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五章
第 5 章
耶 5:1> 假若我身处当年的耶路撒冷,当神在这城中寻找公义诚实的人时,祂可会选上我?
5:1 耶路撒冷是犹大国的首都,又是全国敬拜神的中心,但神却发出这样的挑战:只要有人可以在城中找出一个诚实正义的人,祂就会为这惟一正直的人而手下留情,不毁灭这个城。(祂在审判所多玛的时候也曾说过类似的话,参创 18:32 )细心想想你的生活见证对自己居住的地方有多重要,你可能是惟一代表群众向神作见证的人,你是否在生活见证上忠心尽心呢?
耶 5:3> 在尔虞我诈的商业社会中,作一个表里一致的人太难了,我是否也受到影响?
5:3 再没有什么比真实诚挚更能蒙神悦纳,也没有什么比假冒为善、说谎和虚伪更令神讨厌的了。我们不诚实,神就不会听我们的祈祷、唱诗和讲话,也不会悦纳我们的事奉。神看透我们内心的一切,只有绝对诚实地面对祂才能接近祂,蒙祂垂听我们的呼求。
耶 5:4-5> 贤愚之分,在于是否遵行神的法则。你我是贤?是愚?
5:4-5 那些领袖知道神的律法,也明白审判的宣告,本应悉心教导百姓去遵行神的道,过顺服神的生活,可是他们却带头违抗耶利米的警告,引诱百姓陷在罪中。耶利米在贫穷愚昧(无知)的人群中察看,发现他们都不曾从领袖那里学到半点神的律法,对神的道一无所知。神的确是彻彻底底地找遍全城,但全城每个社会阶层都找不到一个忠心追随神的人。
耶 5:7> 神向以色列人讨罪之因是什么?
5:7 父母是孩子的摹仿对象,因此子女犯罪,神也向他们的父母追究责任。我们的见证榜样影响别人,特别是自己的儿女。若我们不小心谨慎而引致他人犯罪,神必向我们追究责任。
耶 5:15> 从远方来的一国是指巴比伦,这个国家有何历史背景?
5:15 巴比伦是个非常古老的国家,旧巴比伦帝国出现于公元前 1900 至 1550 年,而早在公元前 3000 年已有其他帝国建于那片土地上了。耶利米时代的巴比伦崛起得很快,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力量,攻击并打败亚述,成为亚述后另一个称霸世界的大帝国。
耶 5:21> 犹大百姓对神的话语的反应是装聋作哑,我好像也曾经如此……
5:21 你曾否遇上过与某人谈了半天,对方却半句也没听进耳朵的事?耶利米指出,若百姓不用眼看、不用耳听神对他们说的话,眼睛和耳朵对他们就毫无用处了。神早已清楚告诉犹大和以色列人顺服祂的必蒙祝福,叛逆祂的必遭灭亡,但他们仍愚昧地不听不看。当神藉着祂的道和其他人向我们说话时,我们若不听只会自讨苦吃,但若用心聆听,就可以改变生命,走向光明。
耶 5:22-24> 海水不会超越界限,人却企图悖逆神的心意──
5:22-24 你抱着什么态度来到神面前呢?我们都当“惧怕”、“战兢”(即敬畏之心),因祂是为“翻腾匉訇”的大海设定界限,又是为农人“按时赐雨”、“定收割节令”的大能者。犹大及以色列人重视神的恩惠多于敬畏神,所以神收回那些恩惠使他们回转归向祂。我们要谨记不要等神取回你心爱之物时才尽自己的本分去全心献身于神。
耶 5:28-29> 神厌恶那些只顾一己之私的人。想一想,是否有谁正等待我的援手?
