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四章
第 4 章
伯 4-5 章 > 所有的苦难都是人犯罪的结果吗?
4-5 章 以利法声称他有来自神启示的秘密知识( 4:12-16 ),以及丰富的个人体验( 4:8 )。他提出,苦难是犯罪的直接后果,如果约伯认罪,他的苦难便会中止。以利法把苦难看成是神的惩罚,而这惩罚是有益的,因为它可以把人带回到神那里。以利法的观点可能是对的(参加 6:7-8 ),却不适用于约伯的身上。虽然以利法有许多真切有益的建议,但他作了三个错误的推断:( 1 )清白的好人不会受苦;( 2 )那些受苦的人是为他们过去的罪受罚;( 3 )约伯因为做了在神眼中看为错的事而受苦。有关以利法,请参 27 章的附表。提幔是以东的一个贸易城市,此地以智慧闻名(参耶 49:7 )。
伯 4:7-8> 好人必亨通,恶人必灭亡,以利法的立论是否正确?
4:7-8 以利法所说的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那些犯罪惹事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是不错的,但清白的好人会免受苦难就不对了。
圣经中记载和引用的资料都出于神的选择。但有些记载只是叙述人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并不是要人去仿效。圣经中提及的罪恶、失败、邪恶的思想和对神错误的观念都是神圣经话语中的一部分。但我们不要因为它们是圣经中的记载,便去遵循那些错误的例子。圣经给我们教导和学习的榜样,教我们知道哪些是该做及不该做的事情。以利法的言论便是我们要努力避免的,因他只凭个人经验对别人妄下推断。
伯 4:12-13> 在神的真理中加入自己的见解时需小心……
4:12-13 以利法虽然声称他的异象来自属天的启示,但这很值得怀疑,因为后来神批评以利法误解了祂( 42:7 )。不管这异象来自何方,在 4 章 17 节中已作了总结。表面上,这句话完全正确:一个人无法与神相比,也不应该试图询问神的动机和行为。然而以利法持着这个观点,在后面加以发挥,加入了自己的见解。他的结论( 5:6-7 )表明他对约伯的痛苦理解得很肤浅。这种情况也很容易发生在教师、辅导员和好心的朋友身上,他们的话以部分神的真理开头,然后却偏离了。我们不应以个人的观点及片面的生活经验去理解、限制神的作为。
伯 4:18-19> 主的臣仆、使者就是天使了?怎么……
4:18-19 天使是愚昧的吗?我们要记住这是以利法的话而不是神的话。我们要小心地考查以利法的意见,来建立我们对属灵世界的认识。再者,愚昧一词的原文只在这里出现过,它的意思并不明确。我们可理解为这里是指堕落了的天使,来维护以利法的话的可信度。这一段经文并不是要论述天使,以利法说的是罪人远在神和天使之下。不过他并不理解神降苦难的更深远的目的。
朋友的劝告──《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四章
经验之谈(四 1 ~ 21 )
约伯在极度痛苦之中发出了一轮呻吟后,他的三位朋友忍不住劝他几句。首先是以利法的经验之谈。
.对约伯的表现失望( 1 ~ 6 )──以利法认为约伯昔日曾解救不少困苦的人,扶助过许多软弱的人,如今自己遇到同样的情况,怎么表现得如此差劲?所以他忍不住要说话。不过,笑别人如此不济很易,自己身处其境却很难。
.对“因果报应”的确信( 7 ~ 11 )──约伯受灾岂会无因?“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报应律应可解释世间一切祸福现象。约伯现在无依无靠,又无指望,是不是因为没有敬畏神,行事有了偏差呢?按理极可能是约伯有罪。
.以经验支持自己的论点( 12 ~ 21 )──他见到非凡的异象,也听到人听不见的声音;他从神获得的直接启示就是“人在神面前皆是卑污、不义的。”以利法是以这种属灵的超然经历来试图说服约伯接纳他的见解,亦即约伯的苦难是从犯罪而来。第 17 节可译作“必死的人在神面前是圣洁的么?”自人类堕落以后,实在再也找不到一个完全圣洁的人,因“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自此人出于土也归于土,生命非常短促有限。以利法本身的经验固然可怀疑,但人在神面前也不能说没有罪,然而把这两者绝对化,套在约伯身上以解释其受苦原因,是以偏盖全,实难令约伯折服。
