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卅二章
第 32 章
伯 32:1> 在原则问题上朋友误解你,怎么办?
32:1 如果约伯真是个好人,他的朋友便必须放弃“苦难是神对恶行的惩罚”这一观点。然而他们并没有考虑另外的观点就中断了讨论。他们深信约伯隐藏了一些错误或罪恶,所以约伯不悔罪,就没什么好谈的了。但约伯知道,他在神和众人面前行为正直( 29 章),没有错误的思想与行动( 31 章)。他不会为取悦他的朋友而妄认自己有罪。
伯 32:2-37:24> 因犯罪而受苦,因受苦而犯罪,因果不同,有何共同点吗?
32:2-37:24 在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无话可说之时,以利户成了第四个对约伯讲话的人。他看来是个旁观者,而且比其他人年轻得多( 32:6-7 ),但他引进了一个新观点。约伯的三个朋友说他因过去的罪而受苦时,以利户说,除非约伯承认现时的罪,否则他仍会继续受苦。他认为约伯不是因为犯罪而受苦,却是因为受苦而犯罪。他指出,约伯在申辩他的无辜时,态度变得骄傲起来。以利户还说,痛苦不是惩罚我们,而是要纠正和复兴我们,使我们走在正确的路上。
以利户的话中有许多真谛。他恳求约伯从另外不同的方面来看他受的苦。他的讲话比别人有更高的属灵深度,但他仍错误地推断说,正确对待痛苦总能带来医治和恢复( 33:23-30 );痛苦在某种程度上总与罪有关( 34:11 )。
伯 32:7-9> 我非常熟悉圣经──恭喜你!你每天都活出圣经的教导吗?
32:7-9 “全能者的气息,使人有聪明”。单是认识伟大的真理并不够,更要每天将真理在生活中行出来。以利户认识到神是真正智慧的惟一源泉,但他没有使用神的智慧去帮助约伯。他知道智慧从何而来,可他并没有寻求它。成为聪明人需要一生不断的追求,不要只因为知道智慧而沾沾自喜,要使它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卅二章
青年之声(三十二 1 ~ 22 )
以利户的出现令人有奇峰突出的感觉。细看之下,那是神安排了这位青年人担任承先启后的角色,预备约伯的心去接纳神的显现。事实上他的名字就含有“我的神就是祂”的意思。本章主要陈述他发言的理由。
.怒气填胸( 1 ~ 5 )──他不满意约伯的自以为义和对神的指控,更不满意三位朋友不能以理折服约伯。他现在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虽然如此,他实在很忍耐,很有风度地等到三个回合辩论结束才发言。这种年青气盛而能忍耐的美德实在难能可贵。
.迟迟未开口之原因( 6 ~ 10 )──他敬老尊贤,所以让长辈先发表意见。然而长辈的人生阅历与经验都不能解决约伯的问题,因此他感到惟有倚赖“灵”或“全能者的气”才有办法。他请三友聆听似乎暗示他有灵感。
.现在要说话之理由( 11 ~ 14 )──他曾静听他们的辩论,盼望他们可以折服约伯,但结果令他十分失望。他希望他们不要以为约伯的防御是所有人都无法攻破的( 13 ),以利户宣称他有约伯驳不倒的新论点( 14 )。
.不吐不快( 15 ~ 22 )──以利户自言他里面有神的话语,且有灵的催迫,非说不可,不然会爆炸。他绝不能像三个朋友那样闭口不言,而且他发言时,定会保持公正,没有任何偏袒。
人有神的话语,又有圣灵的感动,如火中烧,非说不可,这是一个人可以说话的最大资格。今日我是不是这样的人呢?
祈祷 神啊,求助我能“快快的听,慢慢的说,慢慢的动怒”。赐我话语和圣灵感动,使我能传扬真理。 ──《新旧约辅读》
约伯记 约伯记 第卅二章 注释
32:1-33:33 神常警诫人
本段为以利户第一回合的发言。
1-5
约伯与朋友之间的争论已终结,彼此仍各持己见;站在旁边的年轻人
以利户见约伯的朋友未能令他折服,便毛遂自荐与约伯说话。
2
「布西人」:布西是乌斯的兄弟(创22:21)。
「不以神为义」:即以神犯了错。
6-14
反驳年长者有智慧之说。
6 「意见」:原文为「知识」。
8-9 智慧乃是神所赐,但寿高者不一定有智慧。
13
以利户劝三位朋友不要以为约伯智慧高超,人不能胜他。
14 以利户暗示自己有神的智慧可驳倒约伯。
15-22
解释为何加入与约伯辩论。
19
以自己满肚话语比作新酒放在新皮袋内发酵,产生气体,必须
放出,否则会弄穿皮袋;同样,他不能不说话。
思想问题(第 32章)
1 你认为以利户向约伯发怒有理麽?参 2节。
试综合上文约伯所发表过的话,他是否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呢?
