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三章
第 23 章
出 23:1> 神严禁人制造或散布谣言。我能勒住自己的舌头吗?
23:1 闲言闲语、毁谤中伤、作假见证,既破坏家庭,妨碍合作,还会搅乱公平的制度;说长道短,会制造纷争。即使谎言不是由你发出,但如果你把它告诉别人,你就难辞其咎。所以不要传播谣言,让它就止于你处,不再流传。(参箴 26:20 )
出 23:2-3> 人心都是偏的,小小的不公平也可以接受吧──不可以?这……
23:2-3 人会偏袒富人,失去公正,这两节经文却叫人不可偏袒穷人,而造成不平。对于贫富一视同仁,才算是不偏不倚。无论给穷人或富人特权,都有违公正,所以不要因群众的压力,影响你对某人的判断。我们要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则行事,并公正地作出判断。
出 23:4-5> 我怎样对待与己有隔阂的人或仇人呢?
23:4-5 世人有冤必报,才算公道;叫人宽大仇敌,是一种新的主张,令人惊讶。神不单叫人认识这种想法,更立为律例。人如果看见仇敌的牲畜走迷了路,也必须把它牵回,即使失主可能利用牲畜来加害自己,也要交给他。在路加福音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中,主耶稣明确教导我们,要帮助人(参路 10:30-37 )就连仇敌都不例外。我们以公义来对待朋友,尚且不容易,若能用神公平而慈爱的律法对待仇敌,必然显出我们与世人是何等的不同。
出 23:20-21> 神要差遣“使者”,走在以色列人前面,这一位使者是谁?
23:20-21 最可能就是神自己。神以使者的形像显现,和祂在云柱与火柱之中显现( 13:21-22 )完全一样。“祂是奉我名来的”,这是指在这位使者身上,显明神的大能与本领。
出 23:24-25> “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我所看重的是什么?
23:24-25 人很容易受生活习俗所感染,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神叫以色列人要小心选择日常接触的人,以免他们的信仰与生活导致百姓偏离神。我们也活在价值观与人生观迥异的人群之中,神要我们在生活中彰显祂,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与世人的标准不同,矛盾在所难免。我们的生活,应先看重“顺服神”而不是“得世人称赞与喜悦”。
出 23:29> 神不是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以色列人吗?怎么?又不急于赶出迦南人?
23:29 神解决问题不一定是即时的,延迟并非意味祂真的不采取行动。神未把以色列人的仇敌即时赶走,祂要以色列人继续与祂同心,坚持到底,最后成功必然会逐步来到。
出 23:32-33> 神不断叫以色列人远避荒淫的宗教与假神。原因何在?
23:32-33 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时候,到处都是偶像与行巫术的;不过,离开那里并不表示他们就得以免受异教风俗的影响。在迦南地也会受偶像的感染。神知道祂的子民需要耳提面命,所以一再强调要防止异教风俗。
圣经中的律法和世俗社会的法律──《灵修版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廿三章
公民的美善(二十三 1 ~ 13 )
作基督徒公民,必须有三方面的美善,这段经文已将它们勾划了出来:
.公义──若我们有这美德,那么在我们的基督徒生命里就不会出现如诽谤( 1 )或欺压( 9 )等事件了。
.公平──基督徒单单有公义是不够的,因为它不能使我们远离罪恶而去行善,我们也必须以公平待人。我们不能因穷人穷困而偏护他( 3 ),或因富人的贿赂而偏袒他( 8 ),务要凡事公平。
.仁爱──基督徒也应是一个竭力行善的人,虽然得不报酬,亦仍要如此。有一天,当你正在工作,看见有一本书被雨淋湿,你打开一看,原来这本书是属于那个你极讨厌之人的,他的处事方法使你蒙亏损,那你怎样处置这本书?你会让那本书继续被淋,抑或把它放回物主的抽屉里呢?请看看第 5 节,就会找到答案了,然后参看罗马书十二 20 ~ 21 吧。
祈祷 主啊,为的缘故,求使我更公义,更公平,更仁爱。
听从神的话(二十三 20 ~ 33 )
“你若实在听从祂的话”( 22 )若以字义来说,就是只有那些肯实在听从神的人才可以享受到满足与胜利。
当我今天写这篇稿时,正是英国国会开放日,我在电视机旁欣赏了其中的节目。假如英女皇所讲的展望与诺言都全部实现的话,那么英国将会是一个非常快乐又繁荣的国家了。可是,没有一条法律可以使我们得最需要的──转向神,听从祂的话。请再看看这段经文,你会发现假如人愿意顺服,凡事都可以转变过来。
神的指导是包括国家大事( 20 ~ 24 ),身体的需要及经济的稳定( 25 ~ 26 )、军事及政治的安全( 27 ~ 30 ),一切都在乎有否听从神。假如我让神居首位,自私与痛苦就必远离我们的国家;取而代之的就是俭朴、勤奋、友善,随之而来的是物质繁荣。当然我们不应为了这些永不满足又没价值的动机而顺从神;这些只会是随我们顺从神而来的祝福。
祈祷 主啊,让我把放在我心中的首位。 ──《新旧约辅读》
出埃及记 第廿三章 注释
1-9 在争讼的事上保持公正
1-3 证人在法庭的责任
1「不可随夥布散谣言」:可指散布谣言毁坏他人名誉,藉此妨碍司法公正。见证人也不可与恶人结党,或屈服在群众压力之下作假证供。无