由此我们想到在平安稳妥时要小心,不要夸口。一个人的属世及属灵经验实在非常有限,不足以说明别人所遭遇的一切。
祈祷 神啊,助我谨慎自己及自己的教训,在帮助别人时不会过分倚靠自己的经验。 ──《新旧约辅读》
约伯记 约伯记 第四章 注释
4:1-5:27 祸患与恶行
首先是以利法发言。在约伯三位朋友中,可能他最年长(参 15:10)
,他的论点是以经验作根据,指出凡事必有因,而约伯祸患的「因」
就是恶行。
1-11 神秉公行义
1-6
约伯从前怎样教导和扶助人,这种纯正行为神必顾念。
2
「你就厌烦吗」:或译作「你能忍受吗」,表示以利法为自己
以下的发言致歉,恐怕约伯厌烦,显示他同情约伯的境况。
5 「昏迷」:或译作「厌烦」。
6
以利去指出约伯并非无望,因为他一向行为纯正,他现在所受
的是神的管教(参5:17-27)。
7-11 恶有恶果
8 「照样收割」:收割他们邪恶的果子。
10-11 恶人纵然强壮,但至终必如狮子一样不得善终。
「老狮子」:应作「壮狮」(参箴30:30)。
「绝食」:应作「缺食」。
12-21
以利法以个人在梦中所经验的异象道出世人的卑微。
15 「灵」:或作「风」。
17 「比神」:或作「在神面前」;
「比造他的主」:或作「在造他的面前」。
整节指人在神面前不能自义,不能称为洁净。
18-21
本段可能是神的默示或以利法对默示的解释。神的天使比人尊贵,尚
且得不到神的信任(不能在神面前完全称义),更何况是人。
19-21 人的生命脆弱和短暂
19
「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如译作「像蠹虫一样被毁坏的人」,
意思更贴切,指人生命的脆弱。
「蠹虫」:蛀虫。
21
「帐棚的绳索,岂不从中抽出来呢」:喻死亡。
(参赛33:20; 38:12)
约伯记第四章
第一轮争论
以利法
无辜的人,有谁灭亡?(四 1-11 )
第一位朋友说话了,大抵因为他是三个人中最年长的,他就是提幔人以利法。他是(至少在争论的开始阶段)一位有礼貌而有远见的正统智慧解释者,他觉察到这种智慧的弱点,而且似乎确实分担了约伯最近的一些怀疑。他对于老朋友悲惨的境遇,也似乎有真正的同情心。他尝试善意劝告那个在炉灰中的人,却全然失败了。让我们透过研读四、五章中他值得注意的言论,看看是否能找出原因。
(一)
他一开始便大方地承认约伯从前的虔诚和对邻人的关怀,但接却加以指责:‘现在祸患临到你,你便不耐烦’,或者把那个动词译得更强烈一点, 你便昏迷 (第 5 节)。这话说得很尖锐,但在那种情况,很难说是不适当的。他最近才来到约伯身边,只倾听了第三章他无节制且激动的抱怨。我们很容易看见他为什么竟作出这样的结论:过去曾医治许多人的医生,现在似乎不能医治自己。他夸耀的‘敬畏上帝’在哪里呢?他认识上帝的道路,知道自己无辜,岂不应支持他度过那可能只是暂时的危机么?
关于这一点应当如此。以利法以希伯来智慧传统的识见提醒约伯,并以他自己对人生观察所得(‘按我所见’,第 8 节)为支持。这一点,他要我们相信,那使他信服的识见之一般真理,极像诗篇卅七篇那个德高望重的作者所宣告的(第 25 节):
我从前年幼,现在年老,
却未见过义人被弃,
也未见过他的后裔讨饭。
这与那些‘耕罪孽,种毒害的人’受刑罚,是同样的道理。第九节的意象是热风,来自沙漠之热风,顷刻之间刮起,横扫大地,摧毁收获,而且十、十一节显示狮子穴受突袭,傲慢被驱散。同样,恶人在刹那间也一样灭亡了。
(二)
这样,拥护箴言智慧教训的以利法,作出第一个辩斥──或者,也许可以更真确的说,他是我们刚才研究的民间故事教训的拥护者;因为以利法所面对的问题,正如他自己承认的,是关于无辜的人要遭受只有恶人才应受的那种痛苦。约伯已证明自己是良善而敬畏上帝的人。他无需在自己生活中一见到患难的象(不论多么厉害而又多么难以忍受)便屈服于自怜或愤恨,而要凭信心坚持下去。只有那些耕耘罪孽的人,会收割恶贯满盈直到永久的果实,但约伯尚未属于他们那类人。
我们毋须怀疑以利法起初接近约伯的真诚。但正如从约伯在第三章的哀悼中,可以察觉得到他心烦意乱的弦外之音一样,照样在这里仁慈的言语后面也有威胁的含意。以利法谈论恶人的命运比谈论对善良的报答更详细。为什么他要用那声名狼藉的沙漠热风,作为恶人命运的比喻呢?当时同样的热风岂不是毁了约伯家属所在的房子,使他们死于非命么(一 19 )?