参 7:17-21; 9:16-20, 28-32;
10:6-7; 27:5等。
2 以利户充满激情,直言约伯及其三友的不是,这种做法正是年轻
人的作风( 21-22),这给你什麽监戒或榜样?
约伯记第卅二至卅七章
关于卅二至卅七章的注解:以利户的言论
关于以利户的言论,我与许多学者一样,不认为是约伯记原有的,请参附录 部分,这段言论会被列出并附以简略的注释。在我看来,此刻必须接上主从旋风中所发的言论,这是为了 戏剧性 和 神学性 的原因。我们的忍耐已到了尽头,再不能忍受人的话语的干扰。
附录:以利户的言论 (卅二至卅七章)
从那一小段介绍以利户的叙事散文中,使我们了解到他是约伯记这个古老的民间故事的戏剧人物之一,是这卷书的作者用来作其框架的。理论上,这并不是不可能的,纵使他的名字要保留至四十二章七节及最后一幕中才被提及;约伯的妻子在这故事较早的部分毕竟确实占了一个角色,但在最后那一幕中也没有提到她。而不可能的是,我们现有的卅二章最初几节竟属于这样一个故事。在我们现在拥有的选录中,就是在一、二和四十二章中,约伯是正直和无可指摘的,而且时常敬畏上帝。不管诗体的格式曾把他说成怎样,他决不能在散文的故事中被描述为一个只看自己为义,或自称为义而不以上帝为义的人。一个似乎合理的答案,就是以利户是一个杜撰的人物,由一个认为自己可作贡献的人,把他带进这场争论中。更进一步说,是这个人撰写了散文的引言部分和出自以利户口中的那些言论。
但那个人是约伯记的作者吗?或者正如今日大多数学者假定的,他是否一个后来的作者,他想把约伯攻击的正统智慧论,置于较清晰的位置,甚至把它推移到更接近他认为在上主言论中已被采纳的地位呢?我把以利户的言论放在这附录中,清楚表明我与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一致的。
下面的理由在我看来,似乎是反对那些言论的真实性的主要原因(读者可以用下面所列举附有注解的经文把它们加以测验):
( a )卅二章说到赐给一个青年的新启示,却被他那些年长的前辈否定了;这正是编者采用的策略,希望能探讨较晚时代的见解。
( b )以利户大多数的论据,只是用更锐利和更确定的言词重述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的那些论据;他完全同意他们,而且实际上是暗示他们在结尾时受谴责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他们无法使约伯闭口无言。
( c )作者窃取上主的言论,尤其是在他最后两章中,而且明显地认为他和上帝都是说到同一件事。
( d )在他的言论中 有 一些新鲜的见解,值得注意的是卅三章下半部,那里说到每一个人都有中介的天使,并且扩展以利法在五章十七节所说简短和偶然提及的话,即受苦为引导人悔改的惩戒(也参看卅五章后半和卅六章前半)。我们知道在被掳后的犹太教中,天使论得到发扬,并且愈发强调人的败坏以及实行苦修的必要。在以利户言论中的新见解,与那个时期鼓吹的虔敬非常一致;这个时期认为约伯经常反覆申说自己无辜,是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就如基督徒的虔敬角度仍然认为如此)。
( e )那些言论中的诗体部分远不及在前的(不论出诸约伯或他三个朋友之口)和在后的(主的言论),所以极难想像是出诸同一作者。那些相信约伯记的作者是撰写以利户言论的人曾认为他的目的是具有戏剧性作用,以增加上帝作最后的发言以前的悬疑。我已经在卅一 1-40 第二段注释后的简短附注中表示了我的意见(参该注释──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 步若偏离正路(卅一 1-40 ) } )。在我看来,人的话在这样的时刻再次闯入是无法忍受的,不单是从戏剧的效果来看,还是从神学的角度来看。我在这里只是附加上观察所得:如果那些言论是出诸作者,而他的目的又是如此的话,那些言论的内容便简直不能认真考虑。那么,我们一直所注意的新鲜的见地又要置于何处呢?