论是穷人,或是有势力之人(利19:15),他都不可偏袒。
4-5
百姓当用慈爱与良知去对待敌人,就是他们在法庭上的对头。
6-8
主要是针对司法的官员;他们不应袒护穷人,不应受贿赂,判决不要受群众左右。
10-13 安息年及安息日之例
安息年的设立是要让穷人和野兽有食物吃,神也以此考验百姓对祂按时供应的信心。
12 安息日之例是基於第四诫,但这里所提出的理由是以人道为基础,让全以色列,包括家畜或作奴仆的都可歇息。
14-19 每年当守的三个节期
15「除酵节」:大概是在四月尾或五月初,是大麦收成的时候。
除酵节与逾越节不能分割,二者都记念出埃及的事实。期间以色列人用初熟的大麦制饼,但不加上酵。
16「收割节」:即七七节(出34:22),於逾越节之後七周春末小麦收割时。
原文无「所收的」字样,意思应是「所献的」(参利23:17)。
「收藏节」:庆祝夏天果子(尤其是葡萄和橄榄)收成,大概是在九月、十月间,後来被称为住棚节(申16:13)。
18-19 百姓守节献祭时要注意的事
19「初熟之物」:如头生的儿子或牲畜,是属於神的。
「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迦南人的祭祀习俗,目的是求他们生殖之神使田地肥沃;神在此禁止以色列人仿效迦南人的风俗。
20-33
这约书以一些无条件的应许,和一些有条件的应许,以及警告的话语作为结束。这段劝告亦涉及选民将得之地的范围。
20-22
神将差遣使者去引领他们,这使者是神的全权代表,可以代替神说话,并能赦罪。
24 神劝告百姓当将迦南地的「柱像」尽行毁坏;柱像与迦南人的崇拜有关,代表迦南人的诸神。
26「满了你年日的数目」:意即他们可以活到当活的年岁(即享长寿)。
27 形容神以战士的姿态出现,打败仇敌。
31「红海」:乃是亚拉巴湾;
「非利士海」:即地中海;
「旷野」:是巴勒斯坦东南部的沙漠;
「大河」:是幼发拉底河。
思想问题(第 23章)
1 有人认为在今日劳资纠纷中,基督徒总要支持工人,因为他们是被剥削的一群。
根据摩西律法的指示(如 22:21-27;
本章1-9),你同意这论点吗?
2 宗教改革家加尔文认为不作恶事不保证人在神面前无罪。
你同意吗?
从这个论点去看, 4-5节和上下文有何关系,所强调的是那方面 的属灵真理呢?
在这原则下试反省你对人的态度和表现。
3 安息日的诫命在今日繁忙的都市社会中是否可行呢?
安息日的原意何在?另参 20:8-11。
基督徒以主日取代安息日(徒 20:7),当如何应用这诫命?
定时敬拜或祈祷有什麽益处,有什麽害处呢?
4 以色列人的宗教生活与他们的农事、畜牧息息相关( 22:29-31;
23:6-19),且有定期性。
这对你的信仰生活有何提示?
你是否只做主日的基督徒?
5 耶和华对以色列民作出两种的应许,一是无条件的应许,一是有条件的应许。
为什麽有此种分别呢?
6 20-33节中所强调的信息和十诫中那一条诫命最有关连呢?
出埃及记第廿三章
圣约之书(Ⅲ)(二十 22- 廿三 33 )(续)
违背道德(廿二 16- 廿三 9 )
至此,以上的律法,按照现代标准乃是合理而又可以接受的。但是接来的,许多今日却是要马上拒绝的。然而,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上帝正在训练以色列人,以后藉他们把祂的旨意和性格启示世人。加上事实上教会时时误用其中一些律法,我们便不能不为它原来的恰当性争辩。
大凡神志清明的人都同意,如果一个青年男子引诱一个女子去满足他的情欲,他便应当负责其后果。如果那女子的父亲察觉这男子不配,他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并非无理。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一语的惊人用法,没有理由把它从圣经中删去。这律法同样在利未记二十章廿七节中提到。古代邪术背后存有公然转向邪灵,以求达到个人的目的,而这乃是普遍为人谴责的。古代希腊译本在此译成‘毒害者’并非出于偶然。在隐多珥巫士的故事(见撒上廿八章)中,那女巫的特技是实际上或佯作的,藉咨询死人的灵魂去知道未来。既然扫罗求上帝的旨意被拒绝而作这事(撒上廿八 6 ),当他转去向那女人求问上帝所拒绝给他的讯息时,便是直接违背上帝的旨意。不论现代的‘通灵’背后的实情如何,她所提供的资料总是上帝所拒绝给人的。
幸而没有几个教会接受一个公开承认与巫术有牵联的男人或女人加入教会成为会友。凡企图不靠上帝的灵而知未来的,凡企图以非来自上帝的能力去支配自然的,其本质都是邪恶,因此不配列在上帝的百姓之中。上帝赐给以色列人以武力,但幸未赐给教会。因此玩弄巫术者没有藉口,因为巫术依据迷信而不是圣经。在以色列,承认女巫,便含有否认上帝作为统治祂百姓的君王之意。
今天,性越来越被称为肉体的快乐,这快乐可以因各种各式的滥用而合法地提供。就圣经说,性乃是上帝所赐给人特别的恩赐,好叫人可以效法创造主制造新生命。所以一切滥用性的作法,都是降低了上帝的恩赐和人类的尊严。这尤以使用野兽以求性的‘兴奋’( 19 节)更为不道德。这里与前节的情形一样;上帝没有给教会以武力对付之。
立即把凡公开崇拜他神的教友都革除会籍,这是相当于‘祭祀别神,不单单……’的现代语句。当然,革除会籍便是判决死刑(林前五 3-5 )。
在以‘不可亏负寄居的’开始的经文中,我们得到旧约的一个伟大的中心思想。我们惯于强调上帝的爱,以致我们往往忘记了,在何西阿未能宣告上帝的爱之前,阿摩司要传讲上帝的公义和它的要求:‘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五 24 )。总之,不义就是对慈爱的否定。
