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七章
第 27 章
出 27:1> 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为什么要献祭?
27:1 以色列人一进入会幕的院子,首先见到的就是燔祭坛。祭司按常规为他们在这里献祭。这祭坛明显地放在这里,提醒他们,只有藉着献祭才能来到神面前。这也是使他们的罪得赦、过犯得以除去的惟一方法。希伯来书中说耶稣基督是最后的献祭,为人一次到永远地赎了罪,之后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参来 10:1-18 )──《灵修版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 第廿七章 注释
1-21 造祭坛、会幕院子的指示
1-8 造祭坛的指示
「祭坛」:在别处又被称为「燔祭坛」(30:28) ,
或「铜坛」(31:9),作献祭牲之用。祭坛是一个中空的皂荚木架,外面包铜。它四
周有铜环,有杠穿过以便抬坛。
2「四个角」:在献祭仪式上占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在祭司分别为圣的典礼中(29:12) 、 在赎罪祭 (利4:18)或在赎罪日(利
16:18 ) ,
祭司都要用血抹在这些角上。对於逃难的人,祭坛的角象徵神的保护,抓住角便得安全(王上1:50)。
3「盘子」:盛放祭牲滴出来的血。
「肉锸子」:以便将祭肉摆列整齐。
「火鼎」:用来运送煤炭。
4-5
提到坛有围腰板,其下有铜钢,却没有很详细的描述它们的作用及安放的方法,可能它们只作装饰,或者是防止灰烬跌落到坛的下部。
9-19 院子结构的指示
院子面积有四十五公尺长乘二十二公尺半 ( 150×75英尺),
空间相 当宽敞。院子的周围有二公尺半(七英尺半)高用麻纱造成帷帐挂在铜柱的银勾上,并用绳和铜橛子使之稳固。院子的入口有九公尺(三十英尺)阔,位於东面,挂上门帘,样式和会幕的门帘一样。
20-21 燃灯之例
这灯就是金灯台( 25:31),要时常点着,使圣所中常有亮光。
20「清橄榄油」:将橄榄油放在臼中捣出来的油,是最好的橄榄油;惟有这最上等的油才配得用来事奉神。
21「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意味着会幕及其中的敬拜形式在神的计划中具长久性。
思想问题(第 27章)
1 圣经记载罪犯若抓紧祭坛的角,可蒙赦罪(王上 2:50-53)。
这是为什麽?
有例外吗?参王上 1:28-35。
祭司把血抹在坛的四角上(利 4:25)与赦罪有何关系?
2 祭司要轮班点灯,使灯火终日不灭。
出埃及记第廿七章
会幕的院子(廿七 1-21 )
围绕会幕的院子( 9-19 节)是长一百五十尺,宽七十五尺;就是一个可以划分为两个正方形,每边七十五尺的长方形。如果我们在中间划一道分界线,则会幕的前部便会在其上。如果我们划出两个正方形的对角线,约柜便会在西半的中央,而燔祭坛则在东半的中央。洗濯盆则在坛与会幕入口的中途。
那隔开院子的薕,都是高二十二尺半( 14 节)。因此虽然由营中可以看到会幕的顶,院中的活动却不致为好奇者所见。只有一个入口在西边的尽头。
会幕院平面图
燔祭坛(廿七 1-8 )
这坛用皂荚木造成,有七尺半见方和四尺半高。这空框可能以土填充;参看二十章廿四节。显然,用铜包住板的两边( 2 节);否则它便很快会焦毁了。民数记十六章卅八节的铜香炉可能只用在外边,这样可警告全体来献祭的人,惟有那些被上帝拣选的人才可以作为祂的祭司去主持祭礼。在迦南,普通用有角的坛。因为角是能力与权势的象征(诗十八 2 ;七十五 10 ),它们大抵象征上帝的能力满足崇拜者的需要。寻求避难所的都抓住它们;参看廿一章十四节;列王记上二章廿八节。