必死的人在上帝面前岂能算为义?(四 12-21 )
(三)
以利法给他从经验而来的论据,加上上帝与人的关系的一些思想,声称那些思想是藉特别的启示临到他的。那严肃而又令人战兢的重大时刻,是用强而有力的字眼来描述的,这些字眼使人想起在伊甸园亚当之‘沉睡’(创二 21 )和以利亚在何烈山听见的‘微小的声音’(王上十九 12 )。那几乎像在听以赛亚或耶利米讲话。但以利法是一位智慧的实践者,而智慧运动通常不会诉诸启示。它研究、推论并观察,而毋须(或认为毋须)寻求从上而来的引导。若是有启示临到以利法的话,那很清楚,他必定有非常重要的事要说。
那么,那从静寂中而来的声音,告诉了他什么呢?那声音告诉他,在上帝眼中,地上无人是公义或洁净的。这话在我们看来似乎是陈腐平凡的话,但不止如此,这声音还让人知道,上帝不能信任那些分享祂永恒生命的天使不会犯错。(大概在这里是想到像记载在创世记六章一、二节天使行恶的故事;请也参看诗篇八十二篇一、二节,六、七节。)祂所造的人,就是由尘土所造,寿命难得长过蠹虫的人,便更加不能信任了!在这样短促的一生中,他们不可能获取智慧。
我们必须强调以利法所叙述的这个异象,是他在听闻约伯的灾难以前,可能是很久以前见到的。他要立即把它应用在约伯的情况中,但他这样并不是要约伯深刻意识到他的信息有从神而来的约束力。我们必须先看那异象,不是从与约伯说话的背景去看,而是从他和另两个朋友代表的正统智慧运动更广的背景去看。以利法似乎对那古老的正统信仰不太感到满足,而想把新的层面引进它的教训之中。
我们若记得自己对这个民间故事的开头,关于约伯的‘完全’所作的过量描述感到难以接受,我们现在可能猜出原因了。以利法对传统的智慧将义人与恶人轻易地区分,以及传统智慧对人能识别并控制自己一生道路轻易所作的假定,也感到不安。当他年事渐长,一切听起来都太简洁而且都太乐观,以致他很难轻易接受。他刚才告诉约伯,在他漫长的岁月中,他从未遇见过善良的人受苦,或坏人顺利,除非是暂时地。但现在他心之深处似乎正怀疑是否有真正的善良或无辜的人这回事。
(四)
表面上,以利法在第四章拥护的那两种见解是矛盾的。这一章开头在强调一个像约伯这样的人是好人,应该归还他所失,而在这章末了时又指出没有任何人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前后所说的并不一致。然而阅读约伯记的基督徒必须非常小心,不要太强解以利法在立场上的转变。我们乐于见到不同的立场、观点,但无权把以利法所见的异象当作是人生改变的指示,像圣保罗完全放弃依赖犹太人的律法,而转移到完全依赖在基督的信仰里经验到的根本转变。那样就会把他从旧约智慧论的世界迁移到罗马书的世界了。他当然在那条路上已经走了几步,但他距离那废去善行之依赖的原罪或普遍之罪的严格教义,还遥远得很呢!
倒不如说,他给我们介绍一幅关于已气馁的智慧教师的图画。他不再像他从前一样确信上帝的世界是个好地方,或者上帝对众人的旨意,对那些专心寻求的人,会是清楚而且容易取得的。古时好人与坏人之间的区分,在他看来仍是适切的,不过那些区分,已被人对上帝的圣洁与隐藏性,人对自己脆弱、败坏、无知的新评价弄得模糊了。假设我们可以这样说,智慧教师以利法对以色列的那些先知和祭司以及诗篇作家所付出的关注,比他同类的人为多。他是从他们身上(而非从圣保罗身上),得到对人性和人的光景更悲观同时也更现实的洞察。
为了作出对照,从这些来源引证一些经节,可能是有帮助的: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六 5-6 )
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
上帝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五十一 17 )
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
天也是你手所造的。
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
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
你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改变了,
惟有你永不改变;
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诗一○二 25-27 )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上帝;
他们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赛卅一 3 )
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
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
…………
草必枯干,花必凋残,
惟有我们上帝的话必永远立定。(赛四十 6 , 8 )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
豹岂能改变斑点呢?