5:28-29 不论个人或国家以公义和爱心照顾孤儿,都是蒙神喜悦的。但以色列的恶人却用不公义的手段恶待社会上软弱孤寡的一群,神对此十分憎恶。你身边也有不少孤寡无助的人,例如孤儿、穷人、无家可归和孤单寂寞的人,你可以为他们做什么?以行动至少帮助一个人吧!──《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五章
有眼不看,有耳不听(五 1 ~ 31 )
耶利米宣告了犹大国的审判后,便转到耶路撒冷的街道上。他在这里所看到的,同样是罪恶、自私和不虔敬的事。
.耶路撒冷的贫乏( 1 ~ 9 )
神向耶路撒冷的居民发出挑战,若然他们能够在街上找到一个义人,祂就赦免这城。结果义人就找不到了,反之,见到的尽都是硬心肠行恶的人和不明白神的人。神赐他们丰足,他们却是饱暖行淫,食无感谢之心。
.冥顽不灵( 10 ~ 19 )
神要让祂的子民清清楚楚的知道祂会怎样追讨他们背道的罪,祂必会亲自命令别国的民──“你们要上她葡萄园的墙”( 10 ,“葡萄园”指耶路撒冷)──来攻击。可是以色列民冥顽不灵,反嗤笑先知的话,视之为无物,还质问神为什么要用外邦人来攻击他们( 19 )。
.灭亡的原因( 20 ~ 31 )
犹大国灭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百姓的愚昧,及失去道德标准的洞察力。他们有眼但却如同瞎子,有耳却如同聋子。神用异象奇迹向他们启示,用先知向他们发出警告;但他们毫不理睬,继续照常行恶,还喜欢假先知的预言及祭司的弄权。
以色列人对神的话语和作为表现不恭不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应时刻成为我们的借镜和警戒。
祈祷 愿我能常常省察自己的行为,多效法主的样式。 ──《新旧约辅读》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 第五章 注释
1-31 犹大受罚乃罪有应得
神要先知在耶路撒冷城寻找一个义人,作为 赦免该城的藉口,先知
找不到,才彻悟到神的审判是公义的。
接着先知一一列举犹大国的罪状:
1 起假誓( 2);
2 行奸淫,包括事奉外邦神( 7,
19);
3 不道德的性行为( 8);
4 背叛、不认识神( 4, 12,
21-25);
5 社会不公义( 26-28);
6 充满假先知、恶祭司( 31)。
检举罪状之後的结论即本章的主题:
「我怎能赦你呢?」( 7)、
「我岂不讨罪呢?」( 9, 29)。
1-9
以色列民不论百姓或官长,都离弃耶和华,所以不能蒙赦免。
1
「宽阔处」:即「广场」,是百姓作买卖及拜偶像的地方(参
结16:24-25)。
3
「看顾」:可作「寻找」或「期望」。
4
「贫穷」:或指知识上的贫乏,与「愚昧」同义;或指卑微的
身分,与5的「尊大」成为对比。
「晓得」:有「顺服」之意。
「作为」:原文作「道路」,指神的律法(见王上2:3)。
5
「尊大的人」:指「官长」。
「绳索」:指拉着的绳子。
「将轭
...... 绳索」:形容牛要摆脱主人的束缚,先知以此比喻
选民对神的背叛。
6
牛摆脱束缚等於脱离主人的保护,终必成为猛兽的猎物;同样
,背叛神的以色列人必受敌人苦害。
7
「怎能」:或作「为何要」。
「行奸淫」:见耶2:20注。
8
形容百姓与有夫之妇通奸,罪行比嫖妓的问更严重。
10-18
神呼唤北方仇敌前来管教这悖逆的百姓,但在审判中仍施恩典。
(参 10, 18)
10
「她」:这个「她」,指以色列。
「葡萄园的墙」:或译作「葡萄树的排列」。
11 「诡诈」:即「背信」。
12
「不认耶和华」:原文作「在耶和华(审判的事上)撒谎」。
「这并不是他」:或作「 不会作什麽」。
13
「风」:这里是指不会兑现的空谈。
「道」:或作「真理」。
14
但先知的话实在是神的话,而神的话不是风,乃是毁灭的火。
15-16 对巴比伦的形容
15
「强盛」:原文作「不朽」,这里有「坚固」之意。
16
「敝开的坟墓」:指带来死亡和毁灭。
先知以张开口的野兽比喻不断吞吃死人的坟墓,藉此形容敌军
的凶猛。
17 「是你 ......
吃的」:有古卷作「他们吞吃你的儿女」。
19-31 重申选民得罪神招来刑罚
此段似乎暗示神已降下刑罚(参 19,
21-22),可是百姓不知悔改。
从 24-25节看来,这刑罚可能是旱灾。
21
「无知」:原文作「无心」,指没有属灵的辨别能力。
22
上古近东的人都以海为邪恶的神,所以畏惧它。
先知却指出:耶和是万物之主, 定了海的界限(参创1:6-10
),但百姓却不畏惧 。
「 訇」:指怒海呼啸。
23
海水不能冲破它的界限,但百姓却背叛神,不承认 的主权。
「背叛」:或作「顽固」。
24
「秋雨春雨」:代表雨季的始末,前者在每年十月降下,後者
则在三、四月间。
这里强调雨水不是出自巴力,而是耶和华所赐(参3:3注)。
「节令」:原文作「星期」,指从逾越节至五旬节之间的七个
星期,代表收割的季节。
以色列人在这两个节期里须将农作物的部分收成献给神为祭(
见利23:10,
17)。
27
「笼」:指捕鸟人用来载猎物的笼。
28
「光润」:或作「壮健」。
「过甚」:或作「无止境」。
「使他亨通」:或作「帮助他胜诉」。
30
「可憎恶」:或作「恐怖」。
31
「他们」:或指假先知,或指祭司。
前者的意思是:祭司与先知站在同一阵线,祭司仗着先知的权
柄(或依照先知的指示)行事;後者的意思是:祭司凭着自己
的权柄掌权。
「结局」:指神审判的来临。
思想问题(第 5章)
1 从 2:19;
5:6和5:25所指出犯罪的必然结果,你是否明白神要我们
遵行 话语的目的是什麽?