铜网(编者按:英文译作栏栅, grating )不是在坛里面,而是在下面为对围腰板产生支承。其外边被穿杠的环子接连。围腰板乃是要给主礼祭司站在其上,否则祭坛便会太高,予他不便。犹太人的传统支持这说法,证实其为一尺半宽。
灯油(廿七 20-21 )
捣成的油必须是上品。棷榄放在臼中徐徐捣成。惟有我们最好的事物才能让上帝的荣耀彰显出来。──《每日研经丛书》
7.燔祭坛(二七1~8)
燔祭坛又称铜坛,用皂荚木制,外面用铜包裹。体积是七又二分之一平方英尺乘四又二分之一英尺高。坛的四拐角伸出四个角,由杠托抬,而杠穿在坛的两旁下边。
8.外院、柱子和帘子(二七9~19)
围着会幕的一大片空地称为院子。用捻的细麻作的帷子包着,帷子一幅幅的在铜柱间伸开来,有一百五十英尺长,七十五英尺宽,七英尺半高。东面的门宽三十英尺,有刺绣的麻布作帘子,类似会幕的幔子。除特别指示外,帐幕各样用处的器具……都要用铜作。
9.灯台的油(二七20~21)
灯台的油必须是捣成的清橄榄油,灯要常常点着——即每晚点着,“从晚上到早上”。“油”在圣经里面,总是象征神的“圣灵”。蒙拣选在这世上作光的人,惟独靠着圣灵,才能成全他们的付托。乃是当他们在圣灵里受浸、被圣灵充满、蒙圣灵所膏,他们才能在今世作照亮人的明灯。
出埃及记 27:1
坛: 又
称 为 “ 燔 祭 坛 ” ( 比 较 30:28 ; 31:9 ;利 4:7, 10, 18) ,
是 用 来 献 赎 罪 祭 牲 的 ( 即 遮 盖 罪 并 且 使 人 得 着 赦 免, 参 “ 赎 罪 日 ” 一 文 ) 。 祭 司 献 祭
时, 要 把 祭 牲 的 血 抹 在 坛 的 四 角 上, 并 且 把 血 倒 在 坛 脚 那 里 ( 比 较 29:12 ;利 4:7, 18, 25, 30, 34) 。 这 种 祭 礼 显 明 罪 的 工
价 就 是 死, 但 神 也 接 纳 无 辜 祭 牲 为 罪 人 流 血 的 代 赎 ( 比 较 利 16 章 ) 。
27:2
角: 指 位 于 坛 拐 角 处 的 四 个 凸 出 物, 象 征 献 祭 所 带 来 的 能 力 和 保 护 ( 比
较 王 上 1:50~ 51 ; 2:28 ; 诗 18:2) 。
27:20
20~ 21 使 灯 常 常
点 着: 点
着 的 灯 象 征 神 常 常 与 他 的 子 民 同 在。 以 色 列 会 众 将 被 神 的 荣 光、 生 命 和 同 在 所 充 满。 我 们 同 时 也
出埃及记第廿七章
iii. 祭坛、幕院、夜明灯(二十七 1 ~ 21 )
二十七 1 ~ 8. 祭坛
纳皮尔指出经文对圣物的描述是自内而外的。首先形容的是位于帐幕至圣之处的约柜和主室的灯台,然后暂停向外扩展,描写帐幕本身的结构,出到帐幕外面,经文继续描述祭坛和安置祭坛的院子。离开核心越远,材料就越不贵重、结构就越简单。这象征也很明显。
1. 用皂荚木作坛 。祭坛用包裹着铜片的皂荚木板制成,使之易于搬迁。它只有 七英尺 半见方,远小于后来所罗门所建的铜坛,那坛有 三十英尺 见方,高 十五英尺 (代下四 1 )。前面命令建筑的“土”或“粗石”祭坛(出二十 24 、 25 ),大概只在某些固定地点使用。但也有学者则相信,这个木铜制成的架构可以装上一定高度的泥土或粗石,来满足约书所定的规条。
2. 作四个角 。与大部分古代祭坛一样,坛顶四隅也有四个角状的突出物。这些坛角可能一度代表所献祭牲的犄角。后来的用途则包括了捆绑祭牲(诗一一八 27 ),和给求告者依附之处。作为圣地的祭坛是个“庇护所”,一个小型的“逃城”,求告的人抓住坛角,使自己成为归给耶和华的活祭,在祂保护之下。