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 23 )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
坏到极处,
谁能识透呢?(耶十七 9 )
在这些之外,还能加上许多来自传道书的引证(‘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这卷书,像约伯记一样,是属于智慧运动的范围内的;但它可能晚于约伯记,因此我反而从箴言中选取一处,以证明像以利法这样的思想,甚至在更古老之智慧思想家中并不全然缺乏:
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
人岂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二十 24 )
我相信,由于以利法提出的这种悲观思想在智慧的圈子里比较少有,他便说是从一个异象中得到的。但正如上面那些引证显示的,它们在旧约中,既不是新的也不是稀有的。以利法藉他所见的异象,其实是恳请他的同僚在教训上少僵化而多开放。他们声言研究人生,但他向他们暗示,人生有些范围是他们一无所知的,这正是纠正这种不平衡心态的时候了。
(五)
持平而论,不但以利法,连约伯(按某种意义而言,他也是智慧的一个代表)也慌张起来了,被迫放弃他向来颇具信心的人生观,那是他备受薰陶的。第三章把这一点说明了。其后我们发现约伯同样深入地从旧约对人的处境更广阔的教训中汲取丰富的教导时,如以利法一样,这一切就会变得更加清楚了。诚然,如果说出真相,以利法和约伯在对话的这一点上,彼此相距不是很远。现在存在一个真正的机会,让辅导者和被辅导的人,在对人生奥秘和不解之谜共同认知的基础上走在一起,并共同努力制订出一种会抚慰像约伯一样的创伤者之疗法,又毋须毁谤上帝的天道,或是伤害人的尊严。这样的一种疗法所含的要素,是在双方的身上找得到的。
持平而论,不但以利法,连约伯(按某种意义而言,他也是智慧的一个代表)也慌张起来了,被迫放弃他向来颇具信心的人生观,那是他备受薰陶的。第三章把这一点说明了。其后我们发现约伯同样深入地从旧约对人的处境更广阔的教训中汲取丰富的教导时,如以利法一样,这一切就会变得更加清楚了。诚然,如果说出真相,以利法和约伯在对话的这一点上,彼此相距不是很远。现在存在一个真正的机会,让辅导者和被辅导的人,在对人生奥秘和不解之谜共同认知的基础上走在一起,并共同努力制订出一种会抚慰像约伯一样的创伤者之疗法,又毋须毁谤上帝的天道,或是伤害人的尊严。这样的一种疗法所含的要素,是在双方的身上找得到的。
可惜两位朋友并没有抓住这机会,他们本来可以互相学习,却迅速移开。二者在不同的层面上,都要对即将发生的沟通障碍负责。──《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约伯记
2. 以利法首次发言(四—五)
第四章开始约伯朋友的说话和约伯的回答之循环对答。雷特欧总括他们的信息要旨如下:
在三位朋友争议中,我们见到统一的思想模式,都基於一共同原则。这原则是所有的苦难都是惩罚性质而非启发性;这是建基在神的公义上而非祂的慈爱上──虽然这一直都结合在祂所行的事上。这样的原则无法用在辨别为公义受苦和为邪恶受苦上。
在第四和五章,以利法发言。以利法(他名字的意思可指神是力量或神是纯金)是一位虔敬和杰出的人,他持的正统观念视神为至大,可惜欠缺情感。发言愈见苛刻。注意当三位朋友在整卷书越少体谅(这词有双重意义)时,约伯越多明白神的路,直至以利户发言和与耶和华一次真正会面後,他以真谦卑接受神的旨意。
四 1 — 11 以利法实际上说: " 你曾帮助他人( " 你的言语曾稳固他们的膝。 " 四 4 ;莫法特译本),但现在你不能帮助自己。 " (这些说话令人想到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群众对祂的嘻笑: "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 " )以利法这样说是因为约伯的自义。 " 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吗?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吗? " (四 6 )因为人都是因恶受苦,故约伯必定是犯了罪( 7 — 9 )。