以色列人受警告,在诉讼中不要偏袒穷人(廿三 3 )──贫穷不是公义的证据,财富与地位也不是。这些经节的要求乃是寄居的和没有家庭势力和没有保护的人,在法律面前不应吃亏。今天的传播媒界不断提醒我们,在法律面前的冒牌平等,可能因为我们的社会存在‘道德下沉’的问题。在大多数的革命之后的矫枉过正中,通常被拒绝公义的人搞得过分辛酸。两个妓女可以到所罗门王面前求公义的审判(王上三 16-28 ),表示出以色列人有些时候多么郑重地处理对于公义的要求。最有趣的是,此地好像是上帝要亲自施行以命偿命的样子。
在基督教伦理学史上,少有比借款利息问题更引起异意的。显然的,旧约对利息的禁律(请参看利廿五 35-38 )是特别应用于贷款给穷人的事上;但是在申命记廿三章十九至二十节中,它却应用于任何给一个,以色列贷款的人。主要的分别乃是:借款给穷人乃是敬虔的本份,但是当请求贷款只为借款人的方便时,借主有权拒绝。理想地,今日的犹太人社会有一笔为穷人豫备的贷款基金,是不收利息的。合理的态度似乎是,当人有实际需要时,宁可给他而不借给他──如果归还的话,可以用作将来的赠款。但是如果所请求的只为免去麻烦或者避免高利率的话,收取合理利率似乎是恰当的。提及借钱人的‘衣服’(新国际本),表示那被迫要借款的人的财物是多么的少。可以与申命记廿四章四节试作比较。要求邻舍手中的磨谷物之石,就是露出他的贫穷。一个穷人高度敏感的问题在申命记廿四章十至十一节中表明出来。
命令尽速把初熟果子拿出的动机,经文中没有提出( 29 节)。可能为求避免贮藏中的任何损坏,或者为防避它与其他农产品相混杂。关于头生的规定在十三章十一至十五节中已有论及;又参看卅四章二十节。
以色列人不可吃被野兽杀死的牲畜的肉,一个原因乃是不能保证血已经完全汲出( 31 节),但是更深一层的理由则是申命记十四章一至二节中所提及的。上帝的儿女是有位高任重的身分。有些事情基督徒应当避免去作,并非因为那些事情不对,而是因为与身分不合。
第廿八节中上帝把对祂的代表的尊崇,与对祂的崇敬视作相等。如果我们的议员自视为这样的地位,我们可能要对他们推崇得更高。众所周知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二节乃是新约训言中最难实践的一项,正如德国基督徒在纳粹时代被迫去接受的那样。
以‘不可随伙布散谣言’(廿三 1-8 )开始的守则,实际表示以色列乃是一个家庭。虽然他们全部都溯源于雅各,每一支派却觉得自己本身便是一个个别的整体,正如我们现代的宗派所常作的。第二节引进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真理与公义。不一定在大众中找到‘多数’就一定是对的说法(新英文本),实际上是很少见。这种对‘多数是对的’之迷信,乃是现代民主制度,尤其是英国工会的一个基本弱点。基督徒必须常常准备孤军作战,为保真理与公义。
这里及以下几节所要求的行为,乃是家庭中的行为;对于古代以色列人的生活竟然需要用这原则表述出来,乃是可悲的论述。不幸我们未能假定所有基督徒都有这样的行为。
德来维论第八节道:‘在东方,贿赂的流行是出名的’。这可能是事实,但是在西方,虽然没有那么公开,却是远为巧妙,而且在人未察觉之先便很容易已经堕入圈套。一个较好的译法是,‘因为贿赂能使明眼变瞎了,义人作欺诈的回答’(新英交本)。
圣约之书(Ⅳ)(二十 22- 廿三 33 )(续)
安息年与安息日(廿三 10-13 )
近年一个大变化是觉察安息年的价值,但是这被视为主要地是为知识分子的。在旧约这里是为体力劳动者规定的,这些人今天却不甚有机会亨受,而他们可能比较更需要它,尤其是那些从事重复性工作的人。工业革命大部分是更正教和清教徒工作伦理的结果,但是它的雇主未能应用圣经的眼光使其人情化,而我们今天便要付出它的代价了。正好像一个男人在七天中需要一天休息的规律,女人也许更为需要;而且他还需要更大的在七年中有一年休息。通常说安息年反映原始农业的需要,这是事实,但它适合于土地,也适合于人类。
崇拜历(廿三 14-17 )
最能表示工业化的西方不是从以农业为主的文化转移过来的,莫过于其假期大多出于随意这一事实。以色列人的圣日与节期,都与自然有关联,不过上帝把这些日期也和救赎史的特出事件联系起来,以加深其意义。节期( chag )一字实际上是‘朝圣者的节日’之意。那些庆祝节期的人要离开‘日常呆板的工作’。
‘逾越节’与‘除酵节’放在收获大麦之初,而且在开始夏季重工作之前给人一个休息。‘收割节’或‘五旬节’表示小麦的初熟和收获,在夏季工作高潮中给人短暂的休息。‘住棚节’或‘收藏节’表示收获回家,一年的工作终结,是在秋雨重新开始整个循环之前。另一由乡村转到城市的记号,可见于我们有规律的礼拜日崇拜,因而上帝只向以色列人要求三个大的崇拜行动。会堂是比我们知道的远为迟才发展起来的。除诗篇以外,我们对于以色列人日常的敬虔与崇拜无从知晓。尽管赎罪日的禁食在其后有重要意义,此地并未提及赎罪日,因为在那天上圣所去并非强迫性的。
酵与脂油(廿三 18 )
关于酵,参看十二章一至十三节的注释──除酵节的问题 。提及脂油乃是指献平安祭(利三 14-16 )。因为平安祭通常是当天使吃的(利七 15 ),把耶和华的份留到翌日便表示极大的不敬了。对有信仰的人作严格的观察,便看出对上帝的轻率不敬的举动,多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混进来。
初熟之果(廿三 19 )
‘首先初熟之物’这特别的短语──亦见于以西结书四十四章三十节,可能是初熟果之最佳产品的意思(在新英文本,耶路撒冷本,新国际本都是如此)。没有指明初熟之果的数量。这表明主要是自由奉献。我们为收入的增加有否经常向上帝表示我们的感谢呢?