4. 铜网 。本节的形容并没有清楚说明这 铜网 (直译“铜制网子的栅栏”)的位置和功用。这坛和大部分古代祭坛一样是空心的( 8 节)。铜制的栅栏大概安置在坛腰里面某个突出之处。若然,油和灰便可以滴到坛下,祭肉则在坛上“烧烤”。如此便能解释伯特利的新坛怎样“破裂”,泻出了满地的灰,弄得耶罗波安王狼狈万分(王上十三 5 );以及为什么要制备盆子、铲子“耙净”祭坛,仿佛打扫院子中的焚化炉( 3 节)。这亦能够解释这个木坛为何没有烧毁之虞,因为它只是一个空心架子,火和木没有直接接触。然而大部分的学者都接受德莱维的解释,假设这个“铜栅”就是祭坛底部的外壁,为火提供流通的空气。
以色列早期的圣所只有这个祭坛。赎罪礼仪的血要抹在角上,“燔祭”或“全牲的祭”也烧在上面。酒奠在坛旁,血洒于其上。译本通常依照外表称之为“铜坛”,其实木头才是真正的材料。香是在另一个坛献上的;这坛要到三十章才出现,仿佛事后补提的。香坛也是用皂荚木造成,包的却是金,不是铜或青铜。
二十七 9 ~ 19. 幕院
9. 帐幕的院子 。外院可能如某些学者所言,相当于某种“牲畜围场”。对会幕而言,院子是圣地的外围(参照神在西乃山降临启示时,要在山的四围立定界限;出十九 12 ),后来耶路撒冷圣殿则以石墙来界定殿院。在沙漠中划定界限的,则是一连串中间张着帷子的木柱,仿佛今日板球场分界的方法,其目的是提供大型的户外范围( 150 乘 75 英尺 ),作为进行献祭以及其他公开礼仪的场所。会幕只占院中十五分之一的面积,地方应该十分充裕;尤其律法并无顾及后来有成群民众涌到殿院的可能(赛一 12 )。好像某些中国人的庙宇一样,以色列的男丁也是在有需要时──如某些节日──才到耶和华的会幕朝拜。后来的圣殿有多重的院子,然此时会幕院只有一个。
18. 高五肘 。幕院的“帷子”应有 七英尺 半高(高得无法窥视,也和板球场相同),一面有开口以供进出。
19. 一切的橛子 。橛子使帐幕立稳,今日大型帐幕或营帐的“幅帆”也是靠它固定。以赛亚书五十四章 2 节提到绳子和橛子,以色列初期的日常物件,千百年后仍在喻象中用到。
二十七 20 、 21. 夜明灯
20. 使灯常常点着 ,这灯视为“长明灯”,位于帐幕外室,彻夜在幔子前面点着;幔子后面的至圣所是收藏约柜的地方。经文没有清楚说明这灯是否二十五章 31 节的金灯台。骤然看来,它似乎远为简单,较像撒母耳在示罗照管的灯(撒上三 3 )。但其至终的意义却是一样:分隔神临在的幔子前面不可有片刻的黑暗,而且只有极品的橄榄油才配得上用来事奉耶和华。《米示拏》告诉我们最上等的橄榄油是 捣 成的。榨取这种油只能用棍子轻打,不可以完全压烂,压烂只能产生次等的橄榄油。──《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二十七章
27:1 “坛”指设在会幕外院入口处的铜坛,供献祭用,不同于在圣所内烧香用的金坛(30:1)。这个铜坛建成之后,一直保存到所罗门时代(代下1:5)。
27:2 坛的角用来拴住献祭用的牲畜(比较诗118:27),看29:12注。
27:9 “帷子”是围绕露天的会幕用的,高五肘:参27:18。
会幕外院长100肘,宽50肘。若以一肘为45公分计算,会幕外院长约45公尺,宽23公尺。圣所和至圣所长30肘,宽10肘,即长14公尺,宽4.5公尺;占外院面积只有十五分之一。
27:20 “使灯常常点着”。这灯可能就是指25:31的金灯台。会幕圣所内灯火通明,彻夜不熄(27:21)。从橄榄取油有两种方法,一是捣(打),一是压。捣成的橄榄油少渣滓,较为清纯;燃点的时候烟少,是上好燃油。
用皂荚木包铜做的祭坛,有四角,放在会幕的外院,供献祭和烧香用。坛为正方形,每边2.25公尺,高1.4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