我们在廿四至廿七章中已找到证据,加强了认为约伯记曾被后世加以编纂的信念。那几章把作者自己撰写的许多片断都凑集在一起,大概是他为修订而保存的,结果他却没有完成此事。在卅二至卅七章的情形,我无法使自己接受它们是约伯记作者撰写的。我相信,这些过甚其辞的浮夸言论,实际上是怀恶意,在被掳之后附加在这卷书中,以便使它更顺应时代(不能忍受它的激进神学)的口味。撰写它们的那个人是 约伯之约 ( Testament
of Job )的优秀先锋(参阅二 11-13 的注释──他们放声大哭 )。
(Ⅰ) 散文引言 (卅二 1-5 )
(Ⅱ) 以利户介入的理由 (卅二 6-22 )
这些话先对那些朋友讲( 6-14 节),然后对背景中较大的旁观者讲( 15-22 节)。这些话显示一个自信有信息要讲的人,其实是一个自义而令人生厌的人。
(Ⅲ) 以利户驳斥约伯的抱怒,认为上帝不愿意听他 (卅三 1-33 )
以利户转过来向约伯,向他保证( 1-7 节),说他毋须因他的介入而心烦意乱。然后他复述( 8-11 节)约伯对上帝所作的控诉。以利户说,约伯这样做是错了,而且指出特别错在说上帝拒绝回答他( 12-13 节)。上帝用两种方法对人说话:用梦警告人( 14-18 节),并以苦难惩戒人( 19-22 节)。约伯若悔改,他的天使便会为他向上帝代求,他便会复元( 23-28 节),约伯应加以注意( 29-33 节)。可惜无人给约伯一个回答的机会;若有的话,这卷书的作者当然会给他说出一些极度刻薄的话。
(Ⅳ) 以利户为上帝的公正辩护 (卅四 1-37 )
这些话是以利户对那些朋友讲的,而且只是试图跟归信了的人传讲。约伯不是无辜的( 2-9 节),上帝必不作恶( 10-15 节);祂是全能的,而且祂公正不偏待人( 16-20 节);祂是全知的,祂的审判是永远不会错的( 21-30 节);然而约伯说话没有知识,而且是个叛徒( 31-37 节)。
(Ⅴ) 以利户驳斥约伯自称无辜 (卅五 1-16 )
这段话是对约伯讲的。人的德行或人的罪恶都不能影响上帝,但它们能影响人本身( 2-8 节)。受压迫的人向上帝呼求却得不到回答,是没有完全学会他们的功课( 9-16 节)。本章缺乏慈悲心肠,但有力地反映出作者的热情,而实质上是乖戾的思想。
(Ⅵ) 以利户解释受苦的目的 (卅六 1-23 )
以利户既(或者他这样想)驳斥了约伯的论据,便继续‘为上帝’教训他( 2 节)。上帝毁灭恶人,但义人是那些从自己的苦难中学到功课并归向祂的人。约伯非但不 该 抱怨上帝,而应振起精神留意上帝,那至大的教师,藉他受的苦所告诉他的。在我看来,以利户似乎把所有的人都看作败坏的,而恶人与义人之间的差别只一点点而已;而且他自称替上帝说话是令人作呕的。
(Ⅶ) 以利户赞美上帝的智慧和大能 (卅六 24- 卅七 13 )
最后一节概括了这首有力但传统,而且显然具有特别立场的诗。这是一首激烈的‘传讲式赞美诗’。
(Ⅷ) 以利户赞美上帝的奥秘和不可测度 (卅七 14-24 )
我们若不是刚看到以利户以五章半之篇幅详细说明有关上帝的眷佑,我们可能会更被这篇流畅洪亮的诗篇所打动。我难以忍受这人。他的言论不应同时与那三个朋友(他谴责他们的工作做得不够好)的言论相提并论,更遑论跟约伯和上主的言论比较。这卷书的作者当然有足够技巧勾划出这样令人厌恶的一幅图画,而且给一个傲慢的人说出合其身分的傲慢的话;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他竟这样做。我得到的印象是:这几章的作者,把自己放在以利户的地位上,而可悲的是,他把那些话每一个字都当真的。──《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约伯记
叁. 以利户的介入( 三二—三七)
一.以利户对约伯三友发言(三二)
三二 1 — 6 这里约伯和他的三个朋友停止对话。按常理,如上文所见,应该是琐法说话的时候,但不知为何,他选择缄默。