约伯记 4:1
提 幔 人 以 利 法 回 答 说: 第 4 章 起 记 载 了 以 利 法、 比 勒 达 和 琐 法 与 约 伯 的 三 轮 对 话。 读 这 些 对 话 时 请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1. 尽
管 约 伯 三 位 朋 友 的 话 被 记 在 圣 经 上, 但 这 并 不 表 明 凡 他 们 所 说 的 都 是 真 理。 圣 灵 记 录 了 他 们 的
话, 但 并 没 感 动 他 们 去 说。 最 后,神 亲 自 指 出 他 们 的 许 多 话 都 有 错 (42:7~8) 。
2. 他
们 所 说 的 某 些 话 确 实 是 真 理, 且 在 新 约 中 被 引 用 ( 如 5:13 ; 以 利 法 的 话 出 现 在 林 前 3:19) 。
3. 这
几 位 劝 导 者 的 基 本 神 学 观 念 是 有 缺 欠 的。 (1) 他 们 相 信 真 正 的 义
人 会 凡 事 亨 通, 而 罪 人 才 会 受 苦; (2) 反 过 来 说, 贫 穷 和 患 难 意 味
着 有 罪, 而 顺 利 亨 通 则 表 明 有 义。 神 后 来 向 他 们 显 明, 这 种 态 度 是 错 误 的, 由 此 而 生 的 观 念 则 是 “ 愚 妄 ” (42:7~9) 。
4:7
正 直 的 人, 在 何 处 剪 除: 从 永 恒 的 角 度 看, 义 人 永 不 灭 亡, 而 恶 人 必 遭 惩 罚 这 道 理 是 正 确 的 ( 参
加 6:7 ; 来 10:13) ; 公 义 终 必 成
全。 然 而 在 今 生 今 世, 恶 人 未 必 被 惩, 无 辜 者 的 确 会 受 苦。 以 利 法 思 想 的 根 本 错 误 就 在 于 他 没 有
认 识 这 一 真 理 ( 如 太 23:35 ; 路 13:4~5 ; 约 9:1~3 ; 彼 前 2:19~20) 。
4:13
夜 中 异 象: 以
利 法 没 有 说 他 的 异 梦 来 自 神; 事 实 上, 这 梦 不 是 从 神 而 来, 因 梦 中 所 描 述 的 神 丝 毫 不 顾 念 人 (17~21 节 ) 。 以 不 符 合 神 启 示 之 圣 经 的 异 梦 或 异 象 为 依
约伯记
注释
四 1 至五 27 以利法第一次发言:「忍耐吧,一切会好转的」
以利法就像约伯的所有朋友一样,想支持他熬过苦难,而且,他话语中的安慰也是无人能及的。可是,这里亦蕴含了一个讽刺,正如其余几位朋友的发言一样;因为作者不接受他们对苦难的教条式看法,认为受苦的人一定是罪有应得的,于是,他将他们的所谓安慰,蓄意形容为残忍。
以利法第一次开口对约伯说的话,大致上是要指出:我们知道你是一个虔诚人。因此,你毋须泄气;无辜的人是不会永远受苦的。你如今要受苦,因为你并不完全,你需要接受一些「惩治」和「管教」(五 17 );但它很快就会结束,因为你基本上是个好人(四 6 )。一言以敝之,他向约伯所传达的重点是:「忍耐吧,一切会好转的。」
四 2-6 「你是一个虔诚人」
从以利法头几句说话,就可以得知他对约伯确实有着真诚的关心;他是必恭必敬;甚至还带一点歉意( 2 节上)。当他提起约伯过往曾经如何安慰那些陷入类似困境的人时( 3-4 节),绝无语带讥讽;当他说「但现在祸患临到你,你便惊惶」时( 5 节),也只是温和的责备。约伯那种扶助别人的行为,是真正敬虔的表现,这正是他期望神将会很快便复兴他的一个理由。
四 7-11 「无辜的人不会灭亡」
以利法描述恶人,却并非表示约伯是他们当中的一分子。反之,他要让约伯知道,他没有理由需要忧虑,因为他不属于自种祸患,然后要自行收割的恶人( 8 节;参何十 13 ;加六 7 )。
四 12-21 「不过,即使虔诚人也不完全」
为了支持即使义人也非完全的论据,以利法忆述他夜间的异象( 12-16 节),并且从中得出结论( 17-21 节)。以利法认为自己获得这个默示是相当惊险的。作者也许想让我们感到,以利法将一般未受过神学教育的人也会视为理所当然的观点──「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么?」( 17 节)──称为神的默示,似乎是有点儿可笑。虽然这句话应该翻译为「必死的人岂能在神的眼中显为公义(即是完全无罪)?」,但这个观念仍然是很显浅和平常的。再者,用在约伯身上也并不很恰当。他并非因为未能达到道德上的完美标准而要遭受某些轻微的痛苦;他是完完全全被摧毁。纵然他没有被剪除(像第 9 节的恶人那样遭灭亡),他的情况在某程度上比恶人更悲惨;因为他切望死,神却要他继续存活(三 20-23 )。