肉与奶(廿三 19 下半)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出现三次的诫命,除此处之外,又见于卅四章廿六节及申命记十四章廿一节。这是拉比禁止在同一餐吃肉与乳类食物之薄弱基础,这禁律在极正统派当中还包括肉与奶分用不同的陶器与刀具,如果可能并要分用冰箱与厨柜。拉比们对于立这个律例的原因,意见是从未一致。有人主张它是对一个迦南神奇礼仪的谴责,这看法似乎为在乌加烈( Ugarit ,译者注:系叙利亚一个古城,也就是拉斯珊拉 \cs16 Ras Shamra ,靠近地中海,一九二三至三六年间,在此发掘出主前十四纪的泥砖几百块,对旧约研究很有帮助)的考古学发现所证实。另外有人说在它背后有人文主义的理由。当然它确实并非立意把奶与肉分开。
结束的告诫(廿三 20-33 )
每一个重要的律法集,都有这样的一段告诫来结束;试比较利未记廿六章三至四十五节,与申命记廿八章一至六十八节。
我们自然应当把‘使者’一词依字面意义解说,但是因为希伯来语 mala*kh 可以同样适用于‘使者’,犹太教的注释家把它解作摩西与约书亚(译者注:英文本的 angel ,中文圣经原已译作‘使者’)。
葛斯登( Garstang )解释‘黄蜂’(申七 20 ;书廿四 12 )为埃及的象征,它在迦南的战役大大地破坏了它的王权。这字在希伯来语是单数,但是标准修正本把它当作集体名词。对于征服强调其渐进性(‘渐渐的’)乃是主张拒绝十二章卅十七节所暗示大量的意思;也请参看申命记七章廿二节。喇合与她的家人得免于死(书六 17 )表示根绝迦南人系出于宗教的动机,而非种族的动机。她曾接受了以色列人的上帝。──《每日研经丛书》
二三1~12 在司法事务上,不可布散谣言。即使谎言不是由你发出,但如果你把它告诉别人,你就难辞其咎。所以不要传播谣言,让它就止于你处,不再流传。(参箴二六20)
不可与恶人同谋连手妄作见证,随人行恶,或偏护穷人。我们通常以为人会偏袒富人,失去公正。但这里的经文却叫人不可偏袒穷人,而造成不平。对于贫富一视同仁,才算是不偏不倚。无论给穷人或富人特权,都有违公正,所以不要因群众的压力,影响你对某人的判断。我们要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则行事,并公正地作出判断。
“不可随众行恶”这话题醒我们,群众的意见,并不一定都是准确的。要记得!众人的声音,并不就是神的声音。群众常常是盲目的。历史上所有准备的行动,常常起始于少数孤单的人,他们确定的听见了神的声音,因而孤单的为他站住。因此,我们应当坚强的站住,慎拒随伙行事。
不可恶意对待仇敌的牲畜。牲畜若压在重驮之下,当协助抬开重驮,使牲畜起来。人如果看见仇敌的牲畜走迷了路,也必须把它牵回,即使失主可能利用牲畜来加害自己,也要交给他。
当向穷人施行公义,不可用恶计定罪无辜和有义的人。不可受贿赂,欺压寄居的人。
第七年是安息年,因地不耕不种(空着),穷人可以在这年收取农作物。安息年反映原始农业的需要,这是事实,但它适合于土地,也适合于人类。第七日让主人、婢仆和牲畜安息。
注意,虽然今天不信的批评者对神猛烈抨击,但旧约的神是慈爱公义的。
二三13~17 犹太人不可提别神的名(偶像),除非是斥责它们,就如先知所作的那样。百姓要向耶和华守三个重大的节日:
(1)除酵节。除酵节在逾越节之后立即开始,那是一年之初。这节说出自洁的重要,生活不可沾染邪恶。
(2)收割节。收割节也称五旬节或七七节。这节说出将来圣灵要在五旬节当日降临,教会建立起来。
(3)收藏节。收藏节也称住棚节。这节预示以色列人在千禧年的时候,安全居住在地上。成年男丁要参与这些节期,其它人却可以自愿参加。在新约,我们不仅看见约瑟,而且看见马利亚和孩童耶稣每年前往耶路撒冷参加逾越节(路二41)
二三18~19 有酵的饼(酵象征罪)不可与神祭牲的血同用(即逾越节)。祭牲的脂油属于主的,因为脂油代表最好的部分;脂油不可留到早晨,也许把它烧掉。把初熟之物中最好的送到耶和华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也许这是针对拜偶像的人奉行生养的礼。今天严谨的犹太人仍拒绝在同一个锅中煮肉和奶。此外,他们吃肉的时候,也不加入奶油调味料。当中还包括肉与奶分用不同的陶器与刀具,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分用冰箱与厨柜。
7.关于征服的典章(二三20~33)
这时神差遣使者(主自己)在以色列人前面,带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把外邦的居民撵出去。如果犹太人不拜偶像,顺服主,主便为他们行大事。关于不顺服的劝诫,马太亨利这样写道:“我们小心行事,以免得罪我们的保护者,我们的恩主,因为我们的保护者若离开我们,这慈爱的源头若断绝了,我们便一败涂地了。”
他们的土地从红海伸展到非利士海(地中海),并从旷野(迦南南面的尼格夫)直到大河(幼法拉底河)。注意神命令要把那地居民撵出去。那里不再有别神的约,不再有偶像,也不再有外邦人的混杂。神曾应许要剪除邪恶的迦南人,不过以色列人得与神同工。这里蕴含了重要的属灵原则:神必使我们胜过我们的仇敌(世界、肉体和魔鬼),但他期望我们用信心打一场漂亮的仗。