一位年轻人名叫以利户,是布西人 ⋯⋯ 巴拉迦的儿子,已听了约伯和他的三个批评者之间的热烈辩论。很多圣经学生认为他是基督我们的中保的表像。他象是最完美的桥梁,将约伯朋友提出的分析和耶和华的解决方法联系起来。简单说,他是人与神的中间者,预备主来到地上之中介者。
其它解经家对他的观点较不可取,视他为自负过高的年轻暴发户。
无论如何,以利户(他的名字意为我的神是祂)生气,因约伯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他又因约伯的三个朋友无法回答约伯而生怒。在这开始的几节里,他总结了二十九章的讨论。
三二 7 — 22 因尊重他们的年老,他一直沉默不语,且留心听他们的话,但这时他按奈不住了。
约伯记 32:2
以 利 户: 另
一 位 劝 导 者 以 利 户 在 此 登 场。 他 起 先 一 直 克 制 没 有 发 言 是 因 为 他 比 其 它 人 都 年 轻 (4 节 ) 。 他 相 信 自 己 对 约 伯 的 苦 难 有 智 慧 的 认 识, 并 可 以
指 教 他 在 神 面 前 当 存 的 正 确 态 度。 以 利 户 的 陈 述 与 先 前 三 人 不 同, 强 调 苦 难 是 神 怜 悯 的 责 打, 以
使 人 的 灵 魂 得 到 光 照 (33:30) , 并 最 终 与 神 更 亲 密 (36:7~10) 。 不 过, 以 利 户 也 和 其 他 三 个 劝 导 人 一 样, 认 为 约 伯 犯 了 罪 才 招 致 这 样 的 患
难。
32:8
人 里 面 有 灵: 尽
管 以 利 户 宣 称 他 有 从 神 而 来 的 属 灵 看 见 ( 比 较 33:4) 。 他 的 话 语 和 神 学 观 念 却 并 非 完 全 正 确。 有 时 他 的 言 论 满 溢 睿 智 真 知, 有 时 却 全
约伯记
注释
三十二 1 至三十七 24 以利户的发言
三十二 1 至三十三 33 以利户的第一次发言:「苦难是神的警告」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以利户的 4 次发言,是约伯记后加的部分。奇怪的是,序幕完全没有提过以利户,但作者可能是想蓄意留待在后面,出奇不意地介绍他出场。可是,更奇怪的,是在结尾部分虽然提到其它几位朋友,却又完全没有提及以利户(四十二 7-17 )。而且,以利户的发言阻延了神对约伯的回应,那是我们预期在三十一章「约伯的话说完了」(三十一 40 )之后紧接而来的。到了神确实作出响应的时候(三十八至四十一章),彷佛中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似的。因此,一般都认为以利户是后来某位虔诚的作者所编造的人物,该作者既不满意约伯的几位朋友无法响应他的争论,又不满意神响应的方式没有带来明确的结论。
也许,以利户的说话可以理解为在约伯与他几位朋友的不同立场之间,提供了一条中间出路。几位朋友都指出,神是公义的,约伯受苦证明他犯了罪,受苦是神惩罚他犯罪的结果。约伯否认这两个论点,坚持他的受苦不是犯罪的结果,所以神是不公平的。以利户对约伯和他几位朋友的话都不表赞同(三十二 10-12 ,三十三 1-12 ;参三十二 2-3 ),他指出,苦难是一种管教。他的意思是,苦难未必是一种用以处分已犯的罪的惩罚,反之,它可以是一种预先的警告,阻止人去犯罪。
三十二 1-5 以利户的自我介绍
年轻的以利户显然是非常愤怒(「发怒」这个字分别在第 2 、 3 、 5 节出现了 4 次,经文略去了第 2 节的其中一次)。他向约伯发怒,因为约伯「看自己比神更加公义」( 2 节;参新英语译本)。这种批评,比出现在新国际译本(译注:及和合本)的更为严重,那里说他「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以利户的解释是,按照约伯所宣称的推论,在与神争辩中他是站在正确的一方,那么,就等于神是站在错误的一方。约伯绝对没有说过这句话,不过,这是一个合理的推论。以利户亦向那 3 个朋友发怒,因为他们「想不出回答的话来」驳斥约伯( 3 节),亦即是,他们不能说服约伯接受神没有做错。
