeremiah,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1158 。
2 6 ( 二三 1 ~ 8 ) 凯理( K e l l y ) , Jeremiah ,页 48,49 。
27 (二三 1 ~ 8 )其它名称有:耶和华以勒 Jehovah-Jireh (耶和华必预备──创二二 13,14 );耶和华拉法 Jehovah-Ropheka (耶和华必医治你──出一五 2
6 );耶和华尼西 Jehovah-Nissi (耶和华是我旌旗──出一七 8 ~ 15 );耶和华沙龙 Jehovah-Shalom (耶和华赐平安──士六 24 );耶和华路以 Jehovah-Ro'i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诗二三 1 );耶和华沙玛 Jehovah-Shammah (耶和华同在──结四八 35 )。
2 8 ( 二三 3
0 ~ 3 2 ) 耶慈( Y a t e s ) , Preaching ,页 146 。
2 9 ( 二三 3
3 ~ 4 0 ) 同一个希伯来文( mas ˉ sa ′)可解作“重担”或“默示”。雷历( Ryrie )称之为“举足轻重的先知信息的惯用语”(比较鸿一 1 ;哈一 1 ) ,
Ryrie Study Bible, NKJV ,页 1182 。
3 0 (二七 1
2 ~ 2
2 )雷历( C
h a r l e s C . Ryrie )编辑, The
Ryrie Study Bible, NKJV , 页 1187 。
3 1 ( 二八 1
0 ~ 1 7 ) 凯理( K
e l l y ) , Jeremiah ,页 67 。
3 2 ( 二九 1
0 ~ 1 4 ) 耶慈( Y a t e s ) , Preaching ,页 146,147 。
3 3 (三○~三三:简介)弗朗西斯科( Clyde
T. Francisco ) ,
Studies in Jeremiah , 页 107 。
3 4 ( 三一 1 ~ 2 0 ) 凯理( K e l l y ) , Jeremiah ,页 75,76 。
3 5 ( 三一 2
1 , 2 2 ) 威廉斯( G e o r g e Williams ) ,
The Student'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页 552 。
3 6 ( 三一 2
1 , 2 2 ) 凯理( K e l l y ) , Jeremiah ,页 77 。
37 (三九 15 ~ 18 )他的名字解作“王的仆人”。
38 (四五)凯理( Kelly ) ,
Jeremiah , 页 94 。
3 9 (四六~五一:简介)当编者正在编辑这本注释书时( 1990 年),伊拉克──即古巴比伦的所在地──在萨达姆侯赛因的统治下,开始了巴比伦的重建。然而一九九一年,在联合国支持的拯救科威特行动中,各国联军轰炸伊拉克时,重建肯定已被遏止。
40 (四九 7 ~ 22 )威廉斯( Williams ) ,
Student's Commentary ,页 563 。
41 (四九 23 ~ 27 )由於希伯来文没有分大楷小楷,所以英文版本的大小楷写法必须由译者决定。
4 2 (五二 28 ~ 34 )马太亨利( Henry ) ,
耶利米书 52:1
1~34 西 底
家: 本
书 最 后 一 章 显 明 先 知 所 讲 的 尽 都 是 神 的 话 语, 他 所 预 告 的 毁 灭 的 恶 运 终 成 了 事 实。 本 章 与 列 王
记 下 24:18~25:30 所 记 述 的 内 容 几 乎 完 全 相 同, 也 可 比 较 耶 利 米
书 39:1~10 。
52:28
28~30 所 掳 的 民
数: 犹
大 人 3 次 被 掳 流 亡 巴 比 伦 的 事 件 分 别 发 生 在 主 前 597 年, 主 前 586 年 和 主 前 581 年。 这 里 所 说 的 被 掳 之 民 的 人 数 可 能 只 指 成 年 男 子, 被 掳 之 民 的 总 数 应 该 远 远 超 过 这 些