第33节与哥林多后书六章14至18节相互配合。从世界分别出来总是神给他百姓的旨意。以色列人没有遵从神的吩咐,结果导致她的衰落。人很容易受生活习俗所感染,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今天,“近墨者黑”这话仍然真确可信。神叫以色列人要小心选择日常接触的人,以免他们的信仰与生活导致百姓偏离神。我们也活在价值观与人生观迥异的人群之中,神要我们在生活中彰显他,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与世人的标准不同,矛盾在所难免。我们的生活,应先看重“顺服神”而不是“得世人称赞与喜悦”。
出埃及记 23:15
除 酵 节: 参 12:17 注。
23:16
收 割 节: 又
称 为 “ 七 七 节 ” (34:22) 或 “ 五 旬 节 ” ( 徒 2:1 ; 20:16 ; 参 利 23:15 注 ) 。
23:16 收 藏 节: 又
称 为 “ 住 棚 节 ” ( 参 利 23:34) 。
23:20
使 者: 这
很 可 能 就 是 “ 耶 和 华 的 使 者 ” ( 参 3:2 注 ) 。
23:24
效 法 他 们 的 行 为: 神
命 令 以 色 列 民 不 可 接 受 周 围 外 邦 民 族 的 宗 教, 也 不 可 效 法 他 们 的 道 德 行 为。 以 色 列 民 没 有 完 全
遵 守 这 道 命 令, 因 此 失 去 了 神 的 保 守 (20~ 23 节 ) 。
新 约 信 徒 如 果 效 法 世 人 的 恶 行, 也 会 失 去 神 的 应 许 和 保 守 ( 参 25 节 ) 。 我 们 不 能 在 拥 有 神 的 赐 福 和 同 在 的 同 时, 与 世 人
同 行 罪 恶 之 道 ( 参 林 后 6:16~ 18, 参 “ 信 徒 的 属 灵 分 别 ” 一 文 ) 。
23:25
25~ 26 除 去 疾 病: 神
在 以 色 列 民 中 除 去 疾 病 的 赐 福 与 他 们 对 神 的 全 心 委 身 以 及 从 邪 恶 势 力 当 中 分 别 出 来 的 情 形 相
关。 可 是 我 们 不 能 因 此 断 言 说, 某 个 人 遭 受 了 疾 病 就 一 定 意 味 着 此 人 效 法 了 社 会 的 邪 恶 之 道。 但
是, 这 段 经 文 确 实 告 诉 我 们, 神 子 民 整 体 的 世 俗 化 倾 向 会 导 致 神 从 他 们 中 间 收 回 部 分 赐 福 和 能
出埃及记第廿三章
二十三 1 ~ 9. 日常生活中的人道精神
接下来的这段经文以定言式律法为骨干,其中加插“申命式”部分,为理由和动机作出解释(这种形式在申命记最是常见,故名)。本段在这方面和“十言”很有相像之处。
1. 妄作见证 。译作“强暴的见证”更佳,因为这话背后的概念,是判决对于被告有致命的后果。这律法成了出埃及记二十章 16 节的解释。
3. 穷人 。大部分编者将 da{l “穷人”修正为 ga{d[o^l “有势力的人”,理由是袒护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试探,并且必定要如此,第 6 节才不致重复。这做法其实是忽略了更微妙的试探:不以为有财有势便永远是对的,反以为他们永远是错的。这是现代社会实际的危机,以色列相信人人平等,这危机也必定同样实在,两种态度都为公正严明所不容。
4. 你仇敌的牛 。依照上下文来看, 仇敌 相信是指“打官司的对方”。我们对待这些人的态度必须和一般邻舍相同才算公正;我们更加不得拿无助的牲口“出气”。本节实际关心敌人的利益,和马太福音五章 44 节“爱你的仇敌”只有一线之差。
6. 穷人 。本节 ~eb]yo^n 一字,是圣经形容“贫穷”最常用的字眼,诗篇中经常特指“敬虔的穷人”(如:诗九 18 )。教会时代初期犹太基督徒的伊便尼派( Ebionites ,“神的贫穷人”)便是以此为名。这派兴起以前,耶路撒冷的教会可能亦有此称号(加二 10 )。
8. 不可受贿赂 。贿赂是文化仍未调和的社会中经常存在的危险。任何以色列的审判官(士师)都必须在此站稳立场(撒上十二 3 )。撒母耳的儿子也在这件事上失败(撒上八 3 )。
9. 不可欺压寄居的 \cs8 。外侨没有亲族的保护,欺负他们是常遇的试探。“申命”句子在此藉着点出理由来强调命令。关爱外侨不仅是人道主义而已,而是在相同处境下深切经历神拯救的恩典,所产生同病相怜的精神。 寄居的心 ,希伯来文不用常见的“心”字,而用 nep{es% ,后者可以译作“生命”或“自我”,但在本节的意思则似乎是“渴想和热望”。不论如何翻译,本节都表达了深切而真诚的同情心,这种态度是犹太人和基督徒共有的责任(罗十二 15 )。我们或可译作“藉以往的经历,你知道寄居者所渴望的是什么”。
二十三 10 ~ 19. 礼仪的条例
本段的律法依然是定言式的,虽然和上一段同样以宗教作为动机,重点却是礼仪而非人道精神。几个表面看来仅是礼仪上的条例,却有人道的理由作为例证。