三十二 6-22 以利户的发言权
约伯记第卅二章
B 以利户(卅二 1 ~卅七 24 )
关于以利户讲论的真实性,与它们在本书中之结构的讨论,见导论:“Ⅶ 约伯记的编成 ”中的第四阶段。
i. 引言(卅二 1 ~ 5 )
1. 新的发言人──以利户是以一段叙述性的散文来引介的。有些编者将卅一 40c 的结论(即约伯讲论的终了)与开头的评论──这三个人(他们在二 11 ,十九 21 ,四十二 10 中,被指明为约伯的“朋友”,是前后一致的)不再回答约伯──连接起来。其含义是:他们认为与一个 自以为义 的人理论是白费唇舌的 379 。
2. 只有以利户才介绍了父亲与部族的名字,以及种族的成员( 布西人 );虽然曾有许多的提议,但这些名字并未获得确认,这些名字显然是西闪族的,但布西同时与亚兰人(创廿二 21 )和亚拉伯人(耶廿五 23 )有亲戚关系,就像乌斯地一样(伯一 1 )。
他显然有四次为了约伯与他朋友们之间的胶着状态而 发怒 。他向 约伯发怒 的理由与朋友们从辩论中退缩不同,以利户认为“约伯自以为比神更公义”( NEB );虽然有些人把介系词“从”变柔和,意义为“在神面前”(古代的译本就已经这么做了,参思高),明确的意思是约伯自认为在他与神的争论中是对的,而神相对地就是错的;以利户的评论当然是个明显的推论,因为约伯并没有控告神,除非是要坚持这个事实──那无缘无故对他做这些事的正是神;以利户在将约伯评断为自义的人时,已经加入了朋友们的行列。尚未有一个人可以找出一个解决方法,是可以同时显明神与约伯都是对的。
3. 约伯可以指出神是错的,藉以证明他的论点;朋友可以指出约伯是错的,藉以证明他们的论点;但没有一方是成功的。根据抄写的传统,希伯来经文原来是读作“而他们宣称神是错的”(参思高、现中),大概是因为他们无法回答约伯,而不是因为他们所作的任何陈述。他们承认约伯的立场是无可反驳的,遂给这种推论留地步。两种结论──约伯的:他是对的;朋友们的:神是错的──都是以利户所作的推论,他以他的逻辑为傲。抄写圣经的人出于敬意,将原文改变成在和合本与 RSV 中的样子,但 NEB 已经恢复了受到批评的原文;无论如何,吕译、 RSV 的“虽然”是 waw 连续句较冒险的译法;罗利认为他们找不到答案,(所以)指出约伯是错的,这种解释有其长处;但它比较像是以一个否定词涵盖两个子句:“他们找不到回答的话,(无法)证明约伯错了”(参 NEB 边注)。
4. 以利户现在要矫正这个失败。到目前为止,他因为尊敬他们年老而抑制自己。现在他加进来了,结合了敬意与武断,这种结合正是年轻人的心态看见一些,但却是清楚看见的。
379 11 Qtg Job 在这里留下了一行的空白。
ii. 以利户的第一篇讲论(卅二 6 ~卅三 33 )
这是相当冗长的一段废话,正式的讲论尚未开始,直到卅三 1 ,才指名对约伯说话。第卅二章剩下的部分( 6 ~ 22 节)是以利户的自我介绍,并为了介入而作的 辩解文 ( apologia ),他非常唠叨。当他终于想要逐点反驳约伯时(卅三 8 ~ 28 ),他陈述的框架,是开端(卅三 1 ~ 7 )与结尾(卅三 29 ~ 33 ),直接对约伯个人作的劝勉。
6 ~ 7. 以利户让年老的人先说,但却失望了;朋友们也已经倚老卖老过了(十五 10 ),以利户并不认为他只是要提供另一种 意见 而已,这个字的意思是“知识”( NEB )。
8 ~ 9. 这个知识并不晓得是来自何方,卅二 8 提示说,使人有聪明的是 全能者的气 ,但这气如果藉着创造而放在人里面,为什么如此少人有智慧呢?以利户虽未曾自称有特别的灵感,却的确在卅三 14 ~ 15 暗示一个梦境的启示,比较像是以利法的(四 12 及下),那里也用了同一个字 灵 ,但这里所用的是阴性字。