2 从 5:12-13, 19,
22-24看来,犹太人耶和华神有何错误的恃赖和轻
忽?
今日你敬畏的对象又是谁?
3 试列举本章提到的罪行。
那些是与他人有关?
讲道材料
耶利米书第五章
难辞其咎的 体(四 29- 五 9 )
从第四章论国家崩溃最后所说的话转到描述以色列这个妓女的行径。我们看见她给自己穿上华丽的衣服,细心用颜料修饰眼目──使眼睛显得大些是古代美人的一种象征──把自己打扮得好像和恋人幽会那样。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正在与死亡约会。这幅寻欢作乐之妓女的图画渐渐淡出而溶入一幅妇人生头胎的图画中,她疼痛尖叫,喘 气,双手紧握。以色列正在偿付她乱交行径的代价。她的恋人竟然是谋杀她的人。
关于上帝加于这国民死刑判决的正确性,任何历久犹存的怀疑,都被耶和华与耶利米之间因而发生的对话(五 1-9 )排除了。它在一、二节以耶和华向耶利米所发出的盘问作开始。在耶路撒冷有许多人所作信仰的表白其实是假的;试找一个人出来,他真正地表现那正确的生活,是耶和华悦纳的惟一回应。耶和华说,找出一个这样的人,若有,我就赦免这城。你记得创世记十八章廿二至卅三节中的那个故事吗?在那段经文中亚伯拉罕为所多玛向耶和华祷告。亚伯拉罕最后劝耶和华赦免所多玛,若是那城能找到十个义人。上帝现在仿佛对耶利米说:‘在我看来,耶路撒冷似乎比异教徒的所多玛更糟;你若能够从中找出一个义人,就证明我错。’
耶利米在三至六节对这盘问作了回应,但不得不承认失败。百姓从过去痛苦的经验并没有学到什么教训。他们顽梗地拒绝悔改(回头)。耶利米说,他们之中有些人可以原谅。大概不能期望他们比现在更好一点了。他描述他们是‘贫穷的’或‘ 弱的’(第 4 节)。这毋须在经济上指百姓的生活低于水平。这里的意思大概是指他们不过是平凡人,没有如常人一般作自我省察或对宗教不十分关注。他们若得到适当的带领,都会是正人君子;关键在社区中的领导,就是‘尊大的人’,耶利米这样回答。那些人,从上帝的自显来看,他们应已知道所期望于他们的。也许他们确实知道,但他们对耶和华不再起反应,像逃走的牛对它的主人一样。像这样游荡的牲口显然会成为那些侵掠的食肉兽、狮子、豺狼,或潜行觅食的豹的食物;因此那些既离开耶和华而游荡之民会被撕碎便是预料中事了。
耶和华在七至九节中的答覆以一个问题开始,亦以一个问题作结,第一个问题实际上是说,‘审察后判断正确,我怎能赦免呢?’最后的问题不惧任何人争论这个决定。在中间有这 体之一些罪恶的目录:
( 1 )宗教上背道,它的徒劳令人哀伤,由于它意味人在敬拜‘那不是神的’神(第 7 节 a );
( 2 )社会上的败坏在卖淫业和奸淫上显示出来(第 7 节 b , 8 节)。
把这些特别的社会罪恶显明出来,也许是因为这与敬拜丰饶之男神与女神中,他们与性事有明显的关系。宗教所鼓励的被视为为社会可接受的大概就不足为奇了。一个社区所敬拜的,以及怎样敬拜,必然影响它的价值观。
不忠的 体受审判(五 10-31 )
这一大段搜集了一系列简短的讲章,阐释耶利米的教导中一些基本的主题。虽然有一段(第 15-17 节)包含对从北方来之入侵者进一步主动的描述──是强盛的,是从古而有的人民,讲外国古怪的言语──最主要的关注不在于它作耶和华之审判的代理者,而在于这审判之事实,以及其原因。
让我们更详细的考查一下这些原因。