11. 叫地歇息 。申命记十五章 1 节形容“豁免年”的名词,衍自这个希伯来语动词。这字在申命记有免除债务的意思,在此则是最基本的字义:“休耕田地”。第 12 节明言第七年和第七日(安息)之间有其平行之处。然而圣经只为“休耕年”提供了一个理由:使穷人有吃的,此后野兽也可以吃。每逢七年休耕一次是明智的农业政策,能使土地更为肥沃(特别是没有什么肥料可下之时)。休耕虽然能够带来这种结果,使田肥沃却不是以色列奉行休耕的理由(初时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恐怕也不知道这规例有其价值)。有人认为“安息年”的目的,是要使神的土地回复到未经耕耘的状态,来荣耀大自然的神。又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复古的思想,用以回顾从前渔猎或畜牧为生而不务农的时代。在宗教的层面上,休耕和守安息日同样是以色列实践信心,倚靠神供应所需的表现。
野兽可以吃 。这不是原始人的禁忌,而是极具神学思想的作为。以色列信仰的傲人之处在于,是神救护人民牲畜(诗三十六 6 ),又每日喂养百兽(诗一○四 21 )。基督告诉我们神眷顾房顶上的麻雀(太十 29 ),又供给乌鸦饮食(路十二 24 )。我们不知道安息年应是全国同时奉行,还是以最初得地的时间为准,每块农田各有不同的年分。马加比时代的安息年是全国同时举行的,但在较早的时期,则可能没有大规模奉行。后世先知视被掳七十年,为四百九十年之久忽略安息的惩罚(从最初入侵迦南起算)。
12. 第七日要安息 。命令和十诫相同,理由却有分别。每星期安息一日不仅是为纪念神的创造大工(出二十 11 )或从埃及得拯救(申五 15 ),更是让以色列暂停工作,牲口藉此歇息,奴隶和半奴隶身分的工人亦可趁机舒畅。这些人大概没有宗教上的责任。
13. 别神的名 。照希伯来原文看来,“名”字是单数,因此译作“诸神的〔众〕名”,或许没有“另一位神的名字”好。本节禁止的大概是指着另一位神的名,而不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这当然是对耶和华缺乏信心的表现。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 3 节似乎暗指本节。
14 ~ 17. 描述以色列三个一年一度到神圣所朝圣的节期。这些节期的用意可能是为了召集耶和华的军队,所以一切男丁都必须出席。惟依照撒母耳记上第一章,女人也可以随丈夫同去。然而,即使是三个节期中最重要的一个(逾越节),王国时期也很清楚,只有间中或小规模的庆典(王下二十三 22 )。被掳归回后,这些节期才毫无疑问是定期举行。理由是当时的以斯拉和尼希米,能够在小而亲密的社群中,强制执行这律法,这当然不表示在此以前,这规例并不存在。
15. 除酵节 。参照第 16 节“收割”、“收藏”等字眼。以上字眼都和农务有关,是以有人认为这些节期都是进侵迦南后,从原居当地的迦南人中引进的。但这说法在逻辑上并无必然性:这些名字可能远比摩西为古。以色列人的祖先在族长或埃及时代,可能已经有了名字相同的庆祝节期了,他们没有向迦南人学习的必要。然而在摩西时代以后,这些节期不只关乎四季循环,以及神赐下富庶土地,作为对列祖应许的成就。它们更和神在历史中的拯救作为有密切关系;以色列蒙救赎就是这作为的彰显。依照本节,守 除酵节 是从埃及得拯救的记念;根据利未记二十三章 43 节,第三个节期(该处所用的名字是“住棚节”)也是纪念同一史迹。时至新约(又或更早的)时代,七七节(本段称“收割节”)则是纪念神在历史中的另一件作为:西乃山颁布律法的史迹。
除酵节和逾越节若是相连(有几个可能的解释,可参看十二章的注释 \cs16 ),本节选用“除酵节”不称逾越节,便很值得留意。可能,与为期七日的除酵节相比,只有一日的逾越节相形之下便显得短暂;又可能,初时逾越节比较接近家庭式筵席,不像是核心的宗教活动。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即使在这么早的时期,记念以色列从埃及得救赎的史实,已经是除酵节的惟一理由了。
空手 。每个节日都和一个收获期相对,依照奉献初熟果子的通例( 19 节),遵行这命令并非难事。譬如除酵节在大麦收成的初期举行,七个星期后的收割节(七七节)正在小麦季节的中央。而收藏节(住棚节)则是秋天将葡萄和橄榄收成纳入家中的节日,农历亦于此时结束,冬天一切耕作都得暂停。
18. 不可……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 。这规条可能包括一切的献祭,也可能只限于逾越节。酵似乎是邪恶的常用象征(太十六 6 ),和葡萄变酒一样代表腐化。 我节期的脂油 ,即祭牲属于神的部分(和合本作“我节上〔祭牲〕的脂油”)。脂油留到明晨可能便会变臭,不合献祭之用。逾越节祭牲吃不了的都要在当晚烧尽(出十二 10 )。参较出埃及记三十四章 25 节的平行经文,以及利未记十九章 6 节所举的通例。
19.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迦南文献证明这是一种法术,因此这命令主要是基于礼仪而非人道的理由。某些传统必然保全了这咒语存在的事实:中世纪西班牙犹裔学者迈摩尼得斯( Maimonides ,主后 1135 ~ 1204 )就曾作出警告,说这种祭礼和生殖法术有关。六十年前( 1910 年代)德莱维也提出了同样的结论,这是学术眼光日后得到考古发掘支持的另一个例子。我们若果能对迦南宗教更有认识,律法不少的禁忌无疑就都能得到解释。譬如猪的禁令大概就和礼仪有关,因为在以色列以外,猪经常用作祭牲。鉴于驴子在亚摩利人宗教中的地位(如作为立约的祭牲),驴的禁令很清楚也是基于这理由。
二十三 20 ~ 33. “申命应许”