以利户只能提出否定的论点。希伯来文“有智慧的并不多”被改成“年纪大的”(吕译、思高、现中),以便与下一行形成较接近的平行句;这结果并不好,因为以利户不会太过分地断然主张没有一个老年人是有智慧的;把形容词留下来,并且与下面的名词结合在一起,我们可以得到全体论( holism )的陈述:“并不是许多老年人都有智慧”,至少约伯和他的朋友们都不是智慧人,就如以利户很快就要指明的一样。
10 ~ 12. 这是重复的话。作者使以利户成为一个自大的人。
13. 这可能是配合第 9 节,应该注意它与第廿八章的关联。第 13b 节并不清楚, NEB 以之为一个陈述,结果是只有神能反驳约伯(吕译、现中亦同);但是这样,以利户为什么企图要这么有把握地去做这件事呢? RSV 与思高将之附属于第 \cs 16 13a 节,作为令朋友们困惑的“智慧”之一部分;但他们所得的结论并不是约伯拥有了只有神才能操纵的智慧。
14. 连接之处并不清楚,除非以利户的意义是:到目前为止,约伯还没有把他包括在讨论中,但如果他参与其中,他当然不会照着朋友们的方法了;讽刺的是:他的立场与他们的太相同了。
15. 从第 14 节的第二人称,变到第 15 节的第三人称,提示出以利户在这时转向约伯,以之为说话的主要对象;但当他继续说时,偶尔也会对朋友们说话(比较卅三 1 与卅四 2 开头的话)。
16 ~ 17. 又一次夸大的话,我们预期会在这种宣称后听见某些印象深刻的话。
18. 我的言语满怀 ,罗利简洁地解释说:“没有一个人会驳斥这句话”( p.267 )。至于 灵 ,参第 8 节。
19 ~ 20. 以利户以煞费心机之想像的帮助,来衡量他想要说话之不可抵挡的冲动。 盛酒之囊 这个字只有出现在这里,所以其意义取决于上下文,没有人提出具说服力的其他解释。
21 ~ 22. 以利户尚未说明他的资格,只是他已忍不住要说话。约伯曾警告朋友们,在他们评断他的案件时,要提防一面倒的情形,就算他们是站在神那一边似的(十三 7 ~ 8 )。现在以利户发誓拒绝 看人的情面 ,但他却说到 奉承人 ,他似乎只是要说:他会率直地说,不会给任何人挂头衔。他已经说明他为什么不需要拿敬长者,而他所提出的理由,是约伯曾经用来废除社会差异的(卅一 14 ~ 15 )。神必刑罚他,而这同时适用在侮辱与谄媚上。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伯记
约伯记第三十二章
32:1
以利户出现,讲了四篇话,约伯都未回应。以利户一名有“祂是我的神”之意,撒母耳的曾祖父和大卫的一个哥哥都叫此名(撒上1:1;代上27:18)。利未人可拉族中也有一人叫做以利户(代上26:7)。2节说他是布西人。布西是乌斯的兄弟(创22:21),而约伯是乌斯人(1:1),可见他和约伯有亲属关系。而兰又是大卫的一个先祖(得4:19),这个以利户或为犹大族的人。
此人一直旁听约伯和三友的讨论,因年纪最小,未敢唐突发言。他是唯一能就受苦一事提出新见解的人。他说受苦是对人的操练,以洗净受苦者的罪。可是本书1、2章已说明,约伯受苦不是因罪,乃是要证明神对他的信任,使撒但的攻击立不住脚。约伯发言中虽有多少自义,但他也不是因此才受苦。以利户道出的人间苦难道理,并非约伯所问好人为何受苦的解答。
以利户的第一次讲话包括:1,“引言”(32:1-5);2,他虽年轻却比年长的约伯三友智慧(6-14节);3,因三友已无话可说,他始介入(15-22节);4,要求约伯专心听他说(33:1-7);5,约伯坚称无辜及神不公正乃不当之言(8-13节);6,约伯说神默不作声与事实不符(14-28节);7,呼请约伯听他说话(29-33节)。
32:6 以利户年少气盛,怒责比他年长的约伯三友,自称有全能者的灵在他里头说话(8,18节);然后解释为何要发言(15-22节)。