第 14 节以利法的异梦或异象使他战竞,因为他醒觉到超自然界的真实存在。
第 18 节 即使是神天上的臣仆──祂的使者──也不是绝对可靠的(这里并非想到那些「坏」天使);何况那不属于天使的必死的人,在一天之内便会死掉( 20 节上);他们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较之于天使),即使死去也无人理会( 20 节下),而且,一直得不到以利法和其它几位朋友所掌握的那种人生智慧( 21 节)。
约伯记第四章
B 第一循环的讲论(四 1 ~十四 22 )
i. 以利法(四 1 ~ 五 27 ) 148
1. 朋友们同情的沉默,现在被同情的讲论所打破了。约伯绝望的言语虽然不是对朋友们说的,却要求某种解释。以利法放胆发表一个答覆,其态度是老练的,其内容则是不客观的。他尚未责怪约伯任何过错,但在他的言词中,却已有温和的非难语调,如果那不是责备。
2. 他很有礼貌地开始。释经学者对于困难的文法问题,众说纷纭,我们不需钻进其中,可以接受和合本与修订标准的译法,因为已够接近一般的观念了 149 。
在以利法讲论的结构中,我们应该会立刻就注意到一个特征,我们在本书其余部分将会看见几次。在他的言词(这是单独的一篇)从头到尾的结构中,我们不应该在开头寻找主题的引言,在结尾寻找证据来证明它沿着直线发展的思想,若有必要,后面还可跟着对约伯需要的实际应用。这样整洁的逻辑是找不到的。相反地,它是一种对称性的内向结构,把论证的基础放在中心,在前后则作理论的发展。从这个教义发出的劝诫则是编入两组平衡的句子,在空间上虽是隔开的,却构成了以利法劝勉的撮要:
A 开头的陈述(四 2 )
B 劝勉(四 3 ~ 6 )
C 神对待人(四 7 ~ 11 )
D 真理的启示(四 12 ~ 21 )
C' 神对待人(五 1 ~ 16 )
B' 劝勉(五 17 ~ 26 )
A' 结束的陈述(五 27 )
如此安排,并非照着完全相同之大小来分配的,甚至不是照相符的组别。也不是所有的材料在文学特征上都是一律的。作者把相似之模式的较小诗歌汇集在一起。所以,五 9 ~ 16 是赞美神的伟大,在一首信经式的诗歌中列出神行事的特征,这诗歌可以用在礼仪背景中,旧约圣经还提供了几个其他这类的例子。若要探究作者究竟是借用、改写,或模仿这样的作品,是徒劳无功的;只要观察到它的独特性以及它调和地编入较大的讲论中,就已足够了。
3 ~ 4. 以利法以令人喜悦的赞词开始,称赞约伯的名望,尤其是他帮助在困难中人的能力 150 。 教导 是“教育”的专门术语,在智慧圈中用来指藉着操练所作的生活训练。
5. 这里已经暗暗地提示了约伯不能把他对别人传讲的应用在自己身上。摩法特以身体的姿势来解释“耐不住”(吕译、 RSV ;和合本: 昏迷 )与 惊惶 这两个字(“你垂头丧气”,“你崩溃倒地”),但情绪上的痛苦却是较难被原谅的。彭马文译作“吃惊的”来形容约伯震惊的情形。作者既然没有告诉我们以利法在作这些陈述时是用什么语调的,释经学者们遂找出它们是自以为是的、辛辣的、假冒为善的。我毋宁给予以利法怀疑的权益,发现他的言词并非嘲弄的,而是仁慈地提醒约伯过去的敬虔生活,给他资源去面对现在的危机。
6. 敬畏神 ──健全之敬虔的标准用语(摩法特译作“宗教”,现中作“敬虔”)──是约伯的印记(一 1 、 8 、 9 等) 151 。它必须有的结果──行为 152 的 \cs9 纯正 ,这是基于 一 1 及二 9 用来形容约伯的相同字根──使一个敬虔之人的品格成为完整的,它应该赋予约伯以 倚靠 与 盼望 的基础。以利法绝不是在指控约伯的罪;他是称赞他的信心,试着要使他的灵振奋起来,遂提醒约伯过去一生是建立在这个信仰上:神帮助好人,阻挡坏人。
这是所有的朋友们都会以一种方式或另一种方式加以确认的教训,它也是约伯的信仰。他们不能说其他任何事而不暗示说道德的努力是不值得的,或神多少是不公平的。但他们全都距离一个陷阱不太远了,朋友们必定会从约伯的苦难推论说他已经犯了罪,约伯必定会从他的无辜推论说神是不公平的。
7. 以利法的问题暗示出一个普世性的原则,急速促进这个问题的探讨。藉着使用极端的字眼 灭亡 与 剪除 ,他暗示说:约伯既是一个义人,就能够指望迅速获得慰藉。他并不是如此天真,甚至假装义人永远不会有苦难。就像他在他的讲论末了将要说的一样(五 17 ~ 26 ),耶和华拯救义人脱离他们的苦难。