这标题用于本段是很贴切的,因为本段无论是在教化风格还是在神学态度上,都符合以申命记为其佼佼者的形式。这种观念在利未记中(利十九 9 ~ 17 )也偶有出现。可以视之为一种“笔调”,以及理解神如何对待以色列的一个方法。这种笔法反映了神本性的一面,贯彻全本旧约。
德莱维指出本段应许和警告经文的形式,是约书恰当的结语。同样,利未记和申命记都以劝诫、祝福和咒诅作结。实际上,当代的世俗条约,似乎也是如此结束。
20. 使者 ,这个字最好是译作“使者”而不译作“天使”,让上文下理来决定使者的性质。然而要辩称本节原意是指摩西或者约书亚虽然不是没有可能,以下经文却似乎显示这是一位超自然的使者,即我们所谓的天使。 我所预备的地方 ,显然是指迦南。 地方 一词大抵应取其一般含义,不取也是十分常见之“圣所”的意思,仿佛神是率领以色列到示罗等地的圣所一样。在约翰福音十四章 2 、 3 节中,基督可能是暗引本节。
21. 不可违背他 。不论对方是人还是天使,违背神的使者就等于是违背神(参出十六 8 ;和合本作“不可惹他”)。惟有接受神所提供的救主,才能得到神的救恩。这真理从以色列和摩西的关系中可以看见(徒七 35 ),但最佳的例子却是世界和基督间的关系。 我的名在他里头 ,显出“使者”是超乎自然的,因为神的“名”就是祂已经启示的本性(和合本作“他是奉我名来的”)。“使者”可能更是神临在的敬称。其他的解释包括了“使者”是云柱火柱,因为依照传统这正是为以色列领路的(出十三 21 );以及“使者”是约柜,因它称为“耶和华的柜”,具有神的名字,又象征神与祂子民同在(民十 35 、 36 )。此外请参出埃及记三十二章 34 节和三十三章 2 节;不论使者的身分是什么,每次提到都令我们联想到神的超越性和接近性( immediacy )。
22. 你若听从 ,信心和顺服是蒙神祝福的条件。这要求并非不合情理,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惟有顺服才能表达和神的新关系。这关系就是对祂的倚靠,能够保证祂定意要赐福我们。 向你的仇敌作仇敌 ,应验了创世记十二章 3 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其实换句话说,不是神要作我们仇敌的仇敌,而是我们要作神敌人的敌人。诗篇一三九篇 21 、 22 节就表达了这种向神的认同感。旧约中属乎物质的事实,新约时代成了属灵的实体。
23. 将他们剪除 ,和下面几节发生矛盾,所以不是这动词的正确译法。以下经文描写这些国民逐渐消亡,因此本节需要一个较为柔和的字眼,如“使他们冰消瓦解”。
24. 柱像 ,直译是“站立〔之石〕”或“直立之物”。迦南人圣所中〔如:基色( Gezer )和他纳( Taanach )〕经常可以找到这种十个一组的直立石头。出埃及记二十四章 24 节描写摩西立石十二块,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族长时代使用这些石头并无不良的意义(创二十八 18 ),但如今有了迦南的巴力崇拜作为背景,情况就不同了。迦南宗教可能和印度教相同,石柱代表生殖崇拜中的男性神只,树木代表女性。
25. 祂必赐福 。神的祝福在此以物质界语言表达,任何人都能明白。造物主向顺从祂律法的人,应许饮食、健康、多产、长寿。无论什么文化都能证实这条“通例”的可靠性。虽非放诸四海皆准,但“诚实总是上策”;忠诚能在今生带来好处,总是任何安定社会都有案可稽的事实。神的律法若能遵从,必能保证以色列的粮食得以公平分配。单从卫生法例的角度看,律法也能担保以色列的卫生水平,能够远超邻邦之上。例如在埃及和非利士,瘟疫便甚为普遍(出十五 26 )。敬老──尤其是尊亲──又能保证长者生活的保障和社会中的地位。心理学家亦能证实以色列婚姻生活若能安定,便能够消弭有害于生儿育女的心理阻碍。这一切都不是将神应许之祝福视作平常的藉口,它只是证明了神的祝福可循什么途径而来。但这“通例”若然受到曲解,而被视作普世性或不受人回应影响之必然定律的话,便会构成约伯记、传道书、以及某些诗篇所针对的神学问题(“义人受苦”)。神的圣徒慢慢才会了解到,属灵而非属物质的福气才是神最深的祝福(哈三 17 ~ 18 )。这理解是新约教训之始。
27. 我要在你面前差遣我的惊骇。这句话解释了神为以色列制伏迦南人的方法(和合本作“我要使……在你面前惊骇”):从神而来的恐惧会抓住他们。约书亚记二章 11 节便是一例,喇合描述:迦南全地的人在这群侵略者来到之时陷入全面恐慌。
28. 我要打发黄蜂,这句话不是不可以照字面解释。譬如东南亚每年总有几人死于蜂螫,没有什么比它更令人谈之而色变的了。这个希伯来字眼在申命记七章 20 节和约书亚记二十四章 12 节,在同样的情况下出现。然而最好似乎是从象喻的角度理解,视之为瘟疫或某种人为或超自然的侵袭。部分解经家将这字读法略加修正,译作“麻疯”或“沮丧”的做法(参海厄特),似乎没有必要。另外,以赛亚书七章 18 节分别用“苍蝇”和“蜂子”,来形容埃及和亚述的军队。由于法老的纹章图案是蜂子或胡蜂,“黄蜂”最好的解释似乎是埃及每年对迦南进行劫掠,以致在以色列人未到以前,迦南的军力便已疲惫不堪。