(一)这是一个摒除上帝,把上帝当作与他们的生活毫无关联的 体。百姓说,‘祂不做什么’(第 12 节),按字义作‘这并不是祂’。这不是理智主义的无神论,而是古时以色列和今日更加常见的情形,理论上相信有一位上帝,但礼貌地引导祂到宇宙的边线,让祂坐在那里,无疑对其中所发生的事都感兴趣,但从不作任何事情。差不多与耶利米同一时候,先知西番雅恰好证实耶路撒冷的人有同样的心境,他们说:
耶和华必不降福,
也不降祸。(番一 12 )
就一种意义说,那是有了一个易于操纵的神;至少祂决不会干涉你生活的方式。当然,隐伏的障碍是:在我们有需要时,祂并没有多大帮助。
(二)这是一个对人生之真正问题盲目的 体,他们
有眼不看,
有耳不听。( 21 节)
请把以赛亚书六章九至十节与马太福音十三章十四至十五节作一比较。他们特别对要恭敬的承认上帝对他们生活之要求,就是旧约所说的‘敬畏耶和华’的必要是盲目的(请看 22-24 节)。这样的承认意味 要接受我们在人生中不能单独行动,或只作我们自己的事情。耶利米说,真希奇,自然世界怎样举例说明界限的需要,沙把海与陆地隔开,使海的狂浪不能越过(第 22 节),不断的见证上帝的良善和慷慨。然而上帝的子民拒绝接纳任何界限;他们公然背叛一位慷慨的耶和华。这奇异的事实使他察觉令他不断感到迷惑的东西,就是那‘背叛忤逆的心’(第 23 节),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就是那在人性中绝对的顽固。
(三)这样的顽固可在许多方面显示出来。耶利米在这里要人注意到恶人和寡廉鲜耻的人在社会似乎昌隆的事实。好像捕鸟的人笼中满了雀鸟,照样恶人设圈套陷害人,使他们家中充满了不当的利得(第 26-27 节)。钱能通神。法律能被操纵损害在社会上那些处于困苦边缘的人、穷人和孤儿。‘富人’愈来愈富,而‘穷人’则每下愈况。对于我们大多数西方世界的人来说(译按:本书作者为英国人),耶利米用捕鸟的人之例证不是我们所能经验的,但我们确实需要到处去找那些令人不安的例证来对照他所讲的吗?
(四)这个 体的宗教领袖,尤其是先知,又再受到攻击:
先知(的话)必成为风;
道也不在他们里面。( 13 节)
在这些话里面有辛辣的讽刺,因为译作‘风’的那个希伯来文字也可以译作‘灵’。这些先知无疑自称有耶和华的灵之默示,耶利米说,并非如此,他们不过是风囊。在三十至卅一节,耶利米对先知说假话,说导人入迷途的预言,并对祭司,他们应履行最重要之教导人的职责,竟在不圣洁的联盟上与他们合作的事实,作出十分惊异的反应。不是百姓抱怨;他们得到所想望的那种令他们安心、对宗教领袖的并无所求。为什么要到教堂去使自己感到不安呢?
在这种情况中真先知所传的道只可能是审判之道,是像火烧灭这背逆百姓之道( 14-15 节)。在这两节中我们又再听到四章廿七节已讨论过的‘使(或将)──或不使(或不将)──净尽’这样的话( 10 和 18 节)。第一处用那熟悉的以以色列为葡萄园或葡萄树的图画(参赛五 1-7 ;何十 1 );必须作彻底的修剪,剪掉那些枝子,‘因为不属耶和华’( 10 节)。另一处描述百姓,被放逐到外国,哀伤地问为什么这样的命运临到他们,并且用毫不含糊的辞语告诉他们,说是因为他们已离弃了耶和华( 18-19 节)。
马唐纳注释 耶利米书
贰.耶利米的公开事奉(二~一○)
二.犹大的将来视乎愿否悔改(三 6 ~六 30 )
4. 犹大的罪行遭到审判(五)
五 1 ~ 9 假如在耶路撒冷寻得一个行公义的人,耶和华便赦免这城。耶利米无法在贫穷和愚昧人之中找到任何义人,於是走去找尊大的人,不过同样失败。因此,被描述为虎视眈眈的狮子、沙漠的狼和豹子的审判,是无可避免的。耶和华怎能赦免那些曾经与祂立约,现在却对着其它神祗起誓和行奸淫的人呢?