8. 但以利法失之太过了。对一个具有道德意识之人的心灵诉诸一个似乎是毋庸证明的抽象原则,是一回事;把它应用在约伯的特例上,却是另一回事。以利法宣称他从未看见这个规律有例外的:“你所收的,正是你所种的。”就像那个诗人可以如此自信满满地说:“我从前年幼,现在年老,却未见过义人被弃,也未见过他的后裔讨饭。”(诗卅七 25 )以利法应该得到这种反击:“你看得不多!” 153 这教义不是基于观察到的事实,约伯的例子并不适合它,他的信心现在必须航经一个与事实矛盾的风暴 154 。
9 ~ 11. 以利法的论证在实质上所缺少的,他以修词学来补足了。他以一个精心设计的图画来证明他的论点 155 。攫食的野兽可以暂时不受抑制地惊吓世界,但 神 发怒的 气 轻而易举地就把它们消灭了。
12. 以利法怎么知道这些呢?他诉诸于经验。但是他仿佛怀疑他的立场是有弱点的,故以自称对神的奥秘有较直接的认识为据点。他之所以了解恶人的命运,是梦之启示的结果。以利法的经历,不像那些以他们所有敏锐的机能来听神话语的正统先知们,反倒比较像巴兰的经历(民廿四 15 ~ 16 )。作者成功地创造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氛。
13 ~ 14. 没有必要称以利法为奥秘派,也没有任何必要质疑他,说他的宣称好像是颇有道理时的诚意。 沉睡 与亚当(创二 21 )、亚伯拉罕(创十五 12 )和扫罗(撒上廿六 12 )的经历一样──全都是神所造成的──听见那些话语,不是在人为的恍惚里,而是在一个梦中。译作 思念 的这个字,只有出现在这里与约伯记二十 2 ,暗示出在超然事物面前的激动,在第 14 节则以比较普通的方式来形容这个超然的事物。
15. 梦中异象的描写,毋宁是激情的,而不是影像的。有明确的 形状 (四 16 ),却无法辨识。那说话的 灵 是另一个存在;然而,由于希伯来文的模棱两可,这个字在希伯来文的意义也可以是“风”(参吕译、现中“微风”;思高“寒风”),我们就不清楚这究竟是“空气中的寒气”(罗利 p.34 )(使 我身上的毫毛 直立),或者是一个有理解能力的幽灵(神自己的灵)使他的头发因着惊骇而耸起 156 。
16. 这里接着描写这种阴森森的印象──一个看得见但不能辨识的形状,以及一个听得见但却是 静默 的 声音 。保留这个作梦的气氛会比较好些,这赋予他的报告真实的口气,多于使它变得比较清楚;但却是比较平凡的,说到一个蒙眬可认出的形状,以及跟着发言的静默。(作梦的人能够察觉到听得见的发言,但据他们所知却是没有发出声音的。)
17. 在这样的情节之后,我们预期要听见一个启示,而不是众所周知的老套。中文译本、钦订本,与修订本,是希伯来的直译,译成问句:
“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么?
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么?”
这件事显然不可能,这段陈腐之言使人听来觉得以利户像是自负之人,并且相当不公平,因为约伯并未质问神的道路,更遑论自称为比神更好了。到目前为止,约伯所做了的一切,乃是说出他感到何等不幸,多么期望他死了算了。以利法对约伯的话有太多的误解,以为它是暗示出对神的批评。他在约伯里面已经找到的唯一过错是软弱(四 5 )。所以修订标准本、思高缓和了这个问句,变作比较一般性的神学问题:一个人“岂能……在造他者前自以为洁?”(参吕译、现中) 157 这是对事实的问句,所暗示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人“怎么”能够与神有正确的关系的问题,还没有引发出来。
18. 我们并不清楚梦的神谕之经文延伸得多么远。它可以局限在第 17 节的双行诗中,以致第 18 ~ 21 节就是以利法的解释。译经者通常都是把引号放在本章的末了(如吕译)。以利法所依据的真理路径将会把他引入极大的错误中,这正是约伯何以不能反驳他的原因,约伯必须承认前序事件,但却反对他的结论。在神与祂一切受造之物间的差异是庞大的、无限的。作者的一神论信仰已经彻底地脱离了多神论,虽仍用多神论的语汇。远在人类之上的,乃是神的 臣仆 (直译“奴隶”)、“天使”( RSV 、现中;和合本直译为 使者 )、“诸圣人”(五 1 ,思高、 AV ;和合本直译为 诸圣者 ),与脆弱的人类──他们住在土房( 19 节) 158 ──相反地,这些超越的灵似乎与神如此靠近,然而他们仍然是在祂之下的,甚至祂不将祂的秘密信托给他们。第 18a 节的动词意思是“相信”(参思高),但这事实并不意味天使是“堕落的”,因此是说谎的;毋宁说:这些威严的生物不能被依靠,神亲自执行祂自己基要的工作。在第四 18b 译作“错误”( RSV ;现中“过失”;和合本: 愚昧 )的这个字只有出现在这里,它的意义不大清楚,引起许多的猜测与修正。