29. 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撵出去 。约书亚记表面看来似乎显示侵占迦南是轻而易举、彻底的成功;士师记所显示的则是一场拉锯战。本节开宗明义已经指出侵占迦南是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又解明这个缓慢过程的实际理由。 野兽 繁殖是个真正存在的危机,列王出纪下十七章 25 节就描述狮子严重威胁移居撒玛利亚之人的安危。他们也因而称为“因狮子而入教的人”。马来西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面临共党的威胁,以致某些地区老虎为患,原因是当时猎人没空对付它们。士师记二章 20 节至三章 \cs16 4 节,又提出了其他侵占迦南必须渐进的理由(使以后的世代可以学习战事、试验他们的信心,等等)。
31. 我要定你的境界 。以色列惟有大卫和所罗门在位的短暂时期中,才扩展到理想的疆界。此后北国耶罗波安二世、南国乌西雅作王之时,疆土亦可能再次达到这地步。本节的 红海 (原文作“芦海”)被视为东界,和西面的地中海相对,因此必然是亚喀巴湾(不论十四章所指的海是在哪个地区)。 旷野 是南界,而 大河 则是极北的边界。“河”字单独在圣经出现,必然是指“大河”,即幼发拉底河(和合本照希伯来文作“伯拉”大河,现时通用的“幼发拉底”是希腊文);正如“海”也通常是指地中海(死海、芦海、加利利海都在“海”字之上冠以名号)。
32. 不可……立约 ,这是“约书”的结尾。约书所记的是以色列与神立约的条款,下一章继续描述耶和华之约的确立。有鉴于这种排他的关系,本章恰当地以禁止以色列与他人或他神立约作结。这种规定在当代条约中也很常见。
33. 这必成为你的网罗 。德莱维指出:在希伯来思想里, 网罗 和新约的“绊脚石”同样都不是陷于罪中的象征,而是陷于灭亡的象征。因此原文的警告远比译文所显示的严峻。
18 由于段落混淆了“定言式”和“条件式”的律法,挪士和阿尔特会视之为来自进侵迦南之后。
19 这是将“希伯来”( `ibri^ )一词,与较广义之文化词汇“哈皮鲁”( Habiru 或 `Apiru )互相认同的看法。海厄特否定这个广义的解释,他大概是错了。
20 部分学者提出“你”和“你们”是来自不同的经文来源,但这是没有正当理由的。详细讨论可参看基钦。──《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二十三章
23:1 本节到9节属于执行法律的规例,以确保司法公平,保障穷人与弱者不受富人与有力者欺压。对象不是审判官,而是对要求出庭作证或判理案件的以色列人说的。这些都非法例,只属训诫,因未订明刑罚。
23:3 有许多人把“穷人”(wedal)解为“有势力的人”(gadol),将此句译为“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有势力的人”。这种解法不一定正确,因为神不偏待人。做法官的很易偏袒穷人,应像神一样“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看重有势力的人”(利19:15)。
23:10 本节至13节为20:8-11和《申命记》5:12-15所立原则的延伸。关于“六年耕种,第七年歇息”的规例,可参《利未记》25:1-7,20-22。这都是以人道为出发点的律例。
有人说此例目的在恢复地力,但从《利未记》25:4看,是让土地也像人一样有安息之时。地在安息年所出的可给穷人作食物。
23:12 律法规定在耶和华的圣日,不属以色列民族一分子的奴婢、寄居的,以及作生产工具的牲畜,都受到人道的对待,可以歇息,恢复精神。
23:14-17 摩西律法中所定以色列人的宗教节期共有七个(利23章),以其中三个为代表。“除酵节”和“逾越节”属同一个节期;“收割节”包括了“初熟节”和“七七节”(又名“五旬节”)在内。“收藏节”也包括了“吹角节”和“住棚节”。后世,这种节期续有增加,例如被掳后的“普珥节”(斯9:20-28),和两约中间时期的“圣殿重光节”等。参《利未记》〈参考数据〉中的节期表及说明。
23:19 这是迦南人献祭的方法,以色列人不可仿行。
23:20 从本节到33节为“约书”的总结。以色列人此时已准备从西乃山出发,去征服迦南地。但真正出发的日期要到《民数记》10:11以后。
23:24 迦南人以石柱为像,叫做“柱像”(申7:5;12:3;16:22;利26:1),与以色列人立柱作为与神立约的标记不同(创28:18;31:45;35:14,20;出24:4;书4:20)。以色列的先知和领袖曾痛责迦南人拜柱像的事。
23:28 “黄蜂”一词可能指真正的黄蜂,也可能指常常侵犯迦南地的埃及军队。神借他们来削弱迦南人的军事力量,让以色列人较易占领其地(参赛7:18)。
若指真正黄蜂,耶和华使用此种叮人畜的昆虫侵犯迦南人,使之席不安枕,有助以色列人进攻。
“黄蜂”的希伯来文为sirah,在希腊文中有个相等的字Oistros,义为牛虻,或叫人发疯之物。因此也可指神在以色列人的敌人中引起惶恐(参申7:23)。
23:29 征服迦南为期极长。神驱除当地居民之法,不是一举尽歼,而是逐步进行。《约书亚记》详载征服的过程。
23:31 “红海”指阿卡巴湾。“非利士海”指地中海。“旷野”指巴勒斯坦以南的阿拉伯沙漠。“大河”指伯拉大河,就是今天的幼发拉底河。大卫王时代的强土,包括与他联盟的国家在内,的确达到这里所说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