五 10 ~ 13 因为百姓不认耶和华,否认那些迫在眉睫的灾难,而先知们也在说谎, 所以仇敌已受命去入侵和毁坏(但不 .. 毁灭净尽)。
五 14 ~ 19 耶利米的话就象烈火,将百姓如柴般烧灭。巴比伦人正大举吞灭拆毁, 却不毁灭净尽。犹大将会在外邦地上事奉外邦人,补偿他们在自己的地上事奉外邦神。
五 20 ~ 31 神对祂的百姓这麽愚昧迟钝感到诧异。海也服从祂,但他们却不服从。他们对这位赐雨水的神毫不惧怕,即使天不降雨也一样。这样背叛神、忤逆、深陷罪中的国民,神怎能不施惩罚?凯理评论说:
耶利米书简介 5:1
1~9 求 诚
实: 犹 大 已 经 极 度 堕 落 败 坏, 民 中 极 难 寻 见 热 爱 神 的 真 理 和 公 义 的 人。 整 个 民 族 都 犯 了 罪, 所 以 神 定
意 要 审 判 这 背 道 不 信 的 子 民。
5:10
不 属 耶 和 华: 犹
大 民 众 虽 然 自 称 属 神 ( 比 较 3:4) ,
但 是 神 却 申 明 他 们 并 非 神 的 子 民。 同 样, 任 何 宣 称 自 己 是 重 生 信 徒 的 人 如 果 还 陷 在 本 章 所 说 的
罪 恶 当 中 ( 如 虚 谎、 不 诚 实、 淫 乱 等 ) ,
那 他 就 不 是 真 正 属 神 的 人。 如 同 许 多 犹 大 的 民 众 一 样, 这 样 的 人 被 欺 哄, 刚 愎 地 认 为 他 们 的 背 道
和 不 忠 最 终 不 会 遭 到 神 的 定 罪 和 刑 罚。
5:12
灾 祸 必 不 临 到 我 们: 百
姓 受 到 极 大 的 诱 惑, 以 为 神 将 忽 略 自 己 的 罪, 必 不 照 他 话 语 所 警 戒 的 施 行 审 判。神 的 许 多 子 民 都
乐 于 承 认 神 的 应 许, 却 怀 疑 神 的 警 戒。
5:22
你 们 怎 么 不 惧 怕 我 呢: 百
姓 心 中 不 惧 怕 神, 也 不 因 着 神 真 实 的 同 在 而 战 兢, 所 以 他 们 不 敬 畏 神, 也 不 顺 服 他 ( 参 “ 敬 畏 神 ” 一 文 ) 。
5:31
先 知 说 假 预 言: 那
些 肩 负 全 民 属 灵 重 任 的 人 因 背 叛 神 而 担 罪。
1. 先
知 们 弃 绝 了 神 的 话 语, 只 向 民 众 预 告 吉 言。 他 们 极 少 在 道 德 方 面 向 民 众 提 出 要 求, 民 众 自 然 乐 此
不 疲。
2. 祭
司 依 据 自 己 的 观 念 而 不 是 神 的 话 语 来 治 理 民 众。 先 知 和 祭 司 使 全 民 陷 入 一 种 自 以 为 平 安 稳 妥 的
虚 假 境 地。 耶 利 米 却 宣 告 说, 人 若 不 真 心 悔 改, 专 心 顺 服 神 的 话 语, 在 神 面 前 就 不 可 能 有 真 正 的
耶利米书
注释
五 1-31 刑罚虚谎的犹大
本章的主题是对全然虚谎之民的刑罚。开始时,神要寻找一个追求真理的人( 1 节),好为了这人赦免这百姓。这情形使我们记起亚伯拉罕为所多玛的代求(创十八 22-33 )。可是,连一个追求真理的人也没有,犹大是全然败坏的。但另一方面,耶利米本人岂不是那诚心寻求真理的人么?我们在前面已留意到他作为中保的身分(四 19-22 ),往后我们将会看见他的确有一个特殊的身分,在末后的日子中拯救他的百姓。
这里继续描述百姓全然败坏的境况( 3-6 节)。他们违背真理( 3 节),这是全国人民的情况( 4 节),尤其是那些领袖们( 5 节)。
第 4 节的意思并非让一般人民以此为借口,这两节经文表示这两种人都不能逃避罪责。虽然领袖的罪更大,因为他们有特殊的责任;但所有人都要一同面对当得的刑罚( 6 节)。
现在耶和华要辩正祂刑罚的计划( 7-13 节);祂有权施行刑罚,是基于一个基本假定,这是属于立约的规定。圣约基本上是一个盟约,假如弱国一方不守盟约,那强国便有权刑罚她。在神与以色列立的约中,神也有权施行刑罚,而不需要其它理由,祂是生命的赐予者,祂也有权把它收回。但这里祂解释为何刑罚是公平的( 9 节),这里再次使用妓女的比喻( 8 节),神控告他们的虚假,尤其是先知们的不是( 11-13 节)。这虚谎是如此的严重,甚至涉及神本身,以为祂对罪恶漠不关心( 12 节)。这种关乎神的假教训是不可宽恕的。