耶利米书
注释
五十二 1-34 耶路撒冷陷落
本书的最后一章与列王纪下二十四章 18 节至二十五章 30 节的记载相似,这里的记载很可能是取自后者的数据。耶利米其实早已提及京城的沦陷(三十九 18 ),以及沦陷后在犹大发生的事情(四十至四十四章)。这些事件在列王纪中只简单地记述(王下二十五 2-26 ),而在本章则没有提及,因为这些资料在前面已交代过。这一章经文放在本书后面,大概是为了作为前面的神谕一个合宜的总结。
本处的记录与列王纪略有出入,王的官员被杀和他本人的被囚( 11-12 节),是记载在本处。这显示本书特别关注西底家的事情。尼布撒拉旦入侵耶路撒冷的日期也有不同( 12 节说是在第十日;王下二十五 8 的记载为第七日),这可以推测为文士抄写的错误;类似的差距也出现在 22 和 25 节的地方(比较王下二十五 17 、 19 )。
第 28-30 节记载被掳的人数比列王纪下二十四章 14 和 16 节所算的为少,可能这些数目是包括那些成年的男丁。
最后的事件是记述尼布甲尼撒死后,约雅斤王从囚牢中被释放出来;这事件被看为象征被掳的事快要终结。这看法是可能的,但这事件本身却不是一个确定盼望的指标。
耶利米书提出的盼望更为重要,它指出人的希望是在于那位历史的主。祂刑罚罪恶,但也应许救恩;祂应许一个新约(三十一 31-34 ),并且在祂的儿子耶稣基督里成就这一切(来十 11-18 )。
耶利米书第五十二章
Ⅲ 历史补篇(五十二 1 ~ 34 )
这一部分记载了耶路撒冷陷落前的景况,编者和列王纪下的编纂者很可能选录自同样的史料,而耶利米并非此史料的作者。历史补篇之所以被安置于此,目的可能在显示耶利米的预言已然成就。若将此章和三十九章相较,会发现内容有些许差异。这里记载了圣殿敬拜器具被夺去,但却对尼布甲尼撒下令保护耶利米一事只字未提。
1 ~ 3. 哈慕她 是约西亚的妻子,也是约哈斯和西底家的母亲(参:王下二十三 31 ,二十四 18 )。马索拉经文 3 节的用辞有点棘手,给人的印象是:神的忿怒造成犹大的不法充斥,而非犹大之不法惹动神的忿怒。
4 ~ 11. 公元前五八八年一月初,耶路撒冷开始被围困,西底家作王 第九年 应指公元前五八九/八年。 6 节的 四月 是公元前五八七年七月,此月份的算法乃从巴比伦新年(即三/四月)开始。 7 节马索拉经文应依循三十九 4 的内容,将西底家包括在逃亡者中。关于利比拉,参三十九 5 。西底家被囚禁一事,并未见于列王纪下二十五 7 。
12 ~ 16. 这里的 初十日 ( 12 节),在列王纪下二十五 8 作“初七日”,两者的差别可能在于,是否把尼布撒拉旦抵达耶路撒冷和毁灭开始之间的那几日计算在内。有关尼布撒拉旦的职称,见三十九 9 注释 。 AV , RV 中 15 节末的 大众 \cs8 ,乃依据马索拉经文 ha{~a{mo^n (众人)而译,但这很可能是误抄自 ha{~a{mman (技工)。译成“技工”仍非确定的译法,因为至今仍无法完全证实 技工 的意思是否可表达 ~a{mo^n 的意思,虽然 NEB 接受此译法。 16 节 yo^g#b[i^m ( RSV : 耕种田地的人 ; NEB : 工人 )的意思亦不明确,但其字根可能指强迫服务,意即无薪酬的劳工。
17 ~ 23. 这段记叙了从圣殿掠走作战利品的敬拜器具,它补充了列王纪下二十五 13 ~ 17 类似的经文。有些器物的性质仍无法确定。 铜海 (参:王上七 23 ~ 26 )是直径十肘的大盆,安置在四群各自面向东西南北的铜牛之上。许多大件物品都被打碎,以方便掠走。耶路撒冷在此之前亦曾遭抢夺(王上十四 25 ~ 26 ),现在又再度被劫掠。这里提到的金属制品多半是青铜器,此外还有金的、银的物件,以及赤铜制的杯。 两根铜柱 ( 20 节)的作用不得而知(参:王上七 15 及下),但它们可能用来作标灯或是火的祭坛。这种柱子在公元前一千年间亚兰人设计的殿中十分常见。 81 这里提到十八肘( 21 节),表示历代志下三 15 所记载的长度,是两个柱子长度之总和。 石榴 ( 22 节)是近东常见的装饰,大祭司的袍上亦有此装饰(出二十八 33 )。此处正描述第二根柱子的装饰时,文字突告中断,显示经文有所遗漏。马索拉经文的 ru^h]a{h ( 23 节)被译成 在周围 ( RV 、 RSV )或 历历在目 ( NEB ),很可能是误抄自 \cs16 rewah] (空间;参:各英译本创三十二 16 ;和合:空闲的地方)。根据列王纪上七 20 、 42 ,每个柱头各有两百个石榴排成两行。