19 ~ 21. 明白提及的 蠹虫 159 也是如此,引起了一些捕风捉影的提议。不少学者干脆就把这一行删除掉,布罗梅德( A. C. M. Blommerde )近来试着要洞察四 19b 节的这个秘密 160 ,以约伯记十五 15 ~ 16 及廿五 5 ~ 6 作为支持的经文,结果变成“那时,他们……在造他者之前会是洁净的”。因为这个提案涉及许多专业技术,我们必须将它留待时间的考验。
然而,一般的观念是清楚的。以利法可能是在使用一连串不同种类的明喻──这是深受智慧教师们喜爱──使人明白人类的脆弱。这样,提及 蠹虫 的经文可能还是要留着,因为有证据可以证明:译作“在……之前”( RSV )的介系词意义有时候可以是“像……一样”(参思高、现中),下面紧接着说一个人 早晚之间就被毁灭 ,这个陈述可以适切地应用在寿命短暂的昆虫上。
以利法论及人类危险的存在在最后意象是,他像是只由一根绳索固定的帐棚,其结果是令人极度忧心害怕的: 无人理会 ,“永远死灭”( 20b 节,吕译) 161 , 他死,而且是无智慧而死 ( 21b 节)。
约伯朋友们最后记载下来的陈述是:世人如蛆如虫(伯廿五 6 ),约伯也准备要同意他们的看法,他说:“祂本不像我是人”(九 32 ),但他们的结论多么不同啊!约伯与他朋友们之间的鸿沟已经裂开了。比起以利法淡而无味的暗示,约伯的立场比较大胆无礼、有信仰。在人类的脆弱中,使得神对待人的方式似乎显得如此不公平的,主要是祂在人类之上,巨大无比的优势。神是如此伟大,根本不需为了要保护祂免于竞争而贬低人类。神不需要将祂的秘密向人隐藏,把祂存在的奥秘划为禁区。朋友们诉诸于神的不可理解性是对的,但他们踏出了危险的一步,是约伯拒绝依从的,从祂不可抗拒的全能,他们推论说祂的公平同样是人类观念所难以明白的 162 。约伯太清楚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受造之物而已,提醒他说弱小的人类不该质问全能者的道路,是不能叫他闭口不言的。他的质问可能是无法回答的,但他仍然要问,坚持他有问这些问题的权利。他的问题是从他对神的认识出发的。对于四 17 的问题,他的回应一定是:“对一个人而言,与神之间正确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对一个人而言,在什么是正确的事上与神一致,是非常重要的;对一个人而言,从神接受一个确据、知道神所做的都是正确的,是非常重要的(按人类标准说是正确的);对一个人而言,从神获得一个断言说这人是正确的(按神的标准看来是正确的)是非常重要的。”见廿七 2 ~ 6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伯记
约伯记第四章
4:1
本章至27章记约伯与三友的对话。他们对发生在天上的事毫无所知,都是根据自己的看法发言。他们本来肯定约伯受苦罪有应得,听过他的独白,十分诧异,打破沉默,一一说话。
本章至14章为四人第一回合的对话,发言的次序似依年龄的长幼。
4、5两章是以利法的谈话,深思熟虑,处处流露年长者的智慧和深度。他可能是三人中年纪最大的。他的短处是很少站在受苦的一方设身处地想,言词难免冷酷。他认为恶人难免祸,人受神惩罚必为犯罪的结果。他责备约伯毫不留情。
以利法的发言分三部分:1,赏善罚恶的原则(4:2-11);2,所得默示和信息(4:12-5:7);3,对约伯的劝勉(5:8-27)。
4:7-8 这几句话可说是约伯三友对苦难的核心思想:义人不会受苦。种罪孽才收罪孽,苦难乃犯罪的结果。约伯受此大苦,可见罪孽之深。
4:12-13
以利法讲述所见到一个异象,令他“毫毛直立”。他认为梦中所得的神秘经验乃神所启示,因此自己的观点正确。他的论点:天使在造他的主面前尚且不完全,何况人呢!人只是尘土、蛀虫,微不足道,连明天如何都不知道。
4:21 人的身体象“帐棚”,只是世间临时的居所,把绳索一抽,帐棚便倒塌,人一停止呼吸也便死寂。“无智慧”是说没有价值,无人理会(参20节)。
以利法要求约伯视自己为一个普通人,人生的道路与他人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