另一个段落谈论那强大的敌人,虽然巴比伦的名字仍未出现( 14-19 节)。它的重点是说明神的刑罚,是要应验祂的话( 14 节);这刑罚会毁坏一切美好的事物。第 17 节包括了神对以色列人一切的祝福(比较申十七 13 ),巴比伦的来临是神要收回这些祝福,并使圣约中的咒诅实现出来(参申二十八 15-68 )。那将要来的灾难包括了一段被掳时期( 19 节);这是刑罚的结果,但是从中亦露出希望曙光,这在耶利米传讲审判的信息时,常常提到( 18 节,参四 27 ,五 10 )。
现今耶和华要说明祂是以色列人一切好处的唯一来源。百姓不惧怕祂( 22 节),但真正的敬拜应对神充满敬畏,因为我们敬拜的是一位全能的神。我们敬拜神,第一是因为祂是创造主( 22 节),第二是因为祂曾赐予生命和好处给祂的百姓。这便是第 24-25 节要表达的,这方面也与第 17 节的意思紧密相连。
耶利米再一次转移他的重点,论到那些有势力的人欺压弱小者( 26-28 节;比较二 34 )。那些富足的人不单剥削穷人,他们甚至屈枉法纪,以求达到目的( 28 节;参出二十三 6-8 )。这种对公义的蔑视也是一种虚谎的行为,因为与神立约的真理不单是在言语上,它更是一种正直的关系,不仅是与神的关系,也包括了在圣约中,子民之间的关系。真理不是局限于意念上,而应在行动上表现出来。在新约中更是有力地说明这一点,因为「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 26 ;参罗十二)。真理的最高表现是在耶稣的身上(约十四 6 ),真理的确是话语,但这话语成了肉身,表现在人际关系上;在人性的自私中便不可能有真理的存在。
本章结束时再重复辩正神对祂百姓的刑罚( 29 节);在此亦再一次提及他们的虚谎,指斥先知和祭司们的假教训,以及全民的甘愿跟从( 30 节)。
耶利米书第五章
五 1 ~ 9. 耶路撒冷的罪恶
当耶利米亲眼清楚看到耶路撒冷的不法、自私和罪恶,他便明白神在道德上必须审判祂的子民。
1 ~ 3. 耶路撒冷街上的污秽和乱象,不过是她属灵疾病的症状之一。耶利米希望能找到像希腊的戴奥吉尼斯( Diogenes ,希腊哲学家)那般求诚实的人,但不论是在私人的处所,或在城市的广场等公众场所,均一无所获。耶利米见此情景,便了解到神对犹大的严厉审判乃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虽然阿摩司(摩五 24 )和其他人均再三呼吁,但举国的生活却与 公义 和 诚实 背道而驰。然而,义人将蒙赦免,他们会因对神的信而得生(哈二 4 ;罗一 17 ,等等)。犹太人以神的名起誓,但他们所起的誓均是假的,因为他们的言行并不一致。言行的一致对基督徒而言,非常重要(参:诗三十四 12 及下;彼前三 10 、 11 ;来十三 15 、 16 ,等等)。许多世代以来,神一直在犹大寻找和当下完全相反的生活型态,然而犹大的百姓虽受重罚,仍一意激怒神的灵。先知在此以三重的反覆来表明他们拒绝悔改,藉此突显出他们的顽梗及不可救药。新约时,主耶稣亦曾三度试图使人灵里更新,结果得到较佳的回应(约二十一 15 及下)。
4 ~ 6. 耶利米想要为贫穷人开脱,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可能可以因愚昧无知而得赦免。但是,即使是贫穷人也应晓得神的法则。当上层社会发生同样得罪神的事情时,先知知道他们如此行乃因否认神的主权,而非出于无知。无论是贫穷人或尊贵的人,他们一起折断神律法的轭,就像动物一样,挣开了把沉重的轭固定在其颈项上的绳索。他们是罪的奴仆,自认为不受律法的义所约束(参:罗六 20 )。相反地,耶利米却希望他们从罪里得到释放,成为义的奴仆(参:罗六 18 )。然而,犹大却耽溺在罪中,这将使她被狮子、豺狼、豹子所毁灭,这些动物象征着经常蹂躏以色列的国家。而证诸其他资料,在以色列被掳之前,野兽确曾是迦南某些地区的一大威胁(参:王下十七 25 )。此处以色列被视为在野兽环伺下,毫无抵抗能力的都市人。其他豺狼和豹子的参考资料,见:哈巴谷书一 8 ;西番雅书三 3 ;何西阿书十三 7 。