24 ~ 27. 西莱雅 是希勒家的孙子,希勒家在约西亚时担任大祭司,其族谱可追溯至亚伦(参各英译本:代上六 13 ~ 15 );而 西番亚 则可能是二十九 24 ~ 32 和三十七 3 提过的人。管理兵丁的官( AV 、 NEB : 太监 )显然是职级相当高的副手,负责召集全民前往作战。如果 国民 (各英译本)事实上就是农民,他们可能象征性地代表余民而被处死。
28 ~ 30. 依照巴比伦的算法, 第七年 ,就是公元前五九八/七年。这里记载的人数和列王纪下二十四 14 、 16 有所出入。 3,023 可能是被掳的成年男子的确实数目,而列王纪所记的数字可能包括所有被掳之民。 十八年 ( 29 节),依巴比伦的算法应是公元前五八七/六年。列王纪下二十五 8 保留了犹太人的算法,列王纪下二十四 12 亦然;后者和 28 节相对应(列王纪下二十五 8 则和 29 节相对应)。 二十三年 ,即公元前五八二/一年。
31 ~ 34. 尼布甲尼撒之子 以未米罗达 继位,以未米罗达亦即亚美玛尔杜克( Amel-Marduk ),在位仅一年(公元前 561 ~ 560 年),他给予犹大王室较好的待遇。从已毁的巴比伦伊施他尔门出土的泥版,证实约雅斤的确受到以未米罗达的恩待。 82 这些残酷的历史事实,发生在戏剧化的属灵事件后,可作为高潮迭起之后的跋。耶利米的信息长久以来一直受到同胞的嘲弄,但却奇妙地与历史的演变一致。神预示的审判最终还是临到祂背道、拜偶像的子民,而炼净、管教他们的被掳生涯于焉开始。虽然有此令人惊骇的灾祸,但神的子民仍有盼望,因为神必复兴祂的子民,并将忠于祂的余民带回故土。
81 见 D. J. Wiseman, NBD , p. 593.
82 W. F. Albright,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1942), V, pp. 49ff.; A. Oppenheim, ANET , p. 308; D. W. Thomas, Documents
from Old Testament Times , pp. 84ff.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第五十二章
52:1-34 本章为《耶利米书》的附录,记载的是耶路撒冷城沦陷于敌军手上的经过。亦可当作本书审判预言的应验。
本章与《王下》24:18-25:30内容大致相同,《列王纪》和此附录的作者所根据的当属同一史料,但有些地方本书所记较详细。主要在说明《耶利米书》的预言会怎样如实应验。西底家是巴比伦王为犹大人所设立的傀儡王,他是约西亚的儿子(王下23:31;24:18),约雅斤之叔父(王下24:17)。
52:1 “耶利米”:不是先知耶利米。
52:4 “他作王第九年”:此时约在主前589年。这是巴比伦人最后一次围困耶路撒冷。圣城两年后沦陷(52:5)。
52:7 “亚拉巴”是在死海附近的旷野。
52:9 “利比拉”:是巴比伦在巴勒斯坦地北方的军营(比较王下25:6,20-21)。
52:12 这是巴比伦人最后一次掳掠耶路撒冷城(4节)。耶路撒冷彻底被毁。
52:28-29
“第七年”:依尼布甲尼撒登基之年计算(他作王次年为第一年),相当于主前597年。本段所记人数比《王下》24:14,16少得多,很可能只是男丁人数。
52:30 这是发生在主前581年的一次掳人。可能是为了平息继西底家之后而有的叛乱(看4节),也可能是报复基大利的被杀(41:1-3;王下25:25)。
52:31-34 “以未米罗达”: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儿子。他作王的统治期为主前562-560年。此事见王下25:28-30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