7 ~ 9. 耶利米重申,神不能随便饶恕祂悖逆的子民,因为他们已离弃了祂的约,并指着虚无的偶像起誓。虽然神给他们丰盛的赐予,但显然他们错认了富足的源头,不仅不心怀感恩,反而自甘堕落(参:申三十二 15 、 16 ),并在娼妓家中荒废时日( LXX : yit]go^ra{ru^ ,马索拉: yit]go^d[a{d[u^ ,即“自我戕害”)。先知在此既指实际的行淫,亦暗喻了对神的变节。这种不道德的行径,正与西乃之约南辕北辙。 8 节有些翻译上的困难, AV 、 RV 均作 他们像早晨喂饱的马 ,而 RV 则加上旁注 任意乱跑 。英/犹太译本( American-Jewish )译为 喂饱的马,精力旺盛 , NEB 的翻译与此极为类似。耶利米清楚指出,这种显见的道德败坏,将受神严厉的惩罚报复。在新约之下,卖淫的、淫乱的亦将有同样的下场(弗五 5 ;来十三 4 ),因为他们违反了神的道德律。
五 10 ~ 19. 召唤仇敌
先知对犹大的虚妄想法,有清楚的描写。犹大根本不了解,来自北方贪婪的仇敌,将执行神的审判,吞吃犹大的农作物、土地、百姓和要塞。
10 ~ 11. 虽然犹大是神的葡萄园(参:赛五 1 ~ 7 ),但神允许仇敌进入其中掠夺。然而,即使耶和华的上等葡萄树将遭严重的修剪,但这并非全然彻底的毁坏(参:耶四 27 )。葡萄树的 枝子 并未结出公义的果子,故而将被烧掉,而主干则会被留下。基督在约翰福音十五 1 ~ 6 ,亦用了与此极为贴近的比喻。以色列和犹大因着不忠,已自绝于其生命的源头,他们既不在葡萄树上,自己就无法结果子。虽然神的仆人再三于葡萄园中提醒,但以色列和犹大所结出的,事实上与悔改的心完全不相称(参:太三 8 , AV ;路三 8 ),因此他们必然遭到神烈火般的审判。
12 ~ 14. 先知于此鲜明地描绘出举国虚妄的错觉。神的子民忘却了神有祂的权利(出二十 5 ),只一味强调西乃之约所赋予他们的特权,却不愿履行责任。他们认为惩罚与神的慈爱根本互不相容。因此,他们嘲弄先知灾祸将临的预言(参:番一 12 ),认为先知不过是饶舌的人,并无比他们更大的权柄,反而坚信假先知令人宽心的说辞。全国都沉溺于这种错觉中,他们根本无法分辨神真正的仆人和巴力的先知有何区别。此种态度使得耶利米有必要向犹大说出特别的话语。从此,神使神谕在耶利米的口中成为 火 ,而百姓成为 柴 ,两者一经接触,柴便将被烧灭。此处表明先知所说的,便是神对犹大的话语,耶稣的情形也是一样(参:约三 34 ,等等)。
15 ~ 17. 不知名的侵略者,有如山岭流水般稳固悠久(参:民二十四 21 ;申二十一 4 ),他们的言语难以明白,且在文化及宗教各方面均与犹大迥然不同。就算犹大想要向敌军求饶,语言的障碍亦使得敌人对其呼求毫不留心,因为他们根本听不明白。仇敌致命的弓箭正如坟墓一样,在陈尸遍野、全地荒凉之前,绝不甘休(参:诗五 9 )。
18 ~ 19. 先知在此重申耶利米书四 27 的应许,指出无论对犹大的谴责多么具有胁迫性,神的惩处仍有保留,绝不会将其毁灭净尽(参:耶三 14 )。西乃之约的关系,便是神定意降灾的原因。犹大已选择了事奉外邦神,所以将被捆绑在异地事奉外邦神,此处显然是预言被掳至巴比伦一事。这里所教导我们的功课就是,我们若在属灵的原则上让步,绝不能安然无恙。故而,基督徒经常被提醒要禁戒各样的恶事(参:罗十二 2 ,十三 14 ;林前五 11 ,等等)。
五 20 ~ 31. 大祸临头的原因
耶利米斥责全体犹大人,因为他们愚昧无知且没有道德上的辨识能力。西乃之约对他们而言,已名存实亡,并且许多人毫不留情地压榨贫苦人而得昌盛。
20 ~ 22. 宇宙的主宰再次对犹大说话,谴责它的愚昧和顽固。耶利米针对以赛亚书六 9 作出回响,指责国人缺乏对属灵事物的洞察力。基督对祂那一世代的人,也曾有同样的批评(太十三 14 、 15 ;约十二 40 ),保罗亦然(徒二十八 26 )。视力和认知之间,或是听力和理解之间,并无必然的相互关系。事实上,神的子民正如他们所敬拜的虚无偶像一样愚昧(参:诗一一五 5 及下,一三五 15 及下)。神所造的世界,一直井然有序地依照祂的旨意运行;与祂立约的子民却厚颜地滥用自由,拒不遵守祂的诫命,并沉溺在各样的败坏当中,不断逾越西乃之约所定的界限。
23 ~ 25. 这一切之所以发生,乃因选民顽梗的本性(参:申二十一 18 、 20 )。“属血气的人”,体贴“情欲的事”(参:加五 19 及下),并从情欲收败坏。基督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参:来五 9 ),在新约之下,任意妄为和忤逆神的人,下场亦将与旧约时的悖逆者相同。以色列对神无限的权能,并未生出敬畏之心,亦未心存感恩;而神控制时令,可以影响他们的物产富饶与否,他们亦无动于衷。的确,全国的罪孽已经使得百姓无法得到神最丰盛的祝福。
26 ~ 27. 此处重心转移至某一类人,他们是社会的寄生虫,从阿摩司时便被斥责(摩二 6 及下,等等)。耶利米在此用了捕鸟的隐喻,但马索拉经文的意思不甚确定,或者应译为 \cs9 每一个都埋伏窥探,好像捕鸟的人 (参:弥七 2 )。就像偷猎者将一天的猎物装在竹笼里带回家,这些恶人亦不断积聚不法的所得。神的羊群中竟有如此互相剥削压榨之情事,颇让耶利米感到不可思议,同样令阿摩司和弥迦费解。哈巴谷曾大力抨击这种行径(哈二 6 、 8 ),而新约亦劝告我们,在一切的关系上均要谨慎诚实(可十 19 ;帖前四 6 ;多二 10 ,等等)。
28 ~ 29. 在东方,肥胖被认为是富足的象征(参:申三十二 15 ;诗九十二 14 ;箴二十八 25 ,等等)。这些人作恶时毫不保留(参:弥七 18 ;摩七 8 ,八 2 ),足证前一个世纪的社会败坏,并未根除。在犹大,富人仍在压迫穷人,而百姓亦无法在法庭得到公义。这种现象不容忽视,因为摩西律法具有强烈的人道精神,要求以色列人照顾有需要者及中低阶层的福祉。恶人既已破坏了这些原则,必然遭到惩罚。
30 ~ 31. 比此更糟的是,竟然有假先知的存在。他们为“谎话”──即巴力──而说预言,他们所说的是假预言。 把持权柄 ( AV 、 RV 、 RSV )可以解作祭司在先知的指示下行事,或是祭司依自己祭司的权柄行事(参 NEB : 与先知手携手 )。结果使得当时百姓的宗教生活,持续地沾染属肉体的习气。一旦律法和信仰的原则遭到扭曲,社会便绝无安定可言。 31 节总结了全国的罪孽,显示假先知和祭司因不信的恶心而犯罪,而竟受到全国百姓的欢迎。这国家所行的一切,在在均与西乃之约的精神背道而驰,所以他们必遭惩罚。此一提醒已经是他们耳熟能详的主题,迄今也应早已深深印在犹太人的心版上。错误的教导挪去了神律法的限制,鼓吹利己主义和贪爱逸乐。这是犹大末日时的特征,亦是神预言末世时的征兆(参:提后三 1 ~ 7 ,等等)。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第五章
5:1-31
本章继续描写犹大国百姓的罪恶。罪恶之大有若当年的所多玛,全耶路撒冷找不到一个义人(看创18:26-32)。百姓的罪包括:作假誓(2节)、行奸淫(7节)、事奉外邦神(19节)、欺压贫苦(28节)、先知说假话(31节)、祭司弄权(31节),因此神要定他们的罪,施刑罚(29节)。
5:2 起假誓乃亵渎神、违犯律法的行为(利19:12)。
5:4 “贫穷的”指那些只关心自己物质上的需要不明白神法则的人。“愚昧的”:知识上贫乏的人。“作为”:指神的道路。
5:5-6
“尊大的人”:社会上的领袖,虽知道神的法则和道路,但行事依旧不义,不理神的教导(“将轭折断,挣开绳索”)。家畜没有了主人的保护,成为野兽的食物;百姓背叛神的下场也是如此。
5:7-9 信仰上背离了神,行为上如脱缰之马,勾引他人的妻子,淫风猖獗,神不能不讨其罪。
5:10-18
先知预言在百姓自以为平安的时候,将有强大的敌人自北方来攻击犹大国,毁坏城邑、田园。“是你儿女该吃的”亦作“吃尽你的儿女”,意为被掳走或成为异教偶像的牺牲品。
5:19-31 先知复言行不义者须受的刑罚。百姓明知故犯,毫无悔改之心。
5:22-23 神为海洋定界限,海水都懂得不超越;神为人定的界限,人却要逾越(“叛我而去”)。
5:28 “肥胖光润”:生活富裕。这些人只图自肥,不理贫苦孤独。
5:31
先知应说真话,这些先知却假借神的名说谎(看23:25;27:15)。百姓本属神,应憎厌他们,反不喜欢神所喜欢的诚实与公义。“结局”:审判来临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